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规范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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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规范1
据26日发布的《中共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针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问题,质检总局党组主要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质检总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每年至少2次对全系统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上半年的检查情况已按规定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质检总局开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清理整顿,修订质检总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机关招待费管理暂行规定。再次部署对质检总局机关及直属系统各单位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对直属检验检疫局清理情况进行了摸底抽查,对总局机关办公大楼进行复查并整改到位。严格减文压会,2016年质检总局安排计划内三类以上会议和四类会议同比分别减少%和%,今年上半年以质检总局和质检总局办公厅名义下发的文件同比减少%。上半年总局招待费支出同比下降%。
二是严肃处理违纪问题。商天津市纪委,对天津机场检验检疫局领导干部违规接受工作对象宴请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对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天津局党组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反政治纪律、掩盖错误事实、欺骗误导组织的天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某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次、党内警告处分2人次、诫勉谈话7人次。江西检验检疫局认识到其公务接待办法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后,于2014年3月修订删除有关内容,整改期间进一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次对照检查,提高认识。责成上述两局党组及主要负责同志按照有关规定向质检总局党组作书面检讨,对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规范2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今年1月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提出了更高要求。
兑现庄严承诺,赢得党心民心
党的十九大对作风建设作出新的战略部署,强调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2017年10月27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一刻不停歇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强烈信号。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赢得党心民心。
带头行动就是最好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习近平总书记就一再强调要从中央政治局开始,从自己做起。“保持优良党风政风,必须从党中央抓起、从高级干部做起。”“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中央政治局同志从我本人做起。”六年多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以行动作号令、以身教作榜样,点滴之间彰显着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为民情怀。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是一个地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乃至全体党员干部作风的风向标。数据显示,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149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中,过半数涉及单位一把手。抓作风建设,关键在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紧紧盯住“关键少数”,督促其树立优良作风,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作用,以自我革命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
全面从严治党从中央政治局立规矩,全党上下推进作风建设、大力纠正“四风”,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以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刹住了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攻克了一些过去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使作风建设成为党的建设一张亮丽名片,在全面从严治党历史进程中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
三次全会工作报告系统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和体会,第三条明确指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就强调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作风建设关系我们党能不能长期执政、履行好执政使命。历史证明,什么时候党的作风建设抓得紧、抓得好,人民群众就支持拥护,党的事业就发展顺利一些,反之就会遭受挫折和损失。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深远的历史眼光和深邃的历史思维,总结党的作风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直面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解决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使党经受革命性锻造,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站在关乎党生死存亡的高度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信心,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扎实成效践行担当精神。
2018年1月14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闭幕后第二天,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会同相关单位组成10个督查调研组,分赴河北等10个省区,以及部分中央企业、金融机构地方分公司,对纠正“四风”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调研。
