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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汇报(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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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汇报【第一篇】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次“全面体检”。现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摘要)》进行解读如下:

1、普查目的以及意义何在?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三新”统计,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支持。

2、普查的对象和范围包含哪些?

普查对象: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普查单位划分规定》进行界定。

普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普查范围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为保证统计单位的不重不漏,普查对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在内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

3、普查时点和时期是什么时间?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18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

4、普查内容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涉及四套表,每套表根据调查对象的差异性涉及不同的统计指标。

一套表单位普查表:包括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内容。

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包括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情况、部分行业经营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等内容。

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包括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雇员支出、税费、房租、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等主要经济指标。

部门普查表:包括金融、铁路部门及军队系统负责普查的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财务状况、业务情况等内容,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负责提供的主要业务量情况。

5、普查采用什么方式方法?

在经济普查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普查方式方法。

清查方法: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具体按照《普查单位清查办法》组织实施。

普查登记方法: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方案》进行抽样调查。

数据报送方式:在单位清查阶段,普查员使用PAD(手持移动终端)采集清查对象数据;在普查登记阶段,采取网上直报、PAD采集、部门报送及其他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普查对象数据。

6、普查流程是什么?

经济普查共涉及13个环节:

❶制定普查方案(2018年1-9月)

❷普查区划分及绘图(2018年7-8月)

❸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2018年7-8月,11-12月)

❹编制清查底册(2018年7-8月)

❺实施单位清查(2018年8-12月)

❻登记准备(2018年11-12月)

❼普查登记(2019年1-4月)

❽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2019年4-8月)

❾普查数据汇总(2019年5-9月)

❿普查数据质量抽查(2019年5-6月)

⓫普查数据评估、共享与发布(2019年8-11月)

⓬普查资料开发(2019年10月-2020年12月)

⓭普查总结(2019年9月-2020年2月)

7、普查工作具体怎么实施?

普查工作由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8、普查工作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普查中要严格遵守普查法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坚持依法普查,经济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地提供普查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普查法纪,不折不扣执行普查方案,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对违法违纪行为,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严重统计失信企业,依法进行公示并开展联合惩戒。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汇报【第二篇】

5月30日下午,自治区经普办召开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汇报会。会议由自治区经普办常务副主任、自治区统计局巡视员王跃主持。

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是经济普查登记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对各地经济普查数据登记、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县级普查数据质量符合国家要求,自治区经普办根据国务院经普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并组成8个检查组,检查组由普查中心和各专业业务骨干组成,于5月14日-29日,赴全疆14个地州市1至2县(市、区)的个1-2个普查小区,全程参与和现场指导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

各检查组详细汇报了检查情况,对基层专业数据审核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提出了整改意见。王跃巡视员、宋雪清副局长认真听取了各组汇报,王跃对进一步做好最后窗口期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严格履行职责。严格实行专业组长负责制,确保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质量。

二是要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和业务流程。普查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依据如实填报经济普查数据。对于上级反馈的核查内容要落实责任,及时核实纠错,不允许推诿扯皮。

三要突出工作重点。各专业要准确理解和掌握本专业普查表主要指标的口径范围、资料来源,坚决防止和杜绝在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自觉抵制和坚决制止各种干扰普查数据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要认真总结,做好检查反馈工作。通过检查,及时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各地要做到改错有据、全程留痕。

宋雪清指出,各专业要以此次数据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做好对多产业法人单位情况的核实、对小微企业缺漏项指标情况的核实、对法人单位主要财务指标的核实、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等异常数据值的核实,对个体户填报收入、支出指标的核实,确保普查数据采集有根有据,数据质量符合要求,经得起国家抽查验收。

自治区统计局各专业处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自治区经普办相关人员20多人参加会议。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汇报【第三篇】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8]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经济普查目的

全面调查全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为我镇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对象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对象是我镇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范围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时点时期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24时。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18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

四、普查内容与普查表

(一)普查内容

1、所有普查对象的名称、行业、地址、营业状态、组织结构等基本属性指标。

2、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的产品种类、实物量和服务活动等状况。

3、联网直报“四上”法人单位(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的常规统计内容。

4、“四下”企业、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工资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

5、金融、铁路、军队和武警系统单位的从业人员、工资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

(二)普查表

普查表分为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四类。

1、一槲位普查表

包括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内容。

2、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包括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非一套表企业法入主要经济指标、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等内容。

3、个体经营户普查表

包括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指标等内容。

4、部门普查表

包括金融、铁路等垂直管理部门及军队系统所属普查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指标等内容。

