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范例【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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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第一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 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 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 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 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
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 基层党组织对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 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 副业 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 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 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 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 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
二是 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 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 我是搞业务的 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 没有落到实处。
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 党组织习惯于 上传下达 ,满足于 照抄照搬 ,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 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 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 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
一是考核比重偏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 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
二是考核内容偏 。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 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 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 主义、形式主义。
三是考核方式偏 。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 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
四是结果运用偏 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 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 两张皮 ,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 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 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
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 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 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 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 罪名 。
二是缺乏严 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 圈子 文化和 好人主义 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 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 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 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
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 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 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
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 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 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 不抓党建 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 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 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 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
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 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 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 一岗双责 制度,着力健全完善 三个体 ,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 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 。
3.狠抓责任落实。
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 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 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 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 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 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 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 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 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
考核是无形的 指挥棒 ,考核的导向,直接影 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 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 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 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 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 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 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 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 要坚持纪律上 从严 、执行上 较真 、效果上 ,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第二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关键靠担当。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坚定“四个足够自信”,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清醒、思想足够自信、行为足够坚定、措施足够有力,自觉做中央满意、党员认同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自觉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为人民服务是永恒的、没有止境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现象发生。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的丰富内涵,
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严格要求上,贯穿到日常监督管理中。
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
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寸土不让、一步不松,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
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潜规陋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坚持思想建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战友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压缩腐败和不正之风生存空间,铲除滋生土壤,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形成良好从政制度环境。强化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红色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湖湘文化中的廉洁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为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注入活力、增添动力、凝聚正能量。落实全面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国企)
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的重要体现,决不能因为是市场主体,是上市公司,就只强调企业的经济属性、市场属性,而把党的领导放在一边,忘记党性原则和政治立场。从严治党,国企不能例外。要唤醒国企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同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把尺子量到底。
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但是,很多国企负责人觉得自己有特殊性,认为国企领导是不是可以同其他党政干部区别对待,办公室能大一点,坐的车子能好一些?有的说,因为业务需要,是不是能够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有所变通,可以公款宴请、打高尔夫球、持会员卡?甚至有人提出,企业要讲经济效益、展现活力,能不能在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上松一点,给企业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单独出个规定,列一个清单。诸如此类论调不绝于耳,实际上就是“国有企业特殊论”。
企业的行业、领域有差异,但管党治党不能有特殊。国企负责人不仅是企业的管理者,更是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既然是党任命的干部,首先就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央的精神,这是基本原则、基本常识。中央给予央企负责人的政治待遇是很高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中有央企代表,中央全会和工作会议、举办的各类学习研讨班,央企负责人都参加。反过来,有的同志却有意或无意间淡漠了党的观念,弱化了党的领导,希望从严治党在企业能放宽标准,把自己等同于私企、外企老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经两年多了,但有的企业对中央要求视若无睹,享乐、奢靡问题仍然突出;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走了过场,依然故我、我行我素,好像就他是例外;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提出的整改要求,竟采取敷衍对付的态度。如果只要待遇、享乐不减,忘记责任、不讲担当,那还像是党的干部吗?!
全党是同一部党章、同一套纪律,全面从严治党,国有企业必须置身其中,同样要用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去衡量,一寸不让。坚持党的领导不能搞特殊,管党治党也不分行业,决不可能金融系统一个标准、石油企业又一个标准。中国共产党内没有特殊党员,没有特殊组织,不管在哪个企业、行业,哪个部门、单位,只要是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就得按党章和党的规则办事,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要落实,党的纪律和规矩也都必须遵守。
巡视央企就是给所有国企和金融机构击一猛掌,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管党治党责任扛起来,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确立起来,把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体现出来。只有这样,国企的改革和发展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落实全面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国企)
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的政治原则。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解决国有企业积累的种种问题,必须毫不讳言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头等大事,坚决抓紧抓实抓好。
巡视央企发现的问题,从根本上讲是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未能得到有效贯彻。问题的症结还是在于企业党组织自身。在国企,党建工作排不上号具有普遍性,有的党组织从不研究党建工作,党务部门变成养老、安置干部的地方;有的把党管干部原则抛到一边,研究干部召开党政联席会,甚至以董事会取代党委会。党的观念淡漠,导致企业领导把自己混同于“老板”,坐商务机、比阔气,其行事风格与共产党的理想信念宗旨风马牛不相及。有的干部颠倒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认为成绩都是自己干出来的,忘记了首先是党给的机遇和信任;有的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在被查处后反思说,自己基本上没有党的观念,没开过一次党的会,从来没感觉到身边还有党组织存在。这怎么了得!这么大一份国有资产的家当,党任命的干部,竟然感觉不到党组织的存在。不难想象,党的领导干部离开了信念和忠诚,离开了纪律和监督,企业发展必然会迷失方向,必然要出大问题!
