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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计划范例【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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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计划【第一篇】

20xx年是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为了做好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平稳转型、统筹纳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的精神;

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战略目标,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

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切入点,科学设施过渡期,整体部署,一体推进;

以调整脱贫攻坚“特惠”政策为抓手,建立健全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

以强化工作队伍和人才支撑为举措,构建新型乡村振兴帮扶机制;

以脱贫攻坚考核监督机制为借鉴,完善乡村振兴监测考核体系。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建立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科学衔接体制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五个转变”

坚持将脱贫攻坚针对性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整体性政策,将脱贫攻坚特惠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普惠政策,将聚焦个体发展转变为支持多元主体合作发展,将日常性帮扶措施转变为常态化民生政策,将福利性政策转变为提升乡村能力的发展性政策。

2、做好“五个衔接”

规划衔接、政策衔接、帮扶队伍的衔接、考核监督衔接、领导体制机制衔接。

3、进行“九个调整”

调整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生态扶贫、智力扶贫、社保兜底扶贫、健康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金融扶贫和社会扶贫等九大政策。

(三)重点任务

1、设立脱贫攻坚的过渡期

20xx-20xx年为脱贫攻坚的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主要政策措施不搞急刹车。20xx年以后,进入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期,把扶贫工作全面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整体部署、一体推进。全县脱贫攻坚的九大工程牵头单位要及时进行系统梳理,做好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安排。

2、分类调整脱贫攻坚政策

全面梳理现行脱贫攻坚政策,对政策的适用性进行综合评估,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的思路,分类做好政策统筹衔接,推动脱贫攻坚“特惠”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普惠”政策。

3、重建脱贫攻坚考核体系

在过渡期内,以考核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主。20xx年后,将解决相对贫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建立统一的考核体系;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乡村振兴实绩作为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

建立乡村振兴常态化督查问效机制,加强日常调度,定期予以通报,压实工作责任;

对在农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4、统筹对接乡村振兴规划

统筹规划过渡期和20xx年后的乡村振兴。编制20xx-20xx年脱贫攻坚过渡期的发展规划,与20xx年后的乡村振兴规划保持衔接;

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按照村庄类型划分要求,将脱贫村纳入乡村振兴村庄类型统一划定。统筹考虑乡村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以村为单位制定村庄规划图,一村一图,一户一张,入室张贴,作为农民建设与生产的乡村振兴指南;

确定县域内城镇化区、聚集区、永久现代化农村区域等发展结构空间、结构框架与职能定位;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控制线、基本生态控制线、弹性增长边界控制线,刚性增长边界控制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

二、全面衔接

(一)政策衔接

正在实施的脱贫攻坚x大工程的xx个项目,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的思路进行衔接。其中:代缴养老保险,代缴新农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五保、低保、电费、高龄津贴,残疾补贴,教育扶贫,金融扶贫,计生补贴等x项,纳入调整完善类;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电商扶贫,就业扶贫,交通扶贫,农村安全饮水等x项,纳入接续保留类;

危房改造扶贫,特色种养业扶贫补贴,健康扶贫,光伏发电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扶贫等x项,纳入转换退出类。

1、产业扶贫政策的衔接

产业扶贫政策包括县农业农村局承担的特色种养业扶贫补贴项目、县扶贫局承担的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县商务粮食局承担的电商扶贫项目、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承担的旅游扶贫项目。一是取消特色种养业扶贫补贴项目。将每年xxxx万元左右的特色种养业扶贫补贴资金转换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重点用于发展现代农业、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和深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三个方面,同时取消县财政每年安排的xxxx万元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二是取消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由县扶贫局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三是接续保留电商扶贫项目(由县商务粮食局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四是取消旅游扶贫项目(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

2、就业扶贫政策衔接

就业扶持政策继续保留并进一步完善。(由县人社局起草接续保留方案)。

3、生态扶贫政策衔接

对于生态扶贫的退耕还林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林业生态补偿、生态护林员等政策,予以保留延续,提高政策普惠性(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起草接续保留方案)。

