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心得体会范文【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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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心得体会【第一篇】
党的十八届-中全会在20xx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胜利召开。大会将集中讨论审议“十三五”规划建议。“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深刻认识并全面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研究和提出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对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对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对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思。
通过网络和新闻的学习,我明白了大会的宗旨,旨在为我国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奠定体制基础,围绕“人本、绿色、创新、协调”的主线,推进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社会和谐化、生态文明化,以及价值观的先进化和多元化,这也是来几年我国发展转型的基本方略。“十三五”规划建议,展现出了我国未来五年经济、社会、民主民生方面的发展路径与图景,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十三五”规划的主基调是“加快经济方式转变”,从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入手,在健全市场配置资源机制、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创新公共服务体制等方面做出相应的举措。
我觉得,-中全会对我国未来几年的发展具有决策性的意义。自从“一五”计划开始实施工业化战略以来,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就是一场拼体力、拼智力、拼耐力的接力赛,而此时的“十三五”更是关键的一程。只有把握过去,才能更好的展望未来。然而,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不仅成为“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面临的巨大挑战。我们面临的不仅是机遇,更是挑战。在“十三五”期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核心任务,要推进我国工业化的关节点,拆除农民工市民化障碍的根本出路,扩大居民消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十三五”体现了以人为本,深切落实了科学发展观,在集约型经济增长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包括产业优化升级、节约能源资源、保护改善环境、分配合理、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在内的经济发展总体方式的历史转型。也将很好地解决两代农民工的生存生活问题。
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心得体会【第二篇】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大竹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大竹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年工作回顾
202-年,在县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团结带领全县纪检组织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坚持以党章、宪法为根本遵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意识形态引领,着力“五坚持、五作为”,圆满完成县十三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和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的目标任务,为我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章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坚持在监督执行决策部署中担当作为
服务保障政令畅通。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带头学深悟透弄懂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干部夯实巩固意识形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强化政治监督,常态检查贯彻党章宪法、执行大政方针、落实决策部署、行使公共权力等情况,发现问题236个,下发督办函34件、函询约谈62件,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7人。
做细做实监督职责。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各级纪检组织监督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针对责任不实、履职不力的单位,向县级分管领导送达《提示函》22件,提醒其落实分管领域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①。聚焦监督基本职责,制定《大竹县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大竹县纪委监委监督工作任务指引》,研发监督网络“电子手册”,植入“10+7+N”②监督内容。探索实施网格式日常监督、联动式精准监督、点位式解剖监督、倒查式问效监督的“四式层级”监督机制,针对县委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任务落实情况实施动态监督。发现问题203个,下达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12份,组织处理及纪律轻处分119人。组建14个督查指导组,通过宣传教育、廉政谈话、专项检查等方式保障县级党政机构改革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稳妥有序顺利完成。制定实施《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十条措施(试行)》,加强对政商交往行为的教育督导,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协助推动巡视巡察。结合机构改革,修订完善《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年)》。成立巡察信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名;县委巡察办新增行政编制2名。全力配合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大竹工作,协同开展对县法院、县卫健局、竹北乡的联动巡察。处置省委巡视转办问题线索192件,办结154件。开展4轮常规巡察,巡察27个部门、19个乡镇和8个行政村,巡察回访督查34个单位。收集问题线索57件,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13人。创新开展“未巡先改”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对照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自查自纠、先行整改。县委巡察工作经验在全省推进会上交流,并被推荐上报中央巡视办。
(二)坚持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中主动作为
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6次,发现问题48个,问责20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件25人。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采取“全覆盖”蹲点督查、“随机性”暗访检查、“交叉式”随机抽查等措施精准发现并纠治问题,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9件16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梳理正面清单13项、负面清单17项,清理责任书20项、承诺书5项、履职留痕类4项,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9件13人。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会同政法机关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保护伞”,查处“三类问题”③3件15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经验在全市推进会上交流。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向社会公开22个专项整治项目、牵头责任单位、监督举报方式,定期通报整治成果,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4件101人。全面推动“一卡通”变“一卡统”,统筹调度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等监督力量,督促办理激活社会保障卡30万余张,针对执行不力等问题,集中约谈2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大力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收集问题诉求12万余条、意见建议5900余条,确定县级整治10大类16小项问题,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率100%,工作成效在《人民日报》等媒体刊载。
