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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协调小组工作总结范文集聚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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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协调小组工作总结【第一篇】

根据《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总结和202-年工作谋划的通知》(嘉法委办发【202-】2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亲自部署

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出色完成202-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对照清单,履职尽责。二是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牢固树立“加强学法,准确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理念,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帮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引导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进入司法程序解决,协助信访人申请法律援助9人次。三是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执行到位。坚持党组会议事制度,对“三重一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策,主动邀请区纪委驻政法委纪检组对我局工作进行常态化和重点监督。

二、依法分流、分类处置

大力倡导法定途径优先信访的工作机制,按照法定途径优先的原则,厘清信访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的受理范围,对属于诉讼范围的,实行访诉分离并配合政法机关导入司法程序;对属于仲裁、行政复议范围的,按照仲裁法、行政复议法等引导群众到规定机构反映处理问题。

三、学法普法、力求实效

一是关于深入开展《信访条例》颁布15周年、“尊重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将《宪法》学习常态化,学习任务具体化,积极开展信访相关法律法规进社区活动。二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落实学法制度,开展法治讲座,集中学法活动,网上学法、法律知识竞赛、考试等活动。三是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国省“两会”、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现场会、国庆等敏感时段对挂牌重点人员进行了点对点教育,依法治访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四、多元化解、构建和谐

进一步学习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开门接访”工作,切实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联合司法局把人民调解引入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在调处化解信访矛盾方面成效显著。202-年我区进一步加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后,区信访局交办信访件更顺利,责任主体部门办理更及时有效,也大大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司法协调小组工作总结【第二篇】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卧里屯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卧里屯街道的双重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卧里屯辖区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卧里屯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40件,调解成功38件,其中邻里纠纷31件,婚姻家庭纠纷8件,债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卧里屯辖区的社会稳定。

三、“六调联动”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联合调解。卧里屯司法所与卧里屯分局社区警务五队、六队、卧里屯街道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调解队联合建立综合调处室,实施“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接到报案后告知司法所,在综合调处室共同调解。3月26日,综合调处室调解的张某与蒋某因争夺房产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在大庆电视台的大城小事栏目中跟踪报道了联合调解的全过程。

四、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卧里屯辖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卧里屯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

年初以来,卧里屯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闻中做了专题报道。

司法协调小组工作总结【第三篇】

202-年以来,雨花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为建设“品质雨花、财富雨花、幸福雨花”积极贡献力量。

一、202-年工作情况

(一)以法治为根本,深入开展依法治区工作。印发《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年工作要点》《关于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若干问题的实施方案》,确保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部署有力、推进有序。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对照要求查漏补缺,全方位展示全区“七五”普法工作成果,迎接全国、全省、全市对我区“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出台《雨花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全区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17个执法单位制定了本单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细则并向区司法局备案,12个行政执法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了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组织340余名一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专题培训,192人参加202-年行政执法证考试。开展20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查12个执法单位案卷57本,下发《雨花区20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总结》。审查文件81件,审查、修改、完善政府性合同29份,审议常务会议题107件。创新推行告知承诺制,14个部门单位按上级要求,备案74项证明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向社会公示告知承诺制推行情况。部署开展村规民约法治审核,202-年完成161个社区(村)村规民约法制审核工作,审核完成率99%。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3件,作为被申请人参与行政复议案件17件,全面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制度,代理区政府办理行政诉讼应诉案件73件。联合区委组织部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开展元旦春节送法下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反电诈法治宣传、“6·26”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周及“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整理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17问在“红网时刻”推送,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份。

(二)以民生为基础,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覆盖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街道(镇)工作站13个,社区(村)工作点162个,“法润三湘”志愿点1525个,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组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进行升级增效创新项目申报,30%的街道(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已报送项目申报表,年内将进行验收。推行公证、司法鉴定服务“应驻尽驻”,印制并发放《雨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司法鉴定服务指南》。在全区13个街道(镇)广泛开展疫情下法律服务,针对疫情下劳资纠纷、合同履行、涉疫犯罪预警等内容开展普法、法律咨询服务,开展13场讲座,69家企业负责人携带合同接受了现场法律体检,参与律师总数近150人,提供线上法律咨询1063次。202-年以来,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累计有社区法律顾问到岗服务3464天次,提供法律咨询4134次、进行法律体检244次、法制宣传428场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803次。受理法援案件431件,其中民事84件、刑事347件,已办结案件324件,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共计挽回经济损失1600000余元。重点推进扩大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法院阶段指定辩护290件,同比增长30%。

