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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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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方案1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堵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二、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

学校成立了校长王xx为组长,刘xx、刘xx、晁xx为副组长,其他教师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执行对学生实施免除课本费、学杂费的国家规定,作到了认真登记,保障及时把免费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

三、我校严格要求每一位教师,不允许教师以任何方式给学生征订教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因此,我校从没有出现过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校服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六、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没有违反规定将费用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年”活动,切实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顺利进行,根据局党组的统一部署,20xx年在全市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使教育收费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教育乱收费问题进一步减少,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营造立德树人、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治理重点

重点治理2014年秋季开学以来,全市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是:

1、中小学补课乱收费问题;

2、中小学教辅材料乱收费问题;

3、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规范问题;

4、幼儿园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名义违规收费问题;

5、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违规举办“国际班”“实验班”高收费问题;

6、普通高中违规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复读生”收费问题;

7、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违规高收费问题;

8、收费票据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9、其他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4月10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各自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强化监督检查和重点督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10日-4月20日、9月10日-9月30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对照治理重点,在春、秋季开学后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迅速对自查自纠工作做出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教育收费政策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同时公示实际收费项目(包括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标准和依据,并公布举报电话;迅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能够退还的要全额退还,确实无法退还的,要书面报告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后如数上缴本级财政。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各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重点抽查,侧重对违规问题的查处。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于4月18日、9月3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春、秋季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市教育局监察室,自查报告要重点体现自查发现的问题和查处乱收费案件情况。

(二)重点督查阶段(4月21日-5月20日、10月8日-10月31日)

在各单位春、秋季自查的基础上,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群众举报线索,省市督查组将组织开展重点督查。重点督查的对象是群众举报乱收费数量多、自查自纠违规问题“零报告”的县(市)区和学校。通过座谈、问卷调查、走访学生及其家长、核查有关账目、查看相关资料等方法,达到发现一批案件线索,纠正一批违规问题,退还一批违规资金,查处一批违规案件,问责一批责任人员的督查目标。

(三)整改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对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自查出的问题,要限期全部整改到位,整改不力的`要约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对重点督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集中进行立案查处,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章立制,逐步形成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在12月5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监察室。

四、有关问题处理原则

(一)在自查自纠阶段,凡是主动申报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违规违纪资金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责任追究。

(二)在重点督查阶段,凡是被检查出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等问题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对拒不纠正问题、阻挠检查、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对主管单位领导进行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任务组织好、落实好,作为推进“依法治教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完善治理工作责任制,健全责任落实和倒查追责的有效机制,层层落实治理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以有效地治理成果取信于民。

市教育局成立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黄晓玲负总责,纪检组组长张建伟主抓,局机关各科室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专项治理具体工作。

(二)转变作风,务求实效。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树立求真务实、动真碰硬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发现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避免“走过场,一阵风”。严禁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妥协通融、蒙混过关,对顶风违纪、纠而复生、久拖不改、情节恶劣以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问题,要坚决查处并及时公开查办结果。

(三)强化追究,严肃问责。对教育乱收费案件,一经查实,要依据《教育法》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并对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凡在自查中应发现而未发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责任;在自查中发现问题不解决、不处理和隐瞒不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渎职责任。

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方案3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在中心校的统一要求下,我校召开了全体教师专题会议,组织教师一起学习上级有关收费文件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思想认识,增强了依法依规收费自觉性。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领导。把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当作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学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

三、自查情况: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全免政策,不存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

2、学生自愿参加保险,学校没有统一、强制行为。

3、学校、教师没有向学生推销和变相推销(引导、暗示等)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以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行为。

4、不存在教师利用自身资源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活动的现象。

5、不存在老师利用学生调座位等谋取私利的现象。

6、学前班收费标准不超过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实行了收费公示制度。

7、校务公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及时、真实。使用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学校行风建设监督卡》。

