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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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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市市政办《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现结合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坚持“生命重于泰山”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工作重要抓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深入剖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发力,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针对性措施,集中解决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园林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突出园林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汛期安全等重点领域,强化执法检查,打牢安全生产基础,彻底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

二、攻坚时间

2020年7月15日10月25日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主要工作

(一)第一阶段:全面发动阶段(7月15日-7月24日)

1、抓好贯彻落实。一办__心及各股室负责人

按照分级负责、监管的原则,按照中心制定的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细化措施,安排部署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在认真整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第一阶段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的同时,对照本次活动内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一办__心及各股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进入汛期后园林行业安全生产特点,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安全宣传,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增强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企业经营单位的担当意识,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基础。

3、总结吸取教训。一办__心及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警觉,举一反三,深刻吸取近期安全事故频发事故教训。要针对长期以来园林行业生产形势稳定的特点,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进一步研究出台一些有效措施,坚决守牢底线。

(二)第二阶段:彻查整改阶段(8月25日-9月16日)

1、开展园林危化物品综合治理。8月25日至9月16日为园林危化物品隐患排查阶段,__心负责人各要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所属范围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都要做到数量清、责任明。要深入查找危险化学品存储、运输、使用、处置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档案。8月25至9月16日为深化提升、巩固成果阶段,__心负责人对清查出来的危险化学品要从购置、使用、存储、废料处理等各个环节加强研究,对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一整套应对解决方案。严格落实危化品登记制度,确保危化品使用管理无死角无漏洞。

2、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__心负责人要做好夏季防汛工作,全面开展园林道路、工程建设和办公楼安全检查,登记备案检查情况,并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巡查排除,对可能发生山体地质灾害的隐患和工程等要提前排查,设置警示标牌,派专人看守,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安全。

3、清理整治涉园林企业安全生产隐患。__心负责人要对涉园林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强化作业现场安全。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强隐患排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涉园林企业,要立即停产整改。

4、加强园林区经营加工生产安全检查。__心负责人要明确分工,及时督导检查,确保行动扎实有效。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苗圃和良种基地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5、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中心所属机关消防安全工作,督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抓好问题整改。__心负责人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强化重点区域的巡护,排除火灾隐患,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做好防火安全,提高市民的防火意识。

6、强化公园、广场安全管理工作。公园、广场要加安全巡查,要对公园内的湖面、各种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区域防护设备进行维修加固,确保人员和车辆安全,保障辖区内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9月16日-10月25日)

__心要认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开展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确保园林业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行动开展不力或发生较大园林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行动落实。__心务必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根据《园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扎实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二)强化沟通协调。为及时全面掌控工作进度,确保工作实效,__心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汇报。

2023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内蒙古新井煤业露天煤矿“2·22”大面积坍塌事故教训,按照2月23日山西省委常委会议和2月2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焦煤发〔2023〕46号《关于下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及2月27日集团公司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题部署会暨总经理安全办公会工作安排,公司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对照两级集团公司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安排,围绕安全管理“10个+”工作抓法,持之以恒抓好警示教育、风险辨识、查隐患反三违、区队班组建设、业务管理、变化因素、地面安全和干部作风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风险意识,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 长: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

副 组 长:各分管领导

成 员:各分管副总、各业务部室负责人及各基层区队(厂)负责人

百日攻坚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管理部,主要负责行动的开展、协调、联络等工作,同时汇总、分析行动过程当中发现的主要风险隐患问题,及时跟踪、督导、通报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对需要公司解决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及时组织研究协调解决。

三、百日攻坚行动时间、范围和方式

(一)行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5月底结束。

(二)行动范围和重点

以井下现场动态达标、重大灾害治理、人员行为管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等为重点,对井下各工作面、系统以及地面环保、生活后勤等开展全覆盖、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

(三)行动方式及安排

1.公司井上、下自查自改

(1)坚持“标本兼治、立查立改”的原则,对照重点检查内容每周对本单位所有区域组织一次全覆盖、拉网式、不留死角的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严格按照“五定五落实”要求,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和清单;每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动态管理、对账销号。

