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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责任清单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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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责任清单【第一篇】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今年以来,公安局党委把十九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论述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委会首学、蹲点调研的重要内容,对照中央和各级党委要求,认真查找不足,深刻剖析原因,认清危害,不断增强各级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委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登台讲党课,结合本部门、警种实际,阐述公安机关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性,使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通过学习、调研、讲党课等活动,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思想和组织保障。

精心谋划,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全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项工作。年初,局党委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了《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18年党建工作责任考核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党委及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纪委及书记、纪委委员和职能部门的责任,会上,层层签订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确立了实行季考核、每半年一报告制度,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肩上有担子,任务目标明确。

加强支部建设和党员管理,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支部。针对人员调整,及时改选了支部,配齐配强13个改选后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十九大、全国两会保卫期间,临时建制机构成立临时党支部,划分党小组,开展党员先锋岗和工作竞赛,有力地促进重大安保活动开展。京哈高速卢龙出口警务站,党建工作受到省公安厅、市公安局领导高度评价,经验做法被省、市公安机关转发推广。坚持一切公安工作到支部,党建带队建促工作,落实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综合绩效考评、港城立利剑严打整治行动、车辆两信息采集会战等工作,各级党组织认真研究,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始终在全市名列前茅。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落实省、市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领导讲话精神,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和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基层“微腐败”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清理工作“回头看”,开展队伍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剔除各种安全风险隐患。在经常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对3起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辞退人员1名,给予警告处分1人。对全体党员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

党委责任清单【第二篇】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反腐败倡导廉洁工作的配置和要求,根据《中共云和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洁政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律委员会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相关工作安排,现制定云和县公安局党委(班组成员)全面严格执行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

一、县局党委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委员会是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的领导主体,也是工作执行主体,要切实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统一领导、直接抓住、全面执行的主体责任,将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纳入公安工作和团队建设整体布局,包括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审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责任体系,确保责任执行。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格总要求,坚持全面严格治理党警。

(二)将全面从严治党警和推进全县公安机关政治生态建设纳入深化公安改革、促进公安工作发展的整体布局、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三)年初召开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面总结分析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警工作,部署当年工作任务。

(四)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分析党风廉政、警风警纪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五)建立全县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治安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目标,细分责任分解,实现责任全权复盖。年底检查各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全面严格管理党治安责任状况,将结果纳入审查。

(六)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调查、《一报两评议》、离职检查等制度,整顿和调查选拔人的不正当风和腐败问题。

(七)认真执行上级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配置,集中整顿大众强烈反映媒体曝光的突出问题。

(八)率先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实施办法三十六条规定、省厅党委几项规定等,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管理四风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九)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全面从严治党警察工作的重要决策配置、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每年组织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知识的学习活动不少于两次。

(十)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等教育培训计划。

(十一)严格落实党内监管制度和廉洁自律准则,深化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范利益冲突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十二)对上级巡视(察)、党风廉政建设专业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整改执行措施,分解执行责任,限期完成报告。

(十三)积极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组织执行纪律事务,按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十四)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足的党组织和个人认真追究责任,揭露典型问题。

(十五)加强班级自身建设,认真党内政治生活,实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责任状况等作为民主生活的重要内容。

(十六)督促各科全面严格执行党治警主体责任各重点任务,听取各科实行主体责任年度情况报告。以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班级成员履行一岗双重责任的情况等书面报告市局党委、县委。

(十七)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省厅、市局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县局党委组成员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一岗双责任责任清单。

(一)党委书记。

履行县局全面严格管理党警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县局全面严格管理党警察的工作负责。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格总要求,坚持全面严格治理党警。

2.认真贯彻县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警察工作的决策配置,全面从严治党警察工作自行配置、协调、督促、执行,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

3.年初组织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进行责任分解,与局党委班子其他成员签订全面严格的党治警责任书,每年为机关民警上集体廉政党课。

4.压实党的治安责任,加强对班级其他成员的日常监督,履行一岗双重责任,及时开展对话交流,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注意教育。

5.反映局党委班成员工作风格和廉洁自律的轻微问题开展廉政约定。

6.率先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廉洁自律标准、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7.定期主持民主生活会,率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问题。

8.认真贯彻执行顶尖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查和物质采购工作的五个不直接管理制度。

9.立即听取党治警工作情况报告,协调监督重大违纪事件的调查,帮助纪检监察组织排除事件阻力和干扰。

10.率先接受驻地纪检监察组监督,支持驻地纪检监察组开展纪律执行、监督、问责等相关工作。

11.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省厅、市局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局党委其他班组成员。

履行一岗双重责任,协助党委书记抓住上司全面从严格的党治警部署贯彻落实,对分管部门和联系科全面从严格的党治警工作负责。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格总要求,坚持全面严格治理党警。

2.年初与分管部门和联系科主要负责人签订全面严格管理党治安责任书,召开全面严格管理党治安工作会议。

3.每季度开展团队政治生态状况分析研究,每季度研究、配置、检查,向局党委报告分管部门和联系科全面严格管理党治警工作情况。

4、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科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半年与科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对话,签字背书不少于一次。

5.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科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廉政风险调查预防管理的分管部门和联系科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一岗双重责任,发现征兆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注意教育,做好记录。

6.受党委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科主要负责人工作风格和廉洁自律的轻微问题进行廉政约谈,对大众反映强烈、团队建设、纪律风格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7.参加分管部门和联系科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和监督,支持纪检监察组织调查管理范围内存在的违纪行为和不正当行为。

8.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遵守廉洁自律标准、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9.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省厅、市局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县局各科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委员)参照局党委书记和党委其他班子成员一岗两责清单,在主管(分管)责任范围内履行相应全面严格管理党治安责任。

