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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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一篇】
一、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亲自上党课不少于1次;亲自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全年主持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二、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方向,强化党的意识,自觉维护党的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要求组织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重大事项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法执政、依规管党,带头厉行法治。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书记组织协调和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全体党员特别是班子成员党性观念和政治纪律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注重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
四、强化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并组织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好上级关于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10项制度相关要求,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建工作专题调研活动,撰写1篇调研报告,结对1户以上基层贫困群众。
五、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健全党建服务项目化推进机制,党支部(总支)书记至少确立1个“书记项目”。结合单位职能工作,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泗港第二区域联合党委、“阳光新岸线”党建服务联盟、各区(镇)区域共建活动。
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党员发展标准,按规定及流程发展党员,没有违规和突击发展党员现象;按要求开展党员队伍普查工作,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履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杜绝党员违法乱纪现象,不出现党员参与的非正常上访事件。
七、加大党建工作支持保障力度。确保党建经费、人员、阵地“三落实”,发挥党建阵地作用,充分合理利用到位;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以有效的党建工作带动本单位工青妇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二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构建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各级基层党组织责任清单。
一、院党组及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组及纪检监察组组长责任清单
(一)院党组责任清单
1、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列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审议通过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定期研究和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报告。同时,领导班子定期听取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汇报,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评议,将清单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任免的重要方面。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对院机关党委协助和监督作用,改进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将党建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严肃党的组织纪律,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过好组织生活,营造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3、从严管理党员干部队伍。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知人善任,人尽其才。加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管理,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选优配强机关党委专职干部和各支部书记,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严格党员干部队伍管理,纯洁党员队伍,完善党内关心关爱机制、谈心谈话制度,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4、持续深入转变作风。深化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结合审执中心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开展对口联系社区、贫困村等党员志愿服务,发挥机关服务品牌作用,动员全体党员干部服务审判、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推动正风肃纪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5、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守住干净为官的底线。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防止“四风”反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1、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精神,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党组书记亲自抓,做到党建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
2、加强研究部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指导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督促班子成员按照清单抓好分管科室的党建工作,抓好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
3、强化制度落实。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理论学习、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建设。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
4、严明政治纪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落实党风廉洁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主体责任。
(三)党组成员责任清单
1、共性清单。协助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管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步调研、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贯彻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2、个性清单。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分管领域和条线庭室的党建工作,落实党内关心关爱工作,完成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个性)任务。
(四)纪检监察组责任清单
1、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依纪依规查处违犯党纪的案件。
3、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院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况。
4、协助院党组开展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5、坚持抓早抓小,协助院党组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约谈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
6、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协助院党组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
7、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以及本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四风”问题,重点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五)纪检监察组组长责任清单
1、主持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按照上级纪委和院党组的部署,组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2、督促提醒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委负责人、庭室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
3、协助院党组书记督促院机关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4、参加或者列席院党组会、民主生活会、院长办公会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了解掌握动议和酝酿“三重一大”等事项情况。
5、了解掌握并集中管理中层干部主要负责人廉政情况信息。
6、对领导干部提拔、中层干部提任、中层后备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7、对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转变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院党组和上级纪委报告。
8、对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上级党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会同院党组书记进行约谈提醒。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调查中层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中层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受理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及不服处分的申诉。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对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庭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力的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11、协助院党组书记协调党员干部重要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对组织实施巡察工作负主要责任,抓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具体工作落实。
12、上级党委、纪委和院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关党委和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委员责任清单
(一)机关党委责任清单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支持和协助院党组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干部职工的意见,维护干部职工的正当权益,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机关建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政治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二)机关党委书记责任清单
