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文资料 > 公文学习 >

反恐教育心得体会范文范例精编4篇

网友发表时间 767209

【参考】此例优秀的办公资料“反恐教育心得体会范文范例精编4篇”由阿拉题库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编辑,以供您阅读参考之用,希望此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反恐教育心得体会1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我们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即使到了腐朽的清王朝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新疆也没有从祖国怀抱中分裂出去。新疆各族人民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在新疆搞民族分裂活动的是极少数,他们不能代表任何民族,是各民族的敌人。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民族人民的生命线。新疆半个多世纪以来形成的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来之不易,新疆当前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各民族和谐共处局面必须十分珍惜和坚决维护。我们一定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珍视民族团结,自觉地为维护民族团结作贡献。

反恐教育心得体会2

在新疆反恐和去极端化过程中,中国政府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既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又重视源头治理,形成了消除暴力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成功经验

前不久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两会上,一组数据令人关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30%左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这说明,新疆遏制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功,为新疆人权保障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新疆繁荣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了良好环境。

恐怖主义和助长恐怖主义的极端主义是在一定条件下滋生蔓延的。遏制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不仅要重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而且要致力于消除极端主义的滋生因素和蔓延条件。虽然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可以在短时间内见效,但从根本上消除极端主义,却需要更长时间的综合性努力。在新疆反恐和去极端化过程中,中国政府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既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又重视源头治理,形成了消除暴力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成功经验。

首先,积极消除贫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消除滋生极端主义的经济土壤和社会土壤。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完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遏制极端主义对教育、婚姻、医疗、养老和性别平等的影响,消除产生暴力恐怖主义的社会土壤。在新疆,实施南疆从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的十五年义务教育政策;通过对口协作加强地区医院建设;实施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大病保险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15种大病集中救治和慢性病签约服务全覆盖;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等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改革举措,释放出看得见的民生红利,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大幅上升,妇女就业率大幅度提升,老年人生活有了更好的保障,切实增强了新疆各族群众的获得感。

其次,加强法治建设,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遏制极端主义的干扰,消除滋生极端主义的政治土壤和文化土壤。严格政教分离,明确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和婚姻等社会事务,严格保障公民信仰自由权利等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划定带电的高压线,让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不能越雷池一步。

再次,加强国际反恐务实合作,阻断极端主义的国际网络。中国与周边国家建立了边境地区和执法部门反恐领域对口合作机制,在情报信息交流、边境联合管控、涉恐人员查缉、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打击跨国犯罪、司法协助、跨国油气管道安保等方面,进行了务实交流与合作。

中国新疆消除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实践,为其他国家有效打击恐怖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个别国家以双重标准抹黑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注定不会得逞。相信中国新疆的反恐实践将在国际社会赢得越来越多的认同,为世界反恐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反恐教育心得体会3

中新网乌鲁木齐8月5日电(记者程勇)8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召开,该办法已于2016年8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新疆反恐维稳工作法治化水平迈入一个新的台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乃依木·亚森在发布会上指出,新疆是中国反恐怖斗争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根据国家《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制定一部适应新疆反恐怖斗争和法治新疆建设实际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将打击和有效防范暴力恐怖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依法治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乃依木·亚森向媒体介绍了《实施办法》的主要精神,它的出台体现了中央和新疆党委关于反恐维稳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了反恐维稳好的经验,汲取实践中的成功做法,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固化下来;《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和问题引领,突出立法实效,并明确了反恐怖主义工作机制,突出全社会共同责任担当,强化了安全防范工作,力争把违法犯罪行为遏制在预谋阶段。此外,《实施办法》彰显了依法治疆的法治精神。

乃依木·亚森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认真学习宣传好《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是贯彻实施好法规的关键。新疆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各类学校,社会各界以及各族群众都要把这个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重要职责,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认真做好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在发布会上指出,《实施办法》在国家反恐怖主义战略框架下,明确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的基本原则,建立了在新疆统一领导下的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制度机制体系;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了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安全防范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对处置恐怖事件指挥体系;建立了跨地区、跨部门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统筹全区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情报信息工作;《实施办法》还依据《反恐怖主义法》,进一步细化了法制教育制度的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程序要求,强化了责任追究机制。

熊选国说,《实施办法》的出台为新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进一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创造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各司其职,大力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落实,全力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反恐教育心得体会4

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5年1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反恐怖主义法》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反恐怖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通过对《反恐怖主义法》十章内容的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心得体会:

一、充分认识反恐怖法出台的必然性和重要性。

中国出台反恐法既是现实需要也是国际责任。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当前,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仅以新疆地区为例,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乎从未停止过。2009年乌鲁木齐的事件,2011年喀什的、事件、2012年和田的事件叶城的事件,2013年巴楚的事件,莎车的事件,鄯善的事件,这些事件像阴霾一样笼罩在新疆人民的生活中。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恐怖主义早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中国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同样显示了我国作为国际大国的责任、态度与决心。

二、坚决学习反恐怖法,提高自身防恐应急反应能力。

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对反恐怖工作原则、领导机构、联动配合机制、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工作、应对处置、法律责任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它的出台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认真学习此法,我们大家学会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

和应对发生恐怖活动时的处置方式和方法。通过学习,我们掌握了如何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可疑物品等反恐基础知识,在紧急情况下如何开展自救和救护知识,了解了有效应对恐怖袭击活动的方法和措施。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对恐怖事件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如何在当地人民政府申请适当的救助,如何向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如何向卫生、民政等主管部门申请心理、医疗等方面的援助。

总之,通过该法的学习,我个人认识到国家出台此法的深远意义和作用,也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知恐、识恐、防恐、反恐”的意识和能力,这些都有助于形成全民反恐、依法反恐的良好氛围。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69 767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