受警告处分个人思想汇报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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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警告处分个人思想汇报1
敬的校领导:
我是XXX,是XX班的学生,前段时间因为自己思想上的麻痹大意而不顾宿舍管理规定和老师的殷切教导,在宿舍里使用违禁电器而被留校查看。之前的我会犯这种错误,完全是因为懵懵懂懂,思想认识还未到位,一时的错误,它令我懊悔不已!但是这个处分给我敲响了警钟,我幡然醒悟,理解到无规矩不成方圆,犯了错误就要受到处罚,所以处分下达以后,我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潜心从自己身上找错误,查不足,经过一段时间深刻的反醒,我对自己犯的错误感到后悔莫及,但我深深明的到: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做错事的时候,重要的是自己犯了错误后如何改过自身,所以此后,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
思想上,我重新反省自己,坚持从认识上,从观念上转变,认识到所谓的侥幸心理是要不得的,而我之前所犯的错误不仅可能使我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更重要的是可能危及到身边同学们的生命和学校的财产。现在我较之以前已经有了很大改变,现在的我对自己的言行,始终保持严格的约束,不但能遵守校规校纪,更加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学习上,我可以不避困难,自始至终为掌握更多知识和技能而孜孜以求,使自己的素质全面得到提升。
但人无完人,我在一些学习和生活细节中可能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不过我会努力把坏习惯全部改掉,成为一名优秀学生,同时,希望学校能尽早撤消对我的处分,并请老师们批评我监督我,我也一定以实际行动向同学们,老师们和学校领导们证明我改正错误的决心。
汇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受警告处分个人思想汇报2
敬爱的老师:
您好!
今天,我怀着万分的愧疚以及万分的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明我对打架这种恶劣行为的深痛恶绝及再不打架的决心。早在我刚踏进这个班级的时候,您就已经三令五申,一再强调,全班同学有了矛盾,自己解决不了可以找老师,绝对不可以打架,不可以掺杂社会成分。其实,老师反复教导言犹在耳,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也已经深刻认识到此事的重要性,于是我一再告诉自己要把此事当成头等大事来抓,不能辜负老师对我们的一片苦心。
可是,冲动是魔鬼。我知道这次我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但是我很庆幸,那就是我可以用自己的行动来给大家当先驱。我知道这次是我的错,我承认我用了过激的方法来表达我的思想,我怎么可以打架,以这种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而语言上的迟缓,思想上的麻痹更是有我身上体现无疑。这些小阶级主义的错误让我脱离了老师的教导以及伤害了同学和家长对我所寄托的希望。至此事之后,我保证以后绝不会再有这种事情发生。
对于我打架的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如下:
1、让老师担心。本能平安的一个班却因为口脚有了矛盾,试问怎么不会让平时十分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的老师担心。而这样的担心很可能让老师整天工作分心,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2、在同学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可能因为我的这一次错误的行为而造成日后班内同学们的第二次,第三次……学校本该是一个圣洁的场所,却被我的一失足,使原本圣洁的校园蒙上了复杂的社会成分,我闯的祸造成的影响犹深。
在深刻的自我反思之后,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
1、和同学、班干部以及老师加强沟通。保证今后不再出现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
2、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我承认,这次打架的行为,我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同时也暴露出了遵守校风校纪认识上不够重视。
3、知羞就改,亡羊补牢,狠抓落实。我要以这次打架事件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监督。我要知羞而奋进,亡羊补牢、狠抓落实,化羞耻为动力,努力学习。我要通过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措施。我有决心、有信心改正!
希望老师在往后的时光里能够监督我,提醒我,希望老师能够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撤销我的处分,老师我保证以后将不会再犯以上的错误,请您相信我。
此致
敬礼!
