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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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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第一篇】

近期,执法监督科同志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河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结合执法监督工作实际,谈以下学习心得和收获体会:

一、执法监督的法规依据

《条例》第十二条第(六)项规定,“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这一规定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和基本遵循。《细则》第五条第(八)项、第七条第(八)项、第二十九条第(四)项也分别明确了党委政法委对政法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条例》是遵循,《实施细则》是依据,必须严格贯彻落实,旗帜鲜明的开展并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的时代意义

(一)政治需求。《条例》第一次全面阐述党的领导与政法工作的关系,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总宣言。通过执法监督的方式加强对政法部门执法办案的监督和指导,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方式,也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执法司法活动的有效手段。要从“两个确立”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把《条例》作为新时代改进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总遵循,把“两个维护”落实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的实际行动中。

(二)法治需求。《条例》的出台,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为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提供了制度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强调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执法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守法治原则,坚持按程序依法监督,以高质量执法监督助推构建更加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助推政法各部门协作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完成依法治国的职责和任务。

(三)价值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职责任务之一。当前,执法司法活动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需要还有很大差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只有切实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司法,才能不断促进和推动政法部门、政法干警公正执法、文明司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的“南阳实践”

(一)处理好善守正与巧创新的关系。守正与创新是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一大特色。 守正体现在,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等规定,旗帜鲜明的推进执法监督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解决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和政法部门不愿接受监督的问题。 创新体现在,结合南阳政法工作实际,创新监督模式、规范监督流程、聚焦监督重点、提升监督成效上。近年来,市委政法委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实施细则(试行)》,走出了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新路,探索创新的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南阳模式”在《法治日报》重版刊登,领跑了全省,外省市党委政法委多次来考察交流。2021年以来,我市共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久访重访的涉法涉诉案件7600多件,有力地促进了公正执法、文明司法。

(二)处理好会监督与敢斗争的关系。执法监督是党委政法委党内监督的“拳头”,是党委政法委的“核心主业”,但党委的执法监督又是一件难事,缺少有效的实施细则和抓手,稍有不慎就会被“边缘化”,一不小心就会“引火烧身”。为此, 一要发扬斗争精神,“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善于同执法司法顽瘴痼疾作斗争,敢于向妨害公平正义的歪风邪气亮剑。 二要创新工作模式,“再造”执法监督工作流程,用好六类监督措施,精准开展备案监督、跟踪监督、评查监督,建立执法监督工作台账,规范台账化管理。建立信访受理回复制度,受理和办结均回复信访人,把矛盾牢牢吸附在身边。 三要完善执法监督人才库,提升执法监督能力和水平,组件高水平案件评查组和高规格督导组,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和督导,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人才不足、人员不专的问题,打好评查与督导“组合拳”,提升执法监督合力。

(三)处理好当下治与长久立的关系。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必须注重成果运用,增强执法监督的刚性约束力。 一方面,要通过涉法涉诉、重复信访积案集中治理、顽瘴痼疾排查、非法集资清理等专项活动,找准执法监督突出问题的“病灶”,检视“病因”,深挖“病根”,确保清仓见底、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党的二十大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统筹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与党委政法委工作监督、政法机关内部监督的监督合力,做好教育整顿的“后半”文章,总结巩固教育整顿的经验做法,梳理发现执法司法中的问题,选取正反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晾晒”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当下治、长久立。

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第二篇】

今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建党以来关于政法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也是政法战线第一部党内法规。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必须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条例》明确要求,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我们必须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方针,坚定不移地践行对党忠诚要求,这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和价值底色,是对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带头学习贯彻《条例》,带头学习党章、遵循党章,带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凝聚警心,自觉在政治定力、担当精神、工作方法、敬业精神上向党中央、向习近平总书记对标看齐,从而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打折扣、不骛虚声。

