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工作总结范文范例【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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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工作总结【第一篇】
乡镇2020年度林长制工作总结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池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东至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官港镇2018年在全镇积极组建林长制组织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在林长制统领下,通过这几年一系列卓有成效地工作,全镇林业发展有了十分喜人的变化,森林生态面貌焕然一新。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全面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我镇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制定了工作方案,完善了镇、村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镇13个村万亩林地、森林及村庄绿化区域全部落实到专人负责,夯实镇村两级林长责任。设置林长公示牌14个,镇级正副林长15人,村级正副林长26人,落实专职护林员17个。2020年党委政府多次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各项林业工作,以林长制为抓手督查指导各村林长制执行情况,同时在全镇利用横幅、广播、标语进行了广泛宣传。全镇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业经济稳步提升,农民林业收入持续增长。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工作。
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设计实施森林采伐蓄积8435m3,未突破上级下达总限额。
实行森林资源管理巡查制度,各村配备一名专职林业主任负责林业各项工作,安排专职护林员常年巡山护林,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等。当年全镇共发现采伐林业案件2起并得到了有效的查处,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利用横幅、标语、致林农一封信等形式不断加强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全面禁止电网捕鱼、捕猎野生动物,加大对饭店、商店进行告知和检查次数,杜绝经营贩卖销售野生动物及捕猎工具,全年未发现乱捕乱猎野生动物案件。
严格落实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全镇共实施公益林保护面积95125亩,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时得到发放;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的井井有条,补助资金得到及时顺利发放。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165株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境内分流古树群落实了日常维护,苏村古树群进行保护,郑村白泥一级银杏古树进行修复和复壮。
3、针对年初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开展野生动植物管控
我们开展防控宣传,关闭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野外野生动物巡查,主动参加206国道卡点值班,冲锋在疫情一线。
4、搞好造林绿化为创建森林城市打好基础
全镇完成人工造林亩,封山育林45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森林培育320亩,森林抚育9900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1900亩),完成义务植树万株,建设了两个义务植树基地,按照县创建森林城市指挥部交办单落实好森林城市创建各项创建指标任务。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镇绿化进一步提升。
5、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在森林火灾预防方面除层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包保书、树立警示牌、落实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等等外,特色变化是舍得财政资金投入:一是各村有村两委干部专职负责林业及森林防火工作,聘请一名专职护林员常年巡护山林,森林防火期在重点地段守候;二是新增投入一万余元给各村统一配发大功率车载流动广播,配发护林红马甲、红袖章个110套;三是镇森林防火宣传车在不同节点到各村巡回宣传,统一制作的防火宣传标语到各村张贴在醒目位置;四是由成立了80人的应急分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加大有害生物防控力度,常年对辖区内的各种苗木、树木进行监测,定期对它们进行实施检疫检查。特别是以后,根据市、县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行动会议精神,镇政府及时成立了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牵头,组织林业站、森林派出所、木材检查站、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所有的木材加工企业经营松树情况进行不定期排查,杜绝松疫木非法加工经营,发现的松疫木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
6、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林业经济新思路。
一是在林权制度改革方面一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变”改革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东至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2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1个,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四是积极当好镇党委政府林业经济发展的参谋,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服务,今年我镇林业的中心工作是东至木塔100兆瓦风电项目服务,今年风电企业发电基塔依次安装和发电,我们加紧指导风电企业做好进入风场道路周边的生态恢复和风电检修道路水保措施施工。积极探索发展林业经济思路,金鹏药业组织中园、梓桐村农户成立林下种植黄精专业合作社,发展林下黄精种植;祝山村发展蓝莓30亩。
二、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主要经验做法归纳起来一是规范按章办事:在林木采伐审批上,严格控制指标,坚持低产林、人工老化林优先安排计划采伐,天然林禁止设计采伐;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坚持巡护山林责任具体化,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到位。二是敢于借鉴引进、突破创新:白茶、杨梅和蓝莓采摘园、黄精种植等大胆引进种植。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
