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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优待警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从优待警的意见集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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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优待警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从优待警的意见1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在“从严治院”的同时,要坚持“从优待警”,加强与干警的沟通交流。

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中国法院文化建设史上第一份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有关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文件。《意见》全文共五大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指出要把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并明确提出了加强理论研究、开展教育培训、开展特色实践活动等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要求。

把加强司法职业修养和树立良好职业形象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分别就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廉洁意识、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和抓好典型示范等提出了要求。

把营造崇尚学习的文化氛围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任务之一,对培养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完善学习机制,开展“爱读书、善读书、读好书”活动以及图书馆(阅览室)、内部刊物、网络等基础性的硬件设施和载体作出了明确要求。

提出在“从严治院”的同时,要坚持“从优待警”,加强与干警的沟通交流,尽可能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采取落实休假制度、定期体检、心理调适等措施缓解干警的身体和心理压力。

明确要求各级法院成立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法院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督促协调解决法院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事项。法政工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法院各个部门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实施、协调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各项工作。

从优待警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从优待警的意见2

从优待警工作是党中央从加强政法干警队伍战斗力、保障执法权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工程的战略高度实施的重要举措,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政法机关在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对于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实现政法队伍建设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从优待警工作中还存在不能正确平衡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不能准确把握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民警职业保障不足、民警职务晋升渠道梗阻、积极性受挫等问题。基于以上问题,本文就如何创造性地开展从优待警工作,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政治上关怀鼓励,加强职业荣誉感

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论的观点,人的需要是复杂而强烈的,而很多人都会面对高层次的需要。民警对于从优待警的需要也绝不仅仅是停留在物质奖励层面。笔者在调研中发现,绝大数民警都怀有一份献身公安事业、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理想信念。因此,从优待警工作在强调物质奖励的同时,要重视民警的精神追求。

首先,要做到政治上鼓励,首先就要关注民警精神文化需求。加大警营文化建设,丰富民警文化生活。以四川省为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省公安机关办公场所均建设了学习室、图书室、健身房等文化活动场所,为民警在工作之余提供学习、锻炼、放松的空间。

其次,要加强民警职业荣誉感建设。通过设立各类奖章,及时表彰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民警。树立先进典型,运用互联网等平台,大力宣传先进模范,让警察成为全社会尊敬的职业。与此同时,要加大对涉警的侮辱诽谤、恶意投诉等行为的追责力度。对于在民警执法过程中,暴力袭警、恶意炒作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惩处,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好民警执法权威和民警声誉。

最后,要在警队中大力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在警队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体系,坚持政治建警。弘扬核心价值观除了采取考核等形式来进行价值观教育以外,可以更多地采取民警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

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

准确把握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之间的辩证关系,既要坚持从严治警,又要做到从优待警。充分认识到从严治警是实现从优待警的必要条件,从优待警是坚持从严治警的有力保障。具体来讲,对民警在管理上要做到严格要求,在生活上要做到关心爱护,实现从严和从优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从严治警,要避免在从严治警中出现教条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特别是一些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部门要注意区分民警正常履职行为、履职瑕疵行为和越权执法、贪赃枉法行为,不能简单粗暴地搞一刀切。要做到深入调查,既要严格纪律,又要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从优待警也不是单纯的物质奖励,要在工作上鼓劲,在待遇上保障,在人文上关怀。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看待从优待警工作,深入一线了解民警所需、所想、所急。在制定从优待警政策时要结合实际,反映民警最急需、最困难的诉求,真正为民警排忧解难。此外,从优待警工作要注意关心民警的身心健康,优化警力配置,保障民警休息权。

健全职业保障制度,切实维护民警权益

从优待警离不开法律支撑,当前政法队伍职业化、正规化建设更需要依法开展。要根据政法队伍的特殊性进行科学立法。建议在相关立法中,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警察分类管理的思路,建立区别于一般公务员的管理制度。

要在完善有关警察职业保障的法律法规方面重点发力,为实现警察分类管理提供法治保障。在警察招录遴选、教育培训、职级晋升、奖惩监督、职业保护、职业福利等方面做到立法完善。例如在职业保护方面,一方面要加大对警察的执法保护,对于袭警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民警出警处置细则,对于民警使用警械装备进行详细规定,保障民警执法权益,防止和减少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因公牺牲或负伤。

