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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材料【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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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第一篇】

蒋陆军,男,1982年3月生,汉族,重庆云阳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2007年9月参加法院工作,历任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三庭副庭长、民四庭庭长,现任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白市驿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蒋陆军同志先后获评“办案标兵”“先进个人”“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最美执法者”、十一五期间“先进政法干警”、首届“重庆市十佳青年法官”等称号。获各级各类嘉奖多次,荣立三等功1次,并入选“重庆法院先进典型后备库”。近年来,连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2020年,参与重庆市高法院研究小组调研的涉疫情法律问题成果获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批示肯定。

一挑重担,攻坚克难有担当

扎根基层司法十三载,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他迎难而上,冲锋在前。2009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4200余件,调撤率%,案件审结率%,其承办案件无一因错误而被改判发回重审。

多年来,同事一直称他为民事案件“重案组组长”,先后妥善处理了在全市、全区有重大影响的“聚金万佳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重庆桃花溪危改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等多起重大疑难案件,有效化解了一批重大矛盾纠纷,案件办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多次获得市级领导批示肯定,被予以专项嘉奖表彰,得到当事群众的高度认可和赞誉。2013年5月,其被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聘为首批“青年法官导师”。

二强能力,务实创新当标兵

担任民四庭庭长期间,他开创性地建立“劳动争议纠纷立体治理机制”,率先在高新区留创园驻点设立“社区暨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深入探索劳动争议案件繁简分流与“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建设的新思路,相关事迹先后被中国法院网、重庆日报、重庆法制报等媒体予以专题报道。2017年,二郎劳动争议巡回法庭被列为全市法院考察点,在全市“七五”普法检查工作被列为法治宣传教育平台考察点。期间,他带领部门成功创建全市法院系统“青年文明号”集体。

担任白市驿法庭庭长期间,他积极主动把法庭工作融入重庆高新区发展中去,着手推进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创新,针对升级后的高新区辖区六镇实施针对性诉调对接机制和开展诉源治理,助推“老杨群工”一体化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焕发活力、发挥实效,为高新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2019年,白市驿法庭被上级法院推荐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成绩突出人民法庭,并成功创建为全市法院系统“青年文明号”集体。

三重理论,学术研究出成果

作为一线法官,他十分注重审判实践与理论调研相融合,工作期间获得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学位。学术论文多次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最高人民法院主题征文中获奖,在《人民法院报》、《司法改革论评》等刊物发表理论调研论文多篇,参研国家社科基金及中国法学会、教育部等科研项目多项。被最高人民法院西南政法大学人民法庭研究中心聘为兼职研究员,现兼任西南政法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西南大学法学院本科实务导师、重庆邮电大学校外法学实务指导专家。

2020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他受邀参加重庆市高法院涉疫情法律问题研究小组调研,作为小组负责人积极参加《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依法防控疫情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和《人民法院保障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调研报告》起草工作,小组的成果获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批示肯定。

四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在不同法系的国家中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守纪律,清正廉洁做表率

他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具有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名利观,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四个一律”等廉政规定,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忠于职守,秉公司法,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从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他为人正、为学勤、为业精,时刻牢记在首届“重庆市十佳青年法官”表彰大会上向全市广大青年法官发出的倡议,努力做一名“有理想、有品行、有知识、有作为、有创新”的“五有”法官。

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第二篇】

同志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大局,努力增强为党组决策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为法院其他各项工作服务的思想意识,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作用,自我加压,勤奋拼搏,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XX年被天宁区政府授予嘉奖,XX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XX年被天宁法院评为调研好手,被区政府记三等功一次。

(一)勤学不止,内强素质迎挑战

XX年5月,按党组的要求,吴光前同志被调配到办公室工作,成为一名文字秘书。办公室作为法院的指挥中枢,对每一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有特殊的要求。初来乍到的他既自豪,又倍感压力,业务工作不熟悉,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起来感到比较吃力。为了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他加班加点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政策文件,掌握写作技巧,以适应岗位需要,提高工作能力。三年来,他深入系统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理论知识,为自己积累了丰厚的理论素养;对国家出台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和外地的先进经验,他善于结合本院的实际深入研究,并体现到文字材料中,使办公室文字材料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言语朴实,文字严谨,既符合上级精神,又符合本地实际。同时,他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工作中提高,把每项工作都当做对自己素质和能力的检验和挑战,进一步增强了对实践的认识和感知能力,努力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学习中增强了迎接挑战问题的本领。办公室工作的三年,是他全身心工作的三年,用心品味的三年。