五、普查方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样调查。

(一)清查方法

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全镇辖区内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具体按照《普查单位清查办法》组织实施。

(二)普查登记方法

按行政区域组织实施普查。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普查登记。多法人联合体不得作为一个普查单位,应分别对每个法人单位进行登记。

1.联网直报与手持移动终端设备采集相结合

一套表单位登录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采用手持移动终端设备或网上填报等方式填报普查表,个体经营户采用手持移动终端设备填报普查表。

2.地方普查机构与部门普查机构相结合

金融、铁路等垂直管理部门和军队系统要按规定的普查对象、范围、内容及部门与地方普查机构职责分工,开展普查工作。具体按照<部门实施普查的办法》组织实施。

3.直接调查与利用部门资料相结合

在清查的基础上,通过联网直报和普查员入户登记直接采集数据,并从部门取得单位名录信息、行政记录信息、业务量统计资料等。

六、普查业务流程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成立普查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明确职责,研究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及风险防控应急预案,落实普查专项经费,制定普查工作制度,宣传动员,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普查试点,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登记准备,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和验收,普查数据汇总,普查数据质量抽查与评估,普查数据发布,普查资料开发及普查总结等环节。

(一)成立机构和编制预算(2018年1-6月)

1、水东江镇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组建水东江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落实经济普查机构和普查经费。通过了《水东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镇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2018年6月)

2、镇成立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场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县经普办。(2018年7月)

(二)宣传动员和引导(2018年4月-2019年6月)

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方式和方法,为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种实施环境。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通过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及其它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信息平台,广泛宣传普查的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参与普查、配合普查,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有效性;结合联网直报平台发送短信告知经济普查的内容和要求;各村(居)委会要悬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10条以上(宣传标语附后)。

(三)普查区划分与绘图(2018年7-8月)

1.工作准备。国家经普办统一选定电子底图,下发普查区绘图与管理软件。各级普查机构明确制图技术员,进行培训,安装调试软件。

2.划分普查区。各村(居)委会普查机构在底图中确认本地管辖区域及边界,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形成普查区地图。通过实地走访核实并修改普查区和普查小区边界。

3.验收普查区地图。各村(居)委会普查机构整理、审核、修改本级普查区地图,检查普查区和普查小区边界等相关信息。普查机构具体按照《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细则》组织实施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工作。

(四)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2018年7-8月,11-12月)

1.人员选聘。镇普查机构负责指导,镇普查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草位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的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

2.业务培训。对选聘的普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人员职权、职责和工作任务。

普查机构具体按照《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细则》组织实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工作。

(五)编制清查底册(2018年7-8月)

1.收集整理部门数据。镇普查机构按规定的职责分工,向部门收集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名录资料、个体经营户资料。经整理建库后,分解至各村(居)委会普查机构。

2.单位比对。镇普查机构将基本单位名录库与相关部门数据库进行比对,建立单位比对数据库。

3.标记单位。在单位比对数据库中标记部门单位和一套表调查单位。

4.生成清查底册。镇普查办在比对、合并和整理数据后,生成清查底册。

(六)实施单位清查(2 01 8年8-11月)

1.清查告知。清查前开展宣传活动,并向清查对象发放清查告知书。

2.资料准备。将普查区地图、清查底册加载至手持移动终端设备,准备普查员证件及用品。

3.实地清查。根据普查区电子地图,逐户进行清查,采集建筑物信息,填写清查表。

4.数据审核与编码。上传PAD清查数据,进行编码赋码,开展数据审核。

5.查遗补漏。根据工商等部门提供的新增单位和统计调查发现的新增单位,以及清查数据与清查底册的差异等情况,组织查遗补漏。

6.数据检查与评估分析。开展数据检查,将清查数据与部门数据和统计数据等进行比对分析。

7.上报清查结果。镇普查办要在县普查办完成清查数据审核验收后,上报清查表和清查底册。

8.编制普查单位名录。国家经普办标记各类单位,整理生成普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名录,统一反馈县、乡两级普查机构。

普查机构具体按照《普查单位清查办法》组织实施单位清查工作。

(七)登记准备(2018年11-12月)

1.数据准备。将普查单位名录及普查表部署至联网直报平台、非一套表单位采集处理软件或加载至手持移动终端设备;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样本选取,将样本单位名录信息和普查表式加载至手持移动终端设备。

2.普查告知。通过有效途径向全镇所有普查对象发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告知书,指导和督促普查对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八)普查登记(2019年1-3月)