一年多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持之以恒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曝光7批50起典型案例;全国共查处相关问题万起,处理党员干部万人。”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公布的这些数据,正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发力正风肃纪的体现。
坚持铁面执纪,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正风肃纪,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严肃查处以学习培训、调研考察等为名公款旅游等问题。
抓住突出矛盾,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领域,坚决查处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虚以应付、敷衍塞责等问题。
创新方式方法,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行为,完善重要节点值班报告督办制度,督促推动中央有关职能部门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中央企业商务接待等规定……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深刻总结内在规律,准确把握变与不变。该变的,要与时俱进;不能变的,丝毫不动摇。方式方法、制度机制等要跑赢“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必须及时发现新问题,灵活适应变化,主动采取对策,但是初心、决心和定力必须一以贯之,一刻都不能松,半步都不能退。
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
当前,从总体形势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效显著,面上的不正之风基本刹住,享乐奢靡歪风有很大收敛,党风、政风、社风不断好转。同时必须清醒看到,作风建设的任务还非常繁重,现在的成绩只是阶段性的。有些成果是在高压态势下取得的,一些党员干部还仅仅停留在“不敢”的震慑上,“不能”的笼子还需不断健全,“不想”的自觉尚未完全形成,巩固作风建设成效、防止反弹回潮的压力长期存在,治理隐形变异新动向、解决“四风”深层次问题的任务还很艰巨。
——从主要矛盾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日益突出。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和人民事业的大敌,是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大敌,成为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屡禁不止,涉及面广,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必须大力整治并坚决克服。
数据显示,党的十九大以来,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万起,处理党员干部万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万人,占处理党员干部总数的%。三次全会工作报告点名提到的湖南洞庭湖违规违法建设矮围等典型问题,无不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
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相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更为顽固复杂,破坏性更强、整治难度更大。形式主义背后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作祟,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出彩不想担责。官僚主义背后是官本位思想,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这些思想和行为,都会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难以贯彻,群众热切期待落空,党的执政基础受到侵蚀。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党的政治建设重要内容,是对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化。
——从数据案例看,防止反弹回潮的任务仍然艰巨。
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发布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万起,处理党员干部万人。而2017年全国共查处相关问题万起,万人受到处理。这一方面反映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防止反弹回潮任务艰巨,纠正“四风”不能止步。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149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中,发生在2018年以来的有317起,占总数的%。2019年春节前,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既涉及党政机关,也涉及企事业单位,多数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以后。在高压之下,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对党中央的三令五申视而不见、依然故我,顶风违纪情形时有发生,要上升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
——从表现形式看,老问题、新动向相互交织。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国内旅游、违规公款吃喝等老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占查处问题总数的%。从通报的典型案例情节看,出现由明转暗、改头换面等新动向新表现,对隐形变异“四风”需要提高警惕。
历史和实践证明,“四风”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复杂,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变异性和传染性,往往是明的不敢了,暗的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消失了,那样的问题又出来了。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不可能一蹴而就。纠治“四风”之所以是一场长期艰苦的斗争,就在于不仅要对过去司空见惯的老问题从严整治、遏制反弹,防止死灰复燃,还要对不良作风的新形式新表现进行有效甄别、有力应对,绝不能旧弊未除、新弊又生。
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纠正“四风”具有长期性、艰巨性,作风建设是场攻坚战、持久战。三次全会对2019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作了详细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完善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坚持不懈、注重实效,促进规范、化风成俗。
