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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七五”普法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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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第一篇】

“七五”普法以来,肃宁县于庄中学在普法路上勤探索、重实践、求实效,针对农村中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知识结构和实际需要,坚持依法育人和以德育人的有机结合,以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为中心,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近年来,学校多次被评为市、县级法治示范校,肃宁电视台先后多次利用“肃宁新闻”“肃宁骄傲”“德馨肃宁”等栏目对我校法治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予以宣传报道,河北法治报曾以《肃宁南于庄中学法治宣传入课程》为题刊载了先进经验。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相关要求

(一)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系列活动。为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我校按照《肃宁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中小学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 进学生头脑”活动的通知》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机制,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

一是进教材,为德育老师配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少年读本》,将法治教育与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德育教育等有机融合起来,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现有教材、课程的有机融合。二是进课堂,要求教师要充分发掘各学科教材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渗透点,切实发挥好课堂主渠道作用;同时做好道德与法治课的相关工作,牢固树立学生的规则意识,把法律的约束力量与道德的感化力量紧密结合,形成育人合力。三是进头脑,结合实际,积极创新载体,通过开展一系列师生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实践活动,例如:主题班队会、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生心中,形成尊崇公序良俗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宪法进校园”系列活动。按照《肃宁县教育局宪法进校园实施方案》要求,我校每年都会以宪法教育为核心,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其中,我校每年把四月份定为“普法”宣传活动月,集中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并重,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一是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会议、广播、专栏、横幅、板报、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使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例如,2016年4月,肃宁县司法局组织我校学生进行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学生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真切感受法律的严肃性;在2017年3月15日在肃宁法庭开展了学生模拟法庭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民主法制观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2018年4月,我校学生参加了肃宁法院举行的“少年法庭开放日”活动,通过参观学习,同学们受到了很大的教育。二是在不同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2019年12月4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我校组织开展了“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了“宪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张颖聪、岳跃姿、魏月情荣获一等奖;开展宪法教育入班级活动,开展了黑板报、主题班会评比活动;开展宪法教育入校园活动,通过展示牌、LED屏、宣传海报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在学校内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三)构建系统完整的法治教育体系,严格落实国家法治教育课程标准。一是法治教材及时更新。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我校法治教材也及时补充新的法律知识。例如,《治安处罚条例》升级为《治安处罚法》后,我校及时修订了我校的法治校本教材——《文明法治进校园》,新增了贴合农村中学生实际生活的法律案例和法律小故事,使教材更具有趣味性和时效性。同时加入了中学生社交礼仪规范和行为准则,使学生能够学以致用,便于把学到的相关法律法规应用于实际生活学习当中。二是进一步明确法治课教师及法治课课时。规定每个年级的思想品德教师兼任本班法治课教师,隔周的周二下午第四节课规定为法治课,并纳入课程表。三是定期进行听评课校本教研及法治测验。规定法治教师要有完整的教学计划、总结和教案,纳入教师考核;法治阶段性测试每学年度在期中和期末安排俩次,进行等级制评分,分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二、充分发挥学校法治副校长的教育、引导作用

根据肃宁县教育局关于聘任公检法等部门的专业人员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相关工作要求,我校积极与辖区内的派出所联系,确定了聘请派出所副所长为我校的法治副校长,每年开展一次送法进校园集中宣讲活动。今年计划10月份邀请法治副校长给全校师生再做一次普法报告。同时,定期聘请相关法律人士给学生做法律报告,进行司法讲座。例如,每年的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月期间,县司法局聘请法律专家,来学校宣讲宪法相关知识。

三、利用第二课堂,组织开展法治教育主题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省市县各级法治资源,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组织全校师生收听收看全省网信普法进校园“六一”特别节目;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宪法小卫士”行动;组织学生参加县教育局与邮政公司共同举办的“七五”普法征文活动,并将出版的《法律伴我成长》优秀征文作品选集在学生中进行宣传学习。今年疫情期间,我校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加河北省教师和青少年学生“防控疫情与法同行”征文活动,多名学生和教育获得了县教育局颁发的荣誉证书。

二是加强学校与家庭、学校与公检法等部门联系,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开展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中学生法治教育模式。建立家长学校,利用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制教育培训共同商讨、互相交流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五年来,我校“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载体少、形式单一、资料缺乏,专业人员不足。二是大多数学生只对与自己生活有关的法律知识感兴趣,而对其它法律则不爱学,甚至不愿意学,导致有些普法内容难以落实。

针对以上的问题,我校将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查找不足,继续巩固提高,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克服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力度,大力加强法治校建设,强化创新意识和工作的落实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科学谋划“八五”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七五”普法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第二篇】

杨东柱,现任中共**县县委常委、副书记。“七五”普法期间,他分管全县政法工作,并兼任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在他的直接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县“七五”普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两年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狠抓落实,在全县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社会各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格局,为圆满完成“四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其主要工作简述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工作思路

