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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工作总结范文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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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第一篇】

为不断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射洪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要求,对标任务,我局采取系列有效措施,强力推进餐饮油烟、道路扬尘、生活垃圾运转专项工作整治,经过全方位、多举措的持续攻坚,现已取得一定工作成效。

一、基本情况介绍

我局根据《中共射洪县委办公室 射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具体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和从事各类经营活动占用城市道路管理的职责,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行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乡规划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生态环境、市场监督、公安交通、水务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同时,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在生态环境方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道路扬尘、餐饮业油烟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的生活垃圾运转、无害化处理等。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扬尘治理。一是强力管控运输道路。联合交警大队,不定时在滨江路、沱牌大道等道路出入口设点检查,加强对土石方开挖、散装材料运输作业的车辆管理,严禁出现车轮带土上路、超载超限上路、脏车入城、沿路撒漏等行为,规范篷布覆盖等。二是落实建筑工程主体责任,协助市住建局加强城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研究制定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技术导则,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管控要求,确保渣土车在拉运、保洁、出场环节都能按规定冲洗,杜绝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三是专项治理,安排建设执法中队定期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相关措施等进行专项检查,不断巡查施工现场裸土部分是否按照要求进行遮盖,对整改不到位单位,依法处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有效治理扬尘污染;四是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力做好道路精扫细保勤洗等工作,加大洒水保湿频次,有效控制道路扬尘。

(二)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治理。一是建立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台账。扎实开展民生实事工作安排,持续推进市城区320家餐饮企业及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净化器安装,确保150家大中型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完毕;二是建立日常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全城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工作并每月及时更新台账数据,全面监管民生实事大中型餐饮企业安装进度,确保提前完成任务;三是抓好油烟污染防控,狠抓重点警示带动,根据摸排台帐,对列入重点监管的餐饮店进行不定期检查,强化督促力度,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位、油烟污染问题整改到位。

(三)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为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我局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土壤。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消除工作:一是开展垃圾填埋场大坝安全鉴定。2020年4月,聘请三方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四川鑫川工程监测公司对垃圾坝坝体实施安全性鉴定,2020年5月,垃圾坝体安全性鉴定结论为:坝体安全性等级为二级,坝体安全性满足规范要求,垃圾堆体在天然状态下基本稳定;二是组织人员对垃圾填埋场周边的植被、树木进行修剪,修剪面积达4000㎡,防止其根系过快生长,避免在坝体内形成孔洞、孔隙,刺穿防渗膜,造成坝体渗滤液泄漏,引发土壤污染事故发生;三是严格检查警戒水位线情况,尽快推进渗滤液无害化处理;四是加强做好防洪防渗措施,新建排洪沟两条,对垃圾堆体全覆盖覆膜。

三、取得的成效

(一)道路扬尘治理。2019年至今,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90人次,治理工地扬尘污染80起,治理路面污染78处30487米,检查散装建筑材料运输车辆447辆,警告117辆,处罚22辆,罚款金额75000元,渣土车辆篷布覆盖率达到100%。

(二)餐饮油烟治理。2019年至今共建立市城区320家餐饮企业及企事业单位食堂油烟净化器安装台账,按照“蓝天保卫战”、“民生实事”相关工作要求,已推进146家大中型餐饮企业全部完成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工作,安装率达100%。

(三)土壤污染防治。一是按严格操作规程,实行单元作业,分层压实、消毒、除臭、覆盖,按照规范化作业,全部进行卫生填埋,2019年至2020年7月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约23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二是对新填埋区域实施了雨污分流工程,铺设HDPE雨污分流膜约万平方米减少渗滤液的产生,阻止污水外溢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同时修补库区防渗膜约2500平方米,填埋区膜覆盖率目前已达到100%。三是投资万元安装PH仪污水在线自动检测系统,确保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四是有效转运危险废物,2017年7月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系统,2020年10月19日,已转运2017年至今产生的危险废物吨。

四、存在的问题

(一)扬尘污染治理上。部分车辆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散装材料运输作业,出现覆盖不严,沿街撒落现象。项目参建各方履行主体责任较差,扬尘治理投入不足、认识不够、标准不高,自查自纠流于形式,喷淋系统运行不到位,仍出现未及时清理并覆盖建筑垃圾、施工现场裸土等现象。