1、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牵头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抓好全面部署和责任分工;建立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和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2、加强党员教育,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纪律教育,健全学习制度,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改善教学培训条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
3、规范党组织建设,加强机关党组织班子建设,配强配齐机关党务干部队伍。落实机关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制度,推进机关党建工作阳光透明。抓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管理,保证基层党组织按期、规范地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及时上报换届选举结果。
4、严格党员管理,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定好发展党员计划,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八项制度,把好党员进口关,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教育帮扶警示党员,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服务活力。
5、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落实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督促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好谈心谈话,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健康体检”。
6、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切实把党内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
7、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服务改革、服务发展,在推进全院中心工作方面敢于担当、勇挑重担,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着力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服务群众工作的能力。
8、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及参加各类机关文体活动,努力打造富有本单位特色的机关文化品牌;落实上级法院和县委有关加强机关党内人文关怀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慰问工作,从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关爱党员干部。
9、深化党建带队建、工建、团建、妇建工作,支持群团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双向沟通服务等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共建、阵地共建、载体共建、队伍共建、实事共建,工作同步部署、服务同步跟进、考核同步进行,实现党群共建,有力助推行政工作开展。
(四)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责清单
1、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2、组织起草机关党委工作文件,提出工作计划和方案建议。按照上级党委的精神和本单位的实际,提出机关党委的工作计划,并及时提交机关党委会讨论。
3、组织、指导机关和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负责组织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工作。
4、配合政治部完成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的有关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学习活动,并按规定上报年度学习情况。
5、配合政治部完成院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有关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制定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工作方案的落实。
6、负责对本单位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负责下属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考察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负责机关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7、负责配合政治部对党员领导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中层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负责机关文化建设,按照院党组要求办理各项文化活动。
9、指导和支持群团组织开展活动。
(六)机关党委委员职责清单
1、组织委员
(1)提出年度组织工作计划和建议,并抓好组织落实。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组织设置和调整的意见。
(2)了解掌握机关党委的组织状况,负责对党支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党组织按时开展组织生活,定期公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
(3)做好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协助下属支部做好党员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表彰工作;做好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党员统计等工作。
2、宣传委员
(1)提出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协助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宣传工作,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机关党委决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3)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4)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及科学文化知识,协调机关工会等群团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5)对机关干警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教育。了解和掌握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干事创业等方面的先进人物,宣传他们的事迹和经验,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
(6)组织开展机关党委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群团委员
(1)深入了解、掌握群众思想情况和意见要求,及时提出做好群众工作的建议和设想,改进机关党建工作。
(2)指导工、青、妇群众组织抓好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的学习,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对机关工会、共青团的“推优”工作及时给予指导,推荐优秀工会会员、团员、妇女干警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4)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设计和推广机关全民健身项目,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5)组织本单位党员职工积极参加机关党工委等部门举办的文体活动和各项竞赛、比赛。
(6)承办机关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纪检委员
(1)组织协调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工作。
(2)协助纪检监察组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3)开展对本机关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
(4)参与对本机关党员违纪案件的纪律审查工作。
(5)受理本机关党员的来信来访、控告和申诉,及时向机关党委汇报和反映情况,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6)承办上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副书记及支部委员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职责清单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4、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6、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7、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8、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二)支部书记职责清单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
5、抓好支部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搞好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履行“一岗双责”,推进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相互促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业务工作的圆满完成。
(三)支部副书记责任清单
1、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
2、在支部书记不在时主持本支部日常工作。
(四)支部委员职责清单
1、组织委员
(1)抓好党内制度落实,制定组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党支部和各种党内会议的具体组织和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检查和督促党支部开展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其他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督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收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事迹材料,向党支部提出表扬和鼓励建议;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严格把好转入(出)党员的入党材料审核;做好党员普查工作,不出现“三不”(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党员;做好党员统计工作,及时足额收缴党费。
(3)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及时办理入党和转正手续。
(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协助党支部书记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推进有关制度落实。
(5)发挥民主决策监督职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及时向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维护党的纪律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2、宣传委员
(1)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把宣传思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党支部部署,围绕部门中心工作,做好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按照学习制度要求,安排实施党支部党员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党规、党史以及党的基本知识;组织好党课学习和各种宣传活动,利用各种载体搞好党内教育和各种活动的宣传发动;根据党员的思想实际,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的意见和措施。
