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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2023年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范文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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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2023年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第一篇】

自从与区政府签订《查违工作责任书》以来,办事处领导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了查违工作力度,实行查违工作周报制度,坚决制止辖区违法抢建行为。今年以来我办共制止违法抢建事件195起,拆除违法建筑1200多平方米。

一、花园是我辖区查违的重点区域,为遏制别墅区内违法建设,我办穷尽办法,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

(一)加大巡查力度,组织专门巡查队伍,坚持每日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由社区工作站、小区物业管理处和执法队分别派出专人组成巡查小组,每天早、晚各到花园巡查一次,见到有违法拆建行为立即制止。

(二)为巩固查违成果,杜绝再次发生违法抢建现象,经办事处领导研究决定,准备安排人员24小时蹲点监控,

(三)通知供水、供电部门对于违法施工的建设工地实施停止供水、供电的措施,并拆除了水表、电表。

(四)密切联系各别墅区管理处,要求各管理处全面掌握小区内违法建设情况,做好违法建设的动态管理工作,严格限制为违法建筑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进入别墅区。

(五)及时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对不听劝阻继续施工的当事人,采取扣押施工工具的强制措施,并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

(六)加强与别墅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的沟通、交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发挥业委会的协调作用,做好对业主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我队联合公安部门一同找来包工头谈话,并强制驱赶为违法建筑施工的工人。

(八)对停工的施工工地进行强制拆除外脚、手架,强行清理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

目前,花园内的`违法拆建已经全部停止施工,待进一步研究处理。对施工工地执法人员不间断巡查,社区工作站及物业管理公司24小时看守,发现情况,立即报告。

二、加强辖区内日常巡查,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处理,将违建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降低执法的成本。例如:我办发现路苑东面山坡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给与制止。

三、积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根据群众反映及投拆,经调查确属违建行为的,我办依法坚决查处。例如拆除了路大院一私自搭建平房,以及路苑楼顶私自加建的平房等。

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整治工作。我办配合了河道景观美化工程段的整治工作,对区市场西面河边的一排临时建筑物实施拆除,拆除面积达300平方米。

五、存在问题与困难

1、花园是我市最早开发建设的别墅区,现在多数房屋已出现裂缝、渗水等现象。建设部门对原房屋建筑质量的鉴定结果全是存在质量问题,属于危房,这成为别墅业主拆建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群众对别墅区内搞违法建设意见很大,相关的信访投诉不断。另一方面,规划主管部门不再对别墅拆建予以审批报建,确因房屋质量亟待拆建、改建的业主报建无门,使得别墅区违法建设问题的矛盾深化。

2、自从开展街道综合执法以来,街道执法队共承担21项执法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人力严重不足。

乡镇2023年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6号)提出的“用 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要求,现就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违法建设由来已久,是城市发展建设的毒瘤,且屡禁不止。违法建设使少数人不当得利,侵害了大多数群众合法权益,给城市带来了严重环境、安全问题,严重破坏了法治尊严,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务必痛下决心,下大力气加以整治。开展违法建设治理是维护规划权威性、促进城市发展转型的必然选择,有利于完善城市治理机制,有利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违法建设成因复杂、利益矛盾多,治理任务十分艰巨,必须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敢于直面矛盾,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全面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坚决遏制住城市建成区内新增违法建设产生,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现有违法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生产空间。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为期5年,20xx年要全面摸清违法建设底数,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10%;20xx年至20xx年每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50%、70%、90%;到20xx年末,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并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三、工作原则

(一)坚决遏制新增,逐步消化存量.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严防、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明确存量违法建设治理进度,按计划逐步治理。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治理程序.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明确违法建设认定标准,规范违法建设分类查处程序.

(三)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所有违法建设活动一经查实,必须严肃查处,不开后门、不留死角,确保公平、公正。既要杜绝不法得利,也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坚持联防共治,推动综合治理.推动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联防共治。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消除城市安全隐患相结合、与治理环境相结合、与规划实施管理相结合,实现城市综合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要制定强有力的措施,建立由街道、社区〔村)等基层单位和相关部门组成的违法 建设巡查网络,制订巡查管控方案,划定责任单位和责任区域,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凡是当年发现的应当拆除的新增违法建设,当年必须拆除。有条件的城市要充分利用遥感技术、信息技术,建立违法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共享违法建设的发现和查处信息,逐步实现“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多维防控手段。

(二)全面排查现状违法建设。要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设市城市建成区现有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违法建设总数并建立台账,明确治理目标,定期销账。

(三)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认定各类违法建设,依法予以责令停工、限期改正、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罚款。对于应给予行政处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处分办法》等规定依法子以处理。

(四)建立违法建设月报和销账制度.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有关部门应每月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设市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和进度,包括既有和新增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拆除总量和占地面积、累计进度等指标。

(五)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举报制度.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举报违法建设行为。要做好举报记录,及时处理举报的问题,并将办理情况反馈举报人。