(二)餐饮油烟治理上。我市餐饮行业覆盖面广,问题复杂。一是由于城区早期客观条件缺乏,城区老旧小区无专用烟道,老旧小区油烟污染问题难以解决,矛盾长期存在,且商住混杂导致油烟扰民信访投诉居高不下;二是执法人员油烟污染检测手段缺失,对油烟排放是否造成污染标准认定较难,与群众沟通解释难度大;三是中小型餐饮企业由于资金实力有限、经营场地有限等原因导致油烟净化器安装滞后,执法过程不宜处罚过重,进展缓慢。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强扬尘治理防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动态监控,促进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个100%,六不准”的要求,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加强扬尘治理常态化管理,把扬尘治理列入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问题反弹,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降低扬尘治理标准的施工工地,要责令停工整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严处罚。

(二)有效管控餐饮油烟治理。一是为中小型餐馆安装油烟净化器争取补助资金,申报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补助资金,增强经营业主安装信心,加快推进中小型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整体安装;二是加强宣传落实,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和宣传栏、展板等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油烟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人民群众的认识,从思想上解决执法难度和群众认可度,促进执法人员有效执法;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属地管理,依法履职,彻底改变因配合不默契、履职不到位、相互推诿造成事态严重执法无法推进的情形,避免监管和执法脱节缺位,实现油烟治理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实施终期封场根据西南交大专家提出的《垃圾填埋场安全隐患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初步方案》,启动垃圾填埋场终期封场工作,预计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封场建设及验收工作。二是建设监测井,实施实时监测。聘请专家团队,优先对地下水监测井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力争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届时,垃圾填埋场将依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构建地下水跟踪监测系统,并进行跟踪监测。三是提升大坝安全系数。在2020年12月31日前,再次对垃圾坝体实施安全鉴定,垃圾填埋场将根据检测意见进一步提升坝体安全性,同时通过不间断清理排水系统、修剪坝体植被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坝体安全稳定性,提高垃圾填埋场土壤环境质量。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第二篇】

今年以来,太平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合理安排部署下,在市营商局的正确指导下,集中力量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和“纠四风”专项整治,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各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为副组长,全区各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办事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推行政务服务“一门、一窗、一次”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项目秘书制度,强化对窗口单位的监督问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

一 、2018年工作总结

(一)优化营商环境,为招商“铺路”。

一是实行项目服务秘书制度。对全区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逐一配备项目服务秘书,秘书负责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的对接指导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和反映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制度采取“一名项目秘书+1名企业联系人+N个行政职能部门联系人”的方式,帮助企业项目建设提供全周期跟踪、全流程服务。2018年我区共配备项目服务秘书24人,其中续建项目秘书13人,新开工项目秘书11人。

二是深入落实县级领导包保联系企业(项目)制度,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我区投资重点项目实行分包责任制,成立跟踪服务协调小组,从项目跑办、洽谈、签约、审批、占地直至开工、建成全程负责。

三是严厉整治政府失信行为。区财政局向区内各预算单位下发《关于印发全区清理偿还政府工程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太财发〔2018〕31号文件),区各有关部门重点围绕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开展自查。区财政局会同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等部门进行督导检查。清查出目前我区拖欠工程款52万元,目前已偿还26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是规范执法检查。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区政府印发了《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在区政府网站公布随机抽查事项43项。我区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有9671家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96人。截至目前,6个部门共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展16次,其中联合执法监察6次,公示4次。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意见》要求,区法制办开展文明执法和规范自由裁量权检查,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并制定了太平区及各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

五是规范涉企处罚。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计划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及《阜新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区法制办进一步向区各部门明确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标准,将行政处罚案件中适用于一般程序的处罚案件纳入到备案范围,并制定相关制度,全年共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7件。区各行政执法部门于4月下旬完成规范涉企处罚自我评查,区法制办对各单位行政处罚完成情况进行了抽查。