——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久久为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徙木立信,纠正“四风”让人民群众坚定对党的信任信心。如果再陷入一抓就好、一好就放、一放就松的怪圈,就会失信于党、失信于民。实现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向善,必须坚决克服“疲劳综合征”,从每个节点、具体问题抓起,以点带面、串点成线、持续坚守,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坚持以上率下,层层落实责任。身体力行是最有效的示范,以上率下是最有力的引导。使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能否发挥好带头作用是关键。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持事事率先垂范、时时以身作则、处处严于律己,形成“头雁效应”,带动整个风气根本好转。
——做实做细监督,增强监督实效。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基本职责。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把2019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要求,放在了“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这一部分,正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积极探索日常监督的有效办法,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聚焦突出问题,实施精准治理。纠正“四风”,既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更要紧紧抓住“精准”二字,突出重点、聚焦要害,把监督力量和执纪力度向突出问题和领域集中。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结合自身实际,继续紧盯不同地区、领域、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新动向新表现,找准“靶子”、查清“病灶”,做到因地制宜、对症下药。
——健全长效机制,狠抓制度执行。“四风”问题既有理想信念和利益驱动等方面的原因,也有考核体系不科学、制度修订不及时等方面的因素。挤压“四风”生存空间,必须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其进一步规范完善开会发文、督查检查、公务接待、公车管理、津补贴和福利等制度规定,建立更科学、更严密、更有效的制度措施,从源头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有力推动标本兼治。
风气养成重在日常教化,作风建设贵在长期不懈。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一方面针对党内不良风气,持之以恒改作风树新风;一方面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大胆试验、勇于创新。严厉整治“四风”,根本目的也是发扬改革创新、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真抓实干作风,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实现党的十九大描绘的宏伟蓝图,仅仅止步于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是不够的。必须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开拓创新、艰苦奋斗,以优良党风政风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以好作风、好形象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团结奋斗。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规范3
近年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全面贯彻执行,有力地规范了干部行为,净化了社会风气,促进了廉洁自律,但从各地执行过程和结果反映来看,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认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出现了“廉而不勤”和“廉而不为”两种不良习气。八项规定就像给干部戴上了“紧箍咒”,作用巨大、效果明显、十分灵验,尽管广大干部职工正逐渐养成落实八项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但随之而来,个别地方少数人身上也出现了“廉而不勤”、“廉而不为”的不良习气。比如,管理干部的制度多了、实了、严了,少部分干部就滋生了“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拿不占也不干”的懒政怠政思想,总以工作不好干、有风险、规矩多为借口不主动作为,特别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怕担风险、不想作为,导致错失良机、影响发展。再如,津补贴规范了,一些干部觉得收入少了,产生了“官不聊生、为官不易”的消极情绪,工作热情减退、投入精力减弱,得过且过,满足现状,不思进取,不愿担当,出现了“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应付式干工作的倾向。
二是出现了“变通执行”和“被动执行”两种不良倾向。八项规定出台后,经历了一个由不习惯到习惯、由不积极到积极、由不适应到适应的艰难过程,从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干部职工都能坚定执行、精准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以“对策”对“政策”,以“变身”对“变化”的不良行为。如公务接待方面,在接待场所上搞“大挪移”,或从大酒店转移到农家乐,或从私人会所转移到干部职工家中;在接待费用上用“隐身术”,或采取分开发票、变通入账的方式报销,或转嫁由企业买单;在接待方式上“玩变脸”,将内部接待场所贴上廉政灶的标签,私自提高廉政灶标准。又如办公用房清理方面,通过虚设人员岗位、增加办公桌子等办法在使用面积上搞变通;通过加挂牌子、设置“隔断”等办法在办公用途上搞变通。同时,还存在被动执行倾向,落实八项规定并非出于自觉自愿,而是怕群众监督、怕媒体曝光、怕纪委追责、怕上级检查,只要有人查、有人管,就老老实实、规规矩矩、谨谨慎慎;只要没人查、没人管,就思想上松懈、话语上放肆、行动上失控,存在着“犟牛拉犁——鞭子打上身了才照沟走”的被动执行的问题。
三是出现了“不以为然”和“等待观望”两种不良思潮。八项规定作为约束规范干部行为的铁律,刚柔相济,新旧相依,有些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限制性规定,致使一些干部对规定以为是老生常谈而不以为然,误认为八项规定管官不管民、管上不管下、管大不管小、管近不管远、管朝不管夕、管公不管私,甚至受惯性思维的影响,认为落实八项规定只不过是走过场、刮阵风、吓唬人、做样子,对八项规定长期坚持、持续执行缺乏信心,存在观风向定事、看变化做人的问题,幻想着重过那种摆阔比奢、大手大脚、高高在上的腐朽生活方式,最近曝光的公款消费回潮、公车私用反弹等问题足以说明这种不良思潮。还有部分干部对八项规定不以为然,缺乏敬畏感和自律感,把落实八项规定与加快发展对立起来,认为只要为了发展,接待标准高一点、迎送远一点都是小事,导致出现超标准接待、高接远送、赠送土特产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同时,还有一些干部摆脱不了人情社会的束缚,公款不让花了,但私人请客大操大办,无形中助长了不良社会风气。
四是出现了“僵化落实”和“选择落实”两种不良作风。八项规定旨在规范干部行为、转变干部作风、重塑干部形象,尽管条款不多、篇幅不长,但是内涵丰富、信息量大,易记、易懂、易做,于是就出现了机械照搬、僵化照抄、选择落实等作风。比如,八项规定要求“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而有些地方就断章取义,会议时间一味求短,省去了本应会议讨论的环节,造成会议作出的决议意见统一不了思想、形成不了共识,落实会议精神意见大、分歧大、阻力大;又如,对八项规定照抄照搬,不制定符合八项规定要求的配套政策,缺乏细化、实化、本地化、具体化的办法和措施,致使像公务接待、改进会风等方面的约束性条款,由于缺乏具体标准导致落实时留有较大的自由发挥空间。再如,一些单位在执行这些制度时却跑偏走题念错经,在诸如执行年休假应休未休补偿政策时,以八项规定为挡箭牌,拒不发放或克扣发放,致使干部职工利益受到损害;还如,有的单位在执行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应配套制度时,做加法、搞减法,凡有利可图的、有好处可得的变着法子执行,凡给个人带不来实惠、显摆不了形象的找着理由推、躲、拖、顶,特别是在办公用房、公务车辆、接待标准等方面多半取上限而不取下限。