汇报人:XXX
汇报日期:20XX年8月19日
受警告处分个人思想汇报3
敬爱的院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精神,我县公务员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运用多种形式,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增强公务员纪律意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公务员队伍管理水平,进一步树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良好形象。现将我县学习贯彻《条例》情况汇报如下:
一、《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
1、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处分条例》的重大意义。我县为机关全体公务员征订了学习教材,做到了机关公务员人手一册学习教材。一是将《处分条例》纳入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进行了学习;二是利用职工大会组织公务员进行学习,学习后大家进行讨论;三是要求公务员利用工作间隙和休息等时间进行自学。通过学习,我县公务员认识到颁布《处分条例》是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部署落到实处,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政权、实现党和政府的根本宗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都将起到重要作用。大家在学习讨论中表示,一定要把《处分条例》的学习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坚持不懈地持之以恒地学习好。
2、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把宣传《处分条例》作为今年我县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县通过邀请市纪检监察干部授课、组织全县名公务员召开座谈会谈学习体会、开办宣传专栏,张贴《处分条例》主要内容、积极向新闻单位投稿报道我县学习《处分条例》的情况等形式,对《处分条例》进行了宣传,在全县形成了宣传《处分条例》和加强廉政建设教育的良好氛围。
3、做到了把贯彻落实《处分条例》与《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结合,与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和集中整治软环境结合,与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结合。我县全体公务员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各项权利,认真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严格执行《处分条例》的各项规定,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促进了我县各项工作的开展和顺利完成,行政机关正常工作和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服务均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实施情况
《处分条例》实施五年以来,绝大部分行政机关公务员严格遵守了《处分条例》,但也有少部分人员违反了《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我县当前受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人数为人,其中,警告人、记过人、记大过人、降级人、撤职人、开除人。职务层级分别有处级、科级、科员,有6种处分、处分原因主要有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处分、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等等。截至当前没有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
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落实情况
1、为了防止一些机关公务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后,处罚单位不及时向受处罚人员单位所在单位通报情况,导致受处罚人员工资照发等问题,我县制定了处罚单位与受处罚人员所在单位沟通并报纪检监察机关的备案制度和受处分人员年终考核向组织人事、财政与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防止了处分与工资、考核脱钩的现象,保证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全面性。
2、建立了组织人事财政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检查制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采取联名检查,20XX年以来,共纠正处分决定未归档8人人次,违规晋职(级)14人次,违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励5人次,突出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效性。
3、坚持责任追究制,对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不及时,执行不到位及违反限时报告制、两项备案制等问题,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督促其纠正错误,并对单位分管领导予以警示训诫。保证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
4、坚持定期回访制,处分决定下发后,定期回访,耐心做好违纪人员的思想教育和转化工作,使受处分人员放下思想包袱,鼓励其树立改正错误的信心,体现了纪律处分的教育性。
四、公务员惩戒工作存在的问题
《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为依法开展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实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提供了法规依据。但是在推行这些法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因惩戒机制不到位而出现的现实问题。
(一)对惩戒工作认识有偏差。主要表现在对纪律惩戒的态度不坚决,有思想顾虑。一是“家丑不外扬”思想严重。少数领导干部错误的认为惩戒就是亮自己的丑,揭自己的短,因而对本单位出现的违纪违法现象消极怠慢,能遮则遮,能捂则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致使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二是“惩戒就是得罪人”观念作祟。少数执纪人员的原则性不强,思想包袱较重,担心依法执纪会得罪人,在关键时候会丢选票,丢荣誉,使自己处于不利形势。三是“纪律惩戒与己无关”的错误认识。有少数公务员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认为纪律惩戒是人事教育、纪检监察的事,只要自己不违法违纪,不损害自己的切身利益,可以对纪律惩戒工作臵之不理。四是“从轻惩戒就是保护公务员”观点错位。持这种观点的大有人在,能从轻的从轻,能不追究的不追究,认为这样就是更好地保护公务员。其实不然,这样不仅不能起到“保护”作用,反而会害了他们,使小错酿成大错,导致不可收拾。
(二)纪律惩戒执行难度大。执法执纪难度大是当前纪律惩戒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首先,少数单位在执法执纪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严重,对公务员监督约束不力,错失了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时机。其次,针对出现问题不是严肃查办,警示他人,而是遮遮掩掩,袒护说情,瞒案不报,欺上瞒下,甚至压案不查,真案假查。第三,由于受职能交叉等因素的影响,人事教育、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缺少必要的沟通和协作,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纪律惩戒的力度。第四,纪律惩戒的落实效果不佳。有的形式上进行了追究和惩戒,实际上对责任人员采取了变通补偿,使纪律惩戒尤如“镜中月”“水中花”,失去了实质意义。
(三)纪律惩戒和教育管理相脱节。在纪律惩戒工作中,少数单位重惩戒、轻教育的问题相当严重。他们往往重视对责任主体的惩戒力度,而忽视了对他人教育防范和影响震慑作用,使纪律惩戒效应大打折扣。有的对受到纪律惩戒的公务员,没有实施跟踪管理,纪律惩戒和跟踪教育之间相互脱节,未能及时掌握公务员在受惩戒期间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个别公务员为此背上了严重的思想包袱,精神萎靡不振,破罐子破摔,严重影响了工作生活和个人前途。还有些单位对犯错误公务员有排挤现象,一旦公务员犯错误,就认为你不可靠,经不起考验,即使改正错误了,也不会再重用你,极大地挫伤了犯错误公务员的工作热情,也违背了纪律惩戒工作的本质。(四)受惩戒人员的合法权益无保障。在纪律惩戒中,受惩戒人员往往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保障其合法权益是目前应着重考虑的问题。一是在立法上体现在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性。《公务员法》和《处分条例》对公务员义务规定的多,应享有的权利规定较少。
此致
敬礼!
汇报人:某某人
时间: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