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案件质量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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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案件质量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
我们在对乡镇纪委案件质量检查中发现,由于办案人员工作态度、自身业务能力等因素影响,案件质量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证据不足就定案。一是缺少主要证据,甚至孤证定案。如某单位查处的11个基层所长违规挤占、挪用农业发展资金案:唯一证据就是县农业发展银行的调查报告,并依此分别给予行政处分。二是证据之间矛盾没排除就定案。如某单位查处计生专干主某失职案:处分决定以主某于三次双查时骗说陈某、单某(夫妻关系)已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错误认为单某从外单位开出的虚假妇检证明有效,造成单某206月超生一胎错误。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113条以失职错误给予处分。有关书证和言证各取了十几份,但到底是“骗说”、弄虚作假,还是工作失职造成超生,却没有查清。
2、定性量纪不准确。一是案件定性不准。如某镇处理小学校长吴某贪污案:该镇教育办公室误将其他学校交款3000元记入该校,吴某得知本校帐上多出3000元后,就安排会计用白条列支3000元平帐,待到教办落实后再处理。该镇纪委认为是合伙贪污行为,以贪污定性并作出相应党纪处分。二是引用条规不当。村计生专干、村民组长侵占公私财物案引用党纪处分第五十七条,定为贪污的`现象较多。三是处理倚轻倚重。如某镇1名村会计漏交农业税元,该镇即给予撤职处分;1名村支部副书记赌博,一次赌资就在5000元以上,只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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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案件质量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2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都对反腐败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纪检工作的要求,把抓好纪检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的思路,切实做好贯彻落实纪检工作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在认真抓好纪检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由于种种原因,某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改进措施。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坚定的理想信念,思想懈怠。俗话说,“人无志则不立”。如果一个人没有志向,没有目标,做什么事情都不会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兢兢业业。面对日趋复杂、任务艰巨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我们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思想消极、工作懈怠,缺乏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存在精神懈怠的问题,导致行动上找不准方向、盯不准目标,干工作没思路,抓落实没招数,逐渐丧失了锐意进取的战斗力和战胜困难的信心,遇到问题不敢碰硬、不愿担责,世界观、人生观出现偏差,甚至犯下严重错误。
2、缺乏执政为民的优良传统。“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执政为民”是各级官员的标准。官员是代表国家来行使权力的,这个权力来自于人民,是人民赋予了的权力;所以作为官员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但目前的实际是,某些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麻木不仁,对群众的诉求敷衍了事,不是深入群众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困,而是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有的部门和行业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严重损害群众的利益,败坏了人民公仆的形象。
3、政治和业务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思想决定行动,认识决定成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加强理论学习、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显得更为重要、更为紧迫。但有的纪检干部对理论学习不感兴趣,导致理论水平不高;还有的干部学习不够深入,满足于一知半解,不在用心领会精神实质、研读理论原著上下功夫,导致思想水平不高、理论功底不深、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强等现象。另外在纪检干部队伍中还存在办案工作水平低、效率低,处理问题的技巧掌握不够等现象,不能沉下心来走近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为群众排忧解难,存在浮躁心理和奢靡之风。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4、办案不公,不能秉公执纪。有的纪检同志在处理工作时存在人情心理,往往在处理上级领导、同事、熟人、朋友等利益方面,看人脸、讲人情。其主要原因有下面几个:一怕得罪上司,在上司面前畏畏缩缩,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既担心得不到领导的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引火烧身;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管严了、限制多了,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于是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四是在查处有关涉及领导的案子时更是没有主见,不能秉公执纪、维护社会公正,甚至有歪曲事实的行为,最后走上执法犯法的道路。
二、纪检监察工作的改进措施
1、坚定理想信念,把握时代方向。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是立党强党的一个重大原则。理想是人们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追求。对党忠诚,这是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政治操守。纪检监察干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不动摇,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最高信仰。纪检监察干部要永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共同奏响新时期党员干部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忠诚于组织的时代颂歌。
2、改进纪检工作作风,树立纪检监督新形象。加强作风建设是我们党的一项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也是在新的形势下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服务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新要求。我们要带着责任和感情与群众打交道,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求真务实,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进取、量力而行,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克服浮躁心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高风亮节和浩然正气。
3、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提高本领。练就过硬的工作本领,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一是要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坚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自觉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特别要信奉和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做到敬业、乐业、勤业、精业。二要提高业务素质。我们在学习业务知识的同时要拓宽知识面,掌握多学科知识;同时还要立足本职,努力钻研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多方面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坚持原则、公正无私是恪尽职守的基本前提条件和重要思想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具有公平正义的政治情怀和大公无私的高尚情操,始终坚持秉公执纪,以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坦荡胸怀捍卫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做到在法纪原则面前人人平等,不偏不倚,不徇私情、不畏权势、敢于碰硬,不公报私仇、不假公济私,勇于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毫不妥协的斗争。在处理督察大案要案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始终坚持依法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用权为民,公正执法。
