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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工作清单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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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工作清单1

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做到积极参与、加强教育、主动监督。

一、推进责任传导

(一)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精神要求,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二)配合所在党总支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协助所在党总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二、实施民主监督

(三)了解所在党总支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的情况,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校纪委报告。

(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协助校纪委监督和检查所在党总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校纪委报告。

三、带头廉洁自律

(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忠于党的纪检事业,自觉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六)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升精神境界,讲操守,重品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工作清单2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责任清单

加强组织领导

(1)树立全面从严治党理念,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2)全面、准确、及时贯彻市委、市纪委、集团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分析研判形势,统筹谋划公司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年度任务。

(3)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公司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督促指导各党支部按照公司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要求,制定完成自身责任清单、并延伸到基层,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实行档案管理,抓好工作落实。

(4)制定公司2020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责任书,并完成签订工作;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5)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年度至少专题研究2次党建工作,并纳入企业整体工作。4月份召开公司2020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部署安排2020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6)坚持领导班子基层党建联系点和下沉一级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公司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2个所属和下沉一级联系点单位,全年深入所属单位联系点和下沉一级联系点单位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加强对基层单位党建工作指导。

强化监督检查

(7)完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单位、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8)明确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机构,明确专人抓好主体责任工作任务的统筹计划、组织安排和日常调度,综合协调推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9)落实履责报告制度,公司党委定期听取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所属各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严格落实廉政谈话、述责述廉制度。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

(10)强化检查考核,4月份修订完成《2020年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并纳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双百分、同比重考核。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

(11)严格履责记实制度,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组织领导、机制制度建设、推进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具体工作情况,做到全程留痕、记录在案,做到详实、规范、严谨、细致。

规范选人用人

(1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正确用人导向,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切实选好用好干部,树立良好的选人用人风气。

(1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干部任用前充分听取本级纪委对拟任用人选的意见,完善和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1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任人唯亲、体内循环,严肃查处因人设岗、弄虚作假、拉票贿选、违规考录招聘人员等违纪行为。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加大问责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深化作风建设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做好重大活动稳定工作。

(16)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每半年听取一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情况汇报。

(17)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抓好行风建设,加大作风问题惩戒力度,坚决整治违规使用公车、超标准接待、差旅活动超规格等问题。

维护职工利益

(18)健全职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访下访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解决职工合理诉求。

(19)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发生。

(20)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利益,深化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肃查处侵害职工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21)支持纪检监察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工作重心转换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领导和支持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22)统筹组织人事、审计等力量,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做好领导干部任期内、离任后审计监督,做到有信必查、有腐必惩。

(23)支持和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及时研究、主动解决重大问题;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及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24)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深入推进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对重点岗位人员和重点部门,强化风险排查。加强工程设备招投标、废旧物资处置、安全生产管理、职工招聘等方面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准则》《条例》,贯彻执行《公司党委会议事决策规程》《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严格实行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6)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加强教育管理

(27)按照中央、省、市委、集团公司党委的部署要求,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常态化开展“三述”,抓实“党支部学习”,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组织开展2020年度“庆七一”主题系列活动。

(28)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为重要载体,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加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

发挥表率作用

(29)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30)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规定。

(3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32)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职工、舆论等方面的监督。

(二)党委书记、董事长***责任清单

直接责任

(1)对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总责,在组织领导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带头履行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关键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要求,分析研判形势,明确领导班子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责任分工、责任内容,制定班子及成员责任清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督促指导所属单位制定“两个责任”清单。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与班子成员、分管部门、所属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建、党风廉政责任书,并督促所属各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

(4)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定力,加强对全局性、方向性工作的分析研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把握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要求和上级相关制度规定,坚持任人唯贤,切实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带病提拔”、“带病重用”。

(6)加强对公司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7)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倡导勤俭节约的经营管理理念。每半年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执行情况。

(8)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9)深化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10)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注重干部培训、培养和使用。

(1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2)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班子成员、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对所属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实现全覆盖。