(2)各业务部室每旬要将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风险隐患清单专项上报安全管理部,每月对风险隐患管控整治情况进行“复盘”,对措施不完善、方案针对性不强、整治效果不好等要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方案和措施。

(3)每周要向员工通报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代会报告,并进行挂牌督办。

(4)每月组织召开风险隐患研判、整改专题会议,总结分析本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同时不定期组织“回头看”检查,督导和推进隐患整改,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特别是整治不力、整治时间较长的要专题研究,并严格落实山西焦煤重大事故隐患“三必须”原则。

四、抓好全国“两会”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安全生产工作已经进入特殊时期、敏感阶段,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必须首先抓好全国“两会”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认识,切实扛牢责任,切实如履薄冰,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态度抓安全,以又细又实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坚决保证全国“两会”特殊时期安全生产无事故。组织开展分析研判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针对性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周密部署安全防范工作,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责任单位:安全管理部 责任人:安全管理部长

责任领导:安全副总经理

2.压实安全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安全的高度,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动念头。紧紧抓住“责任”这个关键,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提升安全工作落实力、执行力。集中主要精力、主要力量,以超常规的工作状态、超常规的工作措施,盯紧盯牢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层层压实责任,一以贯之、一抓到底,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

责任单位:各业务部室、各基层区队(厂)

责任人:各业务部室负责人、各基层区队(厂)

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

3.落实安全举措。各部门、区队(厂)必须采取超常规大力度、措施实、效果好的办法手段,切实管控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1)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山西焦煤“15条特殊时期安全管理措施”和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工作的30条规定要求。

责任单位:各业务部室、各基层区队(厂)

责任人:各业务部室负责人、各基层区队(厂)

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

(2)坚持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凡出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必须严格落实山西焦煤“三必须”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按照“五定五落实”要求,当日完成上报、审批、备案等工作。

责任单位:安全管理部 责任人:安全管理部长

责任领导:安全副总经理

(3)扎实开展标准化动态达标工作,保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做到正规循环作业、均衡组织生产,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甚至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责任单位:生产技术部 调度指挥中心

责任人:生产技术部部长 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责任领导:生产副总经理

(4)全面加强变化环节、变化时段和突发状态安全管理,强化集团公司确定的11种变化因素情况的超前预测、预判、预警,严格管控检修项目、零星工程和非常规作业。

责任单位:生产技术部 地质测量部

责任人:生产技术部部长 地质测量部部长

责任领导:总工程师

(5)强化领导干部现场跟班带班,要严格执行矿领导下井跟班带班制度,加强非常规作业、特殊施工作业、零星工程、零散作业、多队组交叉作业、安拆工程以及边远区域、盲区死角的安全巡查。地面单位要严格执行作业现场跟班巡查和走动管理制度,紧盯现场薄弱环节、关键部位和问题突出的作业地点,大型复杂施工项目、大型检修、地面大型活动等必须有领导现场跟班盯守。

责任单位:调度指挥中心

责任人: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责任领导:生产副总经理

(6)强化干部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严格落实双值班制度,主值班人员在调度指挥部值班,处理当日安全生产问题并对各单位值班、跟班、带班情况进行电话(视频)督查;副值班人员负责对不放心区域或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及时准确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保证所有信息快速逐级传递,及时、准确、全面、详细汇报。应急救援队伍要24小时坚守岗位,落实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确保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责任单位:调度指挥中心

责任人:调度指挥中心主任

责任领导:生产副总经理

(7)扎实开展员工行为治理,加大“三违”查处力度,严查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作业行为,严禁不放心人员上岗作业。

责任单位:安全管理部 责任人:安全管理部长

责任领导:安全副总经理

(8)强化事故警示教育,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一周一案例、一周一记录”要求常态化组织事故警示教育,提升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责任单位:安全管理部 责任人:安全管理部长

责任领导:安全副总经理

(9)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公司各部室(中心)、基层区队(厂)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离矿离厂、离开企业驻地;特殊情况确实需离矿离厂、离开驻地的,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向公司董事长请示批准。

责任单位:政工部 责任人:政工部长

责任领导:党总支书记

(10)加大安全督导及干部作风督导力度,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四不两直”形式,突出重点,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安全督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要紧盯不放、整改到位、清零销号。

