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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集聚【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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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一篇】

一、支部班子责任清单

1.贯彻执行好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2.每年组织开展4次党建专题研究工作会,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3.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

4.重视支部班子建设,抓好支委委员的选配工作,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强化业务素质。

5.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6.按照“双基工程”建设要求,把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单位行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

7.加强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中带动群团组织建设,在推进基层群团组织建设中促进党建工作的开展。

二、支部书记责任清单

1.定期主持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牵头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落实好“三会一课”等重要党内制度,发扬党内民主。

3.抓好重要党建活动的策划部署和检查督查工作,抓好党建工作总结、创新;

4.经常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好党员义工日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支委委员责任清单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落实好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并做好制度落实的督促和检查工作。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党支部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二篇】

一、落实管党责任

1.建立领导机构。建立行长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负责人会议,研究分析党建工作形势,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决定党建工作重要问题,领导完成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2.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书记自觉承担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党的组织与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机制、制度、工作“四对接”。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作党建工作直接负责。确保党建工作抓深、抓透、抓到位。

3.严格党建工作考评制度。把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党小组和党小组长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细化考核指标。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每年要向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本行党员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由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点评,党员、群众代表进行评议。

4.严格党建工作问责制度。对党建工作考核排名靠后或党员群众评议满意度不高的党小组严肃问责;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作为、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评议考核中群众普遍反映较差的党小组组长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调整岗位等处理;对管党治党不严致使员工思想混乱、业务滑坡、风险蔓延、问题频发,甚至发生案件的党小组长,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加强思想建设

1.强化理论学习。始终把学习放在第一位,钻研党建业务,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落实党支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日等制度,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党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1次。结合县行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补足精神上的“钙”。党员每年理论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2.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行为上明确界限、行动上当好表率。深入落实总行党委“两个从严”要求,认真学习《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以及办贷管贷、财务管理、作风建设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牢固树立规矩无例外、承诺必兑现、签字即认责意识,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3.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总行《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扎实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开展1次员工思想动态调查,做好政策解释和情绪疏导。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党员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党性锻炼,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声誉。

三、规范组织生活

1.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班子成员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防止个人专断和极端民主化。凡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个人坚决服从并按分工积极贯彻执行。严格遵守“六不准”纪律:不准将个人意见凌驾于党支部意见之上;不准以任何形式替代党支部决策重大事项;不准对党支部已形成决议评头论足;不准对外发表与党支部不一致的意见;不准泄露党支部拟研究事项及议事过程;不准泄露党支部成员对研究事项的意见。

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接受支部党员的监督。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中央《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决定》,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等优良传统,严格落实谈心谈话、述职述廉、请示报告等制度,着力解决在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等问题,促使党组织和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制度规定办事,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四、优化工作作风

1.深入调查研究。紧紧围绕中央和总行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实事求是的原则,将调查研究工作同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研究影响和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管党治行水平。每年要围绕重大问题,组织党支部成员开展1次以上集体调研,带头撰写1—2篇与实际工作有密切联系、有实情、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并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

2.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总分行实施细则,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抓实、抓严、抓常作风建设。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五、从严推进反腐倡廉

1.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面领导和负责本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行工作总体布局。研究制定年度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每半年分析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重点工作。

2.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促进行务公开、办贷公开、首问负责、贷审回避等制度落实,把好权力运行关口。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提醒、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坚持廉政谈话,建立并认真执行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制度,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加强监督。

3.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坚持先进典型引导、反面典型警示,促进党员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把中央和总行党委有关反腐倡廉的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工作部署等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专题学习至少1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或反腐倡廉报告。领导班子定期开展党性分析或组织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分析班子和班子成员自身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支持纪检小组工作。强化纪检小组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小组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健全组织,配齐干部,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稳定。

六、从严健全制度体系

1.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全行党建制度进行梳理,该废止的及时废止、该修订的及时修订、该新建的及时新建。实施党建制度征求意见制度,重要党建制度出台前,广泛听取党员尤其是员工的意见建议,凝聚共识。

2.严格执行制度。严格落实制度,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确保制度出台一个、执行一个、见效一个,以制度约束干部行为,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定期地对党内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党支部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三篇】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主线,以抓基层打基础、以抓创新创特色为抓手,重点围绕“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基层党建思路措施、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加大基层党建投入力度、彻底扭转和纠正过去抓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用力不平衡的问题”等七个方面,落实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作表率,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为富民强市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责任清单

(一)机关工委

市直机关工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是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推进主体。

第一责任人。工委书记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分管副书记负责机关党建日常工作,是抓机关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机关党建工作。

主体责任:

1、加强总体谋划。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定期部署推动。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其下属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建立换届台账,及时督促落实。