四、努力方向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校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努力形成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采取更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的手段,力争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努力把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继续实行学校定期公示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展望未来,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治理教育乱收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一个热点、焦点问题,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关系到教育形象,关系到社会和谐,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本着从大局出发,发扬创新精神,不断强化措施,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为教育可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方案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xx市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积极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通化市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教育“乱收费”问题整治力度,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局《xx市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继续完善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并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领导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各班主任

四、重点工作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收费政策,加强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杜绝因贫辍学。

2、严格规范学校招生收费行为,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不以任何名义举行入学招生考试、分班考试和收取相关费用。

3、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增强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严格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严禁教师个人巧立名目乱收费、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严禁教师要求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严禁教师强制学生参加保险并代收保险费,严禁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活动,面向学生的各类服务性收费,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强制更不准插手代收费等。

5、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学校教育经费,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严防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

五、实施步骤

1、宣传认识阶段(20xx年7月19日—20xx年8月10日)

学校成立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我校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召开全体教师教育动员大会,由xxx校长带领大家学习《xx市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宣讲教育收费政策;学习《关于在教育收费工作中的“七个严禁”》并形成学习笔记。本阶段广泛宣传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的目的.,提高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

2、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8月11日—20xx年8月31日)

学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相关文件,对照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学校自查自纠报告。

3、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17日)

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组织机构将加大督查力度,发放、宣传治理乱收费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保证宣传到全体学生和家长,宣传覆盖率百分之百;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实行民主监督;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乱收费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岗位责任制、评优选先、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

4、总结阶段(20xx年9月18日—20xx年9月26日)

对“乱收费”问题整治工作进行认真全面总结,重点围绕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政策宣传情况、治理情况、机制完善情况、以及工作中的特色亮点、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工作总结。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加大宣传力度。

3、强化监督检查。

4、加大查处力度。

学校乱收费治理工作方案5

为深入治理我县教体系统教育乱收费行为,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强化组织保障

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湄潭县教体系统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计划财务基建股,由王大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江富国、王航、钟寿星、石开洋、冯顺波、王昌黎、高鹏为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

三、治理范围及重点

(一)治理范围

2021年9月以来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经举报或检查发现未处理到位的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治理重点

1.违规补课收费。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收费,包括在职教师在校或校外其他场所、培训机构、教师家或学生家有偿家教收费行为。

2.超出标准或范围的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3.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材料、试卷资料、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商业保险费等行为。

4.向进城务工子女收取寄读费、赞助费,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设施设备费;正常招生之外的自费、旁听等学生的高收费;以“重点班"或类似情况收取规定之外的费用。

5.超出标准的课后延时服务收费。

6.以家委会名义进行的各种教育乱收费。

7.超出国家收费项目标准或范围的其他乱收费。

四、治理阶段及工作任务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4月15日至30日)

一是抓好专项学习提高认识。各学校校长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关于追责问责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与教职工签订承诺书。二是开展拉网式排查。三是建立整治台账,逐项整改。对上级已反馈到我县的举报投诉、我局和各校收到的举报投诉件、各校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乱收费等问题,均要建立台账并逐项加以整治,确保真做真改,整改到位。四是对已查实的乱收费要坚决清退。五是及时报送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各县直学校和各镇街中心学校于5月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交教体局计划财务基建股。

(二)重点督查阶段(2022年5月1日至5月15日)

湄潭县教体系统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股室人员,对学校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对涉嫌违纪人员交由有处理权限的部门处理。

(三)总结完善阶段(5月16日至5月30日)

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全面梳理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成立整治教育乱收费专项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为近期重点工作,统筹整合力量,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实效。

(二)敢于动真碰硬。要坚决防止治理过程中的宽、松、 软问题,做到令行禁止,凡是2022年4月30日后出现的乱收费行为,一律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是校长责任的,对校长就地免职,并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是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责任的,依法给予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校长的管理责任;以家委会名义乱收费的,一律对班主任和参与教师依法处分。在职教师有在校或校外其他场所、培训机构、教师家或学生家有偿家教收费行为的,依法予以处分。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学校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收费定期公示制度,构建治理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实现常抓长治。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积极推进源头治理工作,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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