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合作开发协议【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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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合作开发协议【第一篇】
甲方:乙方:
法定住址: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职务:职务: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帐号:帐号: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新型插座事务。
第二条专利技术的权属状况:
⑴专利技术名称:。
⑵发明人/设计人:。
⑶专利权人:。
⑷专利授权日:。
⑸专利号:。
⑹专利有效期限:。
⑺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三条合伙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四条为保证甲方的有效权益,乙方负责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如下实施该专利技术所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包括商标、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双方可以约定提交有关资料的清单和份数,以便于双方共同监督、检查)
2.乙方提交的上述技术情报和资料应是能够体现该专利技术的技术指标、参数及技术水平、性能的资料,以及有关的辅助性材料。
3.甲乙双方应明确约定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提交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具体交付方式和地点为:(明确甲方提交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4.乙方应向甲方保证交付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当是完整的、清楚的。图纸资料的规格及绘制符合国家的标准(或规定)。
5.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部技术资料后,应对资料予以认真的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收到技术资料后的日内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应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日内予以说明、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后,甲方应在日内向乙方签发技术情报和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
6.与实施该专利技术有关的技术秘密的名称或代号为:(写明属于技术的秘密的技术名称或代号),记载上述技术秘密的资料为:(写明技术秘密的载体)。
7.甲方应保证不得泄露上述的技术秘密。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协议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协议订立时,乙方如果不如实向甲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甲方有权拒绝出资,并要求乙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第六条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协议成立后,乙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乙方无恶意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不向甲方返还前期投入费用,甲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如果本协议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乙方有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返还前期投入费用。
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协议成立后,由甲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第七条出资方式
1.乙方负责专利产品的宣传工作(包括电视媒体、报纸、网络等),宣传费用由方承担。
2.乙方负责专利技术的发明创造及后续改进
3.甲方负责支付因本专利前期开发产生的债务元。
4.甲方负责支付本专利的3C认证费元。
5.甲方负责支付本专利的模具修改费用元、开发费用元。
6.甲方负责本专利产品的销售(包括销售费用)。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甲方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占注册资本的%。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十条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财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十二条盈余分配
1.甲、乙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按本专利产品销售后产生的税后利润为依据进行分配,以每年的12月31日进行核算,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三条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四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八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九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三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四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另一方,征得另一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所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利合作开发协议【第二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参与项目施工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总则
本协议为双方一次性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仅对项目施工具有约束力。
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
该工程项目全部由乙方组织施工,并承担该项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试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和法律义务。
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项目部,协调与业主及监理的关系。
甲乙双方的施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差旅、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有效标价%的管理费用(不含税金、暂定金额按实际发生计取)。管理费用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职责
项目部由甲方委派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各一名,参加工程及财务管理,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甲方在工程现场设立双控银行账户,取款时需经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财务主管印鉴共同确认。工程计量款到位后扣除甲方管理费用,余款在三日内拨付给乙方用于工程施工。
甲方在青岛完税后,甲方根据分包协议,负责向乙方出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协助乙方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第四条乙方职责
项目部由乙方委派项目副经理,同时组织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员及设备,注入工程施工所需资金,工程质量以现场监理验收为基准,以确保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使人员稳定。如工程施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此协议,拒绝拨付工程进度款,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所提供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业务素质低,不能胜任其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撤换。
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因该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乙方对承担的工程任务的工期、盾量、安全等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项目部的统一领导。
支付甲方现场人员的工资、食宿、差旅及通讯等费用。
乙方不得以甲方及项目部的名义赊用任何人工、材料及机械设备。
乙方的财务管理实行财务自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专利合作开发协议【第三篇】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各方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甲、乙、丙作为股东显名于工商注册资料。
1、公司前期开支
1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办理公司注册费用及其他公司成立前开展正常经营所需之必要开支。
2本协议所列各股东都将参与公司的经营,公司成立前所有股东组成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会根据需要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所有股东都应参加,经代表三分之二股份的表决权同意,可决议通过公司前期开支的使用方案。
3各股东根据筹备委员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前期开支的使用方案,各司其职,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待公司成立后,根据公司的正常的财务制度进行实报实销。
2、注册资金(本)____________元。
1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2注册资金到位情况约定: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等各出资股东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后,按照上述约定将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各股东出资及占股情况。本协议所列股东均为实际出资股东,各股东实际出资额(包括启动资金及注册资金)及所占股份百分比如下。
1甲实际出资____________万元,占股____________%。
2乙实际出资____________万元,占股____________%。
3丙实际出资____________万元,占股____________%。
4、各股东表决权的规定
关于股东的投票表决权的约定:甲方总享有____________%表决权。乙方享有____________%表决权。丙方享有____________%表决权。
5、本协议所列股东未按照约定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均应按本协议下列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一)公司股东会
1、公司设立股东会,由本协议所列全体实际出资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日常事务。各股东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遇特殊情况,任一股东会成员都可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住持,如遇执行董事不能或不愿履行职务,则由各股东推选的股东召集和住持。
2、股东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以下事项需经股东会决议