1、林长制各项制度虽已制定,林长制办公室力量薄弱,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完善。
2、有部分林长对自己职责不清,不能很好履行林长职责。
3、林长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不够细致。
4、林业企业融资困难,现在许多银行不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不利企业持续发展。
四、下年度工作目标
2021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
2、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完成造林任务1000亩,封山育林2000亩,退化林修复1000亩,森林抚育8000亩。大力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加快推进龙泉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镇村绿化美化工程。
3、聚焦“管绿”抓护林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违规采伐管理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尤其是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4、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镇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以木塔红军纪念馆为中心,辐射祝山村的生态旅游和大田村、荣兴村、畲狮村、木塔村的红色旅游,不断做大做强木塔红色和绿色旅游品牌。
5、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强力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加大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保护和林业产业建设;积极实施好欧洲投资银行贷款安徽省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迅猛;积极争取引进规模高效林业企业入住我镇。
林长制工作总结【第二篇】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深化新一轮林长改革决策部署,以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位推动,强化责任担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全市市级林长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深化新一轮林长改革的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印发了《亳州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市级林长分工方案》,市领导分别为涡河、西淝河、北淝河、105国道森林生态廊道等14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市级林长,建立全市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市级林长责任制,负责指导本区域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开展巡林督查,协调解决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重点问题。为县、级、村三级林长履职做出示范。
(二)建立制度,强化履职尽责。制定出台《亳州市林长巡林有关规定》,对各级林长巡林次数、巡林方式、巡林信息反馈等作出具体规定,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市林长办下发了3次林长巡林提示单,明确关键时期、重要节点巡林重点内容,指导各级林长严格按规定开展巡林巡查。上半年各级林长开展巡林35490次,其中市县级林长巡林141次,乡级林长巡林4401次,村级林长巡林30948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872个。
(三)创新机制,强化监管督察。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对林长和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的督察监督,对履职不认真、不到位的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督察结果作为林长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公益诉讼,加大涉林行政案件执行力度;完善两法衔接,加大对涉嫌刑事案件移交和侦办监督。
(四)全面推进,强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一是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全面启动。3月25日,在林拥城举行了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暨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启动仪式,目前,完成江淮运河生态廊道两侧15公里范围内增绿扩量造林万亩,完成森林质量提升低效林改造万亩。二是聚力打造西淝河湿地公园生态产业化示范样板。安徽利辛西淝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总面积公顷,境内沿河两岸沟塘渠汊密布,有维管束植物 92科277种、野生动物162种,空间结构复杂、动植物群落丰富。通过长期保护与监测,湿地公园内水质长期处于Ⅱ类,水质优良,近两年先后多次发现“娃娃鱼”出现。三是利辛、蒙城、涡阳薄壳山核桃基地,蒙城杜仲森林药材基地,谯城三官核桃基地、牡丹木本油料基地等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做大做强了优势产业。四是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推深做实。积极推进林拥城建设,打造城市生态屏障保护修复的亳州样板。实施了金桂山建设项目,总占地630亩,四座山峰共栽植金桂6万棵。实施了百草园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020亩。实施了萌宠动物乐园和水上乐园项目,已对游人开放。“林拥城”已成为集旅游、科普、生态、体验、互动等五位融为一体的休闲旅游新业态,成为城市生态屏障、森林康养基地、休闲旅游胜地。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现亳州绿化美化净化。2021年规划建设5个城市公园,截至目前已建成香附公园、槐花公园,新增绿地万平方米,投资2004万元。建成芍花路游园、华佗大道游园、桐乡路游园等街道游园25个,新增绿化面积万平方米,投资3259万元。完成京九铁路沿线防护林北段工程,建设总规模150万平方米,完成绿道建设公里。积极开展美丽村镇建设,促进“四旁四边”绿化提升。依托美丽乡村示范村镇建设、推进“五小园”建设、发展庭院经济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四旁四边”绿化提升,谯城区共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4个,省级森林村庄54个。
