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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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第一篇】
一、时间安排
从现在开始至20**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半年。
二、任务目标
1、深刻汲取肃宁“”、运河“”涉枪案件教训,通过在全镇开展强力度的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持枪、爆炸等恶性案件和事故在我镇发生。
2、按照主动进攻、合成作战的指导思想,集中收缴一批散存在社会上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器具,打掉一批横行乡里、为非作歹、侵害基层政权、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痞霸团伙,打击处理一批涉枪涉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消除安全隐患。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际效果,镇里成立缉枪治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金忠任组长,镇长于锦辉、人大主席赵松龄、镇主任科员白玉田、镇党委副书记赵树起任副组长,副镇长王勇、田金栋、宣传委员王向锋、纪检书记于金收、镇人大副主席范方仪、镇组织委员杨树杰、徐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良健、赵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永祥、南排河边防派出所所长韩伟、歧口边防派出所所长葛振鹏,以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委员王向峰任主任,司法所、宣传站全体为办公室成员。
四、工作重点
(一)重拳严打犯罪,形成强力震慑
1、要配合相关部门集中侦破大要案件。本着“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扫痞、无痞治乱”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重点打击影响政权安全、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的各种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和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9类涉恶犯罪,深入追查犯罪组织架构和骨干成员,给予彻底摧毁。
2、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对涉及地域性、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涉枪爆和黑恶犯罪团伙线索,要强化部门、区域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效率。各村要充分发挥好“天网工程”作用,安排常人盯守,与边防派出所建立常态化联络互动机制。
3、深挖枪爆物品制贩源头及窝点。对工作中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要按照“上追源头、下查流向”的原则,全面查清非法制贩等源头性犯罪,做到枪爆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彻查来源流向,打掉团伙,依法严处涉案人员。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组织集中宣传。司法所和宣传站牵头,通过广播、网络发布,喷刷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并采取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LED滚动播出等措施,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打击整治枪爆、黑恶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做到主要街面随地能看到宣传横幅、资料,每个村都有宣传措施。边防派出所要按照村庄每500人1块,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区域不少于2块的标准,补充完善打击枪爆、黑恶犯罪永久性宣传牌,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举报奖励内容,知道举报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设立举报奖励基金。要把枪爆、黑恶犯罪举报奖励基金纳入或追加到财政预算,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将设立奖励基金100万元,用于查办重大案件举报奖励。设立举报电话:5321024(市专项办)、5802174(南排河边防派出所)、5830110(歧口边防派出所)、5801362(赵家堡边防派出所)、5808110(后徐边防派出所),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要严格落实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按照1000元-20000元的奖励幅度,及时兑现奖励,鼓舞群众,取信于民。
(三)深入细致清查,收缴枪爆物品
1、组织集中清查。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分片包干、一包到底”的原则,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收缴流失民间的枪爆物品。要加大政策和法律宣传,动员辖区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爆物品,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对枪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要充分借助搜爆器材,反复排查,不留死角。专项行动期间,各级要针对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反复查、查反复,通过集中清查,彻底收缴涉爆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窝点的制造设备、工具、产品及其原材料,非法运输、使用、携带的枪爆物品等,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存量。对收缴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边防要逐一清点、详细登记,予以集中收存保管,严禁丢失、被盗或出现安全事故。
2、建立单元管控机制。在推进“一村一警三支队伍”基础上,7月底,建立危爆物品单元管控机制,即对驻村民警管辖区进行单元划分,楼房以每个自然单元、平房以每20户、沿街门市以10户为一个管控单元,由楼院长、村居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员担任单元管控联络员,具体负责单元内法律政策宣传、重点人管控、情报信息搜集、犯罪线索排查,提升发现和打击能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联络员工作情况,给予相应报酬或奖励。
3、强化路面查控。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要组织开展大范围的路面治安查控和武装巡逻,在市区和交通要道、非法制贩枪爆物品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汽车站等重点部位,设立治安检查卡点,配齐警力和安检装备,加强对过往可疑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全力查控非法枪爆物品。同时,要在夜间重点时段加大对旅馆、歌舞厅、洗浴按摩服务、网吧、酒吧等场所的治安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和及时收缴场所内及其周边人员、车辆非法携带的枪爆物品、管制刀具。7月15日后,边防要每周组织各治安卡点开展一次集中查控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有效震慑。
(四)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管控措施