4、智力扶贫政策衔接

保留延续困难学生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智力扶贫政策,以城乡均等化为目标,逐步扩大政策覆盖面(由县教育局负责起草接续保留方案)。

5、社保兜底政策衔接

延续现行贫困群众兜底保障政策,将其并入乡村振兴政策的民生领域,形成乡村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由县民政局负责起草调整完善方案)。

6、健康扶贫政策衔接

保留延续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稳步扩大制度覆盖范围,防止“悬崖效应”(由县卫健委负责起草调整完善方案)。

7、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政策衔接

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对落后,是城乡差距最直观的一个表现,也是农民反映强烈的一个民生痛点。为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乡村振兴要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在延续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交通、水利和人居环境,对脱贫攻坚中未完成的建设项目加力推进、加快见效,不能因脱贫摘帽而擅自终止或调整;

对已建成的基础设施要推动提标提档、互联互通,让已建设施发挥最大效用;

加快完善管护机制,推动以建为主转到建管并重(由县民生办负责起草调整完善方案)。

8、金融扶贫政策衔接

取消扶贫小额信贷等政策,将其调整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上来,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由县金融办负责起草转换退出方案)。

9、社会扶贫政策衔接

借鉴社会扶贫的思路,保留和拓展相关帮扶协作机制,充分调动组织、科技、市场、人才等力量,进一步汇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强大合力(由县工商联负责起草接续保留方案)。

(二)帮扶队伍衔接

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相比,任务更重,更需要广泛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更需要强化工作队伍和人才支撑。因此,乡村振兴阶段,保留县域结对帮扶、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等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

保留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制度,继续加强党在农村基层的工作力量。一是过渡期内帮扶力量不撤,防止脱贫人口返贫。二是构建乡村振兴帮扶机制。借鉴脱贫攻坚“县域结对帮扶、定点扶贫、社会扶贫”的经验做法,建立乡村振兴县域结对帮扶、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的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凝聚强大合力。三是派驻乡村振兴工作队。继续选派优秀干部到县乡挂职任职,持续向相对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在选派人员上,可以选派退居二线有丰富工作经验且身体状况较好的老同志。在派驻时间上,以2—3年为宜,对确需更长时间帮扶的村,可通过连续派驻解决。

(三)考核监督机制衔接

借鉴脱贫攻坚的考核监督机制,完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监督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一是做好考核衔接。过渡期内,以考核巩固脱贫成果为主。20xx年后,将解决相对贫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建立统一的考核体系。二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将乡村振兴实绩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三是加强督查调度。建立乡村振兴常态化督查问效机制,加强日常调度,定期予以通报,夯实工作责任。四是建立容错纠错和关爱激励机制。

(四)领导体制机制衔接

借鉴脱贫攻坚经验,全面加强乡村振兴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将脱贫攻坚建立起来的成熟完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延用到乡村振兴,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和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无缝对接,形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工作格局。一是强化县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明确具体领导机制,从研究部署、精力投入、基层调研等方面对各级党委政府提出约束性和可量化的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和动员能力。二是加强乡村振兴工作部门建设。配齐配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力量,发挥好乡村振兴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职能。三是建立“一懂两爱”的“三农”干部表彰机制。对于在乡村振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一懂两爱”干部、农民和企业家,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规划衔接

一是精准对接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二是统筹推进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协调发展。三是加快完善村庄规划。

三、重点举措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无缝对接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成立以县乡村三级书记主抓,脱贫攻坚牵头单位为成员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领导小组”,协调各方,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制度性供给,完善政策性保障。通过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向乡村振兴聚集,形成全县上下、社会各方,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二)深入调研,实现无缝对接

九大工程的牵头单位要深入开展调研,分析“十三五”期间的部门投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口上联,确定政策调整的方向、内容、操作要点等。部门“子方案”要在干部群众中反复讨论,反复征求意见,对口把关,争取不“打补丁”或少“打补丁”。