(三)以稳定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共组织“春节”、“清明”、“五一”、全国“两会”、“中秋国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区“两会”和202-年元旦期间矛盾纠纷排查活动7次,部署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1次,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4861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146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亿余元。全区13个街镇全面建立“一站式”工作站,共受理辖区内民事纠纷392件,其中涉疫纠纷52件,调解成功279件,引导至诉讼途径50余件。继续推进“三调联动”机制,持续发挥医疗、物业、道路交通事故、商事、110非警务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机制作用,共调处医患纠纷30件、物业纠纷169件,交通事故纠纷157件,商事纠纷402起,非警务纠纷495件。

(四)以安全为要务,着力加强特殊人群管控。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活动,最大限度消除苗头性违法犯罪和安全隐患,截至202-年12月,我区社区矫正在矫482人,其中缓刑454人,假释8人,暂予监外执行16人,管制4人,无一例脱管、漏管。累计为全区1000余名社区矫正服务对象开展个性化、专业化的心理测量、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矫治、个案跟踪,服务对象访问率达到100%。在全区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共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8次,举办社区矫正工作专题讲座4次,组织现场宣传19场,悬挂宣传横幅86条,设置现场咨询台35个,制作社区矫正宣传栏28块、展板25块,发表社区矫正工作宣传文章4,播出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影视资料1条,播出社区矫正宣传月活动新闻1条,发表网络媒体用稿4篇。通过电子定位监管、人脸识别比对、信息化核查等电子监管手段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截至目前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均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被医学隔离情况发生。做好辖区内七个监所单位关押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辖区7家监所单位关押人员无确诊病例,疫情期间全国各监所释放的雨花籍刑释人员共100余人已全部接收、接回到位。

(五)以素质为核心,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等,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长政法〔2019〕20号),严把专职人民调解员入口关,完善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岗位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强化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满足基层人才需求。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注入精神动力。

二、202-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推进依法治区。出台“八五”普法规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为新一轮普法工作奠定基础。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加强全面依法治区和守法普法工作统筹协调,推动全区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再上新水平。做好202-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深入推进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开展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禁毒、食品安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开展乡村“法治带头人”和“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提高村民自治组织依法治理能力。充分推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把好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审查的法律风险关,全力推动政府合同审查管理规范化。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清理制度,保障制发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和严肃性。加快推行“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二)合力化解社会矛盾。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组织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的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活动。依托“两个一站式”(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站,大力推广以“多元化、非接触式、网络在线互动”为特点的现代化矛盾纠纷解决方式,打通人民调解最后“一公里”。通过庭审旁听、交叉调解、卷宗评比等多种方式,增强调解实战能力。加强优秀调解案例推送力度,统筹运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优秀调解案例,提升群众对人民调解的知晓度、满意度和参与度。推广使用省厅如法网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提高人民调解数据和案例录入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三)强力落实社区矫正。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全面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和外出请销假、居住地变更审批等监管措施。严格按照省司法厅下发的《湖南省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完善社区矫正电子监管系统,升级电子监管手段,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监管水平。整合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预防减少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四)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推进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实体平台整体联动,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打造成面向群众服务的主阵地和一线综合服务平台。做好政府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发挥律师参谋助手作用,促进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推进律师参与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参加劳动争议案件调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发挥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优势,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引导社区法律顾问主动为驻点服务的社区(村)提供扎实有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门槛,实现应援尽援,推动刑事辩护全覆盖,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五)着力深化队伍建设。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从严管理队伍,认真查摆队伍中的“常见病”“多发病”,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能力建设,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促进能力水平与新职能新岗位相适应,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铁军。

司法协调小组工作总结【第四篇】

今年来,蒸湘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抓住两个关键:乡村振兴和法治政府创建,深入推进"四项重点工作":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见成效,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普法创新获得新成效,公共法律服务有新突破。蒸湘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见成效。一是以党建先行提升队伍政治化水平。制定并发布《蒸湘区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方案》,明确主体责任清单,把讲政治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建立完善以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教育为基础的全员学习机制,党组中心组学习6次,主题党日活动共11次,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及党课活动共5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专题学习6次。二是以严管厚爱提升队伍正规化水平。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坚持"日考勤、年考评"制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好党员干部监督工作。制定20xx年度培训教育计划,逐步开展面向青年干部、骨干律师、专职人民调解员等的分层分类培训,继续配齐、配强基层司法所工作队伍,提升队伍实战能力。三是以意识形态引领提升队伍职业化形象。在现有2个全国先进基础上,加大人才培养和输出力度,选树更多优秀先进典型,彰显蒸湘区司法行政良好形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挥好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国家级媒体对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报导5,省级报导21篇,市级报导4篇,巩固壮大蒸湘司法行政主流舆论,提升社会知晓度。

