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范文范例【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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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第一篇】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法律的苍穹不是独立的,它建立在政治的柱石之上。”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要始终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要加强理想信念和法治理念教育,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把全面依法治国贯穿改革开放全过程和各方面。“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基本遵循。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就要把全面依法治国贯穿改革开放全过程和各方面,做到“破立并举”、“变定相宜”。“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既不随意突破法律红线,也不简单以现行法律没有依据为由迟滞改革,先行先试的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要坚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现行法律及时修改或废止,对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上升为法律。要善于运用法治推动扩大开放,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
坚持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中华民族历来主张礼法合治、德主刑辅。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吸收中华文明优秀传统,使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要把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践诺到依法治国全过程,重拳整治执法乱作为、不作为以及司法不公,不断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的美好生活需要。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美德,突出法治内涵,培育人们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不断强化社会主义道德对依法治国的支撑作用。要鲜明道德导向,用法治强化对社会文明行为的褒奖,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弘扬真善美、打击假恶丑,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
坚持以依规治党保障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国内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必须以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夯基全面依法治国深刻革命。“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要把管党治党作为治国理政的先手棋,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构建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使党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坚定“四个意识”,坚决“两个维护”,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引下,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吧!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第二篇】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法律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没有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性。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第三篇】
中国共产党带领着全国人民一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断努力。时代在不断的进步,每个时代都拥有着不同的特点,在新时代下“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而一成不变的法律法规不足以满足社会快速的发展。新时代会出现新问题和新挑战,所以,国家在实行法律法规的同时,还需要根据新时代的特点和实行原有法律时遇到的问题而不断地更新和完善。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家规是维护家庭和睦的基础,法律是国维持家长治久安的保障。所谓“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王安石的《周公》中有这样一句话:“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因此,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法律法规就像一把尺子,让党员干部日常的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始终坚持“打铁还是自身硬”的态度,要利用好法律法规这把尺子,正衣冠,拂尘埃,时刻鞭策自己,时刻警醒自己。党员干部拥有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信任,这些信任应该让他们更清楚肩膀上责任的重量,不仅要做到执纪执法相统一,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做到“零容忍”,廉洁执法从政,更要在政治立场上坚定立场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坚定党的“四个信念”,坚决守牢自己的法律底线,在保持一颗公正的心的同时,还要懂得持之以恒。
同时,作为一名新时代青年,应该在工作中学习运用法律的思维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培养自身法律素养,将法律意识潜移默化到日常的思想和行为中,从而更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面对诱惑时坚定原则、捍卫法律底线。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第四篇】
全面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凸显,党风政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相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要妥善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要把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全面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从现在的情况看,只要国际国内不发生大的波折,经过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可以如期实现。但“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如何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如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些都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世界上一些国家虽然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门槛,而是落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密切相关。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