(13)主动接受、积极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监督,认真做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适时指导开展对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

(14)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领导责任

(15)督促指导综合办公室健全信访稳定、厉行节约等相关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6)组织指导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等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三公经费”管理、业务招待、资金管理使用、预算管理、审计环节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7)督促指导党群工作部门健全党建工作及组织人事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严格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规定。

(18)组织指导党群工作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人员招聘、干部选拔任用、领导班子考察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9)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因人设岗、弄虚作假、拉票贿选、违规考录招聘人员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责任清单

直接责任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布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同时布置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部门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实际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履职待遇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反对铺张浪费。

(5)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7)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8)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领导责任

(9)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夯实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基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指导对公司各项制度建设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标准化要求,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

(10)加强对招标采购管理的监督,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防止应招未招、拆分项目规避招标、设置不公平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搞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11)督促指导企业管理部门健全资产管理、处置和绩效考核等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2)组织指导企业管理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资产管理、处置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3)加强对绩效考核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14)加强对资产管理、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责任清单

直接责任

(1)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部门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4)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所属各单位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5)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实际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履职待遇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反对铺张浪费。

(6)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7)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8)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9)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领导责任

(10)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建工作。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中的堡垒作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11)督促指导党群工作部门健全党建、党务相关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2)组织指导党群工作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推优评选、宣传考核、网络舆情处置、发展党员、帮扶职工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3)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相关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4)组织指导纪检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纪检监察工作中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5)督促指导完善工会、计划生育部门各项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

(16)组织指导工会、计划生育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帮扶职工、计划生育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责任清单

直接责任

(1)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实际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履职待遇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反对铺张浪费。

(5)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7)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8)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四个意识”,带头开展“三述”,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主动采纳监督意见建议。

领导责任

(9)督促指导安全监督部门、营运管理部门健全安全管理、客运管理、服务管理等制度,并监督运行落实。

(10)组织指导安全监督部门、客运管理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突出安全管理、客运管理、服务管理工作中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工作,加强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责任清单

直接责任

(1)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

(3)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定期了解掌握实际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履职待遇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反对铺张浪费。

(5)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会议,到联系单位座谈调研,认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全年深入基层现场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7)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4次。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任务清单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分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文库

“责任清单画出了‘一条尺’,对党委(党组)担什么责任界定了标准、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镜子,让党委(党组)明确改进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书记曹炯芳认为。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将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黑龙江省尚志市委书记杨爱国表示。

《规定》第六条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华市委书记陈龙结合当地实际谈道,“针对责任落实不平衡、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对‘两个责任’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实现责任清单、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闭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边到底,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每个党组织。”

《规定》不仅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九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落实《规定》第十四条‘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要求,我们将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统一,开展以正面教育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为辅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曹炯芳说。

《规定》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担当作为,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三个责任都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贯通、辩证统一,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终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曹炯芳认为,党委是主导地位,必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第一责任人是关键要害,必须发挥头雁引领效应;纪委监委是协助职责,必须擦亮追责问责利器。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纪委监委除履行监督专责外,还须强化协助职责,积极主动为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结合市委开展的作风建设问题整治,我们配套开展系列行动,并针对义乌、东阳等地‘烟票’泛滥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净化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工作清单3

一、党委主体责任

1.党委(党组)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2.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1统筹谋划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3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坚决整治、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深化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及县委、县政府要求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民风促社风。

6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7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配好配强镇纪委、村监委干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8推进源头治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在上级巡视前亲自动员部署,在巡视工作中积极支持配合。对巡视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10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在党内通报,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落实好责任追究。每年年底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3.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1履行领导责任。积极推进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定期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同级纪委(纪检组)和下一级党委(党组)工作汇报,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3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主持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4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约谈检查考核末位或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单位负责人。

5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

6带头做好表率。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公布个人权力行使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公开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4.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1落实分管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强化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定期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二、纪委监督责任

5.纪委(纪检组)责任。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向党委(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克服软弱涣散、纪律松弛,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严肃查办案件。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实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4强化作风监督。加大对反对和纠正“四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相关要求。