(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推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议事决策机制规范化。审议出台《中共蒸湘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细则》《中共蒸湘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实向市委市政府上报区政府年度法治建设报告制度。二是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审核全区党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103件,承办区政府常务会议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12件,开展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4次37件,组织政府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2次144人,审核全区政府系统各类行政执法权力343项。三是切实保障行政立规合法性、公平性。全年共审查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及专题会议纪要33件,审查区政府、政府办文件400余件,提出修改意见400余条,审核政府合同草案26件,向合同承办单位提出法律审查意见 120余条,有效减少了政府合同的法律风险。四是积极处理行政争议。202-年,共有复议案件5件,其中上年度结转3件,新受理2件,全年办结4件,剩余1件尚在办理;共有涉诉案件8件,涉案金额亿元,全年办结7件。(其中6件由法院驳回起诉或上诉,剩下1件由法院作出明确判决,为区政府与陈智勇、莫景幼之间系列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划上句号。)五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和监督。在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我区2019年11月1日至202-年10月1日按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评查;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六是加强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清理区本级行政证明事项11项,开展全区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督查整改,提出整改措施23条,衔接废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体检承办机构指定制。七是持续加强刑事执行矫治力度。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工作任务,严格执行疫情期间接收程序。全面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全省开展远程探视试点工作为契机,作为衡阳市唯一一个远程探视试点单位首次成功实现远程探视。202-年接收管理矫正对象122人,蒸湘区安置帮教人员共434人,其中监狱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145人,社区矫正解除转入安置帮教人员289人,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已建立健全了各种工作台账和档案,全年无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的情况发生。

(三)普法创新获得新成效。一是法治宣传打破单一格局。打破由司法局主导推动法治宣传的单一局面,全区41个"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单位均提交了书面履职情况及相关材料,区委依法治区办对41个单位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组织全区3186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法,参学率、报考率、参考率、通过率均到达100%。二是法治宣传贴近民生生活。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平安建设、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民间金融借贷、农民工维权等民生热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书籍3万余册,法治宣传品8千余份,向基层赠送法律书籍5000余册,法律知识手册8000余份。三是法治宣传紧扣社会重点。创建11个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圆满完成了市"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小组对我区开展"七五"普法的考核验收工作。突出《民法典》宣传重点,特邀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教授黄婷作《民法典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专题授课,同时向全区各部门赠送《民法典》书籍500册。

(四)公共法律服务有新突破。一是推动律师法律服务覆盖面。目前,我区共有93名律师,执业律师68名,法律援助律师1名,实习律师24名,办理各类案件235件,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案件5件。积极推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对辖区内21个行政村,31个社区指派法律顾问,实现全区52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法律顾问公示牌全覆盖。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全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57个,蒸湘区"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677个。三是推进法律援助维护贫弱群体合法权益。在区法院设立"蒸湘区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工作站"、设立律师调解室,开展律师值班,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202-年我区重点民生实事法律援助案件任务数为240件,全年共受理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8件,其中民事案件 62件、刑事案件  296件。四是拓展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目前,我区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52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7个,调解员200余名。今年来,我局共受理矛盾纠纷173件,调解成功173件,调解成功率为100%,调解协议涉及金额万元。五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行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制度,我区68名律师共代理涉黑涉恶案件100余件,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出庭指导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4起。

二、202-年工作打算

(一)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力以赴完成全年主要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我区"六保"工作和实体经济发展做好相应的法律服务保障。积极发挥律师顾问提供法律建议和咨询的专业优势,引导律师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合同、涉诉案件处理方面提供法律建议。进一步提升法律素养,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招商引资、产业建设、重大纠纷案件提出专业合法的法律意见,当好参谋助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证明事项,继续减证便民、优化行政服务。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力度,推动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办理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件必审"的原则,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并对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督促各部门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法制的统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规定,进一步明晰机构改革后各部门权责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全面系统梳理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负责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推动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切实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

(二)以司法行政工作为基础,谋划"八五"普法开端。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领导作用。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全面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普法工作,抓好抓实"关键少数",突出抓好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宣传。

(三)以乡村振兴建设为蓝图,全面部署法治乡村创建。紧扣《202-年蒸湘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分细则》,强化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普法阵地作用,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乡村环境。运用法治手段推动农业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以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在经营主体资格、公平竞争机制、产权平等保护、争端解决机制等方面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科学编制蒸湘区"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专项规划,为全面推进法治蒸湘工作谋好篇、布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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