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司法所、各村要对本辖区前期掌握的涉枪涉爆、涉黑涉恶、刑释解教、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全部重新核查一次,核对基本信息,查看现实表现,落实分级管控措施。要注重排查新增重点人员,全面澄清底数,全部纳入管控。要重点加强有个人极端倾向人员的管控,对有现实危害苗头的,要及时跟进侦控措施。要认真落实市综治办转发XXX市综治办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各类重性精神病人的救治救助,落实乡镇、村居、监护人、派出所民警四级管控机制,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村参照镇里标准,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办事机构,各包片班子成员、所站长、要深入村庄,指导所包村,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镇党委、政府直接向各支部书记要账。各村支部书记要尽好职责,对涉及到的重点环节和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督办。要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迅速掀起专项行动的高潮。工作中,要把组织专项行动、保稳定与保民生有机结合起来,既要营造声势,又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侵害群众利益。
2、明确部门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开展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必须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做到部门互动、齐抓共管。镇专项办要全面掌握各村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涉危涉爆从业单位要开展“自查”,强化内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危爆物品被盗流失等问题。
3、强化督导检查,落实考核奖惩。专项行动开始后,镇专项办对各村工作情况,要实行考核排名制度。同时,督导组深入各村及重点区域不间断地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要当场整改并通报全镇。要将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纳入综治考核和社会治安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标准,定期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以高压方式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涉爆涉枪案件、事故发生,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平兰镇迅速行动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造平安和谐平兰的总目标,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查、严打相结合,严格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严厉整治涉爆涉枪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为平兰镇社会大局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防爆炸。全面排查整治涉爆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在居民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爆炸事故,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爆炸犯罪案件。
(二)防枪击。大力加强对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持枪犯罪案件。
(三)防制贩。强化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整治,严堵非法贩运通道,坚决防止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流入我镇。
(四)防流失。严格落实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保管、发放、领用、清退等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爆炸物品、枪支弹药非法流失。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1月x日-2月x日)。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全面检查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消除隐患阶段(2月x日-3月x日)。在前期排
查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对存在的各类问题逐一进行清查整治,彻底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严格管理、严密防控阶段(3月x日-12月底)。组成专门检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反复检查,对重点人员落实监控措施,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涉爆涉枪案件、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检查摸排
1.排查涉爆涉枪重点人员。要对20xx年以来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员,涉嫌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特别是掌握爆炸物品的人员,扬言采取爆炸等过激行为报复社会等有现实危害性的人员,以及涉爆从业人员,涉爆涉枪销售使用单位购销管理人员,非法采矿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涉嫌私炒炸药的人员,曾因涉爆涉枪违法
2.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一填写涉爆涉枪重点人员信息表,录入民爆枪支信息系统,纳入监控视线。
3.排查涉爆涉枪可疑场所。对可能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出租房屋、闲置院落等场所,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全面排查是否存在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严格整治隐患收缴非法危险物品。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清查收缴行动,坚决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对收缴的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务必在7月x日以前全部予以销毁,剧毒、放射性等其他危险物品全部移交有关部门和专业单位予以妥善安全处置。
(三)严密管理防控
1.落实管理责任。要与涉爆单位负责人逐一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要求,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对
摸排出的涉爆涉枪重点人员,要面对面地进行法制教育,逐一签订无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具结保证书,确保各项管理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内部配枪单位主要领导的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对配枪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保管、领取、佩带、使用、交还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发生枪支丢失、被盗等问题。对不适合接触枪支的人员,要暂时取消其持枪资格,收回枪支
