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聘用申请表总结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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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聘用申请表总结1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间我在单位工作已快xx年了。这是我人生中弥足珍贵的经历,也给我留下了精彩而美好的回忆。在这段时间里各位领导给予了我足够的宽容、支持和帮助,让我能够充分感受到他们“海纳百川”的胸襟,能够倾听他们“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的豪气。在这xx年的时间里我通过学习不断丰富和完善,在这xx年中我的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提升。现在根据工作实践,我对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如下分析:
一、思想方面和工作方面有了较大的改变
一是思想上有了大幅度提高,能够在工作和学习中更加自觉主动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了较强的责任心,对待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二是学习上有了长足的进步。通过工作我学会了很多关于做人、如何学会与人相处、如何与人沟通等一些经验。
三是工作上有了长足进步,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下我完全融入了单位的这个大家庭。
二、存在的不足
由于工作性质,我在工作中缺乏深入细致、认真仔细的学习精神,导致了我的工作中出现了一些纰漏和不足。通过我的工作我发现我还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在思想上,我认为工作中最重要的就是责任心和事业心。工作时一定要认清自己的工作性质,不能有丝毫马虎。
2、在工作中,我认为一名员工要时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勤奋敬业,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做事情要细心,以主人翁的态度出发,不要把个人的思想当作事、把自己的事与家里事和自己的事结合起来。
3、在日常工作中,我将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把领导的关心和批评教育作为自己学习的内容,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工作上,我时刻要求自己从实际出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求做到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双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将不断加强学习,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上级领导和同事们的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开拓前进,为美好的明天奉献自己的力量。
事业单位聘用申请表总结2
街道事业单位人员试行聘用制改革工作总结 根据全市乡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改革工作会议和漳办[x]51号文件精神,我街道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工作从4月份开始至7月初基本结束,较好地完成了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街道财政核拔事业单位共有人员41人(不含街道财政所);核定编制为32人,超编9人。参加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有27人(不含计生服务所10人,劳保所3人,安监站1人)。竞聘上岗后,已签定聘用合同人员31人,批准退职人员1人,批准提前退休人员3人(含计生服务所人员1人),提出辞去公职人员3人,按有关规定自行选择人员3人。
二、主要做法:
2、深入调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一是由组织人员深入各事业单位所站调查摸底,核对参聘人员有关基本情况; 二是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拟定出台了《街道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实施方案》和《街道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下发至每位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手中,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是将参聘人员有关基本情况、岗位设置情况等信息予以在街道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发现差错及时进行纠正,方便大家互相监督; 四是充分尊重参聘人员的意愿,设置合理的聘任评价标准。在拟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和聘任评价标准的过程中,街道充分听取了参聘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共设置了工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工人技术等级、行政职务、表彰、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论文、履行岗位职责、街道党政班子考核等11项聘任评价标准。同时,为减小人为因素,保持整体工作的稳定,体现侧重实绩的原则,加大了对表彰、年度考核等指标的分值,减少了党政班子考核指标的分值设置。经过干部与领导小组几上几下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得到了广大参聘人员的认可。
3、严格按有关程序,组织岗位申报和量化评分,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一是在实施方案上报市里审批同意后,我街道立即按有关程序组织参聘人员申报竞聘岗位,同时及时将申报竞聘情况予以在街道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二是组织纪检、组织、人事等相关人员对参聘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和复核。三是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个别参聘人员相关指标进行研究确定。四是召开量化评分会议,组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对参聘人员进行考核评分。五是按量化分数高低顺序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街道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选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审批。
4、认真做好落聘人员的思想工作。竞聘上岗结束后,我街道及时召开了落聘人员座谈会,听取了他们对今后工作的想法及存在困难和问题;同时,街道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做好落聘安置工作,安排党政班子成员挂钩落聘人员,进一步做好跟踪服务工作。通过以上措施,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认可,参聘人员无出现上访现象,圆满完成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改革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市有关部门不能按文件规定兑现安置标准,导致个别落聘人员至今仍未能拿到相应的辞职金;二是市里应尽快出台事业单位岗位工资管理办法,建立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2、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做好落聘人员的跟踪报务工作,及时提供相关选调人员工作信息,使他们能重新上岗。二是及时总结此项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为并报一轮竞聘上岗和建立健全干部职工管理工作机制,奠定良好的基础。
事业单位聘用申请表总结3
一、指导思想
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增强单位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全县农业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搞好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局成立聘任委员会。聘任委员会主任由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纪委书记担任,委员由局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股长等同志组成。聘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人事股,由组织人事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聘任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县的专业技术职务的竞聘工作。
三、聘任原则
县农业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实行个人申请,公开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