责任单位:安全管理部、政工部

责任人:安全管理部长、政工部长

责任领导:安全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4.保证安全稳定。各业务部室、基层区队(厂)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把开展好安全大检查作为保障全国“两会”特殊时期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保证检查质量,提升检查效果。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做到全覆盖、拉网式、不留死角,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杜绝敷衍应付、避重就轻,不认真、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确保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采掘失调组织生产、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组织施工,瓦斯超限作业、规程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场所、区域以及安全不放心、安全没有把握的单位、现场、人员,必须责令立即停产停工整顿,切实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该停工就停工,该停产就停产”,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业务部室、各基层区队(厂)

责任人:各业务部室负责人、各基层区队(厂)

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

5.严格追责问责。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公司实行“提级管理”。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跟班带班、值班值守不到位,弄虚作假不真实,工作敷衍、作风漂浮的相关责任人和单位,在公司周五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问责处理。对因失职渎职或工作执行落实不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上台阶”问责处理。

责任单位:安全管理部 责任人:安全管理部长

责任领导:安全副总经理

五、重点检查内容

(一)山西省安委会印发的《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中的重点检查内容。

(二)焦煤发〔2023〕46号《关于下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中的25项重点检查内容。

(三)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主要检查内容:

1.会议、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1)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环保工作会议、职代会暨工作会、安全1号文件和曹董事长提出的安全管理“10个+”工作抓法贯彻落实情况。

(2)2月27日集团公司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题部署会暨总经理安全办公会会议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5)正规循环作业、动态达标、行为治理、区队班组建设、“三个责任清单”管控、变化因素管控、六个专项治理、事故警示教育等8项工作开展情况。

2.各专业系统重点检查内容

(1)采掘部署方面

①井下主要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规定;矿井设计、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定;是否存在不按生产设计、支护设计施工作业情况;是否采用以掘代采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特殊采煤工艺是否履行相关批复手续;

②煤矿“三量/四量”是否平衡,是否存在采掘接续紧张,不能满足灾害治理时间、空间、效果需要;生产采区、采掘工作面数量是否超过生产要素公告规定;是否存在隐蔽采掘工作面、超层越界开采、违规开采保护煤柱等问题;

③是否存在以保供名义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否存在违反开采顺序、随意丢失煤炭资源;是否存在超头面组织生产;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和永久支护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空顶作业情形;采煤工作面悬顶面积超过规定,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④采煤工作面安装前是否严格执行“一通三防”和地质防治水安全许可评价和安全专项验收制度;是否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施工作业;采掘工作面揭露或通过构造时,是否严格执行变化管理制度。

(2)“一通三防”方面

①矿井通风系统是否稳定可靠,生产水平和采(盘)区是否实行分区通风,采(盘)区进、回风巷是否贯穿整个采(盘)区;是否存按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通风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串联通风、微风、无风、循环风作业等情形;井下风门、风墙、密闭、风机等主要通风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管理和设置;是否存在盲巷;是否存在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不到位、不可靠等问题;是否按要求开展通风瓦斯日分析;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许可评价是否按要求执行;是否存在随意封闭启封巷道的情况;

②山西焦煤《全面提升瓦斯治理水平十二条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瓦斯抽采能力不足;是否存在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是否存在瓦斯报警或超限后继续组织生产;钻孔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现场施工是否实行全过程管控、抽采评价单元划分是否合理等;回采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工作是否由集团公司牵头组织实施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③是否存在防灭火系统不完善、运行不正常现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矿井是否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是否存在综合防尘系统、设施不完善和综合防尘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矿井防灭火设计》是否按照《煤矿防灭火细则》修改完善;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45天内是否及时封闭;回采工作面是否存在长期停产或月推进度不足60m,但未制定专项防灭火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④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开展瓦斯检查、空班漏检、虚报假检;是否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措施;通风系统调整、巷道贯通、排放瓦斯、井下爆破、动火作业、过地质构造、揭煤、启封密闭(火区)、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末采收尾等关键环节是否按规定制定安全措施并严格落实;是否制定无计划停电停风和瓦斯抽采泵停运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是否存在瓦检员、打钻工等“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的情况;是否存在瓦检仪、传感器等“一通三防”设备不足或未定期检定、保养的情况;2022年山西焦煤下发的“一通三防”事故案例是否按要求组织学习培训。