2.强化社会面控制。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获取深层次、预警性涉爆涉枪犯罪信息,牢牢把握斗争主动权。要会同交通部门,加大对车站、道路、公共场所可疑人员的巡逻盘查力度,必要时开包检查,严防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流入我镇。
3.落实重点人员监控。要随时掌握涉爆涉枪重点人员动向,针对不同情况,逐一落实监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
(四)严厉打击惩处
1.深挖涉案物品源头。对破获的涉爆涉枪案件,要逐起倒查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要把彻底查清涉案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作为侦查办案的重要内容和结案的重要标准,彻底查清流失源头,顺线追查打掉制贩窝点,摧毁制贩网络。
2.严打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犯罪行为。对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犯罪活动,决不能掉以轻心。对位于出租房屋和废弃的房屋、场所进行反复清查,确保不留死角,并逐一与房主签订具结保证书。对查获的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的案件,要迅速集中力量、快侦快破,彻底查清涉案物品的来源及流向,并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涉案犯罪人员,坚决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村、站所社应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有关联络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镇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派出所要主动加强与土管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工作的衔接,强化整治重点,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派出所要采取督导检查、交叉互检、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一线,督促落实各项措施。要完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明确监管职责,强化检查考核,建立逐级负责的安全监管责任制。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因私制私藏爆炸物品引发重大爆炸事故的,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涉爆涉枪案件、事故发生,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平兰镇迅速行动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打造平安和谐平兰的总目标,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严管、严防、严查、严打相结合,严格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严厉整治涉爆涉枪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为平兰镇社会大局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防爆炸。全面排查整治涉爆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在居民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爆炸事故,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爆炸犯罪案件。
(二)防枪击。大力加强对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持枪犯罪案件。
(三)防制贩。强化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整治,严堵非法贩运通道,坚决防止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流入我镇。
(四)防流失。严格落实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保管、发放、领用、清退等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爆炸物品、枪-支-弹-药非法流失。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1月30日-2月10日)。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全面检查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消除隐患阶段(2月11日-3月10日)。在前期排
查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对存在的各类问题逐一进行清查整治,彻底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严格管理、严密防控阶段(3月11日-12月底)。组成专门检查组,对重点单位进行反复检查,对重点人员落实监控措施,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涉爆涉枪案件、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检查摸排
1.排查涉爆涉枪重点人员。要对2015年以来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员,涉嫌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特别是掌握爆炸物品的人员,扬言采取爆炸等过激行为报复社会等有现实危害性的人员,以及涉爆从业人员,涉爆涉枪销售使用单位购销管理人员,非法采矿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涉嫌私炒炸药的人员,曾因涉爆涉枪违法
2.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一填写涉爆涉枪重点人员信息表,录入民爆枪支信息系统,纳入监控视线。
3.排查涉爆涉枪可疑场所。对可能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出租房屋、闲置院落等场所,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全面排查是否存在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严格整治隐患收缴非法危险物品。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清查收缴行动,坚决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对收缴的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务必在7月1日以前全部予以销毁,剧毒、放射性等其他危险物品全部移交有关部门和专业单位予以妥善安全处置。
(三)严密管理防控
1.落实管理责任。要与涉爆单位负责人逐一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要求,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对
摸排出的涉爆涉枪重点人员,要面对面地进行法制教育,逐一签订无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具结保证书,确保各项管理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内部配枪单位主要领导的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对配枪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保管、领取、佩带、使用、交还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发生枪支丢失、被盗等问题。对不适合接触枪支的人员,要暂时取消其持枪资格,收回枪支
