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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热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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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第一篇】

26.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加强党委的全方位监督,领导和推动构建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的党内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推动与党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27.突出政治监督,围绕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疫情防控、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服务保障冬奥筹办、城市复兴新地标建设、规自领域专项治理等中心工作、重要任务开展专项监督,着力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28.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突出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

牵头单位:区委巡察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9.加强纪律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认真落实《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十项措施》,做实做细“一案四查”“三会两书”,及时传达学习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推动警示教育制度化。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深入分析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作用。强化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注重廉洁文化建设,开展经常性、针对性、主动性纪律教育,营造惩恶扬善、风清气正的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30.强化纪律执行,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严肃查处,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31.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32.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第二篇】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纵深发展,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2020年xx市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以及区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现将具体任务明确如下。

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第三篇】

2011年区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区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以加强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以增强服务科学发展能力为目标,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为京口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区级机关各级党组织今年的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的理论实践课题,各级党组织要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引导广大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切实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和“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深入学习、突出实践。要坚持深化学习和深入实践相结合,更加突出学习的针对性和活动的实践性,做到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在学习中深入实践,在实践中深化学习,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理清科学发展思路,凝聚科学发展共识,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性和坚定性的过程。要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严格遵循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和步骤,高标准启动,严要求推进,高质量落实,确保不走过场,不出偏差。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相结合,既要立足当前,深入解决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问题,更要着眼长远,按照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发展的要求,建立完善推进机关党建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以中层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机关科股级以上党员干部学习培训;

以党支部学习为基础,推动机关面上学习的深入开展。要积极发挥好现有宣传教育阵地和现代化传媒的作用,采取督促检查、举办报告会、经验交流会、专家辅导等措施推动学习。

3、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从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学习法律、经济等知识,学习各种实用技能,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本领。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学习情况的督查和考核,通过组织网上笔谈、知识竞赛等方式推动学习,要把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为建设学习型机关建立制度保障。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切实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深入实施党建工作“五好”目标管理。按照区委《关于实行党建工作“五好”目标管理深入开展第五轮创争“党建工作先进镇、局”活动的意见》的要求,继续深入实施党建工作“五好”目标管理。党工委将按照“运行机制好、基本保障好、队伍素质好、创新创优好和服务成效好”的要求,强化创建的责任机制,落实创建的联动机制,严格创建的考评机制,力求争创工作有新的成果、新的成效和新的特色。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和群众反映好”的要求制定创建规划,完善推进措施,健全激励机制,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帮超的氛围,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努力健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继续深化“结对共建”活动。围绕把共建点建设成为党员义工的服务点、挂钩帮扶的共建点、调查研究的联系点、领导下访的长驻点的要求,深化机关党组织与村(居)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要紧扣工作重点,细化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机制,通过落实领导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指导服务、强化考评考核等一系列措施来确保活动效果,促进机关与基层的双向互动,合作共赢,彰显机关党建工作的合力。

三是要在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党员不同工作岗位、个人能力和活动范围,把共产党员应尽义务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形成以一个或几个党员为主体、以一定数量员工为对象、以一定区域为活动范围的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区,把每个党员责任区建设成为践行“三个代表”的“先锋站点”。

二要保障党员的参与权,建立征求党员意见,党员参与重大问题讨论等机制。三要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完善党员基层选举制度,确保选举结果让组织满意,党员满意,群众满意。

5、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一是要注重表彰激励,增强党员的荣誉感。机关各党(总)支部要注意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现培植先进典型,并加大宣传、奖励力度。二是要注重关怀、帮扶,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建立贫困党员走访慰问制度,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现实问题和实际困难,使支部真正成为“党员之家”,让广大党员感受组织的温暖。

继续实施行政首长问责制,有针对性地解决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完善区级机关作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日常考核、社会评议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加大机关作风建设平时检查考核的力度,提高社会评议机关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及时收集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少数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的工作效率低、工作作风差等突出问题。

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通过组织反腐倡廉报告会、观看反腐倡廉工作电教片、举办警示教育会等形式,努力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落实《区级机关2011-2011年廉政文化进机关工作规划》,继续培育多样性、导向性的各类廉政文化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探索建立廉政文化进机关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反廉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违纪行为追究惩处制度、权力运行监控制度等反腐倡廉基本制度,依靠制度来规范从政行为。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积极探索机关党组织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提高办案质量,努力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第四篇】

23.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市委实施办法和区委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抓作风改作风正党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防止工作上出现“疲劳综合征”,做到抓常、抓细、抓长。