六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全区年轻干部、新任职干部、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入党积极分子等主体班次必修课程。5月下旬,邀请了市营商局常务副局长冯雅斌到我区为200余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外干部进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广大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认识。截至目前,太平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在各级新闻媒体累计报道100余次。同时,在太平区人民政府网站设立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栏。下设营商要闻、政策文件、投诉举报、专项整治四个子栏目,截至目前共发布营商环境信息36条,指导性文件4份。加强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区经合局“跟踪式服务”,促进项目建设提速,区市场监管局“绿色通道”出实效 、市南供电公司供电服务“零距离”等典型案例在阜新日报、电台媒体上作为正面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同时在太平区政府网站曝光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七是配合开展辽宁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9月30日收到《辽宁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后,区营商局根据《方案》提出的涉及县区的7大项39小项考核项目进一步梳理出涉及我区的6大项33小项考核项目。立即组织区编委办和政府序列有关单位召开工作部署会,对考核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完成时限。此次试评价工作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统计分析等多种形式,经过各责任单位的努力和配合单位的支持,本次评价工作中涉及我区的考核任务全部保质保量完成。

八是市南供电公司制定实施《客户经理制实施方案》,服务企业做到一户一经理,开展个性化、定制化、差异化的“点对点”式服务。对政府将要立项和已经立项的项目,提前主动介入,从用户的角度出发,提出针对性方案。

九是太平消防大队创新提出了“检查+服务”的工作模式,积极为辖区企业破解消防难题,多次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座谈会,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主动服务企业,设立了除96119以外的公开热线6323585。

(二)优化审批环节,为企业“松绑”。

一是建设运行审批平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于5月22日正式运营,全区118个审批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针对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制定“一次性告知单”。设置常驻窗口3个,综合窗口1个,咨询窗口1个。

二是压缩办证时限。截至目前身份证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办理共压缩33天。其中居民身份证制发周期时限缩短,拟定邮政速递9个工作日,普通邮寄19个工作日(分别压减6个工作日);《企业营业执照》新设立时间、变更时间、核名时间从原来的5天、3天、1天,缩减到3天、2天、1天(商户材料齐全情况下当日即可下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时间从20天,压缩到10天;施工许可办理时限从15个工作日降低到7个工作日。

三是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再造。根据《阜新市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全面清理和压缩与基本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批事项,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使各审批环节无缝对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四是推进自助核名业务。在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局6号窗口配备了企业自助核名专用电脑和自助核名指南,方便企业办事,提升工作效率。

(三)简化服务流程,为群众“解难”。

一是完善便民服务平台。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目前太平区17个部门114个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录入完毕,其中100项行政审批可在网上直接办理,其余14项正在完善中。建立了太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实现“掌上办事”。组织37家单位,完成了447条8890平台知识库政策咨询服务信息,完成了2150家8890平台信息库便民企业信息收集,与482家商户签订了8890政务便民服务平台企业加盟承诺协议书。

二是推行双休日服务制度。我区于7月4日制定并下发文件《关于改善双休日窗口服务的通知》(阜太软环境办发〔2018〕2号),自7月7日开始,要求一镇五街、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太平公安分局、太平区税务局、社保太平分局、太平交警大队、太平消防大队、市南供电公司在内的15个部门,57个窗口单位实行双休日无休服务,保证服务窗口和服务大厅涉企事项和涉及群众事项每周7天均可办理。双休日平均每天开放窗口99个,截至目前共安排窗口值班人员3740人次,双休日共办理审批业务0件。

三是编制太平区办事通(“办事指南”),围绕群众出生、上学、工作、结婚、退休等5个全生命周期阶段,初步确定群众一生所主要经历的出生、入学、工作、人力社保、个税、不动产、契税、公积金、车管、出入境、结婚、退休、殡葬等在内的14大项209小项办事指南,并在太平政务服务中心、太平区政府网站、太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全面公开。

四是推行免费服务。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国地税、社保局、交警支队、镇街、社区等47个办事厅实现为办事群众提供免费复印、打印服务。

(四)畅通投诉渠道,为监督“撒网”。

一是严肃查处典型案例,先后对21家窗口单位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窗口设置不合理、窗口未实行最优最差制度、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公示不到位等问题,并形成了督查通报,提出了整改要求,各部门已经形成整改情况汇报,完成整改。

二是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在窗口单位和政府网站公示市、区、本单位三级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以及信函投诉地址。截至目前,接到投诉举报8起,均在7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结果,处理完结8起,投诉举报人满意率达到100%。