(五)拓展空间,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按照中央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要求,我市及时调整林业发展思路,科学安排造林绿化用地,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经春季自查统计,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万亩,占省下达任务3万亩的126%,其中长防林工程造林万亩、中央财政补助造林万亩、其他造林万亩、零星造林万亩;完成退化林修复万亩,占省下达任务万亩的106%。一是实施“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谯城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拓展房前、屋后、院内绿化空间,构建丰富多彩的“五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药园、小花园、小竹园),推进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涡阳县结合农村土地确权成果,认真清理收回农村集体公共空间,重点围绕新修建公路、新疏浚的河道集体空间抓造林,全县集体空间造林12000多亩。二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共植青年林”等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今年是全民义务植树开展40周年,我市通过多种方式,完成植树100多万株。三是创新植树造林投入新机制。积极构建政府投入引导、社会主体参与的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由乡镇组织企业参与绿化,企业与村(社区)签订利润分配协议,充分调动社会主体造林绿化的积极性。蒙城县因地制宜推行供苗供地合作模式、低价售苗高价回收合作模式、供苗包保存率合作模式等三种合作模式,积极引导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元集团参与建设无絮杨原料林基地,经县级验收合格的,县乡道路、大中沟两侧每栽植一棵无絮杨一次性奖补5元,村庄绿化每亩一次性奖补500元,今年全县共栽植无絮杨万株。
(六)多措并举,强化林业资源保护。一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组织对32棵市级保护的二级古树进行了全面摸排,针对排查出来的生长衰弱、濒危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二级古树,拨出20万专项资金进行复壮、抢救、保护和修复。每一棵树都明确了管护责任人,制作了“亳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牌”,实行挂牌保护。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开展了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和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清风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督、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馆饭店、野生动物及制品经营单位、人工繁育机构等开展检查巡查。查办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8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9人,查获收缴野生动物93只(头)、野生动物制品公斤、非法猎具13个(张),罚款万元,严厉打击了非法狩猎、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托亳州动物园成立了亳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承担全市范围陆生野生动物的收容和救护任务。自3月3日挂牌成立以来,共收容救助野生动物32只(头),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12只。三是开展自然地及林地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自然地及林地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组建3个专项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坚持把专项行动作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来抓,纳入林长巡林主要内容,全面开展违规侵占林地、营造林水土保持和自然保护排查。2021年以来,我市共申报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25个,永久使用林地公顷。严格按照限额采伐,已使用采伐限额立方米,发放采伐证191本,没有发现营造林水土流失和违规占用自然保护地问题。
(七)抓细抓实,强化林业灾害防控。一是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严格实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履行值守应急职能。在元旦、春节、两会期间、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各级林长认真开展巡林督查,广大护林员坚守岗位、巡查巡护、排除隐患。市县两级多次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行动以及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全市无森林火灾发生。二是认真开展美国白蛾防治工作。完成飞机施药防治面积万亩,有效控制危害发生,成灾面积为零。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林长履职不到位。各级林长全面负责、尽职尽责是林长制改革的关键,但有部分镇、村基层林长履职意识不强,履职能力不足,在落实林长职能时,没有担起林长抓总抓全的责任。在巡林巡查时,不能及时、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落实整改,而是应付了事。
(二)护林员监管困难。护林员多数为公益性岗位,聘请的为贫困户家庭成员,年龄偏大,文化较低,管理难度较大。
(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力量较为薄弱。市、县(区)林业工作人员较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没有林业站,没有专职从事林业工作的人员,影响了林业技术推广和林业资源的有效监管。
(四)林业行政执法困难。当前各县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都是从相关股室、单位抽调的人员组成,存在队伍不健全、执法水平较低等问题。
(五)林权交易困难。林农进入平台交易意愿不强,推动集体林权进入平台交易难度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压实林长履职责任。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林长制条例》,严格执行《亳州市林长巡林相关规定》,切实加强林长巡林监督监管,督促各级林长按时间要求、重点任务开展巡林,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各级林长巡林情况及时公开。
(二)全面完成营造林任务。一是加强新造林管护,对造林成活率低、林相不齐的小班及时补植补造;二是开展森林抚育,完成省级森林抚育万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万亩;三是积极创建4个省级森林城镇、28个省级森林村庄。
(三)推进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组织人员深入实地调查,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亳州市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实施方案》,确保8月份完成编制任务,报省局批复后,严格按方案实施亳州江淮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林业执法机构,配强配齐执法人员,加强培训,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五)深化林业发展机制创新。积极开展“五绿兴林·劝耕贷”,帮助林业企业、造林大户融资。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交易,推进集体林权进入平台交易。继续实施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和市级奖补政策,继续做好国家级公益林财政投资森林保险工作,强化公益林保护。积极推进商品林政策性森林保险实施,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