牵头单位:区委办。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24.深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时刻防范“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做实做细监督管理。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坚决以行动释放从严信号,用好“四风随手拍”监督举报平台,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严肃处理,凡是十九大以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25.坚守人民立场,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年”成果。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市委任务分解以及区委具体措施的要求,拿出有效管用措施,切实解决文山会海,监督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持续整治“12345”市民服务热线问题办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严格落实社区减负工作,进一步为基层松绑减负。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委社会工委、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第五篇】

(十五)尹江涛书记在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上代表中共盐源县第十四届委员会作题为《勇担新使命 奋楫再出发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盐源而努力奋斗》的报告精神(看盐源微信公众号,10月28日)。

(一)严格落细各项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好各种防控责任,持续抓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认真做好彝族年假期疫情防控工作,凡是计划从州外来(返)盐人员均需提前向村(社区)进行报备,到盐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者要在来(返)盐24小时内就近就地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自我健康管理。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盐人员须接受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来(返)盐人员须接受14天集中隔离;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来(返)盐人员须接受居家健康检测至离开旅居地满14天。以上人员均须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二)严格压实各项管理责任。严格做好出州报备,非必要不出省、不离州,确需出省的群众要提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确需出省的干部职工要提前3天由单位批准并报县疫情应急指挥部。非必要不举办各类线下会议(包括论坛、培训等)、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严格执行农村聚餐聚会管理,不举办大规模家庭聚餐聚会活动,50人以上规模的人员聚集聚餐要向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报备审批;100人以上规模的人员聚集活动要向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备审批,并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快办,举办丧事必须向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报备,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属地卫生院监督指导下做好疫情防控,并严格限制人数。

(三)严格抓实各项问题整改。推动疫情防控体系从应急处置型向常态化转变,坚持平战结合、常急兼备,建立健全上下贯通、职责明确的组织体系,运转高效、统筹协调的数字化体系,完备全面、精简管用的工作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反应能力。深查各单位部门、区域防控短板漏洞,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加快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促整改,以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一抓到底的防控韧性、一刻不停的顽强斗争,凝聚起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强大合力。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今年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补齐短板,细化工作措施,高效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强化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落实全员防灭火责任、始终把责任落实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盯薄弱环节补差补短,全面压紧压实防灭火责任。层层签订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和承诺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强力抓好火源管控、健全指挥协调机制、全力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控水平;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保障、落实责任、强化跟踪问效、逗硬奖惩,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深化“筑底强基•凝聚民心”党建工程。严格按照“重温入党誓词—政策理论学习—总结研判上月工作—部署安排当月工作”流程,拟定月会“学习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于11月10日前召开党建月会,不得取消会议或延期召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委直工委、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县委教育工委要督促所属基层党组织及时上报党建月会图文信息。

(二)做好全省第二轮换届风气督查督导迎检准备工作。持续开展“十严禁”“四必须”换届纪律要求学习和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对前期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标“六必谈”“三必看”等相关要求进行查漏补缺。

(三)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推动“1+10+n”实施方案见到实效,即1个实施方案,10个专项工作方案(总体安排、班子带头开展党史学习工作方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方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政治引领方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方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老党员老干部党史学习教育方案、党史学习教育宣传报道方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党史学习教育督查指导方案),注重结合单位实际、统筹做好有关数据材料收集报送工作,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委直工委、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县委教育工委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把握程序,常态化、标准化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稳步推进2021年发展党员计划,尽快将2021年新发展党员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确保统计数据与信息库数据一致。实行月度跟进季度报送,严格县委备案审批,严禁扎堆发展、突击发展,及时将发展党员材料报县委党建办审核。

(五)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去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评定标准,评定出先进党组织、一般党组织和后进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要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及“回头看”工作,以城郊村、城中村、村改社区为重点,对班子不团结、村(社区)干部违法乱纪、村级管理混乱、信访矛盾突出等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整顿。

(六)持续推进农民工党建工作。落实好农民工党建工作“七项措施”,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常态化做好“优秀农民工系统”维护,动态更新优秀农民工、农民工后备力量、农民工党员、“一肩挑”等人员信息,每村每月新增人员总数不少于2人,于11月底前完成。

(七)着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全面组织村组干部学习贯彻《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落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励办法(试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各项要求,逐村分析研判,摸清村级建制调整后各村的“家底”。确保2019、2020年度中央、省州财政资金扶持的12个村集体经济做大做强,加强对2021年申报的6个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督促,力争集体经济项目尽快实现收益。