三是在政务服务中心引入叫号设备和服务评价系统,防止办件高峰期出现拥挤现象,充分拓宽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渠道,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坚持创新服务,为改革“添砖加瓦”。

一是推行“政务服务+EMS”,确保群众最多跑一次。太平区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协调中国邮政将EMS速递引入,给予8折收费优惠,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邮递各类申报材料和相关证照。自5月22日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运行以来,已邮寄EMS快递136件,为群众“最多跑一次”、“零跑腿”服务举措奠定了基础。

二是实现审管分离。目前,太平区118个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全面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初步实现了审管分离。审批过程中,窗口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的书面凭证、告知补正申请材料的书面通知、不予行政审批的书面決定,在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等环节全部使用审批专用章进行审批。有效解决了过去“只挂号不看病”、群众办事两头跑的问题,大大提升了窗口的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

三是推行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制。窗口首席代表是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代表派出单位负责办理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与管理办公室进行工作联系和处理有关事项,负责对本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备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向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凡即办件,原则上一律由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审批,及时办理,当时或当天办结。凡承诺件,由首席代表提出办理意见,并负责督促原单位按期办结。凡涉及我区重点招商引资、转型和联合审批项目,牵头部门的首席代表要及时提出联合办理的意见,报告部门的分管领导和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并积极参与整个项目办理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四是探索服务终端向镇(街道)延伸。根据《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要求,借鉴大中城市的先进老龄工作的经验,以方便服务百姓为宗旨,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我区将老年证办理权限及相关配套设施全部下放到镇街一级,全区共设置6处办理窗口,老年人办理《老年证》地点迁至水泉镇和5个街道。

五是区市场局将企业、个体工商户档案移交至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管理保存。目前我区存续状态个体户数量为10559户,企业1917户,为方便群众办理办事,区市场局用近2个月时间对所有证照档案进行整理,制定《做好各类市场登记主体档案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将所有证照档案移交至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管理保存,方便业户办事。

六是将动产抵押业务移交窗口办理,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一次性办结。为帮助企业架起融资"金桥",区市场局进一步放宽了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程序,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工作时限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到2个工作日。

二、存在问题

(一)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由于行政职权逐年下放,但人员编制没有下放,造成基层工作力量明显不足;二是审批监管工作需专业人员开展,我区缺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三是缺少相应业务指导,部分权利下放后,放权部门并未对承接部门进行相应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二)政府职能不健全。

由于我区处于中心城区,一些审批职能是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国土、环保、规划、重要事项审批权限有限,造成我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多图联审”“联合勘验”等工作的中期、后期严重滞后,对项目入驻运营造成阻力。

(三)“一网、一门、一次”服务仍需大力推进。

一是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仍需完善,网上政务平台对于部分政务服务事项仅提供办事指南,并未真正实现网上全程办理。二是部分审批部门窗口业务人员尚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对照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发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等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突破辽西北、县域经济发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加快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调动保护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营造“人人、时时、事事”的营商环境。

(二)具体工作安排

1.以转变观念为先导,进一步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提和关键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一是提高认识。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增强创新力,提高竞争力。二是转变作风。坚持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干”在其中,使社会热力萌动、投资者信心重启。积极推进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中敢想、敢试、敢闯、敢干。三是对标先进。积极学习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江苏省“不见面审批”、武汉市“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佛山市“一门式一网式”、沈阳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等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因地制宜,为我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2.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进一步补齐短板,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按照《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到2019年底,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一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持续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全面实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进一步宣传容缺后补、限时办结、告知承诺和邮政送达等便利措施。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审批率,积极推进“8890”政务便民平台延伸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建立目录管理和审批、监管信息“双告知”“双反馈”机制。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积极推进 “双随机、一抽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解决监管过程中的重罚、重管、轻服务、轻指导的问题,深化推进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相互联动。

3. 以便民利企为目标,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有障碍就破除,有堵点就打通,为经济社会特别是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不断优化办事和创业营商环境。二是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将一般性企业登记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三是继续深入推进“群众办事通”。在《阜新市群众办事指南(试行)》的基础上,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对企业开办注销、施工许可证办理、获得水电气暖、办理不动产登记、企业获得信贷等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进行优化再造并面向社会公开。

4.以督查监督为保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巩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成果。