(二)笔耕不辍,尽职尽责求突破

办公室工作事无巨细,既要负责信息宣传、业务调研,又要负责文稿起草、综合协调等工作,可谓是头绪多,任务重,压力大,但在工作中吴光前同志无怨无悔,任劳任怨,把所有工作当作领导对自己的信任、考验和锻炼。他始终牢记“办公室工作无小事,一旦出了问题就可能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他不断激励自己,主动工作,尽职尽责,拼搏进取,努力在办文、办事、办会上下功夫,切实与领导班子在决策上合谋、思路上合辙、节奏上合拍、工作上合心,力争把每一件工作干出成绩。

在信息工作方面:按照“及时、准确、全面、实效”的原则,积极做好《审判动态》、《信息简报》采写、编发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工作对全院中心工作反馈和上报力度,提高了为领导和基层服务的贴进度和针对性,有效增强了信息工作的参谋服务功能。三年来,共编写各类信息简报40多篇,其中被省高院、市中院信息刊物采用30余篇,《创优法制环境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被最高人民法院录用,《六个力求强管理审判工作出成效》的审判管理经验材料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得以推广,为天宁法院的信息工作走在全市法院最前列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调研工作方面: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以及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10余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司法统计分析和调研文章。其撰写的《当前独任庭适用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论文被国家法官学院《法律适用》杂志录用,多篇论文被《人民法院报》和《中国法院网》登载,所撰写的《对侵犯财产罪案件的实证分析》荣获全省法院XX—XX年度优秀司法统计分析评比三等奖,《现代司法理念法官职业化建设—从法官专业化的视角谈队伍建设》荣获全市法院第xx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在综合协调工作方面:充分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精心做好以文辅政工作,多次参与起草重要综合材料,在深入思考,认真判断的基础上为领导提供全面、准确的决策参考。同时,积极做好了大量交办工作、临时性工作。为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他经常加班加点,不分昼夜,连续作战。起草的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各种综合材料深受领导的好评,多篇反映法院典型工作的宣传报道被《人民法院报》和《江苏法制报》刊登,经调研后形成的《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指标的41条意见》对审判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三)清苦不畏,严于律己树形象

办公室责任重大,位置特殊,一言一行都为广大干警所关注,自己的任何一点不慎都会给领导、办公室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会给党和政府抹黑。因此,他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向高标准看齐,生活朝低标准放眼。一是加强团结。认真维护与领导、同事们之间的团结,强化大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学人之长,容人之短,谅人之难,互相补台不拆台,互相帮忙不添乱,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凡是到办公室来反映问题的群众,他都坚持做到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认真倾听,耐心解释,从未发生过冷硬横推现象。二是廉洁自律。办公室工作清苦,工作没有规律,加班加点是常事。多年来,他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不浮躁,积极培养“埋头苦干的实干精神,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甘于清贫的奉献精神,不断进取的创新精神”,力求工作的高标准,默默奉献,无怨无悔。在生活上,不慕奢华,艰苦朴素,从来没有打着领导的旗号为自己谋求私利,时刻维护领导和自身的形象。三是甘于寂寞。办公室工作繁杂、辛苦、清贫、事无大小皆关乎全院大局,作为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他时刻严格约束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开拓进取,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他任劳任怨,不畏艰苦,勇挑重担,自愿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经常加班加点熬夜。有人问他:“小吴,你不觉得文字工作枯燥无味吗?” 、“你上班有瘾啊?”他说:“长期的文字工作是很枯燥,但是你一旦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热爱这个职业,当你真正沉下心来,深入进去,你就会在苦和累中找到工作的乐趣。” 是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付诸汗水,哪能有收获。他就是用这种朴实无华的品格默默地耕耘,在平凡的日常工作中,求上进,求特色,求成绩。

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吴光前同志增长了智慧,拓宽了视野,提高了能力,现在已成为信息工作和文稿起草骨干。工作没有终点,只有始点;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他正一如既往地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讲真话、办实事,不求轰轰烈烈,唯求踏踏实实,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出色、把人生写得更精彩。

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第三篇】

同志,女,1976年4月15日出生,汉族,2005年加入民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97年至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该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三庭副庭长(三级法官)。期间经单位推荐分别在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学习二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生班进修一年。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民盟科技总支鸠江支部主委,民盟法制委员会副主任。2011年12月经公开遴选至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工作,任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主要从事知识产权及涉外审判工作。

在法院工作以来,柴俊同志能够热爱本职岗位,不断加强学习,努力进取,从一名书记员逐步成长为审判一线骨干法官。工作中能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树立大局意识,很好配合院内各项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多办案,办好案,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树立法官的“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工作中同时注意加强自身学习,在学中实践,实践中更新,多方面培养自己运用法律解决和处理各种案件的能力,以适用新时期对法官职业的要求。自2012年度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审判业务以来,年审结案件250余件,涉诉标的额600多万元,调解撤诉率达90%以上,上诉案件少,无一件发回重审、改判或引起矛盾激化案件。在处理一些矛盾较大、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中,能灵活运用法律妥善处理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调解力度,有利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起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由于工作业绩较突出,曾先后被评为法院先进个人,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脚踏实地 铸就平凡