五、进度安排

(一)排查阶段(20xx年7月-10月)。各地要组织开展设市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有关部门于20xx年10月31日前将违法建设总数(附件1)、违法建设治理目标〔附件2)、相关政策文件、治理工作方案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实施阶段(20xx年11月一20xx年12月)。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有关部门应于每月15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设市城市上月查处情况和进度(附件3),首次上报时间为20xx年9月15日,首次报送数据可不包含查处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国办督函[20xx]129号〕,国务院已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列入20xx年专项督查重点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要求组织做好相关专项督查工作。同时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持续跟踪各地违法建设治理情况,及时总结治理工作经验和问题,适时予以通报。

(三)巩固、深化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20xx年底前,各地通过治理工作建立起一系列防控违法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健全联动工作制度。各地要成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目标制定、任务部署、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协同参与的联动工作制度,研究重大违法案件的认定与处理意见,协调解决违法建设治理中的重要问题,通报违法建设信息和查处情况,并针对违法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

(二)严格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上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政府相关部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各地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开展积极、治理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并总结推广其先进经验,对工作开展不力、逾期不报数据或瞒报、伪造数据的,予以约谈、警告或通报批评。

(三)强化宣传,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对违法建设形成舆论攻势。鼓励各地在治理工作期间,邀请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客观、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度和取得的成效,营造有利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乡镇2023年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第三篇】

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时强调,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为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全面推动违法建设监测所有城市全覆盖,挂牌督办一批典型案件,推动城乡规划法与刑法衔接,坚决遏制违法建设无序蔓延态势。

去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并于年底组织32个督察组开展跨省交叉督察,督促各地真正实现违法建设查处落实到位,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增长蔓延的势头。

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扩大卫星遥感监测范围,实现所有城市全覆盖。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启动卫星遥感监测违法建设全覆盖,实现全国所有城市发现违法行为。现已启动297个地级以上城市的违法建设监测工作,将逐月移交监测结果。截至今年2月底,已完成第一批20个城市、3269个遥感监测图斑的移交工作,以后将持续滚动推进。

二是要求各省实现省内所有城市卫星遥感监测全覆盖。督促各省开展省内所有城市的卫星遥感监测工作,进行总体规划与卫星遥感影像比对,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建设,实现全省全部设市城市的卫星遥感监测违法建设全覆盖。

三是开展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首先启动对108个经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工作,建立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白皮书制度,其中对违法建设治理情况进行重点评估。

四是公开挂牌督办一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典型案件。目前,已经对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利益和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8个典型违法建设案件挂牌督办。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有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违法问题。

五是推动城乡规划法与刑法衔接。近期,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因违法建设及相关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涉及城乡规划建设实践中较为常见的几种违法犯罪类型。通过以案释法,明确适用刑事法律预防和打击城乡规划领域的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秩序。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与社会沟通渠道。住房城乡建设部已经建设信息平台,及时将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公众发布。

乡镇2023年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第四篇】

2008年6月份全市开展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认识,广泛宣传,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有力地打击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据初步调查核实,西乡塘区辖区的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内,共计万多平方米(其中原永新区7万平方米,原城北区万平方米)。我们通过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的依法清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专项整治行动,先后拆除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共万平方米。部分村民在我们强大的政策宣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后,自行拆除了自建的违章建筑房屋,共计万多平方米。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清理态度坚决。为了打击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现象,城区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我们先后多次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清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指示精神,抓紧抓实。城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既挂帅又出征,组织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领导一起,深入村(社区)有违法建筑的居民家中开展说服教育工作,并多次召开村、队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座谈会,要求各村、队党员干部在清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中起表率作用,带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我们还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干警、法警和治安联防队员配合国土、规划部门工作人员,对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户主送达停工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拍照取证,完成了各项清理法律程序。

二是结合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拆违”工作的进展。在“拆违”工作中,我们结合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城区四家班子领导身体力行,带领机关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到热点、难点多的地方去,与农民谈心,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清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击侵占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依法清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中,城区四家班子领导亲自坐镇指挥、亲自组织实施、亲自检查落实。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组织有关村(社区)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学习土地法、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深入扎实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依法清理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工作中,我们满腔热情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了解情况,体察民情,理顺关系,化解矛盾。我们着力解决了重点工程建设中造成的内涝、村路被损坏和回建房、征地款拖欠、“城中村”村干退休待遇问题等多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对急待解决的问题都落实了责任领导,落实了责任部门和人员,制定了详细的解决方案,明确了解决问题时间表,确保群众急待解决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三是积极稳妥做好辖区社会稳定。我们在对违章建筑的清理中,一方面做好深入细致的群众思想工作,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我们多次召开有关村(社区)的村支书、村主任和村民代表会议,首先做好村干的思想工作,把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制止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决策讲清楚,达到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促进“拆违”工作顺利开展的目的。另一方面,组织街道办事处和机关干部对有群体性上访倾向的村(社区)进行监控,城区政法委和公安、司法等部门密切注意事态发展,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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