1.数据采集与上报。一套表单位登录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采用手持移动终端设备填报普查或调查表。各普查机构要在基层数据上报期间及时对普查数据进行随报随审。

2.登记查遗补漏。对工商等部门提供的新增单位,统计调查发现的新增单位,入户调查结果与普查单位名录差异情况进行查遗补漏。

(九)普查数据检查、审核和验收(2019年1-8月)

1.数据检查。县普查办随机在镇普查办抽取2个普查小区,对其中已经上报普查表单位的普查数据质量进行检查。

2.数据审核。县普查机构对普查表数据分专业及跨专业审核,发现问题逐级退回核实修改。

3.数据验收。上级普查机构负责验收下一级普查机构上报的基层普查数据,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

普查机构具体按照《普查登记工作细则》组织实施数据准备至数据验收各环节工作。

(十)普查数据汇总(2019年4-8月)

1.快速汇总。根据普查基层表汇总全镇以及分乡镇(办)、分行业等分组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数据。

2.全面汇总。在快速汇总的基础上,分别汇总全镇、分行业等分组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主要经济指标数据。

3.推算汇总。根据个体经营户清查和抽样调查结果,推算汇总个体经营户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其分行业大类和分乡镇(办)数据。

(十一)普查数据质量抽查(2019年5-7月)

在全镇抽取一定比例的普查区,对单位填报率、普查表主要指标的填报情况等进行质量抽查。

普查机构具体按照《第四次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组织实施质量抽查工作。

(十二)普查数据评估与发布(2019年8-11月)

1、通过对质量抽查结果的分析,评估普查基础数据质量。结合相关历史数据、部门行政记录,对主要指标和分行业、分地区数据进行比较分析,评估普查数据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准确性。

2、数据发布。按照有关规定,以公报的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普查主要成果,公布普查指标解释等信息,同时编印第四次经济普查简明资料。

(十三)普查资料开发(2019年10月-2020年12月)

1、开展研究分析。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所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

2、建立数据库。建立和完善经济普查相关数据库,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

3、编印普查资料。编辑出版经济普查年鉴等普查资料。

4、资料整理。各乡镇普查机构、各部门整理经普过程文件,编辑出版文件汇编、画册、报告选编和论文汇编等资料;开展优秀论文评选、统计分析和相关评审;对文件、资料、出版物进行整理归档、设备划拨等。

七、普查工作组织原则

第四次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组织模式,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全镇统一领导。水东江镇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具体负责普查工作职责和制度的制定、宣传动员、方案和工作鲴则的制定、培训部署,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等和日常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二)部门分工协作。按照镇普查领导小组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门的联络人员协助经普办做好本村清查、入户登记、数据质量控制等工作。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镇财政所负责和协调。

八、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我镇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等普查对象和普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咯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县统计局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二)确保数据质量。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县普查办将出台关于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检查验收、分析评估制的具体办法,安排业务人员分乡镇、部门行业对信息录入前进行人工的汇总分析,确保普查源头数据质量。

(三)落实工作责任。这次普查任务重、难度大,普查结果将直接用于测算当年GDP总量。我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根据全镇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提前制定工作规划、具体方案和时间表,将普查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对普查中组织实施不力、不能完成普查任务、造成进度和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规进行问责。

九、本实施方案由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汇报【第四篇】

根据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州、县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县按照方案进度安排,对全县的17个乡镇普查区进行了清查摸底工作,通过全县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共同努力,全县较好的完成了既定目标,现将我县“四经普”清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县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

二、清查时间

20xx年8月1日-11月12日

三、清查工作情况

(一)狠抓落实,奠定了推进经济普查工作的基础。

一是抓机构落实。普查伊始,县、乡两级成立由政府领导挂帅的经济普查领导机构,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办事机构,为经济普查的顺利推进奠定了组织基础。二是抓人员配备。目前统计局从相关单位和乡镇抽调了5人,精心组织临聘10名大学毕业生担任普查员,组成共计15人的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组织实施单位清查和后期各项普查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抓办公硬件。及时落实了普查机构的办公用房、计算机设备等办公条件,基本满足了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四是抓普查物资落实。目前我县共采购了万元的普查物资,11月底县经济普查办将下发的相关普查物资,把全部普查物资及时足额发放到普查员手中,为12月份经济普查宣传提供了必须的物资保障。