林长制工作总结【第三篇】
20xx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实行林长制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加强林地管理保护工作,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一、成立组织,明确任务。
我局积极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林长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
一是迅速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明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完善职责分工和措施保障,结合国土资源日常工作,有序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立林长会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林地管理保护机制。全局上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将推行林长制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林长制工作开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科室、各国土所工作考评内容,予以效能考评。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我局充分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林长制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统筹协调科室、各所力量。扎实做好林地绿化项目用地保障,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的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森林等自然资源保护的组织、指导、监督工作,提升林地保护管理水平,为全面推动区脱贫“摘帽”和林地管护目标任务落实,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局以组织、监督、实施措施保护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为任务,协调保障林地生态建设用地;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组织指导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按年度完成目标任务。
三、严格执法,巩固成果。
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林地管理工作有效运转。划分责任区范围、落实责任到人,不定期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形成动态巡查监管网格,对各中心所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将林地管理范围内土地利用监管纳入日常土地动态巡查管理,严厉打击林地管理区域内违法用地行为。积极推进林地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林地土地管理保护,确保“林长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遏制林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守耕地红线,强化和完善日常巡查机制,持续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私搭乱建和违法占地行为,正确处理好保护环境和持续发展的关系,扎实推进集约节约用地,按照“保发展、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在抓好土地管理和利用等各环节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管理违法用地查处、闲置用地清理力度,从源头上加强管控,保障林地等基础性自然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尽职尽责,积极落实《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阜发〔20xx〕23号)、《关于印发颍州区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州秘〔20xx〕1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职责范围内工作,制定实施林地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按照“见缝插绿、出门见绿”要求,全力推进建成区绿地建设,大力提升区绿化水平,为建设新时代生态大美阜阳作出积极贡献。
林长制工作总结【第四篇】
太和县林长制改革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在省委 省政府和市委 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林长制办公室的指导下,聚焦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突出“五绿”协调推进和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创建,推深做实林长制各项改革工作。现将我县2021年上半年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示范区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林长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抓林业生态安全,提升“护绿”能力。一是签发太和县总林长令,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督促做好林业巡护工作。二是抓好护林队伍建设。印发林长巡林提示函,提醒林长开展巡林,全县上半年林长巡林2000余人次。结合我县人事调整,更新我县县、乡、村三级林长,确保工作衔接有序;继续发挥33名社会林长1570名护林员在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林地资源管理和巡护、协助森林公安依法查处毁林案件中的作用。三是开展林长制公示牌更新准备工作。对全县林长制公示牌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保存情况,为下一步更新替换打下良好基础。四是做好林长制平台建设工作,完成摄像头安装、平台软件设计,开展平台培训200人次。五是加强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日常水质监测、植物监测工作,开展应急、安全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加大茨河湾省级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和保护力度,完成对沙颍河国家湿地公园2019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养护验收。六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全县19株一、二级古树名木开展常态化养护工作,签订“一树一人”养护责任书,落实养护责任。七是完成森林病虫害防治。完成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作业面积60万亩,叶片保存率达97%以上,并顺利通过第一次验收。