(三)创新思维,探索振兴之路

——在产业发展上

积极构建以一产为主导,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xxx”模式;

以二产加工为主导,一三产业融合发展的“xxx”模式;

以三产加工为主导,一二产业融合发展的“xxx”模式。

——在生态宜居上

提升基础设施,美化村景,亮化夜景,塑造现代化乡村之“形”;

深入挖掘乡村特色历史文化,结合农业节庆乡村庙会、乡村艺演,促进传统文化、农耕文化、乡村文化的传承、发展、保护,塑造现代化乡村之“神”;

以“最原味”的生活,“最闲适”的体验,“最绿色”的人居,“最人性”的治理,塑造现代化乡村之“魂”。

——在治理模式上

探索建立“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村务监督”治理模式;

探索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的治理模式,助推乡村治理。

——在融资渠道上

依托银行贷款,探索建立“银行+政府+担保机构”、“银行+政府+保险”、“银行+政府”、“银行+企业”、“两权抵押”的乡村振兴投资模式;

依托小额信贷,探索建立“只贷不存,活化民间金融资本”的投资模式;

依托互联网金融。探索建立“电商平台+金融”、“大型农业服务商+金融”、“信用贷款+p2p网贷”互联网金融模式;

依托融资租赁,探索建立“先租后买”的投资模式;

依托众筹,将城市投资人在技术、理念、需求等方面的优势,有效融入到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计划【第二篇】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接下来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和意义,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并实现有效衔接,是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课题和一项紧迫工作。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辩证关系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都是围绕“三农”问题而作出的作大决策。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包括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升乡村绿色发展等,这些内容与脱贫攻坚强调的“五个一批”的内容基本上是一致的。它们是一个有机整体,两者同根同源、同域同向、同步同路,互相联系,相互对接、相互作用。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前提,在脱贫攻坚期内,脱贫攻坚必须摆在乡村振兴突出位置,在政策方面给予倾斜。没有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贫困地区,要优先保证脱贫攻坚,已经完成脱贫任务的贫困地区,要优先把乡村振兴的资金投入、项目安排、政策举措,支持出列村和脱贫人口。

脱贫攻坚是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彻底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和基本需求问题;乡村振兴的核心是整体推进,全面发展,实现五大振兴。脱贫攻坚是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有时间、有区域、有对象的,覆盖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带有特惠性;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不受时间区域限制,也没有规定对象,覆盖广大农村和农民,带有普惠性。脱贫攻坚具有特殊性、局部性、紧迫性和突击性;乡村振兴具有综合性、整体性、渐进性和持久性。脱贫攻坚侧重微观,重在组织实施,要求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脱贫,在一个特殊时期完成一个特殊任务;乡村振兴侧重宏观,重在顶层设计,整体规划,目标长远。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观念衔接。一是提升认识。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延续、新起点,要拿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干劲和办法,做好乡村振兴每一项工作,确保既定的目标如期实现。二是理论指导的连续性。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乡村振兴战略思想精神实质,总结脱贫攻坚先进理论和优秀经验,指导乡村振兴工作。三是实现“被动扶”到“主动兴”的转变。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过渡是从被动式的政府扶持转为主动自愿式的自发运动。提升贫困人口“自主脱贫”的能力,让人民群众从内心深处转变观念,主动依靠自己的勤奋努力,早日过上富裕生活。

体制衔接。脱贫攻坚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五级书记一起抓”“签订责任状”“脱贫攻坚期内稳定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等领导体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要参照这一领导体制,研究出台推动乡村振兴的责任落实、组织保障、工作推进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及其实施细则。根据脱贫摘帽的进度安排,适时调整并优化各级乡村振兴的协调机制,指导贫困地区逐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完善落实项目统筹机制,科学研判脱贫攻坚项目中需要延续和升级的内容,并纳入乡村振兴的项目规划中。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在乡村振兴初期应借鉴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的较为成熟的考核评估机制,建立合理的阶段性考核指标体系。