扎实抓好以案促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各地各部门深刻汲取蒲波、彭宇行、侯晓春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认真开展“三项教育”④“三项整治”⑤回头看工作,坚决整改突出问题。严防“带病提拔”问题,组织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2次,8名干部因考试不合格暂缓提拔;出具党风廉政意见150批次,涉及381个单位、2623人次,75个单位和23名干部因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被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整肃“赌博敛财”问题,印发《关于限期主动说清“赌博敛财”问题的通告》,发送提醒短信5万余条,会同公安机关加大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力度,针对发现问题,党纪政务处分11人、责令辞职1人、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2人。治理“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统筹县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力量,在重大节点、重要路段、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发现22个单位48个问题,下达《督办函》6件、函询16件、批评教育9人、谈话提醒7人。
(三)坚持在纪律审查监察调查中斗争作为
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召开2次县委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修订完善《加强和改进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实施细则》,加强与公检法、审计、财政、组织、信访等部门的协调衔接、信息共享,进一步畅通线索、案件移送机制。接收公检法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69件、行政执法部门移送问题线索33件;立案审查调查35人。建立完善“大数据”中心,收集全县科级干部廉政档案1650份;对全县16000余名监察对象出入境证件进行专项清理,发现并纠治问题364人次。
规范信访举报和线索处置。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加快建设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推行纪检监察干部下访、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案下乡等机制制度,深入基层倾听收集群众的愿望诉求180条。接受群众来人、来电、来信及网络投诉举报736人次,受理信访举报518件,其中检举控告类350件,处置群众举报、上级转办、部门移交以及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488件。
严肃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县纪委监委谈话室以及4个派驻机构、6个中心场镇谈话点,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强调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审查调查。立案查处228件281人,其中乡科级干部30人、移送司法4人。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格把握执纪执法“两把尺子”,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⑥,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
发挥案件查办的纪法和政治效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贯方针,从现场宣布、处分决定执行、警示教育、回访教育等方面着手,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组织召开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5起,撰写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材料11篇,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政治效应。按程序办理受处分人员申诉案件6件,及时做好当面反馈及教育疏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开展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225人次,工作经验在《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刊载。
(四)坚持在崇廉尚实标本兼治中创新作为
提升廉政感染力。拓展平台载体、创新方式手段,大力宣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措施成效,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大竹调研基地,打造500余平米的大竹县党风廉政建设展馆,作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平台。举办“巴渠清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展活动,把宣传教育工作覆盖到县、乡、村三级,全面增强干部群众崇廉拒腐的思想行动自觉。分层分类推进“廉洁细胞”建设,持续打造市、县级“廉洁细胞”示范点和廉政文化阵地。“清廉大竹”建设经验在第十二届中国廉政研究论坛上交流。
强化廉政警示力。将廉政教育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旁听法院庭审4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场,拍摄廉政专题短片14部、编发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3000余册,通过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督促党员干部自警自醒、引以为戒。坚持曝光问题与推动工作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曝光相结合,播出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主题的第四期“阳光问廉”全媒体直播节目,曝光反面典型2起,现场问廉7人,立案查处2件3人,组织处理5人。
扩大廉政影响力。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基层廉政研究论坛,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王京清,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雁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包惠出席论坛并致辞,来自19个省(市、自治区)的纪检监察机关、社科研究机构、党校、高校、企业等500余名嘉宾参加会议。论坛主题既紧扣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接天线”,又贴近基层实际“接地气”,并以分论坛形式首创了实务工作者与理论专家零距离对话、科研成果与实践经验零距离交流的生动局面。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现场采访报道。
(五)坚持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中积极作为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着力解决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县纪委监委机关设17个内设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力量占机关全员的%。设置17个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现对县级部门(单位)监督全覆盖,完成派驻机构正式命名、监察赋权及派驻干部的调动、任免工作。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同步谋划实施,整合优化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向各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督促指导县级部门机关内设纪委建设,加强和规范县直部门机关纪检工作。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营等行业领域选聘县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12名,支持鼓励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建言献策。
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和党员管理,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建活动。统筹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党校专题培训,举办“学习讲坛”4期、“双周主题学习”18期。上派中央纪委2人次、省纪委19人次、市纪委20人次进行岗位练兵,选派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顶岗轮训41人次,有效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实践能力。
树牢忠诚干净担当形象。坚持严管厚爱,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监管和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纳入信息化平台动态跟踪监管。推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力量适时介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过程的工作机制,加强执纪执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及廉政风险防控,切实防止“灯下黑”。函询及初核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件,立案查处2人,谈话提醒1人。提拔、重用纪检监察干部16人次,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取得的这些成绩,依靠的是县委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依靠的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的辛劳付出,依靠的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拥护。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向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但必须保持清醒冷静。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全县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总体形成,但从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从不能腐向不想腐转变尚有一定的差距。个别党组织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等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法规不严不实、言行不一等问题仍然存在,个别纪检监察组织及其干部履行监督职责态度不坚决、尺度不严格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有效解决。