(二)开辟林业绿化空间,拓展“增绿”成效。一是出台《太和县2021年林业生产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县林业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结合我县实际主要在茨河沿线两侧开展造林,完成规模造林绿化3520亩,开展退化林修复3000亩、森林抚育12000亩。二是依据《阜阳市“四旁四边四创”绿化行动方案》,全县累计完成房前屋后绿化面积3933亩,路旁水旁绿化长度303公里,超额完成上级目标任务。三是完成省级森林城镇(村庄)申报工作,并督促积极落实创建工作,确保我县1个森林城镇、10个森林村庄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扛起“管绿”职责。一是开展林地督察,完成2021年林业图斑核查工作,我县共涉及28个乡镇209个违法图斑。二是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清明节期间利用移动短消息发送防火信息39万多条;开展防火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400余条;“世界地球日”开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解答过往群众咨询100余人次。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领导带头值班制度,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反应能力。联合太和县应急局、太和县公安局、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太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城关镇吴营村举办了“太和县2021年森林防灭火应急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森林防火意识和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能力。县林业局和公安局联合印发《太和县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4月6日至5月5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对我县重点林区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和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县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发现安全隐患1处,整改到位1处。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与乡镇派出所出动执法人员483人次,发现违法用火行为15处,其中6处为焚烧秸秆杂草,9处为林内焚烧纸钱、焚香祭祀行为。针对上述违法用火行为,执法人员及时进行了制止,并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三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制定了《太和县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方案》,与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8次,检查人工繁育场所8次,检查农(集)贸市场3次,商场、超市3次,餐饮服务场所5次,清理违法捕捞工具1个。
(四)发展林业优势产业,彰显“用绿”效益。大力发展木材加工、家具制造、苗木培育和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完成申报省级龙头企业17家,现有市级龙头企业24家。全县各类经营主体上半年完成产值45亿元,林业产值明显提升。
(五)发挥林业政策,汇聚“活绿”动力。一是开展2020年花卉奖补申报,并审核上报。对7家规模种植主体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万元。二是支持市花推广,对46家经营主体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万元;对8家花卉展会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万元;对1家清洁生产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万元。对2家支持研发转化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争取奖补40万元。三是拓展林业融资渠道,完成2020年林业贴息贷款申报工作。32家经营主体获得贴息贷款万元。持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林地经营权与承包权分置,推动林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组织专题学习学习《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积极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工作督导和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我县林长制工作做实做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改革工作,多次召开林长办例会安排具体工作。县林长办通过发放巡林提示函提醒县级林长巡林,乡镇级林长按要求开展不定期巡林。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进林长制改革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扎实开展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县政府出台有关文件奖补扶持造林企业(大户),提高了“增绿”、“护绿”的积极性和我县林业发展水平。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将林长办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林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认真总结推广林长制改革经验,积极报送相关信息,激励创新探索、深化创建实践、争当改革示范先锋。
(三)严格考核制度,切实兑现奖惩。严格执行《太和县林长制考核办法》,制定考核评价细则,把林长制改革工作纳入县对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市级示范区工作
组织编制了郭庙花卉园区、沙颍河湿地公园市级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实施方案,明确了郭庙花卉园区创新示范点是:“创新沿淮地区苗木花卉集群、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沙颍河湿地公园创新示范点是:“创新城市湿地公园保护修复机制”。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明确县领衔林长、配合单位、责任区域及短期、中期、长期目标,明确党委和政府是示范先行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的有机统一,精心组织谋划,全程督查指导,鼓励和引导基层积极创新、大胆探索。配合林长调研巡察,认真做好林长调研巡察情况反馈、整改情况反映等。组织林业技术力量指导协调先行区建设工作,加大郭庙花卉园区内的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现代林业示范区和龙头企业,培育、引进推广苗木新品种,开展苗木新品种申报国家和省级新品种认定,加快推动了先行区建设任务落地落细落实进程。做好沙颍河湿地公园日常保护工作,对绿盾行动进行“回头看”,开展日常巡护,定期进行水质监测、鸟类监测,做好鸟类疫源疫情上报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自五月份开始每周对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巡查、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典型案例:郭庙镇位于太和县城东北部,地势平坦,土壤肥沃,交通便利,区域内河流纵横,现有植被均为人工植被,近年来,郭庙镇大力发展林业生产和城镇绿化,种植有杨树、泡桐、刺槐、广玉兰、冬青、桃树、枣树、山楂苗木花卉,将苗木花卉产业培育成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首位产业,使郭庙镇打造成为安徽省西北部重要的苗木花卉集散中心,投资3亿元建成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成3000亩生态林、采摘园,建成千亩速生楸树园、千亩山楂园、300亩冬枣采摘园、100亩特色甜瓜采摘园、500亩紫薇、海棠风景林园。建成8个联动阳光温室大棚,100个墙体温室大棚、1万平方米的花卉批发大市场,实现年产值超15亿元。