柴俊同志从2005年开始从事审判工作,8年来一直在法官工作岗位上工作。作为一名年轻的女法官,她有着慈母般的真爱和独特的个性特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体现出不平凡和不一般。

她一直奋战在基层第一线,不论在哪个岗位,也不管任何时候,总是力求做到精益求精,恪尽职守,从不提出任何条件,也从不挑三拣四,被同事们称为是“一块放在哪里都会发光的金子”。她常说:以前,人们对好法官的要求是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我却认为:人民法官这些好的优良传统,当然不能放弃,但新时期的法官,在充分继承优良传统的同时,还应具有时代的特色。每当她被调任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总是会默默地告诉自己:新的岗位就得从“头”开始,以前的一些经验做法在新的岗位上不定都会很合适,不能生搬硬套的开展工作,不能凭以往的工作模式去做“好”事,她以认真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将自己融入到新岗位、新职责之中。

审理知识产权案件,适用的法律基本上为专门法,案件处理要考虑多方面的问题,许多案件还涉及高新技术,这就对法官提出了较高层次的要求。柴俊把这种要求看作是一种挑战。刚接触知识产权的案件时,柴俊勤奋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产权的法律种类众多,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技术合同法等,不仅一些概念和原则与一般法律不同,而且相互之间也有较大差别。尽管是法学专业毕业,但是在刚接触时也感到相当难。柴俊不畏艰难,认真钻研、阅读了大量案例。遇到不懂的问题,她就请教专家。此外,她还订阅了大量的专业报刊。知识产权案件多,柴俊一直超负荷运转,上班没时间学习,她就加班加点。就这样,她很快的熟悉了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理论。

在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她发现涉及计算机软件等高新技术的案件数增长较快。柴俊认为,要处理好此类案件,必须了解相关的知识。为此,她读了许多技术书籍,并经常求教专家,对案件处理所涉及的计算机软件技术有了较深层次的了解,连当事人也感觉到她是一个知识产权方面的内行。她把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建立一支专家型、学者型法官队伍作为目标,要求知识产权庭的法官都具有高学历、专业性,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理,能写出高水平的文章,能够熟练驾驭庭审并撰写说服力极强的判决书。她以身作则,朝着这个目标奋进。

她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力求最佳的社会效果。经开区法院刚刚成立,是个年轻的法院,经最高院批准获准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第一审管辖权,而柴俊就是审理这些知识产权案件的主审法官,她不仅自己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恶补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而且注意与上级法院及兄弟法院沟通交流、取经,注意收集判例并加强研讨,从而更好的掌握裁判尺度,并成功探索建立了一条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她办案从不单纯“就案办案”,讲求“审理一件,影响一片”的原则,其中在审理的KTV案件中及网吧著作权侵权案件中,通过与市文化委及协会沟通与联系,注意发挥行政机关与协会力量,参与调解,引导当事人诉讼,使得KTV侵权案件的调解处理得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完美结合。

由于白天开庭时间多,工作时间不够用就利用晚上时间写法律文书,这就是她的“家庭作业”。此外,还要结合各种类型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时作出总结、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及相关的论文。在她的带动下,全庭干警拧成一股绳,取得了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双赢。同时她不仅没有放松对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开展,而且对于处理较成功的案件及时通过有关网络也给予了报道。天道酬勤,在这样的努力下,知识产权的审判工作也逐步走上了轨道,得到了院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肯定。

一卡显温情 润物细无声

“请您如实填写,知识产权庭将会认真对待、充分考虑您的意见,也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每位前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知识产权庭的当事人,都会在首次领取诉讼材料时收到一张《廉政监督卡》。这是为使当事人充分了解并表达对诉讼程序的意见,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让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这是她率先提出并予以推广的司法便民,建设司法公信力的新举措。《廉政监督卡》的内容包括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需要反映的相关不廉政问题,明确告知廉政监察员的联系方式等。自该项举措推行以来,当事人纷纷给予欢迎和支持。“这项措施很好,让我们心里敞亮,充分感受到了知识产权审判的公开透明,实现了阳光下的审判”。

除了在细节程序上下功夫,充分为群众着想,便利群众参与诉讼之外,时刻牢记延伸知识产权审判职能,积极回应社会司法需求。为了建立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有效的衔接机制,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先后与行政机关开展多项合作,共同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与芜湖市知识产权局、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建立联系机制,与来自开发区企业的40余名代表就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座谈,并为开发区内各企业的品牌建立、知识产权管理、维权策略等提供法律指导。这些贴心举措,在诉讼当事人与法官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贴心入微的关怀,促使一些案件得以通过简便程序予以调解,双赢落到实处,不仅有利于我市经济发展的,更有利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心灵美好 廉洁奉公