(八)持续培育党员致富新星。对2020年确立的党员致富新星常态联系,排查存在问题,解决生产经营困难,储备一批2021年度扶持人选。

(九)继续推进新一轮党组织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每个乡镇(街道)打造1-2个标准化村级活动阵地,县委编办、县教体科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8个单位完善标准化党组织活动阵地打造后续事宜,推进县级党群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党委实体运行。

(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农村(农业园区)党建工作提档升级。总结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场会成果,用好农村(农业园区)党建示范带(片)建设经验,推动党建进农业产业园区。

(十一)持续推进城市机关党建工作。一是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做好提名县党代会代表和选举出席县委直工委党代表会议代表工作的资料归档,于11月5日前报直工委审核。二是各部门(单位)党组织于11月5日前到直工委核对单位党员基本信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做到党员底数清、情况明。三是继续加强党建月会、“双报到、双评价”等信息报送制度,按要求将好的经验做法、简报信息报送。

[email protected]。

四是各机关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满3年及党组织书记未由部门(单位)负责人担任的应按照“两请示两批复”程序,做好换届、改选工作五是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对照评先定级评分标准开展自查,并于11月5日前将自查评分表报直工委。

(十二)全面推行“一码通”作为持续夯实“两个覆盖”攻坚基础。进一步严密党的基层组织和管理教育体系,引导广大“两新”组织流动党员主动扫码入统,正确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全面消除教育管理的“空白”和“盲区”。9月底前,“一码通”程序推广工作全面启动;10月底前,已建立台账的流动党员全部入统;12月底前,“两新”组织中游离于党组织外的党员全部纳入组织有效管理。

(十三)加强工作动态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周报送党建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2期,县级部门(单位)每月报送党建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2期。《盐源组工动态》《盐源组工情况交流》、“先锋盐源”微信公众号设置“护林防火”“疫情防控”等专栏择优刊载。报送、采用情况将作为季度评比、年度考核的依据。

(一)全面完成示范点位打造。彝族年前,完成润盐镇、黄草镇巫木河村、泸沽湖镇舍垮村基层治理点位设计、方案制作,11月底前完成点位打造,同步完成经验材料总结报送等工作。

(二)全面摸底易地搬迁安置点就业。11月底前,开展一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就业情况督查。

(三)清单制报送工作完成情况。各单位报送年度基层治理工作总结,填写并报送基层治理工作完成情况清单。

(四)两张清单梳理年度工作。各单位积极对照目标梳理基层治理工作考核完成情况,形成基层治理工作完成情况清单、未完成情况清单并报基层治理办公室。

紧扣我县“1+29+1”工作方案及《盐源县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全面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调顺管理体制。建立权责一致、简约精干、务实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完善村(社区)“两委”换届、乡镇领导班子换届相关材料,健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放管服”改革持续向基层延伸,理顺涉改乡镇(街道)、村(社区)运行机制。

(二)调优产业布局。不断增强合并镇村产业协作及融合,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建成一批农业强镇、工业强镇、文旅强镇和特色乡镇、特色村,现代农业园区。逐步拉开文化旅游景区等发展骨架,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

(三)调强服务治理。进一步健全镇村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的需求有机匹配,初步形成城乡社区治理框架,逐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体系,基本实现“事合、人合、心合”。

(一)严格落实党管人才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制度,常态化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加大人才政策和本单位先进典型的推介宣传活动。

(二)出台《关于推行基层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县管乡用”管理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推行基层文化旅游专业技术人才“县管乡用”管理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积极探索推动“县管乡用(校聘)”改革向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拓展。持续推进人才分类评价、“双定向”职称评聘、“岗编适度分离”“特设岗位”等政策落地落实。

(三)全面梳理并建立本行业领域本单位重点人才工作台账。

(四)对照《盐源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认真梳理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建立任务台账、明确完成时限。

(五)11月中旬完成盐源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专家人才工作站建设工作。

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第六篇】

2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市委实施办法和区委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抓作风改作风正党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防止工作上出现“疲劳综合征”,做到抓常、抓细、抓长。

牵头单位:区委办。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24.深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时刻防范“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做实做细监督管理。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坚决以行动释放从严信号,用好“四风随手拍”监督举报平台,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严肃处理,凡是十九大以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25.坚守人民立场,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年”成果。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市委任务分解以及区委具体措施的要求,拿出有效管用措施,切实解决文山会海,监督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持续整治“12345”市民服务热线问题办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严格落实社区减负工作,进一步为基层松绑减负。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委社会工委、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第七篇】