2.强化社会面控制。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获取深层次、预警性涉爆涉枪犯罪信息,牢牢把握斗争主动权。要会同交通部门,加大对车站、道路、公共场所可疑人员的巡逻盘查力度,必要时开包检查,严防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流入我镇。
3.落实重点人员监控。要随时掌握涉爆涉枪重点人员动向,针对不同情况,逐一落实监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
(四)严厉打击惩处
1.深挖涉案物品源头。对破获的涉爆涉枪案件,要逐起倒查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要把彻底查清涉案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来源作为侦查办案的重要内容和结案的重要标准,彻底查清流失源头,顺线追查打掉制贩窝点,摧毁制贩网络。
2.严打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犯罪行为。对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犯罪活动,决不能掉以轻心。对位于出租房屋和废弃的房屋、场所进行反复清查,确保不留死角,并逐一与房主签订具结保证书。对查获的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的案件,要迅速集中力量、快侦快破,彻底查清涉案物品的来源及流向,并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涉案犯罪人员,坚决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第四篇】
一、时间安排
从现在到20xx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半年。
二、任务目标
1.深刻吸取苏宁”、运河“在全镇开展强有力的专项行动,坚决防止持枪、爆炸等恶性案件和事故。
2.按照积极进攻合成作战的指导思想,集中收集社会上散落的一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控制器具,打击一批横行农村、为非作恶、侵犯基层政权、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恶棍团伙,打击处理一批涉枪涉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消除安全隐患。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取得实际效果,镇成立了反枪、反黑手党、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赵金忠领导,市长余金辉、人大主席赵松龄、镇主任白玉田、镇党委副书记赵树起、副市长王勇、田金东、宣传委员王向峰、纪检书记余金收、镇人大副主席范方仪、镇组织委员杨树杰、徐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良健、赵家堡边防派出所所长张永祥、南河边防派出所所长韩伟、歧口边防派出所所长葛振鹏、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有办公室,宣传委员王向峰为主任,司法机关、宣传站均为办公室成员。
四、工作重点
(一)重拳严打犯罪,形成强力震慑
1、要配合相关部门集中侦破大要案件。本着“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扫痞、无痞治乱”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的凌厉攻势,重点打击影响政权安全、破坏经济发展、危害民生建设的各种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和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9类涉恶犯罪,深入追查犯罪组织架构和骨干成员,给予彻底摧毁。
2、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对涉及地域性、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涉枪爆和黑恶犯罪团伙线索,要强化部门、区域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效率。各村要充分发挥好“天网工程”作用,安排常人盯守,与边防派出所建立常态化联络互动机制。
3、深挖枪爆物品制贩源头及窝点。对工作中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要按照“上追源头、下查流向”的原则,全面查清非法制贩等源头性犯罪,做到枪爆源头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摧毁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在逃人员没有抓获不放过,彻查来源流向,打掉团伙,依法严处涉案人员。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1、组织集中宣传。司法所和宣传站牵头,通过广播、网络发布,喷刷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并采取悬挂条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LED滚动播出等措施,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打击整治枪爆、黑恶犯罪的态度和决心,做到主要街面随地能看到宣传横幅、资料,每个村都有宣传措施。边防派出所要按照村庄每500人1块,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区域不少于2块的标准,补充完善打击枪爆、黑恶犯罪永久性宣传牌,使群众随时随地可以看到举报奖励内容,知道举报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设立举报奖励基金。要把枪爆、黑恶犯罪举报奖励基金纳入或追加到财政预算,落实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政府将设立奖励基金100万元,用于查办重大案件举报奖励。设立举报电话:5321024(市专项办)、5802174(南排河边防派出所)、5830110(歧口边防派出所)、5801362(赵家堡边防派出所)、5808110(后徐边防派出所),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要严格落实一事一奖、一案一奖,按照1000元-20000元的奖励幅度,及时兑现奖励,鼓舞群众,取信于民。
(三)深入细致清查,收缴枪爆物品
1、组织集中清查。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分片包干、一包到底”的原则,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地毯式集中排查行动,全面收缴流失民间的枪爆物品。要加大政策和法律宣传,动员辖区群众主动上交私存私藏的枪爆物品,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对枪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要充分借助搜爆器材,反复排查,不留死角。专项行动期间,各级要针对重点场所、部位,开展反复查、查反复,通过集中清查,彻底收缴涉爆从业单位违法违规生产、购销、运输、储存、使用的爆炸物品,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窝点的制造设备、工具、产品及其原材料,非法运输、使用、携带的枪爆物品等,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存量。对收缴的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边防要逐一清点、详细登记,予以集中收存保管,严禁丢失、被盗或出现安全事故。
2、建立单元管控机制。在推进“一村一警三支队伍”基础上,7月底,建立危爆物品单元管控机制,即对驻村民警管辖区进行单元划分,楼房以每个自然单元、平房以每20户、沿街门市以10户为一个管控单元,由楼院长、村居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员担任单元管控联络员,具体负责单元内法律政策宣传、重点人管控、情报信息搜集、犯罪线索排查,提升发现和打击能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联络员工作情况,给予相应报酬或奖励。