二、工作认识与体会
总结过去一年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动实践,主要有以下四点深刻认识和体会。
第一、必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旗帜。必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方位向党中央看齐、向中央纪委对标。要掌握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对党忠诚、为党负责,坚守初心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方向正确、行稳致远。
第二、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定力。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方针、重点任务、重要举措,不松劲、不停步,稳扎稳打、稳中求进。保持政治定力,增强信心和决心,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惩贪治腐的预期,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一刻不停歇”的韧劲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第三、必须坚定不移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始终护航中央省市和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也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必须拓宽视野、放眼全局,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县委中心工作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找准方向、体现价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旗帜鲜明为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政治纪律保障。
第四、必须坚定不移锤炼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斗争本领,始终厚植高质量发展基础。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只有政治品格过硬、能力素质过硬,才能忠实履行好党章、宪法赋予的重大责任。要有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鞠躬尽瘁的精神境界和使命情怀,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做到政治过硬。大力提高斗争能力,成为一支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做到本领高强。严格执纪执法,安全文明办案,有效正风反腐,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202-年工作建议
202-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十三届党代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进实施县委“1256”⑦战略布局、冲刺实现“双副双20”⑧蓝图、同步全面小康、建成繁荣时尚美丽和谐大竹提供坚强保障。
(一)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着力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保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坚守党的意识形态阵地,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一以贯之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
督促各项制度执行有力。督促各纪检组织积极协助党委(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党纪法规和规章制度、打赢“三大攻坚战”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能力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让铁规发力、让制度生威。
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规范上级纪委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着力解决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精准追责问责,坚决破除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生态建设在中的障碍和阻扰,不断优化全县改革发展软环境。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坚定不移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始终抓常抓长、抓严抓实作风建设,着力推动化风成俗、风清气正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片刻不松,驰而不息纠“四风”⑩、治歪风、树新风,久久为功正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坚持从领导机关、党政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党员干部抓起改起,把正风肃纪延伸到企事业单位、基层站所及全体党员干部。深化治理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查处“隐形变异”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督促各级党组织把纪律作风建设抓在经常、严在日常。
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疏堵结合、惩防并举,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对履职不力、纪律不严、作风不实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深化“阳光问廉”全媒体直播节目,达到问廉一件、警醒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的监督作用,拓展大竹县阳光惠民互动平台公示公开、权力监督、警示预警、线索收集等功能效应作用,保障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造福百姓。
(三)始终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着力助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集中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对巩固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政策执行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落实“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追责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从重查处。
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让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纵深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回头看”工作,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四乱”⑪、医疗购销和医疗服务、行政执法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巩固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精准处置、精准打击涉黑涉恶腐败等“三类问题”,通过建章立制固化成果,切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域推进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坚持正面倡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善于捕捉整治活动中的好人好事和特色亮点,大力传播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正能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典型问题严查快处,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
(四)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工作导向,着力深化巡视整改和县委巡察
压茬推进巡视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拿出勇气决心,严格按照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大竹反馈意见要求,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督导落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成立县整改办,统筹组织、协调调度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工作,逐一分解、细化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实行台账管理,采取认真“建账”、按时“交账”、对照“查账”、对号“销账”模式,督促整治彻底、改出成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通力合作、联动配合,把巡视整改同专责监督、日常监督、政治监督有机结合,及时解决处置整改中的责任不实、执行不力、效果不明等问题。