2001年9月,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全县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依法治县的决议》和县委、县政府批转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制定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之后,杨乾坤同志及时主持召开“四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提出了“三个结合”的工作思路和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四五”普法的工作方法。一是坚持普法依法治县与经济建设相结合。在企业改制、招商引资和市场建设等经济工作中,把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加强宣传,突出《公司法》、《破产法》、《劳动法》、《工会法》的学习和宣传。同时结合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顿,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先后开展了3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取消了140多项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二是坚持普法依法治理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从整治治安环境入手,围绕街道、城镇、企业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2003年开展勉县“千人社会公众安全感问卷调查”,群众满意率达%;三是坚持普法依法治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把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作为提高公民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各机关、各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文明单位、五好家庭创建等工作相结合,有力地促进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营造了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普法重点

一是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第一对象,抓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将干部学法考核情况列入个人考核手册,作为提拔任用依据之一。建立了各级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制度、法律顾问等制度,形成了政府和部门“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狠抓司法人员学法用法,努力维护司法公正。采取岗位培训、学历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司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执法水平。同时大力推行司法改革,实行巡回办案、检风监督卡、开办便民法庭等措施,树立了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良好的执法形象;三是以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重点,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通过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等活动,进一步健全村级人民调解和治保组织,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确保了农村社会稳定。5年来,全县依法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3479件,调解成功12160件;四是以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育“诚信企业”,造就了一支懂法律、善经营、重信用的企业经营管理队伍;五是以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为出发点,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意见》,通过开展聘请法制副校长、入学法制教育、专题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使广大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得到了全面提高。

三、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普法效果

工作中,杨乾坤同志注重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普法效果。一是建立普法网络,扩大法制宣传受众面。全县建立普法办事机构354个,培养骨干法制宣传队伍万余人,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县、乡(镇)、村三级普法宣传网络;二是在社区设置普法专管员和警务点,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了普法宣传教育在社区的全面开展;三是抓好典型示范,推动普法向纵深发展。全县确定5个乡镇、10个村和社区、15个县直单位作为基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了2个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通过总结宣传他们的成功作法,从而带动全县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深化完善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学习浙江枫桥等地的经验,不断改进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同时继续坚持办好普法培训班、法制讲座和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不断丰富普法宣传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了法制宣传的效果。

四、坚持五个到位,促进工作落实

一是领导到位。各级各部门把“四五”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坚持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证了“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规划制定到位。将普法依法治理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确保“四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目标管理到位。把普法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考评体系,年终统一考核,奖惩兑现,调动了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推动了普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七五”普法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第三篇】

李占海,男,49岁,汉族,党员,中专文化程度。1990年从部队复员回来从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1996年——2005年担任基层工商所所长10年,2005年7月担任华池县工商局法规股股长至今。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他勤奋学习,敬业奉献,全面提升执法水平,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在他的带动下,华池县工商局的行政案件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不断提高,连年被县人民政府授予普法先进单位。他本人被庆阳市工商局评为2001-2005年、2006-2010和2011-2016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他负责的普法工作也连续被县人民政府定为省、市普法观摩点。

一、刻苦钻研,锤炼业务能力

李占海高中毕业后应征入伍三年,退役后被分配到华池县工商局工作,没有进过正规的全日制高等学府、没有法学科班基础经历的他,在3个乡镇工商所辗转了15个春秋后,2005年被调到了县局法规股工作。专职从事法规工作之后,他深感责任之重,压力之大。为了熟练掌握法规工作,他夜以继日,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在业务上勤学习,肯钻研,对新知识学习掌握很快,遇到有新法规颁布实施,就第一时间逐条逐字钻研,力求学深学透。执法办案中他善于分析,勤于思考,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的领悟能力和钻研精神得到了县局领导、同事的一致认可,更让他自己受益良多,在甘肃省工商局统一组织的科级干部培训中,他本人曾被评为优秀学员。

二、爱岗敬业,甘心履职奉献

十几年以来,工商系统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华池县工商局办理经济案件的数量急剧增加,每年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都是一百多起,所有案件都经需法规核审后才能生效,但县局法规股只有李占海同志一人,面对不断增加的工作量,他毫无怨言,加班加点,以更大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对每一起案件都进行了认真的核审,十几年来,经他核审的案件达一千余件,没有一起引起复议或诉讼。县局每年组织对本年度查办的案件进行一次评查,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的行政执法督查,都是由他负责组织开展。他不厌其烦指导各工商所对本所主办案件的案卷进行自查自纠,然后交叉各工商所进行互查互评,找出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评比。经过他的不懈努力,各所法制员、办案人员能够面对面剖析、面对面纠错,法规股汇总整改意见,将评查、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促进了全局法制员及办案人员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