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让尊重法律、尊重警察、理解警察执法成为人民的共识。要逐步减少非警务活动占用警力的情况,将有限的警力用在真正的警务工作中。各单位工会、警察协会设立专门的人员负责民警执法维权,对于民警在正当执法时受到诬告或者其他不法侵害时,协助民警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协调执法机关追究侵害人的责任,促使执法的权威性、民警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畅通晋升渠道,提振警队士气

民警的职级晋升关系到公安队伍革命化、职业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关系到警队士气,关系到民警切身利益。首先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在民警职级晋升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民警的职级晋升必须在党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党是统揽全局的,对于民警职级、职数的设定要全局考虑,既要根据当地干部编制计划,又要考虑公安队伍的特殊性,实现全面统筹,有所侧重。

在对三级警长以上人员晋升时,要充分考虑公安队伍在编人员基数较大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职数比例,将职数向一线、基层倾斜,扩宽基层民警的晋升空间,兼顾晋升工作的系统性、稳定性、实效性。在职级晋升时,要充分注重民警工作业绩,对于民警日常工作情况要纳入考核范围,综合考虑岗位性质、任务轻重、业绩大小,与任职年限、工作时间、奖惩情况等一同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晋升资格和先后顺序,打破论资排辈、吃“大锅饭”局面,使工作实绩成为新的激励杠杆。

职级套改工作是一件有利于公安队伍建设、有利于民警个人发展的大好事。好事要办好就必须充分体现民意导向原则。通过设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环节,保证民警有效行使选择权、监督权,全面评价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实绩,确保晋升结果公正客观,真正把德才兼备、民警信服、群众公认的干部选出来、推上去。

人民警察是和平年代中最危险的职业之一,是国家安全的保卫者,是人民群众的守护者,是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捍卫者。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创新从优待警工作,真正将从优待警政策落到实处,落到民警心上,激发民警职业荣誉感,强化民警职业归属感,提升民警职业责任感,使全体民警能够身心愉快、精神饱满地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伟大事业中。

从优待警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从优待警的意见3

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独立警种,是由人民法院直接指挥和管理的一支准军事化武装性质的特殊群体,是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重要保障力量。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对于完成日趋繁重的审判任务,树立法治权威,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优质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化、军事化、标准化、现代化目标为要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努力把法警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保障有力、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队伍,有力地保障各项审判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提高法警队伍的政治素质

司法警察是审判岗位上一支带有武装性质的队伍,政治合格是执法的关键和基础,必须建设一支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的有较高政治素质的队伍。

(一)坚持政治建队。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全面加强法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法警成为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英勇果断、无所畏惧的优秀队伍,确保法警队伍的人员、工作、装备不出问题。

(二)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要求,每周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时间。教育法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增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廉政建设观念,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侵蚀,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三)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法警支队成立党总支,大队成立党支部。要健全“三会一课”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和思想苗头;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年度工作中评选全市法院系统先进警队和优秀干警。

二、坚持管理强警,全面提高法警队伍的保障能力

组织建设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前提和保证,要按照结合实际,逐步完善,合理分工的原则配备警力,努力实现警力使用效能的最大化。

(一)健全法警编制,落实编队管理。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内设“一科两队”:警务管理科和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警务管理科的主要职能:负责组织、督导、协调辖区法警队伍的警务、训练、培训、装备、警衔等工作;直属一大队的主要职能:负责押解、值庭、拘留、拘传,参与执行等外勤任务;直属二大队主要职能:负责庭审保卫、机关警卫、送达法律文书、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基层法院法警大队设大队长、政委、副大队长各1名。法警大队根据需要编成2个以上警务组,每组配警长1名。两级法院应根据编制配备警力,对现有法警进行整编、清理和分流。法警支队和各法警大队应按不低于本院在编人员总数12%的比例配备警力,不足部分可按最高法院要求配备聘任制法警,并按警员总数20%的比例配备女法警。警长以上人员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为三年。