(3)地质灾害及防治水方面

①是否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1〕121号)要求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重点对煤矿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裂隙、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冲击危险性、导水裂缝带、地表水体、地下含水体、井下火区、古河床冲刷带、天窗不良地质体等进行普查,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措施。是否按规定开展瓦斯、水害、自然发火、冲击地压、煤尘爆炸危险性等灾害等级鉴定;

②是否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实施防治水“三区”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七条管理规定;是否实现探掘分离;

③是否按照山西焦煤《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地质灾害巡查及小煤窑井筒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地函〔2023〕40号)文件,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及小煤窑井筒排查整治;是否按规定留设各类防隔水煤(岩)柱;是否对所有防隔水设施的质量状况全面排查,并制定专项措施;

④是否配备与涌水量相匹配排水系统;是否对全部工作水泵、备用水泵及潜水泵进行联合排水试验;是否定期检查防水闸墙、疏通泄水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⑤是否严格贯彻“查全、探清、放净、验准”的老空水“四步工作法”工作程序;是否对井田范围内及周边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进行排查;是否结合水文地质条件进行专题安全评价。

(4)机电运输方面

①是否有符合规定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抽采瓦斯泵、地面安全监控中心等主要设备房的双回路供电线路是否分接任何负荷,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是否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向井下压风自救供风的压风机供电系统是否采用单母线分段方式;大型设备能力是否满足矿井正常生产需要,是否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测检验和更换;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

②井下现场和地面防爆管理扩展区内是否存在电气失爆;防爆电气设备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入井前是否进行防爆检查;电气设备各类保护是否齐全可靠;采掘工作面风电瓦斯电闭锁是否执行到位,掘进工作面局扇供电是否做到三专管理;

③提升系统各项保护是否使用虚拟或模拟试验平台进行试验,冗余回油通道是否实现提升机二级制动;立井和倾斜井巷用于升降人员的提升系统各项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是否按规定进行性能检测检验;斜井(巷)捕车、挡车、阻车、防跑车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斜井、盘区等重要运输作业区域是否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辅助运输管理规定,落实斜井、盘区分时段、分阶段全封闭运输管理制度;井下运输是否存在人料混拉、非运人车载人等违规行为;无轨胶轮车运输是否严格执行车辆和司机入井准入原则,胶轮车制动系统及应急防撞设施是否完好;

④主运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入井前是否经过第三方阻燃和抗静电性能试验;带式输送机防打滑、跑偏、撕裂、堆煤、温度、烟雾监测等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主要运输巷道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是否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是否装设防逆转装置、制动装置及防超速保护装置。

(5)顶板管理方面

①是否定期对井下在用巷道及硐室、采掘工作面顶板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是否对四类特殊顶板(高应力区域、近距离煤层、复合顶板、厚煤层沿底掘进)和三种特殊情况(特殊条件、特殊地点、特殊时期)顶板制定安全管控措施;是否全面掌握巷道支护状况,建立健全巷道巡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②是否避开应力集中区、地质构造区布置采掘工作面;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的确定是否根据煤层地质资料和现场条件科学计算;

③是否严格执行支护材料准入制度,在采购、到货、入井等各环节执行有关验收规定;

④是否严格执行掘进工作面开口施工许可制度和采煤工作面投产前验收制度;现场施工是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⑤是否完善失修巷道管理台账;巷道维修作业是否坚持“由外向里,先支后回”原则,并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巡查;

⑥是否严格落实矿压监测及预测预报制度,是否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和监测设施强化矿压监测管理,矿压监测数据是否按规定采集分析,并依据分析结果对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提出改进措施或要求。

(6)安全监测监控方面

①安全监控系统显示和控制终端是否设置在矿调度室,能够及时处置报警、超限等情况;矿长和总工程师是否按规定审阅安全监控日报表,是否分析变化趋势;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等信息时,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及时处置,处理过程和结果是否进行记录;