3、强化路面查控。即日起至7月15日,边防要组织开展大范围的路面治安查控和武装巡逻,在市区和交通要道、非法制贩枪爆物品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汽车站等重点部位,设立治安检查卡点,配齐警力和安检装备,加强对过往可疑人员、车辆、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全力查控非法枪爆物品。同时,要在夜间重点时段加大对旅馆、歌舞厅、洗浴按摩服务、网吧、酒吧等场所的治安检查力度,认真排查和及时收缴场所内及其周边人员、车辆非法携带的枪爆物品、管制刀具。7月15日后,边防要每周组织各治安卡点开展一次集中查控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有效震慑。
(四)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管控措施
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司法所、各村要对本辖区前期掌握的涉枪涉爆、涉黑涉恶、刑释解教、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全部重新核查一次,核对基本信息,查看现实表现,落实分级管控措施。要注重排查新增重点人员,全面澄清底数,全部纳入管控。要重点加强有个人极端倾向人员的管控,对有现实危害苗头的,要及时跟进侦控措施。要认真落实市综治办转发沧州市综治办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各类重性精神病人的救治救助,落实乡镇、村居、监护人、派出所民警四级管控机制,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村参照镇里标准,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办事机构,各包片班子成员、所站长、要深入村庄,指导所包村,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镇党委、政府直接向各支部书记要账。各村支部书记要尽好职责,对涉及到的重点环节和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督办。要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迅速掀起专项行动的高潮。工作中,要把组织专项行动、保稳定与保民生有机结合起来,既要营造声势,又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侵害群众利益。
2、明确部门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开展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必须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做到部门互动、齐抓共管。镇专项办要全面掌握各村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涉危涉爆从业单位要开展“自查”,强化内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危爆物品被盗流失等问题。
3、强化督导检查,落实考核奖惩。专项行动开始后,镇专项办对各村工作情况,要实行考核排名制度。同时,督导组深入各村及重点区域不间断地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要当场整改并通报全镇。要将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纳入综治考核和社会治安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标准,定期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以高压方式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4、启动刚性问责,严格责任倒查。工作中,发现对缉枪治爆和打黑除恶工作不重视、行动迟缓、力度不大、战果落后的,采取重点督办、问责约谈等方式,限期扭转被动局面。对因清查不认真、核查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协作不得力以及漏管失控等原因发生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第五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强力推进严控、严打、严防枪爆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升公共安全管控能力。大通县公安局以“内务大整治、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周密部署,聚焦重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坚决防止枪爆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高位驱动强保障
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将其列为二十大安保工作重点,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措施,制定下发了《大通县公安局“缉枪治爆”暨深化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健全以治安部门牵头、派出所为主力、相关警种策应的行动机制,强力实施、实战实效。
严密排查除隐患
治安大队联合各派出所,深入辖区存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实地查看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业仓库的安保情况,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视频监控系统使用运转情况,评估企业安防措施,排查易制爆危化品出入库及购销台账,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通过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易制爆危化品不流失、不失控。各派出所对辖区出租房屋等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排涉危涉爆物品线索,及早管控,确保不流失、不炸响,同时强化寄递业监管,严格检查物流寄递企业“三个100%”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非法邮寄、托运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行为。强化社会面查缉、重点渠道查控、特殊领域清理、网上治理,把面上查缉、线上查堵、点上查控有机结合起来,全力阻断非法贩运枪爆物品链条。
宣传造势强发力
各派出所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青海省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和《青海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在辖区主要道路、繁华商业区及市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广泛宣传,以“百万警进千万家”工作为契机,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对一,面对面向群众宣传。坚持以宣传促收缴、促打击、促整治,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线索。结合辖区社会治安特点,深入辖区开展法制宣传与走访排查工作。以辖区社区民警为主要宣传力量,引用近年来发生的涉枪涉爆案件,以案释法,向群众讲解相关涉枪涉爆法律法规,宣传非法私藏枪爆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物品所包含的危险以及法律后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类案件线索,全力推进缉枪治爆工作深入开展。
截至目前,大通县公安局共收缴各类枪支3支,子弹252发,炸药1公斤,雷管93枚,及时消除了枪爆隐患,全力维护全县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深入开展。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第六篇】