(二)理顺法警领导关系,落实双重领导体制。根据条例的要求,实行全市法警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的管理体制。市院法警支队对各基层法院法警大队具有管理权和统一指挥权,基层法院法警大队领导干部的调配使用必须征求市院法警支队的意见,并及时上报备案。上级法院法警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法警工作和建设的检查、指导,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指导辖区内法院的法警工作。全市法院法警的警务活动实行调警令制度。为了保障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以及其它重要任务的完成,法警支队经由院长或主管院长批准,对全市法警进行统一组织和调动警力,各基层法院法警大队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调警令制度,做到统一指挥,服从命令。每年由市院法警支队组织召开一次全市法警工作会议,定期组织交流学习。

(三)规范管理,理顺法警进出口渠道。对现行法警实行专职法警(行政编制)和聘用制法警(合同制)双轨制,并要逐步使其规范化。专职法警是法警队的骨干力量,人员相对稳定;聘用制法警是法警的新生力量,要按照聘用制要求,主要从复转军人、警官院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招录聘用制法警的年龄严格控制在25周岁以下。要切实加强对法警的管理力度,实行“业绩考评、双向选择、理顺出口、末位淘汰”制度,凡年度工作考评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工作基本称职人员调离法警工作岗位,聘任制法警予以解聘。比照公安部门的管理要求,年龄达到55周岁不再担任支队、大队领导职务;年龄达到58周岁的不再从事法警工作,根据本人申请可安排离岗休养(基本待遇不变)或从事其他工作。

三、坚持从严治警,全面提高法警队伍的管理水平

要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考核。

(一)警务工作正规化。法警支(大)队应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以及《法警值班警卫规则》、《开庭警务细则》、《提押、看管、值庭、安检规则》、《刑场警务规则》等各种制度、规定、规范、规则,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凡属法警职责,要不折不扣地承担起来,并认真履行和实施。要充分发挥法警队在安全保卫、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方面的重要职能,逐步实行办公区、审判区法警值班警卫制度,按照法警内部职能分工,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具体的安全警卫队伍。市院法警支队要承担起机关值班值宿工作职能,制定具体规定和要求,确保办公区、审判区以及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日常管理制度化。加强对支队、大队班子的管理。做到监督与管理并重,每季度进行述职,报告工作完成情况及思想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和主管院长讲评,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交流思想情况。加强对法警的管理,支队每半年进行一次讲评,组织对每名法警进行工作完成情况测评。对聘任制法警进行跟踪考评登记,进行不定期测评。严格实行量化考评制度,采用“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方式对每名干警从政治思想、理论学习、业务工作、教育培训、作风纪律、遵章守纪和廉政建设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于不能履行职责,不听从指挥,严重违犯规定,造成极坏影响和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正式干警,调离法警队伍并取消警衔及相关待遇,聘任制人员解除合同。

(三)专业训练规范化。两级法院法警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省法院法警总队规定的年度训练计划。要紧密结合本院和法警工作的实际搞好训练工作。采取集中训练与岗位训练相结合的方法,做到“科目、时间、人员、质量、经费”五落实。新入警人员必训,其它人员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5天。各级法院必须保证训练经费足额到位。法警支队每年组织一次全市法警系统的会操或比武,每半年进行一次法警业务技能的检查、考核和评比,不断提高训练质量和业务水平。

四、坚持从优待警,全面提高法警队伍的现代化水平

(一)完善羁押设施。要按照上级规定标准,建立安全、可靠、实用的羁押设施。刑事审判庭、审判区要严格规范设施,羁押室关押要一人一室,安装透空门和监控设备,羁押室窗户要安装防护栏杆,重要被告庭审(羁押)要配备武器。

(二)保障车辆配备。按标准配备性能良好的指挥车、专用囚车;车内配备、防暴器材、防火器材等必备设施,每台车设专职司机。

(三)按照最高法院配发标准配全防护、防暴、警戒器材,并配备必要的辅助装备。每年要对在用的警械具进行一次检查,并及时更新和补充。

(四)依照规定,按年度和季节为法警配发服装以及有关的警用物品,全市两级法院要保障经费,按时定购和配发。保障办公设施。

(五)要切实关心法警生活,增强爱岗敬业的自觉性。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训练以及生活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于思想基础好,业绩突出的法警要及时表奖,优先提拔和使用。