5深化教育预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6严格追究问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实行一案双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工作保障制度

6.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制度。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专题报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落实领导干部监管责任、支持和保障案件查办工作、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0件事为抓手,实行项目化管理,通过建立台账、跟踪督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的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7.监督责任保障制度。落实“两个为主”要求,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落实中央纪委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向县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并实行统一管理,实现对县级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提供工作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并签名,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9.“两个责任”年度双报告制度。实行党委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结合报告情况,适时听取有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工作报告。实行纪委监督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纪委(纪检组)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10.纪委班子成员参加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监督是否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班子成员廉政点评;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各级党委(党组)应在一周内将会议基本情况、会议记录、解决的问题、整改措施等报上级纪委。

11.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和评议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述责述廉,集中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履职等情况,由全委会委员现场质询和测评,每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内每年述责述廉不少于1次;班子其他成员每年向纪委(纪检组)开展书面述责述廉。同时,各级党政正职述责述廉报告还要接受上级纪委委员审阅和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议和政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完善测评办法,扩大群众参与度,提高测评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12.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程序。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地方和单位,由上级纪委负责同志约谈主要负责人,听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13.“两个责任”专项检查制度。专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执行情况,通过小分队、多批次、高频率、快节奏等方式,重点检查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以及党风政风、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4.一案双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实行一案双究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同时,一并调查和追究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由下至上逐级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相关领导责任。

15.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和通报曝光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案件季度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双月通报曝光制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在每季度末,将责任追究季报表和典型案例报上级纪委。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在双月月底集中通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向社会传递和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工作清单4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夯实局党组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办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实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xx办字〔xx〕xx号)要求,现结合xx机关实际,制定出中共商洛市xx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28项)

局党组是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集体责任。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xx工作总体布局,统筹谋划,主动作为。坚持两手抓,既要抓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又要在履行xx监督职责时,加强对被审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切实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一)提高政治站位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xx局党的建设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3.集体研究、直接部署推动xx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明确班子成员分管(协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责任分解、落实、督促机制。

4.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市xx机关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总结安排工作。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及时落实巡察、作风巡查、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组织重要问题线索查核,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

7.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目标任务统一考核。局党组要与局领导、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报告程序、内容和形式,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对不按规定报告的、履职不到位的实施责任追究。

8.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局党组于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受理各科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9.组织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履行主体责任述职并点评,听取各科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10.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1.建立和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每年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并保持一定力度。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2.把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

13.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14.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及时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局机关培训计划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15.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6.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17.落实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8.在全局倡导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19.学习贯彻省委、市委“三项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20.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21.在xx中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22.支持驻局纪检组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其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23.领导和支持驻局纪检组严肃查处腐败大案要案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为纪检组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4.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管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25.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26.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等制度。

27.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纪委留存和备案。

28.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二、党组书记、局长xx第一责任人清单

(一)职务与分工:党组书记、局长主持xx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政金融xx科

(二)责任清单(18项)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结合xx实际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参加涉及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认真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4.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听取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上级巡视、巡察、专项工作检查的整改落实。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6.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与班子成员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处置。

7.每年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提出履责要求。

8.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对履责不力的予以约谈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

9.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0.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驻局纪检组按照《党章》和“三转”要求,履行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审查、纠正“四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等职责,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11.落实中、省纪委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部署,督促指导驻局纪检组每年通报曝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12.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13.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推动审议通过。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进行审阅,提出意见并签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分别与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4.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15.每年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6.每年为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7.督促指导办公室、财政金融xx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

18.局党组、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一)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党组成员、调研员分管经贸科、农林水xx科、社会保障科。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经贸科、农林水xx科、社会保障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二)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固定资产投资xx科、行政事业xx科、内审中心、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固定资产投资xx科、行政事业xx科、内审中心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三)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局党组成员、总xx师分管审理稽核科,协助局长管理财政金融xx科、xx信息中心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审理稽核科,协助局长督促指导财政金融xx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四)xx责任清单(5项)