规划衔接。脱贫攻坚是硬任务,有规划、有计划、有进度、有项目、有资金保证,各项工作看得见摸得着。乡村振兴是个持久战,它也有总体规划、工作计划,也有重大工作安排、进展要求和工程项目等。它们的规划要结合脱贫攻坚完成情况和乡村振兴新的目标要求,缺什么补什么。乡村振兴要制定一个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短期过渡计划(2—3年),为脱贫工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形成过渡期。乡村振兴规划应遵循乡村建设规律,坚持科学、注重质量、从容建设,衔接好市县总体规划、镇村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扶贫搬迁、产业结构调整等专业规划。

政策衔接。脱贫攻坚有一套完整的人、地、钱,也包括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政策。要按照乡村振兴要求,保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即使有调整,也应该有一个过渡期,要使一些行之有效的优惠政策转化为制度性安排。按照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对现有扶贫政策进行梳理,分类确定需要取消的、接续的、完善的或强化的扶贫政策,注重总结脱贫攻坚中成熟的理论成果、实践经验,用于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制度框架。促进特惠性政策向常规性、普惠性政策转变,把临时性帮扶政策转成常态化支持政策,逐步将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常规性社会保障措施。

投入衔接。一是政府投入为主导和主体、金融资金为引导协同、社会资金为参与补充。这是脱贫攻坚投入机制,乡村振兴也要延用这一做法。二是强化资金整合,确保资金投入与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相匹配。把脱贫攻坚、公共事业发展和涉农资金等多方投入与乡村振兴投入统筹起来,捆绑使用,发挥资金合力效益。三是借鉴并创新脱贫攻坚的资金筹措方式,通过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扶贫和乡村振兴事业。四是进一步完善并延用扶贫资金监督的一些方法和手段,对投入乡村振兴的资金加强绩效评价、审计督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效益最大。

产业衔接。一是制定县级、乡级以及村级的产业振兴规划,在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指引下,发挥各地特色,制定阶段性的产业规划。二是在原有扶贫产业基础上,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提高产品增加值。三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升小农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四是加强直接提高农民收入的产业的对接,一些在脱贫攻坚中实施的成效显著、老百姓认可、技术含量较高,又有市场潜力的产业,如种植、养殖、旅游、务工、光伏等,把它们做实做细做稳做大做强做新。

生态保护衔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要牢固树立绿色减贫和绿色振兴的理念,正确处理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乡村振兴和生态保护的关系,以绿色发展引领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和实现乡村振兴。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生态资源优势,强化生态保持对乡村振兴作用,积极发展生态产业,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让绿水青山成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振兴乡村的动力源泉,努力补齐农村发展与环境保护不协调的短板。

工作队伍和人才的衔接。一是留下来。对口帮扶单位、扶贫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不可能长期留下来,要探索人走事不走、工作不断线、帮扶水长流的办法,不要人走了,事也断了。二是引进来。重点引进三类人,一类是下乡返乡创业的人,这类人主要对产业发展能发挥作用;另一类是有技术的专家、医生、教师,这类人主要对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作用;还有一类是退下来的返乡干部,这类人主要能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三是培养人。挖掘培养乡土人才,这才是根本。农村要长治久安,实现可持续发展,没有乡土人才的成长是很难做到的。所以,要有计划、有目的、大规模、持久地培养一批乡土人才。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计划【第三篇】

各县区林业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扶贫作为“五个一批”脱贫攻坚重要举措之一,带动全市7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增收,改善了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为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动力,全力打造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革命老区绿色振兴、赶超发展,为新阶段现代化幸福xx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生态支撑。

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继续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生态产业提质增效,实现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到2025年,生态脱贫成果巩固拓展,脱贫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和发展生态产业,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满足能力不断提升。到2035年,脱贫地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美、百姓富“双赢”局面基本实现。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理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上下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适度向乡村振兴持续攻坚区倾斜。在生态补偿、国土绿化、生态产业等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梳理现有帮扶政策并进行优化调整,逐步推进生态扶贫政策向稳定政策转变,增强生态脱贫稳定性。