要关心法警的身体健康。法警队配备消毒柜和消毒灯。每年为法警检查一次身体。依照规定为法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补贴各项待遇。为法警队创造和谐、温暖的工作、学习环境,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使命。

从优待警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从优待警的意见4

法院文化是人民法院在长期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制度规范以及相关物质表现的总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要求,持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干警思想境界、职业操守、人文素养,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充分认识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实践证明,先进文化具有独特功能和巨大魅力,能在潜移默化中发挥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凝聚、激励等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近年来,人民法院在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为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要看到,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目前仍然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发展不平衡、重点不突出、与审判执行工作联系不紧密、未能形成长效机制等问题。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充分运用先进文化力量强化价值观念、打牢思想基础、激发队伍活力、宣传法院工作、树立法院形象。

(二)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按照司法工作特点和文化建设规律,深入挖掘、不断充实法院工作的文化内涵,大力加强人民法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建设,为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保障。

(三)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干警的主体地位,用科学理论引导人、先进文化熏陶人、高尚精神鼓舞人,促进干警全面发展;坚持全员参与,强化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动员和组织广大干警积极发挥才智为法院文化建设做贡献;坚持联系实际,遵循贴近审判、贴近法官、贴近基层的要求,把文化建设落实到法院工作各个方面,务求取得实效;坚持继承创新,注重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借鉴其他行业先进文化,吸收国外法治文化的有益成果,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的消极影响,以创新的思路和方法,不断探索法院文化建设的新内容和新载体。

二、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法院精神文化的本质内涵,是人民法院文化的精髓和灵魂。要把加强对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研究、教育和实践,作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突出抓紧抓好,确保融入思想、体现行为。

(一)加强理论研究。要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将司法核心价值观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司法价值体系的研究范畴。要采取召开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深入探求和阐释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为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提供理论支持。

(二)开展教育培训。要在全体干警中广泛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金钱观和地位观。要把司法核心价值观纳入干警培训内容体系,保证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重点搞好对主要领导干部、新任领导干部和一线干警的培训。

(三)开展特色实践活动。要将培育司法核心价值观与审判执行、法院改革及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适时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警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相统一。要利用演讲竞赛、征文活动、书画摄影展、歌咏比赛、文艺汇演等广大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感染力,确保深入人心。

(四)确立法院精神。要紧紧围绕司法核心价值观,结合本院优良传统、当地文化特色、法院工作和队伍实际,总结、提炼法院精神,积极宣传和展示法院精神文化风貌。

(五)开展法官宣誓活动。要根据司法核心价值观,建立并推广实施法官宣誓制度。法官应当以公开宣告誓词的方式,郑重承诺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法律的尊崇和对职责的坚守。

(六)加强对外宣传。要充分利用现代大众媒体和传播手段,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司法核心价值观,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要积极对外宣传人民法院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各种举措和重要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加强司法职业修养,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良好的司法职业修养和职业形象,是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人民法院行为文化建设的主要目标。要以司法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行为文化建设,培养和树立司法公正、清正廉洁、一心为民、规范文明的职业形象。

(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要充分发挥司法职业道德建设对培育司法良知、塑造法官行为的重要作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强化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要努力营造崇尚和遵守职业道德的文化氛围,积极探索建立司法职业道德评价体系,采取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道德评议等多种形式,增强司法职业道德的约束力。

(二)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要高度重视司法行为的制度化建设,以明确的制度规范约束和指引干警言行,严格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努力塑造规范、文明的司法行为文化。要教育和引导干警遵守司法礼仪,规范司法言行,讲究司法文明,改进司法作风,树立司法形象。要组织开展检查活动,加强对干警司法行为的监督和考核。

(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立案、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审判监督、执行等重要岗位的办案规范和标准,严格规范广大干警的职权行使和职务言行,确保实现公平正义,树立司法公正形象。要教育和引导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增强司法廉洁意识。要按照“从严治院”的要求,积极培育司法廉洁文化,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等纪律规定,切实做到警示教育到位和监督管理到位,不断提高广大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努力形成廉荣贪耻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文化氛围。

