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情况的自检自查报告【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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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情况的自检自查报告【第一篇】
为了健全防腐工作的长期机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防腐体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预防管理工作的通知》(海纪发[2012]6号)精神和《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调查预防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廉政风险调查管理工作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预防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廉政风险预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是党支部书记赖亦萍任组长,副校长吴若江、何瑞金、唐清荣任副组长,洪华山、陈红华、吴寿儒、王经永、吴清松、符国平成员,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学校党支部办公室。
(1)指导思想。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导向,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强化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约束监管为手段,着力打造权力运行前期防控、中期监管、后期处置有机结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防腐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要加强廉政风险预防管理,必须坚持和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强调重点,健全规范。围绕腐败问题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采取规范程序、约束权力等有效方法,将预防措施落实到权力运行中,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利行为。二是以防为主,预防管理相结合。着眼于预防,压缩权力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形成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约束机制。三是公开透明,依法处置。根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根据权力运营的公开法律赋予的责任权限,对于预防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处理。
二、重点领域和实施范围。
(1)重点领域。围绕学校人、财、物管理监督的重点,学校实施廉政风险预防管理的重点领域是民主决策、干部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教研经费管理和基础设施工程(包括修理、改建、扩建、装饰工程)、采购工作、招生工作等。
(二)实施范围。实施廉政风险预防管理的范围是学校领导、学校内各室和中层领导。
三、方法程序和时间安排。
根据《海口市教育局开展廉政风险调查预防管理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我校实施廉政风险预防管理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5月28日前)。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召开全校会议进行动员配置,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发布学校实施方案,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相关操作方法。
第二阶段,清权确认阶段(6月28日前)。一是逐一清除权力。根据有关法律。
和上级文件夹,对领导班子决策权,人、财、物管理审批及业务权责等权力进行清理和确认,摸清权力底数。二是形成权力清单。根据前期的排查摸底,认真制定《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职权目录》主要内容包括:职权名称,职权内容,行使责任人和公开的形式、范围。《权力运行流程图》主要内容包括:行使职权的岗位及人员,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及相关衔接点,办理时限,投诉举报途径方法。三是进行权力公开。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统一制定职权公开栏上墙,对《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有关制度进行公开。
第三阶段,排查廉政风险阶段(2012年7月15日前)。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找、大家提、组织点、群众议、集体定等方式,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
(一)认真查找个人岗位职责风险。组织校领导和中层领导对照工作职责,认真分析工作岗位中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找准廉政风险点,由本人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
(二)认真查找各处室廉政风险。对内部管理和钱财使用、招生、评职、教学安排等重要事项,由各处室对照职责定位等情况,查找各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召开单位会议讨论,填写《处室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经分管领导审核确定。
(三)认真查找全校廉政风险。结合特殊教育学校工作职责定位,在中层领导和各处室查找风险点的基础上,查找全校廉政风险点,重点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填写《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由校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在学校内进行公示。
(四)根据权力的重要性、使用频率、腐败现象发生频率和危害程度,将廉政风险划分为三个等级。校领导岗位为一级,各处室正职(正科)岗位为二级,各处室副职(副科)岗位为三级。
各处室及个人要填写好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廉政。于学校放暑假前交到学校办公室。
第四阶段,构建体系阶段(2012年8月28日前)。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一)制定防控措施。防控措施包括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实施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加强监督工作等。
(二)建立防控制度。建立健全对廉政风险前期预警、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管理制度。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措施:针对个人,要采取谈心疏导、批评教育、领导约谈等方式进行防控处置;针对处室要采取对主要负责人谈话谈心、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防控处置;对新发现的廉政风险,责成有关处室和个人限时制定防控措施。
(三)资料汇总。建立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管理工作资料档案。内容主要有:上级有关文件、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职权目录》、岗位职责风险等。
第五阶段,总结验收阶段(9月8日前)。9月1日起,各处室及个人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自查,并于9月5日之前将自查总结报学校办公室,学校于9月8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市教育局。
五、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是进一步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有效防控和控制不廉洁行为发生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大治本力度、预防力度和制度建设力度,强化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有利于把风险管理理念融入日常管理工作,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
(二)要落实工作责任。各级领导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防控措施不落实、管理责任不到位,导致廉政风险等级升级或转化为严重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情况的自检自查报告【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进一步推进我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根据省纪委《2011年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晋纪办发[2011]18号)和省高校工委《关于在全省高等院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晋高工纪[2011]5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职权运行机制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学院改革发展大局,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形成健全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扎实推进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我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增强全院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自觉接受监督、参与监督、廉洁自律的意识,促进全院各单位、各部门建立职责明确、决策民主、程序公开、管理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一套规范管理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学院制度化建设,营造廉洁从教、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参加范围
全院所有职能部门、单位和在岗人员;各附属医院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同步进行。
四、组织领导
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全院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是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推进全院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负总责;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是各自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推进分管部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要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推进本单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所分管工作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学院纪委协助党委具体负责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全面实施,扎实推进。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周密安排,认真实施,切实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感,确保实效。