1、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方面:党委对后进党支部未持续抓好巩固提升工作。

2、发展党员工作方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重点人群和领域中发展党员力度不大。

3、党组织按期换届方面:部分换届资料摆放顺序混乱。

4、组织生活方面:活动时党员参与率不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依附社区党委统一开展,未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创新。

5、“三会一课”方面:记录不够规范、不够及时,未按要求进行手写。

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第八篇】

36.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严加惩治。严格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发现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坚决防止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37.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把惩治“微腐败”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惩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深化“党风廉政建设阳光工程”,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居务公开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设。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38.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制度教育,进一步增强制度意识、法纪意识,大力培育不想腐的文化基因。认真总结分析巡视巡察、审查调查、日常监督检查等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约束,强化风险防控,实现治标与治本的无缝对接。

牵头单位: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39.精准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市委、区委实施办法,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将日常监督、年终考核与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情形精准稳慎追责问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压紧压实。严把“程序关、事实关、政策关、处理关”,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第九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热选(10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各行业系统党(工)委。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农业农村局。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市驻村办。

县市区驻村办。

市扶贫办。

县市区扶贫办。

市驻村办。

县市区驻村办。

市扶贫办。

县市区扶贫办。

11.组织开展驻村帮扶“回头看”和脱贫攻坚质量普查工作。

市驻村办。

县市区驻村办。

市扶贫办。

县市区扶贫办。

市委组织部。

市驻村办。

县市区驻村办。

市扶贫办。

县市区扶贫办。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县市区相关部门。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县市区相关部门。

市委组织部。

市科技局。

县市区委组织部。

县市区科技局。

市人社局。

县市区人社局。

市委组织部。

市农业农村局。

广播电视大学。

市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县市区委组织部。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

县市区委组织部。

县市区民政局。

市直相关部门。

县市区相关部门。

市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

县市区委组织部。

县市区民政局。

市直相关部门。

县市区相关部门。

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长期坚持。

市委编办。

市民政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发改委。

市人社局。

市农业农村局。

县市区相关部门。

市委组织部。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县市区委组织部。

县市区相关部门。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直有关单位。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农业农村局。

市民政局。

县市区相关部门。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28.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宗教问题集中整治行动。

市委统战部。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各行业系统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

31.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联片包支部制度,每个支部安排1名党员领导干部联点包建。

市委组织部。

各行业系统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各行业系统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

县市区民政局。

市直机关工委。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市直机关工委。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37.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市委离退休工委。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38.全面落实国企党建x项重点任务,规范党务工作机构设置。

市国资委党委。

市委组织部。

x南学院党委。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技师学院党委。

x南幼专党委。

市委组织部。

市卫生和健康委党委。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市教育局党委。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直两新组织综合(行业)党委。

高新区、经开区综合(企业)党委。

市委组织部。

各行业系统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各行业系统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

47.对在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单列指标、优先发展。

市委组织部。

各行业系统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

48.加强党内荣誉表彰工作,加大党内关怀激励帮扶力度。

市委组织部。

各行业系统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各行业系统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

50.探索开展党员分类管理试点工作。

市委组织部。

各行业系统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

市委组织部。

各行业系统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

52.贯彻落实党代表任期制规定,做好基层一线代表集中培训工作。加强党代表资格管理。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各行业系统党(工)委。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各行业系统党(工)委。

市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

各行业系统党(工)委。

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第十篇】

42.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及区委实施意见,加强统筹谋划,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区委下发的《关于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通知》及区委、区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43.严肃认真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用清单化引领责任分解,把责任转化为可操作、可落实、可检查、可评估的具体任务,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逐条细化责任内容,制定具体措施,明确目标时限。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制定责任清单,做到“三结合两跟进”,注重签字背书实效,强化过程管理,定期总结评估,及时改进完善,确保责任清单在执行过程中抓紧抓实抓到位。责任清单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主动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44.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区纪委《关于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意见》,抓好纪律教育、指导推动、督促检查,切实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扛牢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45.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牵头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定期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经常性地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班子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要求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约谈。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听取工作汇报,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不足,并督促整改。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带头落实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要求,每年给全体党员干部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46.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协助党委(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分管领域工作中,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每年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给党员干部至少上1次廉政党课,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按要求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约谈。发现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工委、党组)。

47.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履行主体责任,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自觉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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