职务与分工: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分管局监察室工作

1.协助局党组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工作,带领纪检组按照党章规定,围绕执纪监督问责,履行党的纪检检查职能。负责纪检组的全面工作及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好市纪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及时传达、学习中省市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安排、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3.督促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进一步细化、明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和运转机制,建立务实、明晰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

4.加强与省xx厅、市纪委、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的联系、沟通,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反馈纪检组执纪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5.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提醒约谈,使瞪眼睛、咬耳朵、拉袖子等监督方式经常化、制度化。

(五)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副处长协助处长分管xx处的日常工作、局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xx处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六)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经济责任xx办公室主任分管经济责任xx工作、局扶贫工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实施经济责任xx的xx组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工作清单5

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党的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健全责任落实体系,完善压力传导机制,推行“党建+”模式,促进党建与学校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改革优势、治理优势。

3.结合省、市开展的年度综合检查考核,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的考核,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

4.全年至少召开2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年底,各党总支(部门)负责同志书面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校党委根据上级要求,书面报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5.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各项制度,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推动全校上下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学校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问题,及时、主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情况紧急必须临时处置的,要尽职尽力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

6.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重大战略部署,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关于立德树人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我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7.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对纪委的领导和监督。

(四)深化党的政治建设

8.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9.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深入开展校园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

(五)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10.充分发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办学实际,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论述,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提升服务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用好南京丰富红色文化资源,大力弘扬雨花英烈精神、渡江精神,着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1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校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构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和考评体系,建立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忧患意识,加强课堂教学、教材编写、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网站、刊物、微博、微信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定期组织分析研判,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引导和管控处置工作。

(六)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2.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学校新一轮机构改革和干部聘任工作坚持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坚持“凡提四必”,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13.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14.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党支部在全面深化从严治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决议决定等方面的作用,做好换届工作,推进党支部“标准+示范”建设,加强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推进校地党建共建,挂牌成立基层党建学院,为社区和企业的党建工作提供服务,为学校的基层党建工作增添活力。

(七)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15.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重大时间节点,采用多种形式提醒告诫。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尤其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

16.大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师生,认真对待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畅通意见渠道,广泛听取、及时处理和回复师生意见。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回复,妥善解决师生合理诉求。围绕学校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师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察实情、听真话,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八)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7.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全校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18.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综合运用谈话、函询、诫勉、批评教育等方式,着力化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切实防止一些党员干部身上的“小过”酿成“大错”。

(九)加强制度建设

19.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变化,及时做好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废、改、立、释工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制度执行,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维护学校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0.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履责记实、述责述廉、主体责任“双报告”等重要工作制度。

(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1.领导和支持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听取办案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校纪委依规依纪开展纪检监察信访和纪律审查工作,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信必办、有责必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

(十一)加强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

22.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引导统一战线成员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统一思想,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献计出力,贡献智慧力量。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党委会定期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汇报,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群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责任

(一)强化责任担当

1.党委主要领导承担全校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政治责任、领导责任,是全校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基层党总支书记、各部门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2.党委主要领导及时主持召开党委会、中层干部会、专题学习会等,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组织分管部门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和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党委主要领导及时主持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年底,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全年至少开展1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題,解决具体问题。

(二)严格教育管理

4.党委主要领导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全校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动态和廉政状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提醒警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采取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警示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分管部门及班子成员、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5.全年至少召开1次全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全年至少讲1次党课,引导全校党员干部永葆政治本色、坚守初心使命。

(三)加强督促检查

6.党委主要领导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总支(部门)负责同志廉洁从政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督促检查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履责担当、改进作风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7.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指施。

8.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把党的建设年度成效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党总支(部门)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整改。

(四)密切联系群众

9.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全校各党总支(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校领导接待日、校区值班制度,倡导“四不两直”调研方式,深入基层,了解师生诉求,关心师生疾苦,协调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带头执行规定

10.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具体办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

12.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带头依法用权、乗公用权,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3.年底,结合年度市综合检查考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进行述职述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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