(二)坚持帮扶不变、巩固提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定点帮扶,保持原有帮扶责任人、帮扶联系人不脱钩,重点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加大科技帮扶,提升基层一线工作能力,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因地制宜发展脱贫地区生态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密切利益联结机制,拓展脱贫群众增收空间。

(三)坚持落地落实、常态长效。坚持抓落实、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将各项帮扶举措及时落到实处。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脱贫人口的积极性,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巩固生态脱贫成果各项举措见实效、可持续、利长远,推动脱贫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主要任务

(一)保持脱贫人ロ稳定就业

1.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对全市现有xxx名生态护林员,过渡期内保持政策稳定,按季度精准更新生态护林员基本信息,完善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制度,明确管护责任、管护边界,不断健全生态护林员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做好生态护林员队伍服务培训等工作,为生态护林员配备巡护装备、购买保险,加大对生态护林员服务保障水平。

2.建立多元化管护机制。支持森林资源管护任务重、原非贫困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参与等方式开展生态管护,设立护林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低收入人口就近就地参与生态管护和管理服务。

3.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营造林、森林保护与修复及油茶、薄壳山核桃、储备林基地建设等领域中生产作用道路、贮存设施、灌溉基础设施和管护用房等配套和附属工程建设与维护,因灾损毁营造林附属配套工程复建等,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因地制宜实施一批项目,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

(责任科室:局林长制改革科、市林业工作总站;责任单位:各县区林业局)

(二)支持农村特色林业发展壮大

全面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深入实施四大平台上的“138+n”工程和农业提质增效“6969”工程,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支持一批带动能力强生态富民产业。

1.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支持油茶丰产示范基地、加工和品牌建设,将油茶产业打造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两山”转换通道示范产业。

2.加大竹资源开发和培育力度。按照“主攻二产、促进一产、拓展三产”的总体思路,努力打造毛竹板材加工产业,实现上下游企业的合理分工,延伸竹产业链条。争取农发、林业科技推广和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等项目资金,支持现代林业示范区、笋用林和笋材两用林、竹山集材林道、竹加工制造业、竹文化旅游业产业发展。

3.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争取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林下经济及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发展。打造林下经济精品产业,提高林下经济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发展林下石斛、天麻、黄精、西洋参等林下生态平衡种植。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森林景区和大别山风景道、xx茶谷、九十里山水画廊等森林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康养产业。

4.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组织+农户”的林业产业发展模式,引导林农以土地、劳动力、技术等入股林业经营主体,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维护林农利益,带动林农增收致富。(责任科室:局规划财务科、局林长制改革科、局生态保护修复科;责任单位:各县区林业局)

(三)加快脱贫地区生态优势转化

1.做好用地保障服务。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引导集约节约使用林地,优先保障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

2.推进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开展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试点,争取提高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试点开展公益林补偿抵押贷款。科学实施森林经营,推动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

3.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林业碳汇工作,以保护为前提,在自然保护地控制区内划定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责任科室:局森林资源管理科、局生态保护修复科、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县区林业局)

(四)促进脱贫地区生态宜居

1.继续开展送苗下乡活动。支持脱贫地区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鼓励脱贫人口房前屋后零星造林,因地制宜开展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乡村公园建设,推进城乡绿化美化融合发展。

2.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实施淮河、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将低产低效林改造、林相改造、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等重要项目资金继续向脱贫地区倾斜。

3.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继续开展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拓宽群众的生存空间,打造具有乡村特色的绿化景观带。(责任科室:局生态保护修复科、局规划财务科、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局森林防火科、市林检中心、市林业工作总站;责任单位:各县区林业局)

(五)加强脱贫地区科技和人才帮扶

1.完善帮扶机制。加强与北京林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亚林所等科研院校交流合作,开展协同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着重培养油茶、薄壳山核桃等基层紧缺型林业产业人才。延续脱贫攻坚期间科技特派员、122科技服务、一周一技等科技活动,建立健全引导林业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