(3)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坚持党员思想状况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在工作、学习、生活遇有困难或矛盾时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思想问题,并进行综合分析,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化解矛盾,消除思想疙瘩,共同创造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加强党员文化建设。认真组织党员干警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指导机关党员干部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积极组织开展读书、文体和志愿活动,发现和弘扬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
3、纪检委员
(1)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根据党支部部署,积极开展党内法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研究分析单位党风党纪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制定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责任到位。
(2)维护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反映和协助查处违反党纪行为;严明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和院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推进党支部关于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有效落实;时刻关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及时报告派驻纪检监察组。
(4)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在院党组和党支部的领导下,协助上级纪委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发现的案件线索在向单位党支部报告的同时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积极办理上级纪委下发的违纪线索。
(5)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协助党支部加强权力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努力做到关口前移,确保风清气正;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主动向党支部和上级纪委提供问题线索。
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三篇】
一、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亲自上党课不少于1次;亲自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全年主持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二、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方向,强化党的意识,自觉维护党的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要求组织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重大事项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依法执政、依规管党,带头厉行法治。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书记组织协调和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全体党员特别是班子成员党性观念和政治纪律意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注重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
四、强化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并组织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好上级关于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10项制度相关要求,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建工作专题调研活动,撰写1篇调研报告,结对1户以上基层贫困群众。
五、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健全党建服务项目化推进机制,党支部(总支)书记至少确立1个“书记项目”。结合单位职能工作,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泗港第二区域联合党委、“阳光新岸线”党建服务联盟、各区(镇)区域共建活动。
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党员发展标准,按规定及流程发展党员,没有违规和突击发展党员现象;按要求开展党员队伍普查工作,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履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杜绝党员违法乱纪现象,不出现党员参与的非正常上访事件。
七、加大党建工作支持保障力度。确保党建经费、人员、阵地“三落实”,发挥党建阵地作用,充分合理利用到位;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以有效的党建工作带动本单位工青妇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落实管党责任,优化制度设计,加强考核督查,把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具体化、标准化,推动基层党建更好引领基层治理。
二、实施对象
各行政村党(总支)支部书记。
三、实施原则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为形成党建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从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责任清单入手,结合党建工作在村级各项工作中示范性、引领性的导向作用,梳理存在问题,着力攻坚克难,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为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党建保障。
三是注重统筹整合。既要根据本文件中所列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抓好落实,又要结合实际探索实践,研究分析本支部党建工作实际情况,丰富拓展责任清单内容,形成党建工作的个性化格局。同时要充分整合党员干部示范、组织纪律约束、群众参与监督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四、工作内容
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分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干部管理、村级事务决策、任期承诺事项考评四方面。
(一)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1、规范基层绩效党建运行。注重日常工作,定期开展相关活动,及时建立台账资料,确保党支部年度晋位升级工作顺利推进。软弱涣散党支部要直面存在问题,积极稳步开展整改工作,如期完成整转任务。
2、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程序完整、规划清晰、把关严格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体现严肃性、激励性、示范性。
3、开展“百村立功”竞赛活动。组织开展村干部、党员、后备干部的一句承诺,强化帮扶力量。
4、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每年定期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做到准备充分,要本着交心谈心、相互指正的态度,立足问题发言直截,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泛泛空谈。
5、认真落实“百姓事马上办”一站通平台管理制度。要定期走访农户,收集信息,按时组织开展民情分析会并做好会议记录。要把走访群众收集民意诉求、及时分析解决,作为贴近群众,建设和谐村的重要途径。
6、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各类会议,以常态化的会议制度,体现组织生活严肃性,增强党员同志的归属感。
7、切实加强村级后备人才培养。要立足长远,秉持公心,抓好村后备人才队伍建设,要及时制定培养计划并让其参与相关中心工作。
8、认真开展年度评议工作。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双述双评”工作,将年度述职考评工作,作为剖析存在问题,优化工作思路的重要途径。党支部书记要同步开展抓党建工作的述职。
(二)加强党员干部管理
1、严肃开展党员锋领指数考评管理工作。要将锋领指数考评管理工作,作为正风肃纪、提升教育效果,体现党员队伍纯洁性、先进性的重要途径。要按期开展考评工作,对考评结果要严肃按要求进行分类处理。
2、开展一月一次的党组织的生活日工作。要立足日常管理教育,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工作,每月第一个周二为党员固定活动日,作为保证党员锋领指数考评结果客观、公正的核心依据,情况掌握到位、结果处置到位。
3、严格执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的管理。
4、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每月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并及时在党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5、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按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方法步骤和总体要求,严肃完成不合格党员处置相关工作。
6、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党员定期收看远程教育平台节目,每月组织4次以上集中收看活动,并在档案上规范做好收看记录。
7、切实履行村主职干部周二联合办公制度。值班期间不得从事党务、村务之外的活动,因事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擅自离岗或虚报去向。村两委干部原则上每周二上午进行集中学习办公,做到村级事务集体协商。
8、扎实抓好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公出或因特殊情况离岗,须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并落实好代班人员。值班期间不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
(三)推行村级事务公开决策
1、执行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五议决策法”制度。严格落实“36条”小微权力管理制度,规范村级各类工程管理,对相关事项,村党支部要按照党员群众建议、党组织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进行,并将表决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公开。
2、党员干部积极联系服务群众。要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设岗定职,落实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五、实施步骤
(一)明确工作内容。各党支部要根据本文件所列的责任清单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并要根据党员群众平时的意见建议和专项学习会上的建议意见,在村级党建共性责任清单的基础上,补充完善个性化的责任清单,并于20XX年4月30日前上报乡组织办。
(二)推动清单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成立党(总支)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领导小组。要将确定后的责任清单内容在党员大会上进行公开承诺。要按季度分析工作进展情况,清晰把握存在问题,明确下季度改进方向。每季度对各党支部责任清单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
建立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制度,是新形势下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有力抓手,是确保支部党建工作扎实推进的重要保障。各党支部要按照“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坚决避免被动应付、避重就轻的消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