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随机抽查和巡回督查相结合,不能让好的政策措施在执行层面、实施层面卡壳,在最后一公里搁浅。二是加大受诉问题解决力度。建立投诉问题受理、办理、督办、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做好营商环境建设的宣传工作。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第三篇】

楼坝近年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部署,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推进简政放权,攻坚流程再造,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以放管服改革为引领,以实施流程再造为抓手,着力打造精简高效的办事环境

(一)深化简政放权。近年来,我们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取消235项,调整454项、承接上级人民政府下放(含委托下发)行政审批事项67项、下放(含委托下发)乡镇行政审批41项。落实市县同权改革,承接市级下放事项175项(直接行使52项、受理审核权与批准权适当分离的123项),构建了市县扁平化审批体制。通过简政放权和市县同权改革,及时取消调整承接和下发行政许可事项,特别是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生产经营活动许可及社会组织和个人资格资质认定的审批事项被取消,放宽了市场准入门槛,激发了市场活力。

(二)打造信息化政务服务平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高度重视网络智能化、数字化建设,2019年投资913万元高标准建设县为民服务中心智慧大厅,配备智能叫号机、自助查询机、自助填表机和样表机,智能化、数字化服务水平大幅度提升。进一步优化功能区、窗口布局,按照办事流程中各职能部门关联程度,设立14个功能区,将全县43家县直部门、单位的1270项政务服务事项,1158项“一次办好”颗粒化事项集中到县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如投资项目服务区,集合了国土、住建、发改、环保等审批职能,企业在一个功能区就可咨询、办理全部关联事项,减少企业跑腿次数。14个功能区共设置窗口185个,有工作人员330余人,基本实现了“三集中三到位”和“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的目标。目前中心每日接待群众1500余人次,平均每日办件量1000余件。

(三)深化审批流程再造。按照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持续开展“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通过模拟审批、容缺审批、联合审图、踏勘前置、承诺制、帮办代办等方式打破原来条块分割、互为前置的诸多壁垒,使审批流程更优、环节更少、时限更短、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按照“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的要求,开展“一件事”主题式服务,在审批局梳理完成“一链办理”事项55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收集汇总公安、税务等窗口“一链办理”高频事项清单,并制作成二维码墙。通过流程再造,明确“马上办”事项47项;“容缺办”事项26项,共容缺材料57件;首批涉企告知承诺事项32个;共精简材料98项、压缩环节58个、压缩时限137天。目前,企业开办4个小时即可拿照,不动产登记所有业务均可1个工作日完成,投资项目全过程不超过80天。

(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省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重新梳理制作服务指南、业务手册,制作规范化填报样本和经典案例;按照主题模块编制民生一本通、投资项目报批报建指南、经商办企业一口清等,打造XX便民利企的审批服务标准化百科全书。通过“政务服务大讲堂”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为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五)推进政务服务基层延伸。积极推进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三级政务体系。梳理印发了133项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清单和61项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及66项城市社区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制定45项《镇(街)村(社区)为民服务建设标准》;推进市场监管所等站所进驻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在镇街中心实施“一窗受理”改革,在深入镇街现场开展调研基础上,在全市率先印发《推进镇街“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四个层面、五项重点指导今年全年镇村中心建设。大力推行帮办代办、预约、延时等服务,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目标。

二、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努力营造企业群众满意型服务环境

(一)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制定吐槽找茬、好差评制度,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网上评价等多渠道收集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流程的意见建议;在大厅咨询台设置专门找茬窗口,企业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找茬专窗进行投诉和意见反馈。针对企业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能当场整改的立即落实,不能当场整改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措施,解决后第一时间反馈企业,力求做到企业群众有所呼,审批局必有所应。

(二)大力推进“网上办”、“不见面审批”。积极倡导、引导企业群众加大外网申报力度,能线上办的不线下办,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通过预约服务、全程帮办代办、免费邮寄等便民措施,确保了企业群众“重、急、特”事项顺利审批。近期根据企业群众反馈“网上办”缺乏直观操作指导的问题,审批局工作人员自己动手,精心录制20余项高频事项网上申报流程小视频,分批次上传至微信公众号,让群众网上办事一看就懂、一学就会,收到了广大企业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变坐等上门为主动服务。为深入了解企业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多次开展审批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主动上门为园区企业提供现场指导、项目预审、解答疑惑、出谋划策服务,实现园区事项集中办。对重点投资项目,实行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专人代办,变企业亲自跑为行政审批局代跑,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以最快时限办理有关手续,以最短时间助力项目落地开工,确保重点项目建设一路绿灯。利用午休下班时间,为企业群众提供“送证上门”服务,持续擦亮主动服务品牌。