(五)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要持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广大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要坚持深入群众调查走访、开展巡回审判、送法到基层,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文明接待等制度,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六)抓好典型示范。要按照中央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培育和大力表彰法院系统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开展向宋鱼水、陈燕萍等重大典型以及身边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的职业修养和职业形象。

四、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

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是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建设学习型法院的重要保障。要把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和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互为促进,相得益彰,为提高广大干警的司法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一)大力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政党的精神和要求,大力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要在法院大兴学习之风,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要教育干警改进学风,着眼于做好本职工作和提高司法能力,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努力形成加强学习的长效机制。

(二)广泛开展“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要引导广大干警把读书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丰富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提升文化品位。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读书活动,成立读书兴趣小组、组织读书会等,促进读书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切实加强图书馆(阅览室)建设。要把图书馆(阅览室)建设作为建设学习型法院、提高队伍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专门设立“法官书架”,根据法院工作实际需要,科学配备、及时更新法律业务和其他各类图书,为广大干警工作和学习提供良好条件。

(四)抓好法院刊物和网络建设。要积极创办具有特色的法院刊物,为广大干警总结交流思想体会、工作方法和办案心得提供重要平台。要在法院内网上开设法院文化建设专栏,为广大干警加强学习、参与文化建设提供有效载体。有条件的法院,要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合作,设立宣传人民法院工作的专栏、专题节目等,积极向社会传播和展示法院文化。

(五)加强院史(荣誉)室建设。要利用专门场所,设立院史(荣誉)室,集中展示法院发展历史、工作业绩、所获奖励和荣誉以及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要组织干警特别是新进人员到院史(荣誉)室参观学习,接受思想教育,激发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要确立“法院开放日”,邀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参观访问院史(荣誉)室,加深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六)加强审判和办公场所的文化形象塑造。要按照“规模适当、庄重实用、布局规范、功能齐全”的要求,规划和建造审判庭和办公场所,努力塑造体现人民法院文化的物质环境。要重点加强立案、信访等文明窗口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努力营造尊重和方便人民群众的良好氛围。要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合理配置办公设施,不断提高办公科技含量,逐步改善办公条件,积极推广电子化办公,为广大干警创造便捷、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

(七)加强法院公用区域的文化氛围烘托。要利用办公楼大厅、走廊、接待室等公用区域,精心打造“文化长廊”、“文化墙”,悬挂、张贴法律名言、廉政警句以及反映法院工作理念的文字标识和广大干警创作的反映时代精神、法官风貌的各类作品。有条件的人民法院要设立电子滚动屏(触摸屏),及时显示和宣传人民法院文化理念和文化实践活动。

(八)加强文体场所及设施建设。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筹措资金,建立和完善文体活动场所,配置相关器材和设施,为广大干警缓解工作压力、养成良好生活情趣、保持身心健康提供良好条件。要组织成立各类文体协会、文艺团体和兴趣小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身运动和文艺活动,不断丰富广大干警文化生活。

(九)注重人文关怀和精神疏导。要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干警、日常交流谈心等制度,畅通与干警的沟通渠道。要在“从严治院”的同时,坚持“从优待警”,尽可能满足干警合理需求,帮助干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科学合理地设定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落实国家关于干部休假的规定,定期组织干警体检,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缓解干警身体和心理压力,培养积极乐观、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心态。有条件的法院,可以聘请专职心理师为一线法官做心理调适,从多方面为干警鼓劲减压。

五、切实加强对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实际开展法院文化建设,研究制定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具体规划和措施。要成立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文化建设的工作安排、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要将文化建设纳入法院管理体系,作为评价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指标,保证文化建设目标的实现。要重视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对各个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文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文化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其他各部门和党群组织要积极落实法院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形成职责清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加强示范和指导。要总结推广各地法院文化建设的新鲜经验,树立榜样。最高人民法院适时推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在本辖区内加强法院文化示范建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全面发展。

(四)加强经费保障。要切实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拨出专门经费用于开展文化活动、建设文体场所等,确保投入比例随经济增长逐步提高。