在国企深化改革过程中,必须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领导,而不能削弱党的领导,更不能放弃党的领导。无论是深化改革,还是加强监管,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对这一条决不能含含糊糊、遮遮掩掩。在中国,离开了党的领导,就不叫央企、不叫国有企业。国企负责人哪个不是先接到党内职务的任命,然后才接到其他任命,履行公司董事会那一套手续。国企负责人不能只管人事、资金和项目,忘了自己是党员、是党的干部,首先要履行管党治党的职责,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鲜明地抓起来。对这个问题,上级党组织要讲清楚,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自己也要认识清楚。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要体现在实实在在的行动上。党的领导是具体的,有程序保障,也有内容要求,依据就是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路线方针政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不能把“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当空话、套话,不能把加强党的领导与企业发展对立起来。不折不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句话有着丰富内涵,必须仔细琢磨、真正领悟、坚决落实。央企要切实解决好巡视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措施,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建好班子、配好干部、抓好队伍。说一千道一万,就是要把党的领导真正体现出来,保证国有企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在中国,事事离不开中国共产党这个领导核心。国有企业发展关乎国民经济命脉,必须体现党的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保证企业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
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第三篇】
党的领导方面。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及《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八条所列情形进行查摆,市局党委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党纪,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执行党内政策法规上不够严格。遇到难解的问题、困难和矛盾有走捷径、搞变通的现象。对一些流言蜚语不能大胆批评和坚决抵制。如,对业务性工作关注较多,片面地强调公安工作特殊性。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市以下,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
(二)“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当前,落实主体责任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口号喊得很响。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大多工作依旧由纪委承担,上级来检查考核,只是简单安排人员补齐档案资料,写好工作汇报,被动应付。
(三)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这些年,各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开开会、签签字、讲讲课、表表态、泛泛提要求。工作方法单一,习惯等上级文件,上行下效、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责任”。现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级文件发的少了,有的同志就不知道怎么落实责任了。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四)缺乏有效工作机制。有的地方虽然启动了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和述责述廉制度,但往往是“凭印象、靠嘴说、看材料”,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泛化情形。有的地方责任追究不痒不痛,责任追究手段常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
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部署,根据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十个从严”(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从严落实思想建党、从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从严选拔管理监督干部、从严加强作风建设、从严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从严夯实党的组织基础、从严落实制度治党、从严治密监督网络)工作措施,以从严治党、从严治部为主线,以建设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为目标,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问责,进一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打造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教育和引导组工干部争做践行“三严三实”的表率。
二、主要措施
(一)从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
坚持“组织上入党,更要思想上入党”,注重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把政治理论武装放在首位,切实抓好马列著作、党的政策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坚定政治信仰、坚持政治原则、坚守政治纪律。采取请专家讲党建理论,请纪委领导讲党规党纪,请上级领导讲政策,听部领导讲党课,学习优秀组工干部先进事迹等形式,抓好从严治党学习教育。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切实将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落实到位。注重以组织讨论、考试测评等多种形式检验学习效果,将检验结果运用到干部考核评价之中,提升机关干部的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通过严格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机关党员干部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加非组织活动;严禁组织、支持、参加非法活动;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禁违反组织程序或超越权限,重大事项不按要求请示报告;严禁拉帮结派、搞小圈子、闹无原则纠纷、恶意中伤他人;严禁对组织不忠诚老实,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严禁任人唯亲、优亲厚友,谋取非法利益。
(二)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队伍
加强警示教育,让机关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做到“三严三实”。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两用两反对”用人导向,选好人、用准人,大力推进精细化、精准化,坚持全盘布局、人岗相适、用人所长、开发潜能,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对组工干部的选拔,首先要强调政治标准,决不能把思想政治素质一般的干部,选拔到组工干部岗位上来。对组工干部的管理,要强调政治性,教育组工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和完善“一报告两评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干部作风、廉洁问题提醒、函询和诫勉制度,全面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规定。立足于抓早抓小,加强对组工干部学习、工作、生活的言行监督,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条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提醒、谈话、教育和警示,对违反“四个服从”原则、“五个必须”要求和“十个严禁”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行之有效的党内生活制度,定期召开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小组活动,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锐器,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及时清除思想和行为灰尘,砥砺党性,改进作风。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推行议题提出、调查研究、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初步会审、征求意见、会议讨论、形成决议、组织实施、监督核查等“十步”工作法,坚持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全程纪实制度。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预审、征求意见、对照检查、谈心谈话、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实行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进一步完善谈心谈话、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对工作有顾虑、思想有疙瘩的干部,要加强谈心交流,帮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于群众反映作风上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帮助干部找到缺点和不足,引导他们改正改进。