2.突出重点,强化管理。排查及防范工作要确定重点部门、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突出抓好人、财、物等权力运行的关键岗位,从具体业务流程入手,细化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重点查找制度机制缺陷,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的薄弱环节,防范措施要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
3.有序推进,确保实效。全院各二级单位要认真按照学院廉政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广泛发动,迅速行动,按时完成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并确保在12月底之前完成风险排查及整改工作。单位领导要带头分析查找班子和个人存在的廉政风险环节,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同时要细化和分解责任,抓好岗位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4.有效监督,加强考核。各二级单位的排查防控领导小组要注意收集群众意见,加强群众监督,通过自查、检查等方式,将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工作领域,确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情况的自检自查报告【第三篇】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创新反腐倡廉思路和方法,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省局转发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公纪发[2012]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风险明确、措施有力、预警及时、处置得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具有我中心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我中心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认真分析查找监理工作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树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意识;在清权确权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管机制;增强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降低廉政风险,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全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预防腐败构建“防护网”。
(二)突出重点。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业务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积极探索。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研究和改革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探索创新有利于降低廉政风险,加强从源头预防腐败的改革举措。
(四)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特点,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四、主要内容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实施范围包括全中心干部职工。重点是具有行政审批、管理权以及对人、财、物等有处置权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从领导岗位、中层岗位、一般岗位等三个层面,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规章制度三个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对查找出的岗位廉政风险点,按照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进行科学化、系统化防控管理。
五、方法步骤
(一)查找廉政风险
依照岗位职责,分析查找廉政风险,填写相应《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责任制台帐分解表》,综合运用“自己找、群众议、领导点、组织审”等方式,由上而下地认真排查各个层级、各个岗位、各项业务权力运行的风险点。
组织全员参加,按照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对思想道德、岗位职责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进行自查。掌管人财物项目管理等重要权力的岗位,须重点排查;各部室对自身业务流程进行梳理,查找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的廉政风险。对权力运行中的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须重点排查;重点查找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廉政风险。要重点对易发问题和诱发腐败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进行排查。
(二)评定风险等级
在查找廉政风险的基础上,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估廉政风险,并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重点突出对高等级的风险防控。
高级风险,包括涉及“三重一大”重要事项,权力较大、有自由裁量权的岗位,以及本单位潜在的共性问题,一旦发生将产生严重影响的风险。
中级风险,包括在业务流程中掌握一定权力,不直接拥
有人财物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谋取私利的岗位,一旦发生会在一定范围内造成影响的风险。
低级风险,包括不涉及人财物等权力,工作内容较公开透明的岗位,一旦发生造成的影响程度较低,在内部通过一定手段很快能化解的风险。
高级风险,由党委或党组重点监控;中级风险,由单位分管领导监控;低级风险,由部门领导监控。
(三)制定防控措施
针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点,研究制定化解风险的办法和防控措施。针对岗位职责风险,要依据岗位职责和相关法规制度,由所在部室或党组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防控措施。针对单位风险,要围绕决策、执行过程、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关键环节,由党政领导班子制定防控措施。通过采取化解风险的办法和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逐步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四)建立预警机制
针对廉政风险发生的不同阶段,有计划的采取处置措
施,进行有效防控。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对党员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批评教育、信访约谈等方式进行防控处置;对部门,采取对部门负责人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防控处置。对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和新出现的风险点,实施超前处置,及时纠正编差,化解廉政风险,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良性循环。
六、工作要求
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并督促落实。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认真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结合单位实际,细化措施,严密组织,确保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每项措施都扎实推进,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对因查找风险点走过场、制度措施不到位,导致腐败问题发生,或发现有隐瞒、规避廉政风险点的,要按照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情况的自检自查报告【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深化局系统廉政建设,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意见》(市委办发〔2019〕39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市委“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决策部署,总结近几年局系统开展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岗位廉政教育等廉政建设做法,聚焦局系统廉政防控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以监督制约公权力为核心,以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在全局系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通过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紧抓实廉政风险的排查评定、预警防范、动态处置、监督问责、考核评估等工作,力争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局系统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更加自觉、公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清廉教育更加深入人心、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成,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净化。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廉政风险,做到评定风险清单化
1.厘清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结合深化机构改革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重新梳理制定权力清单、职责清单,逐项厘清细化权责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
2.制定《廉政风险清单》。从单位、内设机构、公职人员岗位三个层面入手(分局、直属单位参照执行),深入排查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分类制定廉政风险清单。
3.进行公示、接受监督。结合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将廉政风险清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健全制度机制,做到工作流程规范化