从优待警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从优待警的意见5

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是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的生命线。坚持以人为本,深怀爱警之心,善谋爱警之策,多做爱警之事,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既讲道理又办实事,是做好新时期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和关键。为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充分运用各种激励措施,激发干警工作热情,经院党组研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从优待警工作,努力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健康上关心、兴趣上培养、困难上救助,不断增强全体干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提升法院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二、基本原则

(一)业绩导向原则。要坚持以考核结果为评价尺度,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引导干警立足本职岗位干事创业,勇争一流,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方位激励原则。要从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干警能力提升等方面,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打造提升个人发展空间的全方位支撑平台,力争达到最佳效果。

(三)突出先进与兼顾全体原则。要不断扩大从优待警的辐射面,力争使每名干警都要感受到党组的关怀和温暖。同时,要对各类先进群体加大倾斜力度,发挥激励引导作用。

(四)依纪合规原则。从优待警激励措施要适度合理,要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纪律确定适当的激励方式,确保从优待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具体措施

(一)政治上激励

1.积极落实职级待遇。充分挖掘现有职位职级潜能,最大限度解决干部职级晋升问题。干部职务、职级晋升要将年度考核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考核成绩突出的人员中确定。(责任部门: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2.建立奖励激励机制。鼓励干警立足本职岗位完成工作,积极创先争优。对年终绩效考核成绩在本序列排名靠前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在各类重大活动中做出贡献、表现突出的干警要进行专项表彰。做好先进典型的长期培养,为他们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优先安排参加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和考察、培训等。(责任部门: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3.公平公正开展考核。在干警的年度考核中,要综合考虑绩效考核成绩、贯彻党组决策、参加重大活动表现和政治业务学习等确定考核结果。(责任部门: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4、关心青年干警成长。为新入院青年干警做到“五必做”,即主管院领导和党支部书记做一次谈心,指定专人做一次工作和生活环境介绍,做一次专门的工作流程指导,指定一名培养导师,机关党委和所在支部制定一份个人政治成长培养计划。落实好“青年干警导师制”,为青年干警尽快早日成才提供帮助。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关心青年干警的实际困难,积极帮助未婚青年解决个人婚恋问题,协助干警解决子女入园入学难题。(责任部门: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二)工作上支持

5.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切实保障法官合法权益。对于侵害法官权益的各种行为,要及时发声、发力。对于法官维权保护的求助,要及时运用组织优势给予回应;

对法官作出错误处理、处分决定的,在错误被纠正后要及时恢复其职务、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积极为其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视情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或者补偿,并商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者或者滥用职权者的相关法律责任。(责任部门:机关纪委、机关工会)

6.建立学术调研工作激励机制。鼓励干警开展调查研究和学术研究,为调研工作提供专项经费和必要的信息资料费用。建立调研课题认领和项目包干制度,鼓励干警进行调研成果转化和申报调研成果。调研成果对推动工作产生积极作用,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侵权必究。或被上级认可推广的,要支持出专著,推荐申报社科成果,进行记功表彰。(责任部门:研究室)

7.创造条件促进干警素质提升。根据不同岗位工作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全员轮训,对中层以上领导以院校联培为主,对普通干警以轮训、讲座、拓展训练等方式进行。落实干警培训计划,要坚持培优原则,优先安排各类先进典型到基层挂职锻炼,参加外出学习、交流等培训活动。要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积极组织干警开展有利于增加正能量、凝聚力的拓展训练活动。(责任部门: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三)待遇上保障

8.严格落实休假疗养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的规定,在保证全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制定合理的年度工作人员休假计划,确保带薪休假制度落实。因地制宜组织干警疗养,优先安排各类先进模范疗养休息。(责任部门: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9.为干警日常提供生活便利。办好干警食堂,加强对餐厅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合理搭配饮食,优化干警膳食营养结构。把好食材供应关,提升食材质量,确保干警饮食健康。继续做好办公饮水和卫生保洁工作,为干警的生活提供便利和优质的服务,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办公环境。(责任部门:计财处)

