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村规民约的工作总结范文范例(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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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村规民约的工作总结【第一篇】
一、主要做法
(一)依靠群众,增强民主性
按照“三下三上”流程,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广泛采纳村民自治的好办法,整理加工后形成初稿,再征求村民意见,形成《村规民约》第二修订稿,报上级群众路线督导组和各科室进行修改,最终形成定稿。同时,在村委会门口设立意见箱,广泛接受村民意见、建议。在“三下三上”过程中,村民参与度较高,共收到村民意见、建议12条。
(二)涵盖全面,增强可操作性
村规民约涉及村级事务的方方面面,成为村干部和村民办事的共同准则,确保村级各项事务有章可循。村规民约修订之后,村级涉及事项一切照章办事,村干部首先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村级事务的科学性、民主性。
二、主要原则
(一)条款合法,体现规范性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顺义区环境建设问责办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多方征求业务部门意见。
(二)程序民主,体现自治性
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过程中,村“两委”挨家挨户征求意见建议,提出初步条款,然后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通过,并报镇党委、政府审查,最终形成《村规民约》,由全体村民签字同意、村“两委”和镇党委、政府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镇党委备案。
(三)奖罚合理,体现实用性
《村规民约》基本涵盖了村民生产生活涉及的环境建设、禁止违法建设、邻里关系和睦等重要内容。《村规民约》内容和处罚措施遵守法律规定、遵守政策要求、遵守群众意愿、遵守镇村实际,合理合法合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成为各村管理村民和村民自治的依据,村民认可度、参与度较高。
在《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中,金牛村村两委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倾听村民意见、集中全体村民智慧,实行村民自治,做到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保障全体村民根本利益,为形成“村民富、村貌美、村风好、村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打下坚实基础,为推进首都郊区新农村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开展村规民约的工作总结【第二篇】
一、基本情况
我县村民自治工作从1990年开始,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村民自治示范活动》通知文件精神,在各乡镇开展了广泛深入的村民自治创建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和《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村民自治创建活动,全县18乡3个镇,105个行政村,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770个村民小组积极开展村(居)民自治创建活动,以村委会组组法为依据,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为核心内容的村民自治创建活动,2004年10月经省政府检查验收,全县100个村达创建标准已验收命名,20个乡镇达创建标准已验收命名,按照创建标准已达省级模范县标准。
二、主要工作情况
1、依法圆满完成第九届村换届选举工作。(九届换届总结中总体情况)、加强村(居)干部教育管理和培训。
2、积极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规范完善。4月9日,县委、政府召开全县依法治县工作推进会,对我县开展依法治村(社区)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以县委组织部、县法制办、县民政局、县司法局牵头,做好我县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村民自治规范化建设。7月18日,以县法制办牵头,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民政局等15个县级部门在附城乡南罗坝村开展依法治县、依法治村(社区)宣传活动,拉开了县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的序幕。
3、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班子严格按照活动要求,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认真查找村(居)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抓制度建设、村民自治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为抓手,不断完善村规民约,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一是加强民主建设。切实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村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二是加强民主监督。把民主监督作为村委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三是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结合“420”灾后重建、农村新居建设、农村产业化建设工作,修改完善各村(居)村规民约,使之更符合时代特点。
三、今后工作
为了深入开展依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结合川法组办〔2014〕20号文件中“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指导意见”,我们进一步要求各乡镇继续抓好村民自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各乡镇村、社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把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定计划和组织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综合性章程,是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依法治村、管理民主,让广大群众了解村规民约,用村规民约规范自己的行为,杜绝违法乱纪的现象发生,使村级治安稳定,经济社会不断发展。
开展村规民约的工作总结【第三篇】
进一步加强社会创新管理,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中的积极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积极向上的村风民风,根据湘民发(2019)8号文件精神,现就沅江市认真贯彻落实“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我市高度重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乡村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女联合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要求。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专项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推动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2019年12月,我市草尾镇三码头村村规民约被省民政厅评为优秀村规民约。目前,我市149个行政村、34个社区已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和完善工作。
二、坚持工作原则,确保工作依法推进
1.坚持党的领导。镇、街道民政办和村、居党支部负总则,全面负责村、居规民约的修订实施工作。
2.坚持发扬民主原则。我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依照法律法规,适应村(居)民自治要求,由同一村(居)的村(居)民在生产、生活中根据习俗共同约定的行为规范,是广大村(居)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同时,坚持合法合规原则,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推行实施合法。
3.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既体现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从各村(居)实际情况出发,凸显村域特色,切实做到“一村一策”。
4.坚持价值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树新风、治陋习,聚焦传统美德,聚焦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发展。
三、按照步骤和方法,确保修订工作有序推进
1.宣传发动。村(居)委会利用广播、会议、村务公开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广泛地调动了村(居)民参与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中。
2.组建班子。要求村(居)“两委”班子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推选产生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起草工作组具体负责收集、整理村(居)民意见、建议,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3.讨论修改。工作组修订初稿完成后,先把它提交给村(居)两委,再次提出修改意见,最后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草案提交镇、街道司法部门,由他们就是否与法律规定相冲突问题提出意见。
4.公示。把宣传、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与加强村民社会公德教育、依法治村等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农村日常生活,提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生命力。通过入户上墙、公示宣传增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权威性。同时,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和村(居)监委会监督执行的作用,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为推进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工作的有效载体。
开展村规民约的工作总结【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村规民约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乡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树立文明向上的村风民风,建立“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幸福新农村,乡积极开展修订村规民约工作。乡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全乡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努力参与,新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取得了圆满的成功,现将这次修订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迅速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副乡长为副组长的修订《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在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了相应的修订《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
乡领导小组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组织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修订村规民约这一工作进行了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制定了《关于开展〈村规民约〉讨论修订工作实施方案》,对修订工作的时间、修订程序、修订要求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为整个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工作
在乡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各村村“两委”干部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精心组织,按日程完村规民约修订中的各项工作,并以“以人为本,全村参与”的思想为行动指导,稳步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进展:
1、9月6-10日,乡、村成立修订《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乡村干部会,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9月11—14日,积极发动宣传,深入村民中摸底,了解村民的想法、诉求。各村召开社长、党员代表等会议,提出村规民约初稿,让村民知道此项工作的意义和作用,使更多的村民积极主动的参与新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中。
3、9月15-25日,各经济社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村规民约初稿,村两委干部分片走村入户,拜访村委老干部、老党员、特别是村中德高望重的老者,收集各种意见建议。
4、9月26日-30日,各村召开社长、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认真审议村民反映的意见建议,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张贴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七天,公示后报乡人民政府备案。
三、以人为本、全村参与,自己的村规自己定
为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全村参与”修订村规民约这一行动指导,各村“两委”干部以及乡修订村规民约指导小组成员,积极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主要的方法有如下四种:
一是通过发放《村规民约》初稿,征求村民的意见,集思广益,共同完善本村的村规民约。
二是召开部分党员、村小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对《村规民约》(初稿)进行讨论,征求大家的意见。
三是拜访村中的老党员、老干部,听取他们对修订新村规民约的看法和建议。
各村“两委”通过各种方法,集全村之力,不断完善新《村规民约》的内容,从而制定出最符合于本村实际、最适合用于本村自治的村规民约。真正做到自己的村规,自己定,切实做好本村的村民自治工作,逐步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工作新格局。
村民代表纷纷表示:村民自己制定的规章条款更直接、更有针对性和可持续性,这些村规民约是由广大村民自己制定的,都是有利于村民的相互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