2.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林业科技型企业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林业企业增加科技投入,通过科技下乡、新闻报道、成果展示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对林业科技重点工作和实用技术进行广泛宣传。

3.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加大对乡土专家等基层人才的政策扶持和培训力度,健全全市林业专业技术人才专家库,着力构建以本土人才培育和外部人才引入双轮驱动的乡村人力资本积累体系。(责任科室:市林业工作总站、局林长制改革科、局人事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区林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林业局要把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重点任务,建立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领导机制,强化工作举措,并做好驻村帮扶、定点帮扶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加强衔接保障。各县区林业局要聚焦支持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统筹安排林业项目资金,在脱贫地区大力发展林业生态产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生态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逐步提高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投入比例。要持续做好金融服务保障,加大对优势特色林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继续推广林权抵押贷款和“五绿兴林贷”,积极开发特色经济林险种,增强脱贫人口发展能力,确保生态脱贫成果。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县区林业局要及时总结提炼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先进模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模式做法,并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生态脱贫成果。要大力传承和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引导群众积极投身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推动实现我市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走在前、当表率、做示范。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计划【第四篇】

为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我镇通过“强组织、强动力、强产业”三大举措,有效促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平稳、有机、高效衔接。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组织,筑牢基层战斗堡垒

党旗引领风帆劲,凝聚合力促发展,通过优化调整党政班子联系村,两委一队三个人建强村,攻坚队及同步小康成员充实村,优秀干部联系帮扶户等几大支队伍强强联手、形成合力,有效筑牢基层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为全面衔接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一是团结协作增强整体合力。结合镇党政班子各成员的特长,根据村情,合理安排每个班子成员联系1~2个村,以所联系村的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群众收入增长为指导帮扶重点,全方位推动村级各项工作开展,特别注重“下得去、下到底、蹲得住”,形成“下村一把抓,回来再分家”的工作格局,扎扎实实筑牢坚强战斗堡垒。二是调整优化增强发展活力。认真开展“两委一队三个人”研判、驻村干部轮战、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等工作,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和驻村队伍进行调整优化,整合“减贫摘帽”攻坚队、同步小康工作组、村两委班子几支队伍力量,强化村级脱贫攻坚一线核心力量。目前,择优选派225名优秀干部入村担任攻坚队员或同步小康工作组成员,成立24个“减贫摘帽”临时党支部,举全县、全镇优秀干部力量,使512名干部与3696户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

三年来累计走访26万余人次,帮助谋思路出点子86876条,解决困难问题35687个。

二、强动力,激发潜能促发展

始终坚持“智志双扶”作为抓党建促脱贫的出发点,积极探索“一帮二带三小康”到“我要脱贫我要小康”誓师大会到“三转”行动再到“主抓主推主带”,通过引、帮、带、育的方式把群众的内生动力有效激发出来,为打赢脱贫收官战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一是考察学习激斗志。“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通过考察方式,我镇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引导各村(居)“两委”班子、党员代表、致富带头能人等到县内外区域条件相对较差、发展好、群众积极性高的乡村考察学习达2610人次;

组织相关农技专家到镇、村、产业基地开展现场培训51期1750人次,让其在学习中找差距,激斗志。二是深化“三转”增内力。持续推进懒转勤、勤转能、能转富“三转”行动,将奖勤罚懒列入《村规民约》进行强化管理,斩“懒根”、拔“穷根”,摒弃不劳而获,杜绝养懒汉,不断激发群众脱贫志向和内生动力,实现了贫困群众从“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我要小康”的转变,实现懒转勤178户353人、勤转能773户1765人、能转富245户736人。三是“主抓主推主带”齐发展。坚持“党委主抓、支部主推、党员主带”模式,镇党委统筹谋划抓产业、村党支部合力推产业、党员示范带头干产业,全镇上下统一思想和行动,凝聚全员智慧和力量,确保产业发展有方向、可操作,全镇万亩林下经济产业园、两个“500亩