二、对标决策部署,抓好工作落实。《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立规矩、定方圆,对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等重大问题作出全面具体规定,确定了政法工作的“大方向”,我们就是要以这个“方向”为引领,立足岗位,脚踏实地,稳扎稳打,把《条例》的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对标执行到位,坚定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好高骛远,不急功近利,扎扎实实把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做好、做细、做实,确保工作与《条例》规定相一致,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心系群众保本色,为民服务践初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使命,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既是党根本宗旨的要求,又彰显政法工作的价值取向。在实际工作开展中,紧紧围绕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履行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对涉黑涉恶等突出违法犯罪,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安全与信赖,以实际行动努力建设一个满足于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美好生活需要的平安社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在学中做、在做中学,学思践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用《条例》指导工作,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政法工作就一定能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就能有力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第三篇】

党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已正式颁布实施。《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一次全面谋划,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指明了准确的前进方向,具有非常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检察院开展执法办案的过程,既可以说是政治性要求很高的业务工作,也可以说是业务性要求很精的政治工作。在贯彻落实《条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让办理的每个案件都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绝对服从和服务于全区中心工作大局。我的几点学习体会如下:

一、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检方针,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一方面,对党忠诚,是检察队伍的政治灵魂和价值底色,是对检察机关和广大干警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检察机关要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动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凝聚检心,用核心价值观激励斗志,凝聚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加大“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和感召力。另一方面,只有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检察队伍才会倍增强大内生动力,新时代检察工作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要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紧要的政治、最根本的要求来抓,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二、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正如张军检察长在多次讲话中强调的,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是业务极强的政治机关。检察机关旗帜鲜明的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政权机关第一位的要求,也是检察工作最本质的特征、最大的优势和最根本的保证。在新时期开展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必须将“讲政治”这一硬性要求切实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落实到日常办案工作中,落实到接待群众来访中。只有注重持续的学习,才能“补足精神之钙,强壮力量之肌”,才能保证检察队伍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保持忠实可靠,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正确的方向前进。在当前,就是要围绕《条例》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适应动态化、信息化的新时期社会特点,切实做到听民声、知民意、护民安。以办案护航发展,以服务助推发展,担当保障服务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先锋队、排头兵,通过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

三、须坚决执行党的决策部署。要严格对照《条例》具体工作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对政法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工作要求,绝对遵守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上级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单位内得到精准地贯彻执行。要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党的制度规定,同时抓好个人所分管的院党总支及各支部的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贯彻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在单位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深入查摆自身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检察干警队伍公正高效廉洁。

四、充分发挥检察院职能作用。《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检察队伍能否做到纪律严明,事关检察机关战斗力,事关党和检察机关形象。政法工作性质就决定了政法干警会面对违法违纪和歪风邪气的直接侵扰,《条例》第八章直接规定了监督和责任,明确了“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工作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实现,责任十分重大;检察干警的能力水平体现着国家法治水平的高低,不能放松要求。一是要以有力的举措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真正吃透摸准、学懂弄通条例精神,研究制定出符合本院工作实际的有效措施,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在单位落地生根,指导全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依法严惩刑事犯罪,严格落实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要求,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群众安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诚信的法治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要以更加有力举措提升公益诉讼检察水平,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完善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衔接。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在红色资源和文化遗存保护等方面深度挖掘。四是要以更加有力举措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落实检察机关联系企业制度,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侵害民营经济的各类违法犯罪,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为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经济转型发展、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等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为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五是要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清理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攻坚活动,着力做好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以高质量的法律监督工作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城”。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持续不断地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条例》为鉴,自觉抵御各种政治灰尘和腐朽思想侵蚀,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从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忘从检初心。

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第四篇】

中央政法委举办第四次新时代政法工作创新交流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交流推广有关地方政法委贯彻《条例》的经验做法,带动形成比学赶超、齐头并进的生动局面,提升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化水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会上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化水平,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工作制度、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主持交流会,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王洪祥、雷东生出席会议。6位省级和地市级党委政法委书记作了交流发言,6个省级和地市级党委政法委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地市级,全国省市两级党委政法委机关干部在各地分会场参会。