总之,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把握时代方向,改进纪检工作作风,树立纪检监督良好形象,不断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提高本领,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才能真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纪检案件质量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3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违纪案件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这就给案件审理工作带来了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只有认真研究和把握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正确运用党内条规和行政监察法规,才能使新形势下的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案件审理工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是查处违纪案件必须经过的法定程序和重要环节,是促进案件检查部门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的关键。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违纪案件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这就给案件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只有认真研究和把握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正确运用党内条规和行政监察法规,才能使新形势下的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
党和国家机关的性质、作用及特点,决定了依法执政的关键在于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集中体现在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职能中。查处违纪案件是惩处的一个手段,是四项职能之一,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必须要依法办理,也就是说要依法行政。党内条规和国家有关法律都明确规定:案件在调查结束后,经过审理,才能提交有关会议讨论决定。这是查办案件的法定程序。因此,依纪依法审理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法执政、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
(二)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是切实保障广大党员和监察对象合法权利、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和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案件审理工作规定的“坚持与被调查人谈话制度,核对违纪事实,处分决定同本人见面,以及复议复查、复审复核”程序等等,都体现了对党员和监察对象合法权利的尊重和保护。严格执行案件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依据政策法规对案件进行审核,就能充分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有效维护党内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三)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是严格办案程序、保证办案质量的内在要求
通过对违纪违法事实的审核和办案程序的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不足之处,并客观地提出处理建议,为案件的恰当处理奠定扎实的基础,是案件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近几年来,违纪违法活动呈现一些新的特点,不仅使案件的调查更加艰巨复杂,而且也给案件的定性处理增加了难度。特别是权钱交易案件中,违纪违法者的手法不断翻新,形式变化多样,更具隐蔽性。如“公开索要”转为“私下交易”,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在证据鉴别、事实认定、程序把关方面的优势,正确运用法律和纪律武器,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切实保证案件质量,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不少纪检监察机关,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案件检查、轻案件审理的现象。在检查环节,特别是在案件突破过程中,有的是领导直接指挥或亲自参与办的,在领导的头脑中,案件的违纪事实基本形成了一个固定模式;由于案件审理处在后方,又缺乏相应的宣传,很多人甚至个别领导都不知道审理是干什么的,造
成人们普遍认为审理工作多余。
(二)案件审理人员思想认识跟不上形势发展
工作缺乏主动性,对出现的新问题应变能力差,“提前介入”做的不够,“回访教育”显得不细,“案例分析”剖的不深、不及时,主动与司法机关联系不够,往往是坐等案件送审。
(三)案件审理人员开拓创新意识还有待提高
不少案件审理人员由于受党纪政纪条规的制约,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仍然以一些滞后的规定和方式去“依纪办案”,缺少用发展经济、服务大局、保障稳定的思想去审查处理案件,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
(一)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案件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一是要配好、配强审理工作人员,使其在年龄层次、知识结构、综合素质等方面达到最佳组合;二是支持审理工作,纪检监察机关领导要善于听取审理工作人员的意见,多站在案件审理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三是要加大对案件审理工作重要性和审理部门工作职责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重视案件审理工作、信赖审理工作。
(二)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案件审理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都很强的一项工作。对审理工作人员,要加强党性锤炼,加大培训力度,使其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善于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角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既熟练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又熟悉财经、法律、金融等相关知识;既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又有独立审案的业务能力。从而在工作中做到求真、务实、严谨、细致、慎重,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宽严适度、处理恰当,既敢于提出并坚持自己的正确意见,又善于听取不同意见。
(三)要以案件审理基本要求为基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对一些重大、复杂的案件,适时实施“提前介入”,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积极主动地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确保定性准确。要增强案件处理的透明度,以切实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抓好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使其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树立起彻底改正错误的信心;注重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工作在管理和教育中的治本作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确保违法犯罪人员及时受到应有的处理。
(四)要妥善处理新问题
对于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问题,凡是纪律条规上不明确的,要本着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有利于保护党员和监察对象积极性的原则,妥善处理。特别要区分开工作失误与工作失职、正当收入与非法收入、主观故意与过失违纪的界限,弄清哪些是经济发展中允许的探索,哪些是工作缺乏经验造成的失误,哪些是危害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保护改革者、帮助失误者、惩治腐败者。
总之,案件审理工作担负着监督案件检查工作和对违纪人员定性处理的重任。案件审理人员,必须以对党和国家、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认真研究新形势,深刻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只有这样,才能是每一个案件审理人员都能成为行家里手,才能无愧于党的忠诚“卫士”的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