10.积极争取加班补助和专项奖励经费。面对超负荷的工作任务,广大干警加班办案、办公已成为常态的状况,积极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为干警发放加班补助。为激励员额法官多办案、办好案,鼓励司法辅助人员、综合服务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向党委、政府争取设立专项奖励经费或政策待遇。(责任部门: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计财处)

(四)健康上关心

11.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积极与卫生部门协调,争取设立院卫生室,开展卫生保健工作。每年为全院干警至少做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建立干警健康档案,全面掌握干警的身体健康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活动。根据老干部和女干警特点安排专项体检,加强对易发多发重大疾病的筛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责任部门:计财处、老干部处)

12.加强心理健康保护。关心干警心理健康,邀请心理专家来院举办专题讲座,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定期组织心理疏导专业技能培训,建立不同层次的心理疏导网络,为广大干警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帮助干警化解不良情绪、保持阳光心态,积极乐观地工作和生活。(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13.开展谈心暖心活动。将谈心活动纳入制度化,建立院领导和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定期与干警谈心制度,构建和谐的干警关系。谈心要做到“四必谈”:在干警遇到困难挫折时,通过谈心帮助干警消除精神负担;

在干警违规违纪时,通过谈心对干警进行提醒警示;

在干警职务调整时,通过谈心帮助干警正确对待;

在干警工作取得成绩时,通过谈心对干警给予鼓励勉励。(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五)兴趣上培养

14.丰富文化体育活动。设立“两室一馆”(党员活动室、图书室、院史馆)文化阵地,完善“两堂两坛”(党史大讲堂、道德大讲堂,名家讲坛、法官讲坛),丰富日常文体活动,开展工间操活动,适时组织机关运动会,活跃干警文化生活,缓解紧张情绪,释放工作压力,增强团队凝聚力。(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15.成立各类兴趣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成立书画、摄影、登山、羽毛球、乒乓球兴趣小组,机关统一协调场地、购置器材,为各类兴趣爱好者和有意参加活动的同志提供平台和机会(责任部门:机关工会)

16.广泛开展读书活动。建好院图书馆和阅览室,由青年读书协会定期开展读书交流活动,通过推荐经典书目和分享读书体会,引导带动更多同志多读书、读好书,学习书中智慧,汲取文化养分,丰富内心世界,培养利他情怀。(责任部门: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六)困难上救助

17.组织好对困难干警的救济帮助。主动掌握干警家庭基本情况,对于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要进行年度救济。对于干警家庭生活出现急、难等突发情况的,部门要主动报告,主管领导要亲自过问,随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党组报告。对因公致残、致伤和生活困难的干警,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抚恤救济政策,千方百计解决实际困难。(责任部门:政治部人事处、机关党委)

18.完善干警人身保护和抚恤制度。干警在履行职务时受到谩骂、厮打、围攻时,干警及家属因执行公务原因遭到恐吓、寻衅报复时,干警因执行公务致使本人或家属受到诬陷、诬告、网络(舆论)攻击时,应启动人身保护机制,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侵权必究。维护干警正当权益。切实做好因公牺牲、致残、受伤干警抚恤工作,为全体干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伤亡和重大疾病保险,解决干警履职后顾之忧,有效强化干警职业保障。(责任部门: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宣传处、法警支队)

四、组织实施

(一)坚持统一领导。成立从优待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从优待警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从优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治部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激励机制落实从优待警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从优待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从优待警工作的顶层设计和领导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从优待警工作决定的落实、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承办部门要细化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标准,不等不靠,主动推进,真正发挥各项激励机制的作用,将党组对干警的关怀真正落到实处。

(三)坚持公开公正。制定各项具体措施要充分听取广大干警的意见,集思广益,使从优待警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取得干警的最大认同。开展先进表彰,落实从优待警要坚持做到程序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使从优待警工作能取信于民,发挥激励引导作用。

(四)加强经费保障。财务部门要根据党组决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想方设法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确保从优待警各项举措能够落到实处。

(五)加强督导落实。将完善激励机制落实从优待警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进行定期督导,责任部门落实情况纳入部门考核内容,对落实不力的责任部门要通报批评,完成较差的建议院党组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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