(四)从严加强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要求,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紧盯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从严查细节小事做起,持续发力,将干部作风状况评价作为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严格实行公款送礼“零支出”、村(社区)进餐“零费用”、服务群众“零障碍”、违反禁令“零容忍”,加大对党员干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抹牌赌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带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守“严实”的标尺和底线,做到严字当头、实字坚守,形成良好的部风。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和激励竞争机制,严格责任缺失追究,严防“为官不为”。一般干部发生庸懒散软问题,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中层干部出问题,追究分管领导责任;问题多发、迟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对当事人进行待岗处理,对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深入开展“树立娘家人形象”活动,建好“三个之家”。持续开展组织部长和组工干部下基层活动,推进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按照“三改五步”要求,建立“四风”问题整改落实备案销号制、限时办结制和定期通报制,将从严治党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将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三、方法步骤
以从严治党为主题,采取学习调研、分析检查、专项整改、健全机制等措施,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部机关党支部制订集中学习计划,认真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召开部机关动员大会,请部领导作动员报告,进行思想发动和部署,带头作出承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建立“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采取集中自学、听辅导报告、研讨学习体会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机关干部系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以党小组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学习研讨交流活动,每名党员对照从严治党要求,边学习、边思考,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找问题。深入推进干部自学,每周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7小时,全面完成干部在线学习课时要求每人每年须研读2-3本书,记一本学习笔记,撰写1调研报告,发表1篇心得体会文章,转化一次学习成果。
(二)深入调研,查摆问题。部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通过上级点、自己找、党员群众提等多种方式认真查找在政治生活、作风建设、执行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从严治党、从严管党”为主题,采取科室讨论、部内交流、集中研讨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思想讨论交流。以“大组工网”为平台,请部领导与各级组工干部进行网上交流,共同商讨推进组织部门从严治党管党工作,增强思想讨论的开放性和互动性。围绕重点、突出问题分专题进行,每季度开展一次务虚研讨,在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凝聚思想共识。对征求意见和思想交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若干重点专题,组织专班进行深入分析研讨,剖析问题根源,研究解决方案。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深入整改,逐项落实。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组织工作、组织部门、组工干部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思路举措,明确打造模范部门和过硬干部队伍的具体措施,报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明确整改落实的事项、目标、措施、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并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在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导组的指导下,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坚持“认真、严格、深刻、实效”的原则,对照整改方案,深入推进,全面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突出重点,逐项分解落实《中共黄冈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分解表》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由组织部门牵头整改的工作任务。
(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每半年对开展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检查,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从严治党工作长效机制。及时修改完善部机关管理制度和组工干部日常行为守则,形成具有黄冈特色,切合组织部门、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队伍实际的从严治党、从严治部新常态。以最讲认真态度和钉钉子精神,狠抓规章制度落实执行,把能否执行规章制度作为考察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制度执行年度考核机制,对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纳入绩效考核,严肃查处不执行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建立从严治党工作评议测评机制,定期组织群众对本单位从严治党工作进行评议测评和第三方调查,确保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根据测评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组织开展从严治党工作“回头看”,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持之以恒地抓巩固、深化和提高,不断丰富和拓展从严治党工作成果。
四、组织领导
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市委、组织部长雷邦贵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黄正林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部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办公室,刘堂军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部机关从严治党集中学习活动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部机关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常务副部长黄正林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部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从严治党工作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部机关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配合作用,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开展学习教育、调查研究、主题实践等党建活动,各党小组组长兼任机关从严治党工作联络员,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党小组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二)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市委“十个一律”规定,对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抓党建或抓不好党建的,一律严格问责;对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一律追究工作责任;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选拔任用干部、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对党员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为官不为”、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进行组织处理;对搞利益团伙、山头主义,导致政治生态恶化的,一律严厉追责;对不正之风和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对不正确对待监督、不接受监督、不回应群众关切、不认真整改突出问题的,一律严肃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