4.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根据排查制定的廉政风险清单,构建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
5.做到工作流程规范化。运用政务网络和信息化手段,促进数字信息技术与审批、执法等岗位履职的深度融合,实现制度机制和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使得每项权力运行过程做到可查可控可追溯,有效规制自由裁量权,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6.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围绕选人用人、审批监管、执法、资金分配使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管理等重要事项、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切实将防控的责任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各个岗位,确保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风险防到位。
(三)及时发现问题,做到管控处置动态化
7.坚持问题导向。善于从政治上审视业务问题,通过内部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舆情信访、民主评议等渠道,全面收集局机关、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的廉政风险信息,及时开展分析、研判和评估。
8.做好动态管控处置。对于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或薄弱环节的,要及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于公职人员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注重教育提醒、抓早抓小,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对于因廉政风险引发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组织调整或党纪政务处分,避免廉政风险发展成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四)严格执纪问责,做到日常监督精准化
9.常态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局机关纪委和各党总支(支部)作用,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
10.严格执纪问责。局机关纪委要加强对局系统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监督,督促局系统对廉政风险精准发现、精准处置、精准防控。对未按规定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或工作落实不力的,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将按规定开展执纪问责。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深入排查分析阶段(2019年12月前)
1.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局党组会,研究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步骤方法、年度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等具体内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方案于6月底前报市纪委。
2.开展动员部署。适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传达学习全市会议精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排查防控部署上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参与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3.梳理职权目录。逐项厘清权力和责任事项的名称、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监督方式,重新梳理制定履职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权责目录。针对各个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按照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固化权力和责任事项运行程序,绘制工作流程图,并结合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应用,使得每项权力行使过程做到可查可控可追溯。
4.查找廉政风险。针对重新梳理完成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六个方面,通过全员找、相互点、公众评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廉政风险排查要立足于单位(部门)职责,结合单位(部门)特点和生态环境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原因剖析,包括对照市委巡察发现十个方面典型问题(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以行政会代替党组会;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党组织活动没有常态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核查瞒报漏报现象,处理不到位;因公出国境超规定次数,存在照顾性安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不严,超标准接待、会议培训审批不规范,变相发放补贴等情况仍有发生;作风建设方面的一些规定要求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依然禁而不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有不同程度表现;工程招投标不规范,工程预决算管理不严格,建设成本管控不严,工程项目久拖不决,竣工验收长期不决算;市直单位房产管理问题较多,有的未按市政府要求及时清理单位房产,有的房产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专项资金管理问题比较突出,专项资金沉淀较多,绩效不理想),注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廉政风险找得准、认得清,不求数量、重在精准。
5.评定风险类别。对于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根据权力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等因素,认真分析再现形式和形成原因,按照高、中、低三个类别评定廉政风险类别。一般高风险类别控制在20%左右。
6.制定廉政风险清单。在风险类别排查审定的基础上,制定局本级、城区五分局和直属单位“两张风险清单”(参考表见附件1、2),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分解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岗位。上述两张清单(书面稿和电子稿各一份)分别于8月10日前报局机关纪委。经局党组研究后,于9月底前报市纪委,抄送驻局纪检监察组。
(二)动态防控、完善制度机制阶段(2020年12月前)
7.动态处置防控。局机关处室、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要坚持深入排查与动态防控相结合,把预警防范、动态处置、有效防控贯穿始终。对已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问题应立行立改。要分解廉政风险清单,分解落实防控责任。要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要建立防控措施,加强风险排查成果的运用,分类完善防控措施,分层落实防控责任,实现“制度、责任、人员”防控三同步,变“要我防控”为“我要防控”,不断增强防控的行动自觉,确保实现廉政风险控得住、防得好。
8.健全廉政档案。要把开展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与政治生态评估分析、廉政档案、监督执纪等工作结合起来,对两张廉政风险清单,要作为单位(部门)廉情信息,纳入日常监督全面了解掌握,并将相关信息分别纳入个人廉政档案。
(三)巩固成果、形成防控体系阶段(2021年12月前)
局机关纪委和局机关处室、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要及时总结排查防控工作经验,定期研究分析,组织“回头看”检查,通过“三个看”,全面评估防控工作成效:一看廉政风险有无遗漏项;二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到位;三看廉政风险防控效果是否显现,由此进一步加强“查、防、控、评”动态管理,制定形成有效管用的防控体系,确保廉政风险抓在经常、形成长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市局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劳新祥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处室、五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总支(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局党组成员、巡视员马卫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范围和领域的排查防控工作。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加强对全局面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安排见附件3)
(二)抓好任务落实。局机关处室、城区分局和直属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的范畴,并作为市委“大党建”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内容。市局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局系统党建考核和内部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注重总结提升。要坚持创新思维,加强调查研究,边实践、边探索、边创新,及时总结务实管用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固化为制度机制,推动防控工作实践;要坚持系统思维,处理好廉政风险防控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与管理服务的行业、领域、系统存在廉政风险的关系,定期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脉,分类推进,落实动态绩效评估,实现全局谋划、一体推进、系统治理,不断巩固深化排查防控成果,从而推动形成切合局系统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情况的自检自查报告【第五篇】
一、廉政风险点
1、检查时讲情面,发现问题不要求整改。
2、检查时接受被检单位吃请。
3、对检查对象索要财物。
4、公车私用。
二、防控措施
1、通过日常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指导服务思想。领导带头示范,动员全员在检查工作中按照规范和标准,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下发限期整改通知,避免讲情面,做好人,发现问题不要求整改的现象发生。
2、重温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发现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行为,服从组织处理决定。
3、认真学习党员干部准则条例,加强法制教育,严明纪律。对索要检查对象财物的行为,一经发现,无论是谁,毫不姑息,完全接受组织处理。
4、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设专人管理车辆,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