长安君从会上获悉,《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重视程度高,许多省(区、市)党委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召开常委会、专题会议,高位部署推动。二是创新意识强,一些省(区、市)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在推进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平安建设协调机制、执法监督等方面,创造了一大批新鲜经验。三是工作措施实,8个省(市、区)制定了贯彻《条例》的实施细则,有的在推动干部队伍管理、激活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制度等方面研究制定了务实管用的举措。四是实际效果好,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意识得到强化,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党委政法委的职责定位日益明确、作用日益凸显。

会议结合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就贯彻《条例》、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提出明确要求。长安君整理了会议笔记,在这里与大家学习分享。

夯实贯彻《条例》的思想根基

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最根本的动力来自制度自信。要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认识和把握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增强制度自信,凝聚制度认同,推动《条例》深入贯彻落实。

——贯彻《条例》是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的客观需要。党管政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与西方政治制度、法治模式的根本区别和重要优势。《条例》第一次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条例》,就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管政法这一最高原则,最大限度地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政法工作效能。

——贯彻《条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需要。《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立规矩、定方圆,对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等重大问题作出全面规定,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了总规范、总遵循,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贯彻《条例》,就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贯彻《条例》是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条例》系统集成了我们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对具有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推进新时代政法工作现代化提供了根本保障。贯彻《条例》,就是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工作制度,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紧扣贯彻《条例》的根本要求

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贯彻《条例》,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将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健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完善政法机关政治督察等制度,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加强党的思想领导。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制度化常态化,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尽责,凝聚起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加强党的组织领导。完善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工作制度,加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坚强有力的各级组织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

抓住贯彻《条例》的关键环节

《条例》是“立柱架梁”性的,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落细、落实,关键是要结合实际,完善配套规定,突出抓好相关制度机制体制建设。

——创新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整合优化各方资源力量,更好地统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创新完善基层组织建设机制,激活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制度,全面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确保基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创新完善干部队伍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好党委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委员向党委政法委员会述职等领导班子管理机制。积极构建关系协调、运作顺畅、富于实效的政法队伍管理机制,推动政法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创新完善督促检查机制,通过健全综治督导、扫黑除恶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推动解决政法系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责不究等问题。

掌握贯彻《条例》的科学方法

充分发挥《条例》的制度威力,重要的是要掌握贯彻落实的科学方法。

——处理好“内”与“外”的关系。贯彻落实《条例》是全党的共同责任,但主体责任在党委政法委。各级党委政法委要把贯彻《条例》的主体责任扛起来,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需要党委及有关部门支持的落实事项,要积极主动请示汇报、沟通协调,最大限度赢得支持。

——处理好“破”与“立”的关系。《条例》的贯彻落实,考验的是“破”的勇气与“立”的智慧,要敢于打破思维定式的局限,善于开拓创新,结合各地实际,创造性地研究制定贯彻《条例》的实施细则,创新政策措施,完善制度机制。

——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是抓好贯彻落实的一条重要经验。要总结交流经验,把一地的探索变成各地的有益借鉴。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让制度创新成果转化为工作优势。

——处理好“分”与“合”的关系。既要在一些重要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取得突破,又要注重加强系统谋划,注重各项制度机制的耦合性和衔接性,充分发挥制度的集成效应和整体优势。

提高贯彻《条例》的成色质量

制度执行越有力、越坚决,制度优势转化为政法工作效能就越全面、越有效。要学在深处、干在实处,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学深学透。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专题研讨活动,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提高贯彻落实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对表对标。围绕《条例》一系列重大制度设计,逐项对照检查,逐项推动落实。比如,《实施细则》没有出台的、配套机制没有建立的、工作措施没有落实的等,都要抓紧研究推进。

——自查督查。党委政法委要加大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力度,及时发现贯彻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动问题解决。善于借助党委督察部门的力量,适时对贯彻《条例》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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