三、薪火相传,悉心传帮带教

近年来新分配大学生的到来给华池县工商系统注入了新鲜血液,很多大学生被安置到基层工商所法制岗位或经济检查岗位上。虽然年轻同志都很优秀,好学上进,但精通法律、法规的人才甚少,大部分同志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匮乏,在审核具体案件中缺乏法理专业思维的指引,容易出现教条性、经验性错误、失误等。李占海同志对他们悉心指导,对送审案件提出修改意见几百条,并经汇报县局领导班子同意,定期给年轻同志召开学习培训班,采取以案例研讨、以案说法等形式提高年轻同志适用法律、法规的能力,从而形成在学习中发现问题、集体讨论解决问题的氛围。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较多,并且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正不断出台,为了帮助其我同志尽快了解掌握这些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从而学以致用,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质量,他每月组织一次“学法日”,集中组织法制员、办案人员钻研法律,多少来“雷打不动”,为该局的法制学习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四、务求实效,做好法规宣传

法规宣传是法规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促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为扎实做好法规宣传,李占海同志对照“五五”、“六五”、“七五”普法规划,制定每年宣传培训计划。十几年来,他和其他同志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际和“”宪法宣传日期间,在县城繁华地段设立工商法律、法规咨询台,散发宣传资料,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对每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他都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不厌其烦,认真对待,详细讲解,直到群众领会、满意为止,使广大消费者真正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十多年来,他累计受理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好评。

五、不断摸索,创新工作制度

在李占海同志的推动下,华池县工商局建立了案件回访制度。要求各所办案人员对本所查结的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程序、实体有无异议、对处罚决定有无不满,从而确保本所办案人员执法准确,起到事后教育的作用。同时他倡导建立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各所办案人员及时将本所办案情况进行统计反馈给县局法规股,贯彻落实县局布置的各项法规工作,切实强化基层法制工作的基础建设,积极推进系统法制工作协调运转,力争上台阶、上水平、出成绩。为进一步提高系统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他针对系统内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执法办案实践和说理式处罚文书的应用,以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精心编制了几套不同类型的说理式处罚案例供办案人员参考应用,并在案件核审时加以讲解和推行。他注重通过言传身教来带动工作,对不会写说理式处罚文书的执法人员,他不厌其烦地一遍遍、手把手地教,直到别人学会为止。同时,在说理式处罚文书推行应用过程中,他抓住法规核审这条“主线”,实行全程指导、全程监督与全程服务,增强了说理式文书指导的针对性。

李占海同志从事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法制审核工作十几年如一日,无怨无悔,默默奉献,不畏法规工作的辛苦和乏味,以一个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怀和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美好年华,实现着自己的理想和追求

“七五”普法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第四篇】

杨东柱,现任中共**县县委常委、副书记。“七五”普法期间,他分管全县政法工作,并兼任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在他的直接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县“七五”普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两年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狠抓落实,在全县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社会各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格局,为圆满完成“四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其主要工作简述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工作思路

2001年9月,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全县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依法治县的决议》和县委、县政府批转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制定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之后,杨乾坤同志及时主持召开“四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提出了“三个结合”的工作思路和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四五”普法的工作方法。一是坚持普法依法治县与经济建设相结合。在企业改制、招商引资和市场建设等经济工作中,把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加强宣传,突出《公司法》、《破产法》、《劳动法》、《工会法》的学习和宣传。同时结合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顿,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先后开展了3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取消了140多项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二是坚持普法依法治理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从整治治安环境入手,围绕街道、城镇、企业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2003年开展勉县“千人社会公众安全感问卷调查”,群众满意率达%;三是坚持普法依法治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把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作为提高公民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各机关、各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文明单位、五好家庭创建等工作相结合,有力地促进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营造了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普法重点

一是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第一对象,抓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将干部学法考核情况列入个人考核手册,作为提拔任用依据之一。建立了各级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制度、法律顾问等制度,形成了政府和部门“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狠抓司法人员学法用法,努力维护司法公正。采取岗位培训、学历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司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执法水平。同时大力推行司法改革,实行巡回办案、检风监督卡、开办便民法庭等措施,树立了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良好的执法形象;三是以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重点,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通过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等活动,进一步健全村级人民调解和治保组织,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确保了农村社会稳定。5年来,全县依法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3479件,调解成功12160件;四是以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育“诚信企业”,造就了一支懂法律、善经营、重信用的企业经营管理队伍;五是以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为出发点,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意见》,通过开展聘请法制副校长、入学法制教育、专题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和教育,使广大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得到了全面提高。

三、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普法效果

工作中,杨乾坤同志注重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普法效果。一是建立普法网络,扩大法制宣传受众面。全县建立普法办事机构354个,培养骨干法制宣传队伍万余人,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县、乡(镇)、村三级普法宣传网络;二是在社区设置普法专管员和警务点,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了普法宣传教育在社区的全面开展;三是抓好典型示范,推动普法向纵深发展。全县确定5个乡镇、10个村和社区、15个县直单位作为基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了2个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通过总结宣传他们的成功作法,从而带动全县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深化完善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学习浙江枫桥等地的经验,不断改进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同时继续坚持办好普法培训班、法制讲座和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不断丰富普法宣传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了法制宣传的效果。

四、坚持五个到位,促进工作落实

一是领导到位。各级各部门把“四五”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坚持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证了“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规划制定到位。将普法依法治理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确保“四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目标管理到位。把普法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考评体系,年终统一考核,奖惩兑现,调动了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推动了普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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