(一)坚持以打开路,始终保持对涉枪涉爆犯罪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一是强化破案攻坚,认真排查和梳理近年来全镇发生的涉枪涉爆案件线索和尚未破获的案件,逐条线索落实专人盯办,逐起案件实行专案经营。二是强化挂牌督办。对涉及镇内较大涉枪涉爆案件,镇里将予以挂牌督办,统一指挥调试,统一联合侦办,提升侦办效率,增强打击实效。三是强化打击非法采矿。四是强化追逃缉捕。继续保持追逃力度,力争将所有涉枪涉爆案件在逃人员缉捕归案,最大限度地消除涉枪涉爆的重大隐患。
(二)注重清查收缴,全方位根除枪爆社会隐患。全面开展宣传发动,持续不断地开展统一清查收缴行动,彻底查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防被犯罪分子利用作案,最大限度地根除社会隐患。一是深入开展摸排清查。二是加强教育规劝告知。三是大力推行举报重奖。四是全面开展集中收缴。
(三)强化净网核查,坚决斩断非法枪爆物品网上贩卖渠道。一是扎实开展清理整治。二是全力组织线索核查。三是主动经营深度打击。
(四)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整治涉枪涉爆案件多发地区。继续抓住源头不放,断续深入治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整治涉枪涉爆重点地区、突出问题,坚决铲除滋生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源头隐患,切实压降涉枪涉爆案件,坚决扭转案件多发的被动局面。一是深入开展摸排。二是强化重点整治。三是全面消除隐患。
(五)开展查缉管控,严防枪爆违法犯罪活动滋生蔓延。严格落实涉枪涉爆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加大治安检查,强化寄递物流管理,切实做到控住人员、守住关口、切断通道,有力提升查缉实效性,进一步增强管控能力。一是严密重点人员管控。二是加大堵截查控力度。三是强化寄递物流监管。四是提升管控手段建设。
(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切实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大对烟花爆竹原材料的管控力度。要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线索,大力推动实施群防群治,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涉及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问题。
(七)严格剧毒和放谢性、腐蚀性、易制爆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检查、管理,严防安全事故、案件的发生。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第七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强力推进严控、严打、严防枪爆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升公共安全管控能力。大通县公安局以“内务大整治、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周密部署,聚焦重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坚决防止枪爆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高位驱动强保障
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将其列为二十大安保工作重点,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措施,制定下发了《大通县公安局“缉枪治爆”暨深化打击整治枪爆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健全以治安部门牵头、派出所为主力、相关警种策应的行动机制,强力实施、实战实效。
严密排查除隐患
治安大队联合各派出所,深入辖区存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实地查看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业仓库的安保情况,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视频监控系统使用运转情况,评估企业安防措施,排查易制爆危化品出入库及购销台账,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通过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易制爆危化品不流失、不失控。各派出所对辖区出租房屋等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排涉危涉爆物品线索,及早管控,确保不流失、不炸响,同时强化寄递业监管,严格检查物流寄递企业“三个100%”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非法邮寄、托运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行为。强化社会面查缉、重点渠道查控、特殊领域清理、网上治理,把面上查缉、线上查堵、点上查控有机结合起来,全力阻断非法贩运枪爆物品链条。
宣传造势强发力
各派出所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青海省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和《青海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在辖区主要道路、繁华商业区及市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广泛宣传,以“百万警进千万家”工作为契机,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对一,面对面向群众宣传。坚持以宣传促收缴、促打击、促整治,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线索。结合辖区社会治安特点,深入辖区开展法制宣传与走访排查工作。以辖区社区民警为主要宣传力量,引用近年来发生的涉枪涉爆案件,以案释法,向群众讲解相关涉枪涉爆法律法规,宣传非法私藏枪爆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物品所包含的危险以及法律后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类案件线索,全力推进缉枪治爆工作深入开展。
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第八篇】
(一)强化组织领导。派出所成立由戴建辉所长任组长,刘xx教导员、陈xx付所长为成员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本辖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分段组织实施。此次专项行动根据公安部、省厅的统一部署,按照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宣传发动,从现在开始至4月15日。精心策划,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阵地,正确引导舆论,形成宣传声势;第二阶段:组织实施,从4月16至5月24日。认真落实清理收缴、检查整治、破案打击、规范管理等各项整治措施。
(三)严格依法办案。对涉爆涉枪等案件,要注意收集、固定证据,用足用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枪支管理法》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高法、高检有关司法解释等现行法律规定。
(四)落实工作责任。要明确具体工作要求,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及其责任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整治工作,要加强检查督促,并建立严格的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确保各项专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