三、以干部执行力为前提,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全力构建亲清营商环境

坚持“宽严相济”,既不管死、也不放松,对内研究办法、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对外借力发力,重在提醒、咬耳扯袖,以政务服务队伍执行力和纪律作风建设打造亲清政商关系。

(一)严肃工作纪律。制定出台《县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县为民服务中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负面清单》等文件,坚持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大厅带队巡查制度,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设置纪检监察室,邀请第四纪工委同志每月至少一次不定期大厅巡查。

(二)提升业务素养。制定政务服务大讲堂年度授课计划,利用大讲堂,为干部职工将党课、讲业务、讲礼仪、讲作风、讲纪律,提高了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执行力。

(三)严格风险防控。制定出台了《XX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程序风险廉控机制》、《XX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对权责清单所有事项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个档次。

四、以体制机制为基础,以过程管理为重点,扎实做好营评准备工作

(一)明确目标,完善措施。5月3日召开的县政府常务会,5月17日县委常委会对今年的营评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指标牵头部门对标先进县市区进行学习。在对标学习的基础上制定了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制定配套措施,近期将召开营评动员会。

(二)健全体制,强化领导。组建县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抽调精英骨干,进一步充实工作组办公室人员力量,加强对各牵头指标工作线的培训指导;组织17个一级指标牵头部门,成立 18个专项工作推进组,明确组成人员,细化工作举措,完善推进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加强调度,全面推进。县领导每月召开一次营评工作调度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重点;县优化营商环境组每两周召开一次牵头部门营评碰头会,掌握各指标营评进度;各指标专项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营评碰头会,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

(四)过程管理、调研督导。县优化营商环境组充分发挥工作引领作用,加大营评日常基础工作的指导培训和调研督导,定期抽查各牵头指标工作台账,每月对各指标营评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各牵头部门加大对各配合部门的调研督导工作。

(五)周密备考,冲刺营评。一是确定填报标准;二是加大回访力度;三是积极选调人员参加填报团队;四是加强调度指导,营评准备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五是市对营评工作进行周密组织,对各县市区进行有力的督查指导。

(六)督查考核,强化动力。由县纪检监察、县督查事务中心、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成督查组,加强营评工作督查考核,对牵头不力和配合不够影响工作进展的,及时进行约谈通报,增加营评考核权重,增强营评动力。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支持我县营商环境持续健康发展,现将2019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规定。分类管理是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编制报告书;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编制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在建成投产前在生态环境部门网上备案即可,无需审批,也无需验收。分级审批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审批,县级审批权限由市政府决定。严把“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选线不符县域规划、高耗能、高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类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通过精简流程、压缩时限、简化管理、联网审批等一系列举措,促进建设项目尽快落地。2019年县本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XX个。

(二)不断深化审批改革。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行“只跑一次”和“一次不跑”,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少了审批环节。全面取消了无法定依据、未按法定程序的盖章、证明环节、不将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全年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均比法律规定的时间缩短了50%,即报告书项目30天以内完成审批,报告表项目15天内完成审批。

(三)建立容缺容错机制。对项目环评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迅速补正的,不予退回,先行受理,建设单位可以在审批前陆续补正材料。

(四)打造绿色营商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行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开展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部门联合检查等监管方式;制定全县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建立中心城区空气质量预警机制,确保县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长期稳定在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以上。

(五)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合理优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为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提供科学指导。

(六)精准提供优质服务。深入开展企业帮扶,组建环保帮扶工作组,针对企业在环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帮扶企业信息互通,提供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为企业排忧解难,精准解决环保问题。今年以来,共指导XX家民营企业开展环评政策解读,先后X次在民营企业较多的盐化、玻璃、石材、砖瓦窑等产业开展环保法律宣传,让企业进一步明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要求,自觉遵守新《环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到清洁生产,排放达标。

二、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和企业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企业环评审批、污染治理等环节加大指导力度,为我县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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