坝区”蔬菜种植等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切实增强农户发展产业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全镇产业已促进3721户脱贫户实现持续增收。

三、强产业,抱团发展奔小康

紧扣农村产业革命“八要素”,围绕我镇“6个1”产业扶贫工程,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持续推进“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强村带村”、“两委”和能人双带动等组织模式,抱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让贫困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有效促进全镇经济稳步快速发展。一是科学联合谋新篇。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为突破口,支持公司引导合作社精准选择产业、发展易地产业建设基地,推动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

以“强村带弱村”这个契合点,找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产业发展的结合点,开启村与村之间从自我“输血”向“造血”的转变,实现“空壳村”向“实业村”的转变;

始终牵住村“两委”这个牛鼻子,以本村能人为“基石”,大力动员村“两委”班子带头参与发展,积极引导本村能人回乡创业,以实干带动更多农户致富发展。目前,我镇共有24个村(居、社区)“两委”班子均加入合作发展,成功引入村级能人52人。二是共享红利促增收。充分依托“三带”品牌,积极引进或培育相关产业的龙头企业,通过企业打开市场渠道,组织动员所有农民参加合作社,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让大批农户完成从“旁观者”到“参与者”、从“务农者”到“务工者”的华丽

转身,通过土地流转收益、基地务工薪资、合作社分红,带动周边村寨73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计划【第五篇】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我国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同时要看到,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新的征程上,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

坚持标本兼治。在脱贫攻坚阶段,工作方式更多体现在集中优势兵力坚决啃下硬骨头、完成硬任务,期限是确定的。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后,需要认识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一项系统工程,基础在于努力实现更平衡更充分的发展。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既包括不断提高脱贫群众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又包括努力满足就业、教育、健康、社会保障和社会参与等多方面、较高层次的需求。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一个常态化推进的过程,要突出价值导向,注重脱贫群众发展的可持续性,构建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长效发展机制,依托脱贫地区资源禀赋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众就业增收。着眼于脱贫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以及人的全面发展,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人文关怀、技能帮扶等,通过思想教育和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等方式方法,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把蕴藏的智慧和力量充分激发出来。

完善政策供给。在脱贫攻坚实践中,中央和地方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组合运用和动态调整多种政策工具,建立起包括责任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帮扶体系、社会动员体系、监督体系、考核评估体系在内的脱贫攻坚制度体系,使脱贫攻坚工作目标更明确、举措更精准,保持连续性和一贯性。消除绝对贫困后,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完善政策供给。一方面,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摘帽不摘政策,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确保扶贫政策持续发挥效力。另一方面,根据不同地区和群众的特点,增强政策举措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各领域各方面政策举措有机衔接、相互配套、形成合力,更好地使脱贫攻坚的特惠性、阶段性、攻坚性政策体系与乡村振兴的普惠性、长期性、常规性政策体系相衔接。

多元主体协同。在脱贫攻坚实践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对脱贫攻坚的集中统一领导,广泛动员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向贫困宣战,形成了脱贫攻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政府、市场、社会、个体等多元主体协同发力,实现共同行动、资源共享。各级党组织要把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完善村民议事会等制度,拓展群众议事管事空间,提高群众参与集体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生活需求。持续完善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动员机制,畅通协同参与渠道,搭建协同参与平台,创新协同参与评估机制,保障协同参与成果共享,进一步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个体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合力。

强化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法治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离不开法治的推动和保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随着扶贫工作重心的转移,需要对涉及扶贫工作的法律法规等进行全面梳理,加强立改废释,提升其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将法治保障作用落到实处。针对乡村振兴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论证,进行综合性立法或专项立法,更好满足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法治需求。针对区域发展差距和同一区域内不同社会群体生活水平的相对差异,推进社会救助立法,健全低收入群体、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帮扶制度,构建综合性法治保障体系,实现兜底保障法治化、规范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让脱贫群众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一线延伸,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让法治理念更好融入治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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