拓展巡察政治效应。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坚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紧盯政治立场、政治责任、政治生态,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紧盯意识形态领域、扶贫民生领域、重大风险行业领域以及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中的纪律作风问题,及时亮剑斗争,强化震慑力度。注重巡察效果评估和成果运用,用好用活述、评、查、核、固“五字诀”,对巡察反馈问题后续整改持续发力,通过巡察“回头看”和回访督查对整改情况进行量化评估,并将相关情况抄送县纪委监委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作为目标考核、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五)始终强化宣传教育的思想政治引领,着力倡廉固本夯实筑牢拒腐防线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章党纪党规教育纳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县委党校(行政学校)的必修课。把好选人用人廉政关口,严格党风廉政资格审查,坚持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举办党纪法规专题讲座、纪法知识竞赛,全面营造遵纪守法的浓厚氛围。巩固提升第四届中国基层廉政研究论坛成果,拓展延伸大竹县党风廉政建设展馆教育功能和警示效应,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展活动,推动反腐倡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进“1+7”⑫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建设,按照“廉洁+党建、防控、监督、文化、评价”五位一体模式,分层分类分级深化“廉洁细胞”建设,不断扩大“清廉大竹”建设的创新力和影响力。
抓实“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切实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扎实抓好蒲波、彭宇行、侯晓春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持续开展“带病提拔”“赌博敛财”、党员干部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问题专项整治,通过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剖析反思、自查自纠等方式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防微杜渐。推行“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机制制度,深度挖掘县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资源,定期编发警示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召开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手段,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和系统防治,督促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引以为戒、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加大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形成强力震慑。
(六)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激发监督整体合力。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不断完善“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大力推行网格式日常监督、联动式精准监督、点位式解剖监督、倒查式问效监督“四式层级”监督机制。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着力发挥监督检查的“探照灯”和“显微镜”作用。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二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对普通性、轻微性违纪违规问题快查快处,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依纪依法审查调查。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线索移送、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对审查调查工作的领导指导,强化传帮带,切实提升乡镇纪委、派驻机构自主发现问题及查办案件能力。坚持有贪必惩、有腐必治、惩治必严,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企事业单位反腐败力度,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民生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发挥好审理把关作用,把每个案件办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督促纪律处分执行到位,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坚持惩处与教育并重,深化回访教育工作,对受到纪律处分后能及时改正、影响期满的同志,予以政治上的关心和工作上的支持。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七)始终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战略机遇,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执纪执法铁军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协助党委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机制制度,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认真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线索管理、审查调查,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日常履职情况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的“三个为主”要求。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机关内设机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派驻机构运行规程,加强对基层治理中“小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有序推进县级部门机关内设纪委建设,推动专责监督全域贯通、全员覆盖。充分发挥县纪委委员、县监委特约监察员职能作用,共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深入推进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专题教育培训,大力倡导通过文件报刊、书籍文章、网络平台、先进事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利用挂职锻炼、顶岗轮训、上派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提升业务实践能力。深度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上更深一层、管理上更严一格、监督上更进一步,前移系统内部监督关口,确保执纪执法权力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针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以及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清理门户,切实防止“灯下黑”,努力建设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各位代表、同志们,反腐败斗争是一场不能输也输不起的战争,利剑高悬、惩恶扬善方能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守初心使命、砥砺奋进前行,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同步全面小康和建成繁荣时尚美丽和谐大竹、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努力拼搏!
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心得体会【第三篇】
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和目标,也是一个文明社会进步的标志。不论古今中外,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人类从来没有停止过步伐。"同一的太阳照着他的宫殿,也不曾避过了我们的草屋:目光是一视同仁的。"英国的莎士比亚的这句名言,表达了对公平正义的向往。在社会转型、思想多元、利益诉求多样的现实中,"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可向往归向往,现实归现实,要实现公平正义,没有"法治"来护航,依"法"办事,公平正义更多的是水中月,镜中花。
在以往"官本位"盛行,官贵民轻,特权思想处处"生风作浪"的语境里,"权大于法",依法办事更多是以长官意志办事,依法办事成了一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把式。如此"把式"的存在,大大地破坏了公平正义,不仅破坏了机会公平,如媒体上多次曝光的"萝卜招聘"就是其典型,而且严重毁坏了权利公平,分配公平,手握"重权"的某些官员,看病不用排队,就医有VIP病房;利用公权力买房不用花钱,"房叔"、"房姐"的曝光自可窥见一斑。孩子教育,一张"条子",重点中小学一路开绿灯。与这些"特权腐败"相比,普通百姓的公平权利无从谈起。"特权腐败"破坏了公平正义,百姓怨声载道。韩愈在《送孟东野序》的开中说道"物不得其平而鸣".百姓忍气吞声,总有一天会爆发。在此逻辑下,理顺百姓的不平之气,还给百姓应有的公平正义便成了治国理政不可忽视的"接地气".