特色做法及制度机制。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成立郭庙镇花卉苗木园区管委会,建立花卉苗木产业联合党支部。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双培双带”工程。二是组建高素质高规格招商队伍,建好服务平台。出台《郭庙镇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引进有技术、有实力、有销路的老板投资建设大棚、苗木种植,已入驻家庭农场50余家。三是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林业奖补政策落实兑现,重点围绕良种培育、技术推广、基地建设、设施栽培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对规划、信息、技术、政策、土地流转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指导和优质服务。四是设立年度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周转金。成立具有政府平台性质且市场化运作的安徽新艾豪花木有限公司,设立300万元的年度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周转金,化解企业起步难、融资难等问题。五是培育“育苗链”、补强“科技链”、拓展“市场链”、延伸“价值链”,做大做强花卉苗木品牌。引入安徽钰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高标准育苗企业提升了花卉苗木整体品质;与安徽省农科院、安徽科技学院、南京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开展合作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建成2万平方米的花卉苗木批发大市场、打造本四花卉等电商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全渠道营销网络;深挖花卉苗木的“观赏价值”、“药用价值”、“旅游价值”,实现价值的层层叠加,闯出产业发展新天地。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县林长制及示范区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增绿空间有限,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力量较为薄弱、林业执法机构不够健全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把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围绕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推深做实我县林长制改革,提高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一是落实好林长制各项工作制度、按要求开展林长制有关会议部署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林长制平台作用做好林长巡护、规模造林验收工作、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林地督察及整改工作,转变工作思路,抓好村庄周边及道路绿化建设;三是加强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日常巡护,做好水质、动植物检测,对湿地小区建设进行督查指导并组织验收;四是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五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快茨河湾湿地公园建设,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六是开展森林城镇(村庄)创建工作督察指导,确保创建任务完成;七是加大古树保护力度,尤其是传统节日期间古树保护工作;八是健全体制机制,压紧压实乡、村责任,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林长制工作总结【第五篇】
今年以来,县林长办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切实加强湿地资源管护,稳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从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全力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
一、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
一是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县级林长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林长制有关工作。二是县人大、县政协分别组织林长制工作专题调研,推进林长制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建立巡林提醒、巡林日志和巡林登记制度,有效促进林长履职尽责。四是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行动方案》,加快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五是服务三级林长的“五个一”平台基本建立。
二、稳步推进重点工作。
一是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进一步加快。国家湿地公园市级林长、县级总林长多次深入国家湿地公园调研,就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管理机构,依据总体规划正在组织实施以等为重点的保护恢复和管理能力项目建设。二是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红线评估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县级总林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目前我县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上报省局。三是植树造林任务圆满完成。坚持疫情防控和造林绿化同步推进实施,县级常务副总林长多次对全县重点地段造林进行调度,各县级林长分别深入到林长责任区督促指导植树造林工作,全县超额完成植树造林任务。目前,造林主体正在加强对现有林木特别是新造林的管护,确保造林成果。四是依法加强疫情期间野生动物管控。抽调专人组成野生动物监管执法队伍,及时印发通知,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果断从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五是坚决筑牢林业灾害生物防控体系。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组织开展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和杨扇舟蛾等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