3、规范组织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集体领导。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每年安排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5年组织1次党员党性分析工作,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4、加强思想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为民、务实、清廉作风,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政策理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水平。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5、强化分类指导。健全完善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机制,加强科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

6、丰富党建载体。深化“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提升服务效能。组织实施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每年与城、矿、开发区对接一次,了解进驻情况,共推工作开展。积极发挥市直机关流动党校的作用,确保直属基层党组织每年接受2次流动党校党课教育。

7、严格党员管理。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发展党员标准,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增强发展党员透明度,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根据机关实际,制定年度发展发展党员计划报,发展党员向基层一线倾斜。

8、分解落实责任。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部署、推动、落实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具体分解和量化考评。

9、做好专项述职。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活动,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述职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倒数后三名者进行约谈,督促整改。

10、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每年形成1篇有针对性的党建工作调研报告。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委《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以及需要市委解决的重要事项,每年向市委报告1次工作。

11、完善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突出抓好“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考核,加大党建工作考核权重。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作风建设、软弱涣散党组织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执行力和效率。

12、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建带群团、群团促党建的长效机制,形成整合、协调、联动、共进的大党建工作格局,使党的建设与群团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深入推进党组织整建制进社区活动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组织机关党员深入结对村(户)联系、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带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13、强化宣传引导。结合市直机关特点,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及各种信息化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建工作宣传,及时宣传推广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

(二)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

责任主体:部门党组、党委。

第一责任人:党组(党委)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

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是直接责任人。

党支部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四篇】

一、党总支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工作任务清单

1.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组织开展“尊党章、学党章、讲党章”活动。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紧扣省委对攀枝花“3+2”新定位新要求和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统筹推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3.每年对各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评议考核,对抓党建工作失职失责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严肃问责。

4.党总支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全年向委党委汇报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5.落实党员学习日制度,每个月应当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会制度,抓常抓实党建十项基础工作,每月督促各支部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党员教育管理,按期完成机关党员思想状况分析报告。

7.抓好2019年机关总支及两个支部按期换届工作。

8.按照委党委、市直机关工委《每月党建任务清单》要求,结合委机关实际,及时布置当月各支部党建工作任务,并督促各支部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党支部工作纪实本》《党小组工作纪实本》记录规范。

9.继续深化争创“五好党支部”“三分类三升级”等创先争优活动,持续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整治和“共产党员示范行动”,使党员身份亮起了、组织生活严起来、党建工作硬起来。

10.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教育和监督机关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不良倾向,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加强自身廉政建设。

11.完成中央和省委、市委、委党委、市直机关工委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12.督促机关两个支部做好支部党务工作,每季度定期检查支部(党小组)党建工作落实情况。

二、党总支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任务清单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带头自觉学习党章、模范贯彻党章、严格遵循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党建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牵头研究谋划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要点,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3.主持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与总支成员至少进行1次谈心谈话。

4.每月主持召开1次党总支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每年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

5.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度为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按时缴纳党费。

6.主持完成2019年机关总支及两个支部按期换届工作。

7.带头开展联系基层和群众工作,带头落实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制度,定期到定点帮扶贫困村实地调研指导帮扶工作,全年不少于6次。

8.完成委党委、市直机关工委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三、总支成员履行党建责任工作任务清单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带头自觉学习党章、模范贯彻党章、严格遵循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党建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按要求落实党委、党总支形成的决议和决定,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党支部书记是本党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委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党支部切实履行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

3.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帮扶慰问等活动;按时缴纳党费。

4.按时参加党支部党员学习日学习。

5.在委党委、机关党总支的指导下,按期完成2019年机关总支及两个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6.积极参加委党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项党建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干部能力素质。

7.完成委党委、党总支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

党支部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五篇】

1、认真履行抓党建“一岗双责”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大党建”意识,努力做到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同步调研、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带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一次党课,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到联系单位开展党建工作与立德育人工作专题调研指导,帮助谋划工作,把党建工作作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助推器。

3、抓好分管工作和联系学校的党建工作。加大对各校信息技术、食品安全管理、体育艺术等工作的督导力度,指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对分管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和监督检查,狠抓作风纪律,带好干部队伍。经常检查分析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研究推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每年至少在分管范围内开展一次谈话活动,及时了解掌握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洁情况,提出廉洁从政、廉洁从教要求。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并有适当记录。

4、加强分管领域的作风建设。从严抓好分管范围的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对分管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和监督检查,狠抓作风纪律,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群众等各方面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带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分管的电教工作、食品安全管理、体育艺术等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落实。每年如实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及时向学区主要负责人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报告婚丧喜庆等有关事项。每年年底向党总支书面报告履行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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