五是出现了“监督乏力”和“躲避监督”两种不良行为。能不能执行好八项规定,他律是外因,自律是内因,外因是强制的、辅助性的,内因是主动的、决定性的,只有二者有机结合、良性互动,才能确保“铁八条”落到实处。从目前我们所处的阶段来看,完全依赖自律落实“铁八条”尚缺乏道德基础和社会条件,仍需借助监督的他律来助推落实。然而,在现实中却出现了一种监督有时“软绵绵”和被监督不时“躲猫猫”的不良行为。尽管当下监督的方式很多,但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还是最具杀伤力的监督,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又面临着工作要求严、执纪任务重、进入门槛高、整体人手少、工作人员流动慢、队伍结构老化、装备相对落后等多重现实困难,限制了监督职能的完全发挥,加之被监督对象故意躲避监督,甚至为监督设置障碍,导致督促落实的效果不够理想。比如,对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明察暗访尽管已成常态,但是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力量有限,多半在节假日开展一些检查巡查,而日常随机性明察暗访做得不够,真正难以发现和纠正问题;再如,从近期各地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例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只给予党政纪处分,处罚较轻,威慑不够;还如,对于纪检监督机关开展的监督检查,一些单位总是采取掩盖、躲避的办法应对,单位内部串通一起相互打掩护,导致监督检查看不到真实情况。
对此,我们有如下建议:
一是在思想方面,注重培养干部行为自觉和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两个层面”一起抓。建议认真落实“思想建党”的要求,把培养干部的行为自觉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起抓,实现由依靠他律为主督促落实向依靠自律为主主动落实的根本转变。在培养干部行为自觉方面,把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领导干部进修、公务员岗位培训、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的一门必须课程,尤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廉中,把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必考内容,成为干部职工修身的教材和行为的准则,真正做到化于习、化于行、化于心。在营造社会环境方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纪委全会上的要求,树立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把对八项规定的学习教育纳入到核心价值观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范畴,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因人施教,形成一种执行规定人人自觉、违反规定人人唾弃的社会氛围,让执行八项规定成为一种文化自觉、一种人格追求、一种社会风尚。
二是在制度方面,坚持在规范行为和规范政策“两个规范”上下功夫。从八项规定执行情况来看,很好地约束了人的行为,但在制度跟进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相抵触的情形,建议按照“制度治党”的理念,在行为规范、政策规范上狠下功夫。一是在制定行为规范上下功夫。建议运用法治思维,针对八项规定的新精神、新要求,对《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一些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制度规定进行修订完善,探索完善国家层面的、符合八项规定要求的全国统一的国家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并适时对《公务员法》进行配套完善,努力把八项规定由一般性行为规则上升到法律层面,增强执行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二是在规范政策执行上下功夫。对标八项规定标准,对各类政策进行梳理规范,清理相互抵触的、与八项规定精神不一致的、执行起来有可能违反八项规定的政策,尽可能地消除变通执行的空间。比如,在项目政策方面,可否考虑取消地方配套资金,从而避免地方在建设项目上挤占挪用其他资金的情况。再如,在考核政策方面,可否考虑取消看文件、看记录、看数字等软指标方面的内容,防止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生。
三是在执纪方面,实行“一案三查”和“一责三问”“两个举措”一起用。建议在对违反八项规定的人和事的惩处上,要采取“一案三查”和“一责三问”并用的办法,严查重处,防止出现破窗效应。“一案三查”就是在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时,既要调查当事人,又要调查涉案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还要调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一责三问”就是对于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既要向负有主体责任的党委(党组)问责,又要向负有监督责任的同级纪检监察机关问责,还要向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问责。
四是在监督方面,充分激活上级监督和社会监督“两个监督”能动性。在提高上级监督精准度方面,建议探索推行四级报备制度,镇报县、县报市、市报省、省报中央,下级党组织对于本级的重大活动、召开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备,让上级党组织能随时掌握下级党组织的工作动向,督促下级党组织不敢变通、不敢懈怠、不打折扣地抓好落实。在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方面,建议实行有奖监督、有奖举报制度,建立相应的监督奖励办法,预算专项监督奖励资金,重奖特奖监督举报有功人员,从而广泛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是策略方面,努力做到拓展层级与聚焦重点“两种举措”相统一。从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看,很好地约束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也促进了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但也存在规范了党政干部行为,却制约不了“社会人”的问题。因此,建议拓展执行层级,参照八项规定对党政机关干部职工的硬约束,为非公企业和民间团体量身制定一套符合八项规定标准、符合企业职能定位、符合市场规律的新“铁律”,并把各级各类企业及企业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防止企业主我行我素、不管不顾,动摇了全社会执行八项规定的信心和决心,影响了整个社会风气的形成。同时,聚焦重点对象、重点岗位、重点时段,变常规性监督检查为常态化的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探索推行跨区域抽查、流动巡查等检查方法,建立全国联网的微信举报平台,加强对违反八项规定的查纠,努力做到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