1须经所有本协议所列股东达成一致同意决议后方可进行事项: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须经本协议所列股东持有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事项: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本协议所列所有股东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需经本协议所列股东持有股份多数表决权通过事项:《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执行董事及监事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____________年。
2、甲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乙为公司的监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监督及协助工作。
(三)规范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规范化管理,各股东在公司任职,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应签订劳务合同,以明确公司与管理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1、人员招聘等人事制度。公司制订人事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薪酬、培训、升职、劳动纪律等用工事项,公司建立相应的审批流程,对开展以上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审批,任何管理者都无权私下决定以上事项。
2、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建立规范严谨的财务制度,一切资金往来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公司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可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供各股东查阅。建立规范的请款和报销流程。公司任何款项的支出和报销,都应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的层层审批,任何股东都不能私下向公司支出和报销相关费用。
3、经营管理制度。公司建立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对业务合同进行专业的商业和法律审批,以减少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对公章的保管及使用、重要档案的查阅等事项建立规范的审批流程制度,以尽可能减少风险。
(四)其他管理制度。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根据需要应及时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尽可能采用高效安全的操作流程。
四、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各方按照实际所占的股份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____________%)后,各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一会计年度的第一天分取上年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年度剩余利润的____________%,各实际出股股东按本协议确定的股份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五、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公司成立起三年内,各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四年起,经其他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如转让给善意第三人,转让协议有效的,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全体股东按转让价格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退股
1原则上,公司成立前3年,股东不得退出。
2在公司成立前3年,原则上股东如因个人原因退出,须赔偿公司不低于____________倍于初始投入资金的违约金。
3公司成立前3年,股东因个人原因退出的,按照投入资金的____________%折价回购。a)所退股权由剩余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获得。
4公司成立3年后,股东退出,按照如下条款办理:1)退股条件。退股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股东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退股标准。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____________%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____________%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才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____________%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____________%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在此情况下,退股方只能要求取得公司总资产____________%的分配金额,不得再要求其他分配。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并分为三次支付,每次支付间隔不得低于三个月。
5特别的,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全职于公司工作的,予以退出股权,股价按照上述条款支付。
3、增资
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六、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本协议各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本协议各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七、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十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额外按照应出资额的____________倍向守约方支付补偿金。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万元,同时公司予以强制退股,退股价格按照本协议条规定执行。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份,协议各方各执____________份,公司留存____________份,见证方留存___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专利合作开发协议【第四篇】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发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社会、行业、企业服务的功能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同时也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提高供更大空间,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与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人才培养、实习基地建设、科学技术合作,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等方面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总则
1.通过双方合作,形成以社会人才市场和学生就业需要为导向,以行业、协会、企业为依托的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联合办学机制,并使之成为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学术研究、项目开发、信息服务与技术援助的载体。
2.由双方领导、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组成校企合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企合作计划、组织具体项目实施、定期交流互访等工作。
3.在乙方挂牌建立“××××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基地”。
4.通过双方参与的、不定期的校企合作工作会议、技术经验交流、科技项目研发、在职员工继续教育、学生岗位实习锻炼、就业指导与人才招聘等方式,建立交流互访合作机制。
二、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
1.聘请乙方的有关领导、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为甲方相关专业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客座教授,参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过程,培养社会、企业需要的高技能型人才。
2.利用技术优势与师生资源,深入企业一线,在项目调查、科研开发、技术推广等方面与乙进行项目协作。
3.为企业量身订做,“订单式”培养人才。乙方根据自身用人的实际需要,与甲方共同制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甲方必须以产学合作、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到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课程、组织教学,使学生经过甲、乙双方联合培养后成为乙方的实用型、技能型、创业型的高素质人才。4.按乙方要求以“请进来”或“走出去”的方式,支持乙方企业职工继续教育、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和职业技术培训。5.委派专人负责管理到乙方企业实习的学生的行政事务,并参与教学实习指导,负责实习学生的往返交通和其它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二)乙方
1.乙方利用行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对甲方的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等到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
2.乙方选择派中高层领导、技术人员、中高级技师担任甲方客座教授、专业带头人或兼职教师,参与甲方人才培养过程,参与甲方科研开发、教学改革、教材编制写等工作。成果产权归双共同所有。
3.乙方可将预研项目及非核心技术工作委托甲方进行调研、研发、制作及编制,以降低成本费用,同时也为甲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锻炼提供平台和机会。
4.乙方尽可能优先满足甲方学生在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方面的需求,在同等到条件下应优先安排甲方学生进行实习……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紧密有效的合作机制。具体顶岗实习专业和学生人数根据乙方岗位需求、甲方学生情况等因素,由双方协商决定。
5.按照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的实习内容,组织及指导实习的全过程,对学生进行生产安全和岗位操作规程知识培训,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6.提供实习设备、场地和原料。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相关的评和考核。
7.作为甲方的合作单位
三、费用结算
具体根据甲乙双方校企合作项目,如就业推荐与员工培训、订单培养与合作办学、顶岗实习与实训基地建设合作等方面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做为本协议的附件另行约定。
四、合作期限
合作时间为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
五、其它
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2.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宣,可由双方协商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