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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报告【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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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报告【第一篇】

一、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二、工伤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工伤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事故调查报告【第二篇】

XXX:

一、基本情况

1、事故单位:

(1)成都市大建新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2)四川省川武建筑工程公司

2、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5月18日

3、事故类别:高处坠落

4、事故发生地址:兴元丽苑工地七号楼

5、事故性质: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6、伤亡事故:亡一人

7、亡人情况:潘俊良,男,40岁,仁寿县人

二、事故经过

20XX年5月18日23日15分左右,成都市大建新劳务有限公司工人潘俊良在四川省川武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兴元丽苑7号楼10层楼电梯井口搬运完砖,推着空斗车转弯时,不慎从电梯井口防护架间隙处坠落到一楼,工地人员当即拔打120,经120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接报后的武侯区安监办、总工会、建设局等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了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经过对事故现场勘查和对有关人员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原因分析及责任认定

(一)直接原因

20XX年5月18日23时15分左右,成都市大建新劳务有限公司工人潘俊良在兴元丽苑七号楼十层电梯井口工作时,由于忽视安全规定,为了倒建渣方便善自拆除了水平兜网和水平硬防护,推着空斗车转弯时,不慎从电梯井口硬防护间隙处坠落到一楼,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主要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成都市大建新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有漏洞,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不严格,没有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工人善自拆除水平兜网和水平硬防护不加以制止,同时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知识缺乏培训不到位。

2、四川省川武建筑工程公司把兴元丽苑七号楼工程分包给大建新劳务有限公司施工,对该公司存在的安全管理工作漏洞、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不严格,施工不规范和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等方面没有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3、成都市大建新劳务有限公司工长罗怀国工作失职,管理不到位,对工人潘俊良在施工中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操作的现象不指出、不纠正。

4、成都市大建新劳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昌勇和赵明宝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明显存在疏忽大意、监督不力、重视不够,本职工作做得不扎实、不到位。

5、四川省川武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负责冉林在对该工程安全监督中,重视不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没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工人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操作现象不指出、不纠正,本职工作做得不扎实、不深入。

6、四川省川武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李美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明显存在监督不力、重视不够、疏忽大意、工作不深入、不细致。

以上所述均为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四、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处理建议

依据《安全生产法》《四川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起事故的相关单位及人员作以下处理建议。

(一)单位

成都市大建新劳务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川武建筑工程公司对该起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议对成都市大建新劳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元)、对四川省川武建筑工程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元),并写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意见,报武侯区事故调查组。

(二)个人

1、潘俊良是该起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鉴于其本人在该起事故中已经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2、成都市大建新劳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昌勇和副经理赵明宝在此项工作中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对该起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建议各罚款人民币400元整,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3、四川省川武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李美炎和技术负责冉林在此项工作中监督不力、管理疏忽、重视安全生产不够,对该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各罚款人民币400元整,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4、成都市大建新劳务有限公司工长罗怀国在该起事故中负有直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议罚款人民币300元整,撤消其工长职务。

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事故重复发生,事故单位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按《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对修建、维修工程涉及高处作业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安全教育和遵守劳动纪律培训。

3、通过该起事故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

4、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视为企业生存的发展的前提条件,强化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XXX

事故调查报告【第三篇】

提起安全,人们都知道它的重要性,但近三个月来身边发生的三例人身伤亡事故却令人痛心,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刹那间化为乌有,给个人、家庭、企业带来巨大损失。但静下心来想一想,任何事故无外乎以下几种原因。

一是责任心不强:有的人由于养成不好的行为习惯,做事马虎大意,安排一项任务给他,没能尽职尽责,敷衍了事、随随便便,能应付交差了事,难免埋下安全隐患,危害不小。轻者质量下降,重者人命关天。

二是存有侥幸心理:有的人出于图省事,怕麻烦,心想,这么简单的工作,干活时小心一点不就行了,不会出事的。然而,他们却忽略了一个重要方面: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来,事故瞬间就会发生。

三是员工认识有限:企业发展几年来,我们所使用的设备、设施都是新设备新技术,个人的知识、技术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由于种种局限性,导致了认识的差异,给安全生产埋下了许多隐患。

四是员工的惰性:谁都怕麻烦,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工作不到位,简单地工作、不动脑筋的工作,忽略了许多环节,埋下了诸多安全隐患。