党委责任清单【第三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强化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责任目标

(一)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43项)

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加强政治建设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动摇、百折不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三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防城港市委、东兴市委和东兴镇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四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

五是尊崇党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是加强政治生态研判,深入分析“树木”和“森林”状况,建立健全维护政治生态的有效机制。

七是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建设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八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九是全力抓好巡视巡察和各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2.加强思想建设

一是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增强执政本领。

三是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五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六是加强党史国史学习,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百色起义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初心。

3.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对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监督,强化干部选拔作用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探索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大胆作为的有关做法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是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六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建设。

4.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保持和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防城港市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和东兴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新时代作风建设工程,深化“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5.加强纪律建设

一是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二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是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解决扶贫领域腐败,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

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关于开展谈话函询强化抓早抓小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防城港市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暂行办法》和《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五是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六是保障监督委员会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6.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过程。

二是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继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7.加强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

二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

四是支持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监督。

8.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每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是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开展1次以上专题学习。

三是适时听取下一级党组织等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听取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汇报。

四是每年向镇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时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五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下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充分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第一责任人责任(10项)

镇直各站(所)长、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各站(所)、村(社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

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监督。

三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上党课。

四是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同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五是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六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七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八是配合各级巡视和巡察工作,抓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和防城港市委、东兴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九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十是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三)班子其他成员责任(9项)

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是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防城港市委、东兴市委和东兴镇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站(所)长、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二是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

三是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四是结合工作分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

五是认真参加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七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八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九是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考核评价

镇党委统一领导,对照本《责任清单》规定内容对对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在东兴镇范围内进行通报,与年终绩效考评挂钩,作为单位评先评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对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没有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予以问责。

党委责任清单【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区纪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区经济发展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推动、落实的重要职责,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年初召开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2、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体系。

4、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全面了解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半年向区纪委专题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8、尊崇党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9、完善和落实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1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

11、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定政治立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2、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每年开展2次警示教育,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学习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报批等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不勤”等问题。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16、严格执行拟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庋化建设。组织开展新《章程》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

18、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年内按期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9、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20、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推进党务公开。

(六)加强作风建设

2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勤等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把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推进局机关反对“四风”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同志进行廉政约谈,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回潮。

23、加强对局党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和通报,杜绝在项目审批、综合考核、园区建设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刹住公款请吃、公款娱乐、公款送礼、奢侈浪费及“慵懒散”等不正之风。

25、继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局党组要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

(七)加强纪律建设

26、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更加严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27、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加强制度建设

28、每半年召开一次局党组会,总结半年或全年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9、党自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党组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1、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水平。

34、建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在一定的范围内及时通报。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续巩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不断深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36、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反馈相关意见整改,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效整改落实。

3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问究。

二、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议程,主持召开党组会,分析研究、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

2、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3、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自觉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4、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

5、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每半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风险点排查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6、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7、加强对局机关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进行廉政谈话,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8、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局机关支部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年内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9、持续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举反三整改问题。

10、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作风建设工作,对全局重大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及时提醒,每半年听取作风建设情况汇报1次。

11、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对疑难信访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现场督办等方式协调解决。

12、认真接待重要的来信来访,落实群众来信阅批制度,对重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13、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科加强民主决策,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千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15、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领头雁”。

16、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作风建设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形象。

17、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18、加强督促指导,对一些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实行点题汇报。不定期开展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领导班子正职廉情约谈,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

19、年底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三、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局党组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党组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1次分管范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3、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全年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

4、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廉政文化建设,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对分管科室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5、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6、组织分管科室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廉政警示等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7、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分管科室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和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

8、积极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密切联系群众,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少于4次;主动接待涉及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诉求及时批办、跟踪督办。

10、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客观公正研究决策“三重大”事项,涉及分管事项规范抓好落实。

11、组织分管科室认真抓好巡视巡察相关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

12、持续加强分管科室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督促推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13、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表率。

14、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15、年底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党委责任清单【第五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强化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责任目标

(一)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43项)

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加强政治建设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动摇、百折不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三是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XX市委、XX市委和XX镇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四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

五是尊崇党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是加强政治生态研判,深入分析“树木”和“森林”状况,建立健全维护政治生态的有效机制。

七是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建设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八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九是全力抓好巡视巡察和各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2.加强思想建设

一是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增强执政本领。

三是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五是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六是加强党史国史学习,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和百色起义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初心。

3.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强对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监督,强化干部选拔作用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探索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大胆作为的有关做法措施,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是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六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建设。

4.加强作风建设

一是保持和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XX市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和XX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新时代作风建设工程,深化“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5.加强纪律建设

一是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二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是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解决扶贫领域腐败,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深挖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

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关于开展谈话函询强化抓早抓小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XX市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暂行办法》和《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同级廉政谈心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五是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六是保障监督委员会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6.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过程。

二是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继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7.加强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

二是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

四是支持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监督。

8.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每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是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开展1次以上专题学习。

三是适时听取下一级党组织等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听取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汇报。

四是每年向镇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时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五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下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充分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第一责任人责任(10项)

镇直各站(所)长、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各站(所)、村(社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

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监督。

三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上党课。

四是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同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五是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六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七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八是配合各级巡视和巡察工作,抓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巡视和XX市委、XX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九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十是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三)班子其他成员责任(9项)

镇直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是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XX市委、XX市委和XX镇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站(所)长、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

二是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

三是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经常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四是结合工作分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

五是认真参加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七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八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九是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考核评价

镇党委统一领导,对照本《责任清单》规定内容对对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在XX镇范围内进行通报,与年终绩效考评挂钩,作为单位评先评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对各站(所)、村(社区)党(总)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没有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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