而反腐倡廉是匡正公平正义在当下最好的行动。"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风兴起,响应了民意,理顺了民气。尤其是最近"周老虎"因违纪问题被立案调查,百姓在心里竖起了大拇指。据中国廉政研究中心最近的调查显示,%受访者认为目前党和政府的反腐工作效果明显,比2012年上升%;%的人对今后5至10年我国反腐取得成效有信心,比2012年上升%.事实胜于雄辩,不少高级别的腐败"大佬"纷纷"下马"的"亮丽成绩单"便是明证。这大大地增强了民众对反腐的信心,同时,公平正义的"落地"有了夯实的基础,得到了伸张。
反腐倡廉能取得成功,公平正义能得到伸张,得益于新一届党中央领导反腐的"铁腕"和魄力。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上,习近平主席针对"腐败"问题,表明了立场: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习近平主席的这番话为反腐倡廉奠定了基调,也为"公平正义"铺平了道路。而"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更是凸显了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和意义。
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许多"亮点"值得期待。盘点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四中全会,议题很多,但都有侧重点,1979年的十一届四中全会主要讨论农业发展问题;十二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党内组织规范,即中央领导机构的新老交替原则。十四届、十六届、十七届,对执政党建设问题做出新的界定,其中,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关键点尤为引人关注。而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念置于重要位置,则是历史的跨越。其起到了承上启下作用,同时也折射出新一届中央领导运用依法治国处理当下复杂问题尤其是反腐问题的高瞻远瞩,因为只有依法治国,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刑不上大夫"才会退出历史舞台,官贵民贱的"官本位"思维才会被清除"出局";只有依法治国,公民意识才会在新时代的国人心里"开花结果";只有依法治国,党员干部才没有"例外",特权思想才会失去市场,官员权力的边界才得以限定,权力被关进"钢筋水泥"里才会成为一种常态;只有依法治国,百姓的心气才会理顺,民心才能得以凝聚。
有了依法治国,依法办事才能成为"家常便饭";有了依法治国,依法办事才会成为一种惯性和素养;也只有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才会得到保障,不会成为可望不可及的海市蜃楼。
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心得体会【第四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0月23日在北京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
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胜利闭幕,“依法治国”“法治中国”等正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蓝图已经给就,未来令人憧憬。
从公布的四中全会公报来看,今后,国家将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尽快出台一系列涉及新制度和新机制,为法治中国建设保驾护航。笔者认为,要扎实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严格执法是关键。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日趋完善,不断填补了法律空白。但是一度时期以里,在我们身边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违法不究的问题就犹如法治建设的一个顽症。
从一些已经公布的重特大案件中,我们可以窥见,在一部分领导干部眼里,他们只有权力欲望,没有法律意识,甚而至于认为法律是用来管他人的,自己可以游离于法律之外,以致做出贪赃枉法之事。
在日常生活中也不乏例子。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虽然各地可能要求不同,处罚有别,但是都是禁止的。但是就是有那么一些人毫无顾忌的在公共场所吸烟;又如《新交规》规定行人闯红灯要罚款,可是我们很多时间看到的新闻是这样:某地因交警强行拦下闯红灯的行人,还没等交警开罚单,要么行人溜之大吉,要么与警察发生冲突。当然,像这样的生活细节还有很多。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暴露出我国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的尴尬。究其原因,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主要症结所在。长此以往,普通公民认为法不责众,心存侥幸,对法律就少了敬畏之心。
以上现象也反映出公民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还需要不断增强,像一边责骂他人违纪违法而自己又不愿意受法律约束或不由自主就犯规的尴尬不要再出现。
四中全会强调,法律乃治国重器。如今,四中全会已经落下帷幕,就让法治中国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中国每一方土地。
让法治中国从严格执法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