五是管理上的缺陷:安全检查落实工作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及时,“三违”现象考核、教育工作不扎实,岗位危险源认识不清楚等都是事故频频发生的根源。

所以,如何搞好安全工作,才能杜绝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是我们现在刻不容缓的任务。

首先要将“安全就是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让大家共知、共享,要唤起我们每名员工“违章就是事故、事故意味死亡”的意识,做到干一辈子化工工作、谨慎一辈子。还要真正将我们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员工的思想、意识、操控、行为;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凭侥幸;总之,我们不让工人兄弟们的血白流,我们焦化厂不能再出事故,也出不起事故,我们要改变传统思维,做到安全工作精细求细,如果稍有大意、必然出事,而且事故残酷,一旦发生不可原谅、不可挽回,我们就是要在提高安全保证程度的基础上做到“预测、预知、预警、预报、预防”。

二是要提高我们每名从业人员的安全认知能力。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认识到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否决一切的极端重要性。只有境界提高了才会真正重视起来,才会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履责。要想不被安全否定,我们的管理就要有高度,要严格落实“安全发展”的要求,抓好“人、机、物、环”四种隐患的排查,打击不安全的行为。

三是一定要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要把无事当有事,无中找有,小题大做。排查隐患很重要的是要细致,一定要有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的`心,不采取细致全面的方法、手段就可能对问题视而不见,就可能对发现的问题解决不了。我们安全生产是动态的,是24小时不停运转的,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可能又会出现,一定要建立全面细致排查隐患的长效机制,解决“不得病”的问题。

四是一定要抓好本质安全和本质质量要求的落实。本质安全讲究内在的本质安全,首要的是人的本质安全,这就要求对员工要一手抓教育,实行正面引导,树立正确的防范意识,一手抓制度约束,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目的是解决保护自我的问题;本质质量就是要干标准活,高标准干活,规范操作,不糊弄自己、不糊弄别人。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规范,设计标准、操作过程、人的行为都要依照标准去规范。要对照检查一下自己的工作,哪些还没有标准,先把标准明确了,再按照标注去做,就是规范。我们要追求的就是凡事有标准,凡事按标准去做,这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习惯纠正的过程。

五是要加强岗位危险源辨识力度。各岗位都处在不同的作业环境中,就相应的存在不同的危险源,要从业人员清楚的认识到自己所处在的环境中有哪些危险因素,可能导致哪些伤害、职业病等。做到人人知道危险所在地,事事明确可能发生的伤害,自觉地、主动的防止受到伤害。

六是要关键人物关键抓。哪些是关键人物,首先是我们的班组长。为此我们一定要认识到班组、班组长这个层面工作的重要性,班组长与现场工作结合最紧密,班组长履职能力很大程度就是一个单位履职程度的体现,抓好了班组长这一层面就抓住了现场、抓住了管理、抓住了规范。对班组长要加强培养,要有工作标准、要有培养标准,要使班组长层面与我们的管理顺势并道,形成认同,并通过班组长将我们的管理有效的辐射放大。再就是我们的新工人、老工人和骨干员工。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低,存在冒险主义;老工人凭着老经验、老习惯违章作业根深蒂固;而有些骨干既起到了积极作用,同进也经常性的违章,破坏安全环境。

七是要职能部门职能抓。技术业务保安很重要,职能部门是做标准、出规程、定规矩的,每个部门都有各自的职能重点,各个部门的职能首先要放在业务保安上,安监处就是要查隐患、抓规范、不断揭示问题;调度室要调度指挥生产更重要的是要做好事故的应急防范、应急处置;工会就是要围绕民主管理、班组建设来进一步发挥安全保障作用,其他部门同样要结合各自的职能特点把业务保安放在第一位置,动态地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总之,我们要用血的教训唤起每名员工保护生命、珍惜健康的意识,教育每名员工不能违章,不能图侥幸、怕麻烦,要按照标准、按照规范,实实在在地抓好自己的安全。安全就是命,我们要将安全文化理念渗透作用于每一名员工,形成大家的广泛认同,做到全员共知共享。我们要通过培育、引领、渗透使大家切实认识到,抓安全是为了自己,是为了自己家庭幸福,促使员工发自内心地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我们要学习事故,也要把兄弟单位的事故当作自己的教训,变成我们的日常教材,做到警钟常鸣,警示高悬,围绕本质安全的管理做到认知高、工作细、落实严,不断推进焦化厂的安全发展。

