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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帮扶活动总结范例(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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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帮扶活动总结【第一篇】

今年来,长湖乡按照省市县消费扶贫会议要求,不断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有效带动脱贫户增收,现将消费帮扶半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鼓励春耕生产。为落实种植面积,从年初开始,长湖乡扶贫办工作人员前期便挨家入脱贫户宣传惠农政策及长湖乡早稻种植奖补政策,掌握春耕脱贫种植意向,通过鼓励发展抓大户、带动散户、帮助弱户和防治抛荒等举措,全乡203户脱贫户采取集中育秧亩,种植面积达亩,预计产值元。

二是落实消费扶贫。严格落实有关要求,我乡积极承担职责,主动作为,开展消费扶贫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截止目前,采购脱贫户农产品17229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食堂食用。

三是造血脱贫农户。为帮助脱贫户持续增收,促进脱贫户的产业可持续发展,岳阳市唯本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长湖乡扶贫办捐赠长湖村420羽鸡苗,覆盖22户脱贫户,通过养殖肉鸡提高产业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四是强化组织指导。组织各种新媒体平台和传统平台,通过公益广告、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宣传本地脱贫户产品,消费扶贫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消费扶贫的好氛围。在全乡动员鼓励在职职工在脱贫户中采购农产品,鼓励辖区内企业及居民购买脱贫户家的农产品,帮助脱贫户增收。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抓消费扶贫的力度仍然不够,长效机制还不健全,消费扶贫的社会参与度不高,实际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脱贫户中没有形成特色农产品,没有树立自己的消费品牌,农产品价值低。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鼓励乡工会开展消费扶贫。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向辖区内各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推介扶贫产品;工会组织慰问职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购扶贫产品。

二是消费扶贫进“企业”。积极组织参与消费扶贫相关活动,鼓励企业在发放职工福利和职工食堂采购时,优先采购脱贫户剩余农产品,引导辖区内企业参与消费扶贫。

消费帮扶活动总结【第二篇】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助力脱贫攻坚,实现帮扶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

消费扶贫具有重要的深远意义:第一,消费扶贫有利于贫困户的稳定增收,特别是有利于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讲的“扶志”“扶智”,有利于贫困户未来的自我发展,其效果明显优于简单的给钱给物。第二,消费扶贫有利于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的长期培养,对未来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更有意义,也让贫困地区的产业扶贫有了精准的方向,形成了密切的产销衔接。第三,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力量的便捷参与,特别是有了互联网载体和电商平台后,让扶贫变得人人可为、人人乐为,既满足了消费升级对绿色生态农产品的需求,也促进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扶贫最终的落脚点不是一时提升贫困群体的收入,而是要帮助贫困人口培养造血能力,能够有持续稳定增长的收入,提升生活水平。消费扶贫作为造血式扶贫,比直接给钱给物的输血式扶贫更能有效激发贫困户的参与热情,提升扶贫的质量和效率。所以,以消费带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的销售,共同携手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肩负的使命。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消费扶贫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能为。

消费帮扶活动总结【第三篇】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精准落实后续帮扶措施,县司法局以促进村扶贫产品销售通畅、贫困群众收入稳定、巩固脱贫成果为目标,认真落实消费扶贫工作。现结合县司法局近年来帮扶工作基础及村实际情况,将县司法局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花园口镇村位于县东部,距离县城60公里,与抚松县毗邻,为县东部门户,与抚松县一江之隔。辖区3个自然屯,幅员面积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50亩,人均耕地2亩,全村总人口294户587人,村党支部共有党员21人。

目前在册81户142人,现已全体脱贫。其中,适龄儿童5人,危房改造13户。总人口294户587人,2015年脱贫15户35人,2017年脱贫10户16人,2018年脱贫15户26人,2019年脱贫41户65人。

二、工作内容

(一)广泛组织动员,巩固帮扶力量。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消费扶贫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局2020年包保帮扶计划中的一项重要目标,明确了消费扶贫工作的任务与要求。同时,定期召开村三委班子成员会议,研究落实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中消费扶贫工作任务及措施,为村消费扶贫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20年,局领导班子针对消费扶贫工作召开会议6次,就村消费扶贫工作制定年度任务目标,同时对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提出要求,必须重视消费扶贫工作,并抓好后期跟进和落实。

(二)瞄准突出短板,解决“瓶颈”问题。屯灵芝种植及榆树林子屯蔬菜大棚是村目前比较成熟的集体项目,但灵芝孢子粉缺乏销售渠道、蔬菜大棚种植技术不成熟阻碍了产业的发展。今年,县司法局全体帮扶干部通过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对屯灵芝孢子粉进行宣传推广,驻村工作队还联系厂家为产品设计包装,使其焕然一新;同时,局领导请来专家为村民讲解蔬菜大棚支架、扣膜及选种、种植经验,解决了老百姓的难题,蔬菜成熟后,帮扶责任人还帮忙联系销售渠道,确保实现稳定增收。

(三)注重宣传引导,凝聚全社会消费扶贫合力。2020年,县司法局在中国网、日报、平安、白山政法等各大平台上发表脱贫攻坚新闻信息共五十余,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通过宣传脱贫攻坚优秀工作经验及典型事迹,积极弘扬脱贫攻坚正能量,激励全社会齐心协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正当其时。

三、工作成效

2020年,县司法局于春节、端午、中秋组织大型走访慰问活动,为贫困户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合计两万余元。村屯灵芝种植产业产出灵芝孢子粉1500余斤,在司法局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于两个月内全部售罄,合计收入20余万元;榆树林子屯经营蔬菜大棚十余户,通过局销售渠道共计售出11万余元;另外,县司法局还组织帮扶责任人购买包保贫困户产出农产品两万余元,其中包含蔬菜、鸡蛋、水果等等,圆满完成消费扶贫任务目标。

消费帮扶活动总结【第四篇】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大力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助力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对消费扶贫知晓率低,存在强制消费现象

国务院扶贫办2014年就提出了消费扶贫的理念,但从目前我县的情况看,消费扶贫的理念还主要限于扶贫体系内,尚未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导致扶贫产品的销售量不是很好,个别乡镇为了打开扶贫产业的销售渠道就变相出台了一些强制消费扶贫产品的措施。

建议:要加强宣传推介消费扶贫,组织各类媒体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扶贫产业推介农产品品牌。扩大宣传面,提高大众对消费扶贫的知晓率。同时坚持自愿原则,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发挥主动性,积极参与到消费扶贫这个“大家庭”中来,壮大参与消费扶贫的“朋友圈”,营造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良好氛围。

二、目前市场上多数扶贫产品不符合要求

建议:消费扶贫一是必须要优质特色农产品,要让消费者自觉自愿的喜欢、接受那些适销对路的农副产品,把好质量关,让消费者吃的安全放心,拒绝以次充好,避免影响消费者对消费扶贫的兴趣。因此,应该着力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在提升农产品品质、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品牌塑造能力等方面着重发力。

三、存在打着爱心消费旗号推销扶贫产品

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和信用监管部门加强对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相关合作社的信用监管,“精准识别”贫困地区的营销需求,要鼓励贫困地区建立基于统一编码标识体系的追溯体系,避免消费者被打着爱心消费旗号推销扶贫产品营销手段“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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