②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温度、风速等监控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调校,传感器是否灵敏可靠;各类传感器吊挂位置是否符合要求,断电范围是否准确可靠;安全监控各类制度、台账、记录是否严格按照AQ-1029要求建立健全,并记录、规范准确;安全监控上传数据与本地数据是否一致;

③是否存在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管理不严格;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通信与图像监视等系统功能是否齐全,数据是否运行可靠、真实地与省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联网对接。

(7)外委队伍管理方面

①是否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七统一”管理;是否按规定配齐配足各专业管理人员、安全组织机构,并建立严格的现场管理制度;是否按建设要求配齐监理人员,并满足建设要求;现场监理与任命人员是否一致,是否按规定完成相关资料;

②是否对外委施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外委队伍的项目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施工合同,是否齐全有效;

③是否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机制,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且内容完善、定期演练;是否按规定建立救援队伍或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等。

(8)应急处置救援方面

是否按规定建立救护队或者签订救护协议,是否按规定建立人员位置监测、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救援培训,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从业人员是否熟悉透水等灾害发生预兆和避灾路线;入井人员佩戴的安全帽及自救器是否完好,入井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自救器;是否严格制定并落实重大风险隐患防控责任,落实瓦斯超限、出现透水灾害征兆和极端天气停产撤人措施。

(9)安全管理方面

①煤矿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满足煤矿实际需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培训考核取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一般从业人员是否先培训合格后上岗;是否制定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矿井证照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②是否存在《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所列的重大事故隐患情形;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形成全过程闭环管理;是否存在特殊作业环节风险隐患辨识和管控不到位问题;是否按要求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是否将辨识评估结果及管控措施应用于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指导和完善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预案修订等工作;煤矿应急预案是否按新导则编制。

③矿领导干部是否严格执行带班下井;是否严格执行《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要求;是否存在矿领导带班下井提前脱岗、人卡分离、人员定位造假等问题。

④安全生产费用是否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是否存在因安全投入不到位导致安全设备设施缺失等问题;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在井下推广应用前,是否经过安全论证和安全验收。

(10)标准化创建方面

是否严格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要求,按照标准化8个管理要素开展创建工作;是否存在不符合标准化建设的基本安全条件情形;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按规定开展煤矿标准化自查评分;是否存在专业资料照搬照抄及标准化评分造假现象。

(11)“三个责任清单”落实方面

未按期完成的是否办理延期手续,整改完毕是否办理销号手续;安全重点工程是否按时间节点进行推进;安全风险责任清单是否辨识管控到位,是否履行分析评级程序;安全隐患清单是否严格履行“五定五落实”程序。

(12)安全培训方面

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职工教育培训的规定制定培训计划;是否按照规定学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存在未经培训上岗作业,或证件到期未及时复训取证现象;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期一档”,培训资料建档率达到100%。

(13)雨季三防方面

①是否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机构并明确责任、落实资金、储备物资、建立队伍;雨季前是否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是否与当地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与矿井连通的采煤塌陷坑、塌陷裂缝是否填平压实;受河流、山洪威胁的矿井是否修筑堤坝和泄洪渠等防洪设施;

②雨季前是否进行强排系统联合排水试验;是否清理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是否制定并落实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是否在雨季前开展水害应急预案演练;是否对职工进行出现透水征兆立即撤人的培训;是否按要求落实雨季“三防”各项措施;是否配备汛期抢险救灾所需的设备和物资。

(14)环保管理方面

①环保治理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擅自拆除、闲置、关闭污染防治设施等情况;是否存在废水、废气未经处理偷排情况;各类污染物是否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是否规范、真实;在线监测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数据有效;排污口是否规范设置等;

②是否存在矸石自燃、超高超陡堆放、拦矸(灰)坝、排水设施不健全等问题;

③检查生产现场环境管理是否存在“脏、乱、差”现象;是否存在跑冒滴漏、污水横流、乱堆乱放现象;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煤炭储装运各环节扬尘污染等。

(15)生活后勤方面

危旧房、燃气使用、高层电梯、地面“三供”、食品卫生、疾病防治、职业卫生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16)地面消防方面