事故调查报告【第四篇】

一、基本情况

(一)事发单位:**搅拌站(二)事发时间:

(三)事发地点:**项目(四)事故类别:质量事故(五)事故性质:责任事故(六)事故等级:公司级一般事故(七)事故后果:造成经济损失6220元二、事故经过及处理情况2019年10月25日,15#罐车驾驶员**,运输第一车商砼至前往**77号楼(C55)正常浇筑。第一车浇筑完成后回厂排队接料,10点时30分,在第二车商砼装料完毕后,后场值班工长**,将填有浇筑**44号楼(C30)的运单交给驾驶员**。**在拿到运单后,随意看了一眼,误以为仍是浇筑**7号楼,于11时10分,径直将0C30商砼拉到了**77号楼(C55)工地;11时20分开始浇筑,浇筑前,驾驶员将送货单交给了施工方收货人**签字确认,但是双方没有发现送货单与浇筑地点不符的问题。当时,前场工长**在中铁24局看现场。

浇筑过程中,驾驶员、放料工人均未发现浇筑错误。

浇筑完成后,放料工人发现商砼标号有异常,浇筑错误,立即通知车泵工**和驾驶员**。**立即通知了前场工长**、**、**,**立即报告运输部长**,**立即报告**,前往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在**现场指挥协调下,由工地

木工、小工对浇筑错误部位拆模、冲洗、重新装模,于25日晚21点左右完成事故现场处理。

三、事故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根据事故现场勘验、现场照片及对相关人员的调查了解,此次质量事故直接原因为:罐车驾驶员**,未按送货单、运输联、标识牌必须做到“三统一”的要求运输商砼,马虎大意,到工地后仍未确认运单和施工现场是否相符,是造成此次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搅拌站运输部长**,未督促班组长对罐车驾驶员进行有效的质量安全交底,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管理原因。

四、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一)

**,515号罐车驾驶员。罐车驾驶员**未按运单运输商砼,马虎大意,到工地后仍未确认运单和施工现场是否相符,是造成此次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驾驶员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规定:不按票面指定的工地送料,造成送错工地,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济处罚200元/次;造成经济损失的,经济处罚400元/次,若造成高标号砼打到低标号部位的,驾驶员承担混凝土差价;若造成低标号砼打到高标号部位的,依据实际情况,驾驶员承担相应经济责任,驾驶员拒绝承担责任的,公司有权按照规定强制执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经事故调查组讨论研究,建议对**经济处罚1000元,并通报批评,扣除10月份安全奖。

(二)

**,运输部部长。主要负责搅拌站运输管理工作,未督促班组长对罐车驾驶员进行有效的质量安全交底,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管理原因。经事故调查组讨论研究,建议对**经济处罚200元,并在安全生产例会上通报。

五、防范措施(一)搅拌站针对此次质量安全事故,已于2019年10月27日组织全体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并对此次质量事故进行了通报;(二)驾驶员必须做到按章操作,不得违章操作。

(三)搅拌站要加强对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质量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训,通过相关事故案例教育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培训相结合、班前抽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四)加强制度落实,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六、附件附件一:**15号罐车质量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附件二:**15号罐车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费用明细表附件三:**15号罐车质量事故现场及处理图片

附件四:混凝土送货单附件五:2019年10月27日组织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培训图片附件六:《7#楼砼浇筑强度等级错误费用损失》附件七:商砼供应合同部分截图

“”15号罐车质量安全事故调查组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一:

**15号罐车质量事故调查组名单序号姓名职务备注

附件二:**15号罐车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费用明细表

附件三:**15号罐车质量事故现场及处理图片附件四:混凝土送货单1

搅拌站站长

2

搅拌站运输部部长

3

搅拌站生产部主管

4

安全员

序号费用名称费用备注1现场抢救费用2780元木工班4个工、泥工班11个工5事故赔偿费150元12米钢管2根6商砼34408m立方米合计

06220元

附件五:2019年10月27日组织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培训图片

附件六:《7#楼砼浇筑强度等级错误费用损失》

附件七:商砼供应合同部分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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