在工作中,她多次拒说情,拒吃请,拒收财物,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勤政廉洁,一身正气,秉公执法,公正办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在亲情、友情和法律之间,她坚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她知道自己是一名普通的法官,是一名普通的女儿、妻子和母亲,“做好一点,做得再好一点”就是她的内心追求,从不计较得失和名利。每当人民群众对她大加赞许的时候,她也就是一句十分平常、十分由衷的一句话“我是一名人民法官,在任何时刻,只要是一个法官,都会像我这样去做。我只是做了一个人民法官应做的事”。

乐于坚守 播撒爱心

在经济开发区法院工作时,她既是副庭长、主审法官,又兼临东梁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每季一次的法制课总是雷打不动,每次法制课堂上她都带着微笑给学校的师生讲解相关法律知识,面对学生们提出的各种问题都予以耐心详尽的解答,同时给孩子们留下一个法律小思考题,再下次法制课时予以提问,从而调动孩子们的积极性与兴趣,她开创了该校法制副校长的先例,被学生称为“爱心法官”。

没有优厚的待遇,没有鲜花和掌声,她是如此平凡;日复一日坚守岗位,风雨无阻,她是如此的不平凡。她深知做一名新时代的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她将继续不断地学习新知识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与效率作为其行动的指南,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第四篇】

**,他的心和名字一样透亮闪光。他用高效优质的办案实绩守护着公平正义,诠释着人民法官的为民情怀。

2013年,他在法院执行局工作,无论盛夏酷暑还是冰天雪地,他经常夜以继日,加班加点,不知牺牲了多少个节假日,不知受到妻子孩子多少次责怪,但他无怨无悔。这一年 ,他承办执行案件251件,执行结案159件。同志们称他是“拼命三郎”。2014年,他承办执行及审理案件285件,结案287件,其中执行结案191件,案结96件;2015年承办195件,审结273件。他所执行及审理的案件中调、撤率达到%,一审服判息诉率%。

2014年8月,他来到**法庭任**法庭副庭长,2015年8月主持工作,2016年初被任命为庭长。上任伊始,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新思路,按照省高院的总体部署,他大胆运行审判权机制改革,成立了以庭长为主审法官的“1审判员+法官助理+1书记员”团队。在此基础上,将全庭人员编入审判团队,在原有一个审判团队的基础上,再行组建两个团队。创新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审判团队人员信心明显增强,裁判文书质量明显提高,团队之间裁判尺度逐渐统一,审判人员办案能力明显提升,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协助水平逐渐提升,法官助理对组织庭前交换证据、组织调解,起草法律文书等工作日益得心应手。2015年,**法庭结案1022件,比上年增加260件;人均结案率达%,比上年提高了个百分点,在全市人民法院系统位于前列。他们的经验被《**晚报》、《**晚报》、《**日报》、**法院网等广为宣传报道。

为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从繁忙的审判工作中挤时间,带领法庭人员到**幼儿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活动,为教师、学生、家长作法制讲座;他和同志们开展法制赶大集活动,在集市开展普法宣传、法制咨询;他亲自给基层调解员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讲授法律知识和调解工作业务知识。他和同志们选择典型案例,在所辖的六个乡镇开展巡回审理,既方便了诉讼当事人,更吸引了众多群众前来旁听,接受现场教育,起得了事半功倍、举一反三的功效。2015年以来,他们开展巡回审理就达8次之多。

**和他的同事对农民群众抱有深厚情感,对于涉农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2013年以来,先后受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47件,排除妨害29件,结案排除妨害26件,结案土地案件25件。他们还特别关注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高度关注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利用春节务工人员在家的有利契机,对涉农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并加强案群体回访。2016年初以来,他们就为31名农民工追回工资万元。

为了保证办案质量,**经常深入一线调查走访。 2014年7月,**承办了一件诉求赔偿的案件。原告丁某某帮助被告潘某推拉陷入泥坑的车辆时,不慎将左手压伤,构成8级伤残。潘某某的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但事故发生时未报警,也未保护现场,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交警部门未作事故认定。保险公司认为本案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并非交通事故,不是保险合同纠纷,不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内。

**亲自到事故现场向当地村民了解事故经过情况,最终通过法庭调查认定,被告潘某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2万元,还原了事实真相,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014年到2015年底,**法庭共结案1784件,**承办执行及审理案件480件,结案560件,均没有一件发改案件,没发生一件涉诉信访案,受到人民群众的热情赞扬和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3年,**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办案标兵”称号。2004年,**在全市法院系统荣立三等功,荣获全市“优秀法官”称号。2015年,**被县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表彰为“**县十佳青年服务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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