职工澡堂和食堂、地面家属区及各厂、网、点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责任制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管理盲区等。

(17)交通运输方面

各种运输运人车辆是否完好、是否定期检查、是否存在 “三超一疲劳”驾驶现象、各类车辆是否建档管理并利用GPS系统进行运营管控。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性、复杂性、重要性,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当作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当作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推进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严格按照山西省安委办和两级集团公司安排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专业系统要严格对照检查重点内容进行检查,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检查时间服从检查质量”的原则,严格对标对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所有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和清单,按照“五定五落实”要求彻底整改,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报告、监控、治理、销号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推动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治理到位。

(四)严格检查质量。百日攻坚行动检查过程当中对隐患问题较多、安全管理不放心、问题突出、不能保证安全的头面、场所、区域必须进行挂牌或停产整顿。对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不认真、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的,考核部室5-10分并对部室负责人进行通报、集中曝光;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避重就轻的要“推倒重来”,责令重新检查并考核业务部室负责人2-5分,考核部室5-10分;对检查质量不高、该处罚未处罚、该停产未停产,该停工未停工,要严肃追究检查人员责任,对责任人处罚10-20分。

(五)从严追责问责。各专业系统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和“三违”行为,要严格按照两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三必须”原则,责令停产停工整顿,由安全管理部提级管理、挂牌督办,从严从重追查问责;对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从严从重提级调查、追责问责。

(六)定期分析研判。每月组织召开百日攻坚行动专题会议,阶段性总结百日攻坚行动进展,专题研究分析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治理情况,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指导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公司将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安全目标责任考核。

(七)强化纪律作风。检查人员和被检单位都要严格遵守检查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两级集团公司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禁吃拿卡要。

(八)做好信息报送。各业务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每月上旬(9日)、中旬(19日)中午12点前将百日攻坚行动旬进展情况报送安全管理部;每月月底(29日)中午12点前将百日攻坚行动月度进展情况报送安全管理部,进展情况要包括检查头面、系统的次数;排查发现风险隐患问题的条数、整改情况;针对重点的、主要的、典型的隐患、“三违”、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情况;灾害治理、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开展情况。对未按照时间节点及内容要求报送的单位考核部室负责人2-5分,考核部室5-10分。

2023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3

我公司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晋安办函〔2022〕1号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宣传发动工作的函》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扎实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预防和杜绝公司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套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唐兴镇政府要求,结合本公司自身特点,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实施严密排查、铁腕整治、全面消灭安全隐患。达到全员受教面与参与率100%、安全隐患排查面100%、隐患整治率100%。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与安全责任事故以及严重违反行业作风的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该项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君涛 总经理

副组长:蒲长莉 店 长

组 员:李 艳 王 琦 蔡晓云 李志亮 苏 娜

三、工作部署

1、通过召开全体员工会议,宣传专栏和宣传条幅等方式,宣传本次百日攻坚行动内容,营造氛围,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本次行动。

2、组织水、电维修人员对公司用电、用火、线路及消防通道、重点防火部门逐个排查,找出隐患,加以整改。

3、建立分管追责制,主抓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区域负责人,积极排查自己主管范围内的一切安全隐患,做到“早排除,早预防,早发现,早整治。”如有安全隐患发生,立刻追究该主管责任。各位主管领导务必做好此项工作,让人人知道安全的重要性,人人注意安全的必要性。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域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店长和总经理的具体指导下,切实实施好此次专项活动的各项工作。

2、扎实推进,注重实效。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的同时,更要重视其他方面的安全,彻底的进行自我排查和整治。

3、协调配合,畅通信息。全体员工应加强工作联系,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时收集和反馈信息,分阶段报送此次行动开展情况材料。

4、严明纪律,奖惩兑现。各分管领导及小组成员,区域负责人、小组长必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专项活动工作,严禁推诿塞责、应付从事、不负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各个区域进行跟踪督查,并将此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考核范畴。

五、工作目标

通过在整个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实施,全面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和重点领域、重点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在公司领导的科学领导下抓好这项工作,加强公司各个区域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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