(二)合理安排,培训了高素质的普查队伍。

一是制定培训计划。为进一步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培训了普查员如何使用pad的操作。二是培训与工作有机结合。经济普查工作环节多,业务性强,实施每项工作都需要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将培训与工作有机结合,不仅提高了培训效率,扩大了培训面,也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三是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总。在普查办领导的指导下,组织了召开了清查摸底、普查登记业务培训学习。pad的登记表样的填写作了详细讲解,要求按照分块负责的原则,全部单位进行地毯式逐一核查。

(三)周密部署,保证了清查摸底高质量。

清查摸底是经济普查调查登记的工作基础,关系到经济普查的成败。根据普查方案要求,县普查办认真部署,制定了详细的清查摸底日程安排。搜集工商、编委、民政、质检、税务等七部门资料,通过排重等步骤,整理形成全县1234个单位的名录底册。再一次组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学习结合底册的核查方法,严格按底册进行实地核查,极大地方便了单位核查工作的开展。

(四)划区绘图,确保普查登记单位德不重不漏。

我县自然草场面积较大,为准确核定我县各乡镇、村的边界线,县普查办积极与国土资源局、各乡镇的熟悉本地区区域的干部同志一起核对,力求做到地图边界清楚。再将初步审定的普查区地图拿到县经济普查培训会上,由乡镇参加会议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对有争议的区域进一步进行审定。实现了无缝对接,全部覆盖,确保了地图的准确性。

(五)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普查氛围。

一是认真配合,精心策划,早做准备,充分利用多媒体资源,张贴海报,漆喷标语等开展宣传方式,增加宣传工作的覆盖面。二是宣传的内容,形式和手段上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结合实际特点,采取qq、微信群发,出宣传展报,发放经济普查告知书等开展宣传。

(六)攻坚克难,经济普查清查工作进展顺利。

在经济普查清查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普查清查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明确普查办工作人员的职责,落实分管领导。由于使用pad操作,出现的问题比较多,为此县经普办多次召开培训会,研究解决在现场操作中的难点和问题。认真组织经济普查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济普查登记阶段,为确保普查登记顺利进行,县普查办划分责任区落实到每位业务骨干身上,由分管领导带队,明确责任,实行分片责任包干。

(七)精心组织,确保经济普查数据处理高质量。

一是对全面在工商、编委、民政、质检、税务等部门注册的所有单位进行实地对比,对每一张报表,每一个指标,没一笔数据按照按照单位名称,统一信用社会代码和组织结构代码等进行详细审查填写,保证有根有据,准确真实。二是对距离较近的乡镇,要求普查员每天普查登记完后必须到县经普办汇报情况,由经普办人员对登记的信息仔细审核,如出现问题,现场改正,确保普查登记的准确性。其他乡镇由于距离较远,不方便每天来回,就利用电话及时进行沟通,并要求普查员按照规定时间上报pad登记的数据。三是根据单位底册与普查到的单位进行核对,梳理出尚未接受普查的单位名单,再派普查员深入基层,实地调查,做到无单位遗漏。通过清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共计799个,个体经营户1034个。

四、部门数据与经济普查清查比对情况

1、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核查情况。清查核查整理形成全县1234个单位的名录底册,全部进行了查找,做到100%核查。一是编办数据比对情况。编办清查底册提供行政机关69个,事业单位285个,目前查找到行政机关76个,超摸底数%;查找到事业单位242个,占摸底数%。二是工商、税务数据比对情况。工商、税务清查底册提供企业151户、476户。通过为期4个月的清查核查,全县境内共找到工商部门提供151个单位找到128个,清查率达%;税务部门476个单位的307个,清查率达%。主要的原因是注销企业税务部门没有进行及时清理,空壳企业无经营地点,联系方式错误;非企业单位大量存在。

2、个体经营户清查核查情况。清查整理形成全县2020个体户的名录底册。通过为期4个月的清查核查,全县境内共找到1031户实体经营户。目前查找到个体户1031个,占工商数的%,占税务数的%。主要是没有经营的个体户不是清查对象,所以清查和工商税务部门数据出入较大。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单位和一些企业对经普工作重视不够。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强,对经济普查工作持有厌倦应付的情绪,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2、个体户入户调查难度大。个体户对经济普查不是很了解,通过实际操作,普查员的详细解说下,个体户仍然存在思想顾虑,数据质量难以保证。

3、部门提供资料较为粗糙误差大。首先,七部门提供的资料里有的单位变更、注销较多,资料虽然存在,但不显示营业状态,提供的电话、地址也不正确。其次,部门专业合作社注册的地址很笼统,只填到居委会,没有街道、门牌号等详细信息,合作社虽正常营业但不挂牌。最后,还有本地注册、异地经营的企业无法联系,调查困难,容易造成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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