(二)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制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条件控制,不受指标数量限制,单位用人根据岗位设置及任职条件,在具备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三)动态管理原则。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实行动态管理,引入竞争机制,打破评上技术职称就应享受相应待遇的传统观念,建立以岗择人、择优聘任、聘期管理、能上能下的机制。
(四)专业对口原则。受聘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要与申报的岗位一致或相近。
(五)易岗易薪原则。实行分配与岗位相对应、与绩效和贡献挂钩的制度。
四、竞聘范围、聘期及有关规定
全县农业系统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聘期为2年(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竞聘范围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外单位调入本单位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调入单位竞争上岗后方能执行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按人员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聘任制,单位一般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聘任,主要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务,由主管部门行政首长负责聘任。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个聘期的人员优先聘用;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本人在该聘期起聘当年自愿申请退休的人员优先聘用(如果同条件人员多时按量化记分标准执行),下一个聘期与同职务人员参加竞聘。
在竞争上岗中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新聘任的职务于下月起兑现工资、福利待遇,低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低聘下月起按新聘职务执行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实行高分聘任
量化记分标准
㈠基本条件分(20%)
具有本职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符合《试行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的技术人员按20%记分,以20分记入总分。
㈡工作实绩分(40%)
1.工作实绩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质按量完成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各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的得100分,完不成工作任务的按单位考核办法扣分。其中:年1月以后,驻村从事农业技术综合推广工作每满1年(10个月以上)加10分。驻村期间因本人原因被退回的扣30分)。
年初各单位必需制定考核办法(此次上报方案时制定本年度考核办法)报农业局备案。考核办法中明确岗位职责、年度工作任务、考核办法、量化评分标准。年底在农业局和乡镇政府(负责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领导和监督下,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单位全体职工,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工作实绩考核。
2.年1月以后,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样板的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出实施方案、完成工作程序、做好工作总结的、获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经相关专家验收,有鉴定文字依据的,每项加2分(多人共同参与的第一责任人记总分,其余人员按总分与排名顺序的比例记分)。
3.年度考核分:年以后年度考核优秀的每次记2分,称职的每次记1分(考核结果以人事部门备案为准)。
㈢专业技术水平及管理分(30%)
1.达到《试行条例》所规定职责水平的得100分。
中职的岗位职责:负责制定本专业主管工作范围内的技术工作计划或规划,提出技术推广项目,制定技术措施;主持或参与科学试验及国内外新成果引进试验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并对试验结果和推广效果进行分析,做出结论,撰写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承担技术培训,指导、组织初级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工作。
共3个大项,达不到一个大项扣30分,达不到一个小项扣10分,最多扣40分。
高职的岗位职责:负责制定本部门或本地区主管工作范围内的生产发展规划,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并指导或组织实施;提出生产和科学技术上应采取的技术措施,解决生产中重大技术问题;审定科研、推广项目,主持或参与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鉴定;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承担技术培训,指导、培养中级技术人员。
共5个大项,达不到一个大项扣20分,达不到一个小项扣5分,最多扣40分。
2.将专业技术水平应用于实际工作逐项加分
①科普宣传、新闻报道、论文成果分:
年1月1日以后,在国家、省级、市级、县级、乡局级刊物、广播、电视台、本行业网站上刊登、播放农业科普宣传、新闻报道的,每分别记2分、分、1分、分、分。
年1月1日以后,在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刊物上发表农业科技有关的论文、论著、译文、调查报告的,每篇分别记3分、2分、分、1分(本项记分,应出示相应证件,不能出示证件的不得记分。同1篇文章、重复发表的只记一次最高分,属集体或多人共同发表的第一作者记总分,其余人员按总分与排名顺序的比例记分)。
②荣誉称号分:年1月1日以后,受到国家、省级、市级、县级、乡局级表彰的,每次分别加3分、分、2分、分、1分(本项记分,应出示相应证件,不能出示证件的不得记分。同一奖项重复奖励的只记一次最高分,属集体或多人共同获奖的第一名记总分,其余人员按总分与排名顺序的比例记分)。
③在获得本职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又获得与所从事专业相一致学历、学位的专科记1分,本科记2分,硕士记3分。
④管理工作分:
现任单位正职记2分,副职记1分。
㈣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民主推荐评议分(10%)
在应聘人员述职的基础上,农业局和乡镇政府针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采取无记名打分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民主推荐评议,总分值为100分。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局和乡镇政府各占5%,局属各单位农业局占10%。由聘任委员会统计每个人的平均分数,将平均分的10%记入总分。
由农业局抽派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优先聘用。
六、竞聘的基本程序
1.县农业局成立聘任委员会并制定总体实施方案。
2.统计县人事局审批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数。
3.各单位成立聘任委员会,负责竞聘工作。聘任委员会的成员由单位领导及不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一般5至7人。
4.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通过聘任委员会成员。
5.制定具体竞聘实施方案,要包括本单位的岗位、聘任条件和聘任的有关事项及竞聘的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并向群众公开,征得大多数专业技术人员的同意,报县农业局审核,由人事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6.应聘人员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聘任委员会审查申请人员的资格条件。
7.各单位根据县农业局确定的量化记分标准,统计计算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分数、工作实绩分数、专业技术水平及管理分。
8.按要求进行民主评议并计算每个人的平均分数。
9.各单位聘任委员会按照规定的比例和计算方法,统计出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数,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名次后予以公示。分数相同的,按履职长者、荣誉称号高者、学历高者依次排列。
10.得分高者确定为聘任人员。
11.单位将确定聘任人员名单进行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报县农业局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县农业局进行汇总并上报县人事局批准后,各单位行文公布。
12.签订聘约,颁发聘任书,对拟聘人员由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备案登记表》,经县农业局审定后,报县人事局审批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①竞聘工作总结;②单位公布聘任文件;③《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用电子表格录入,A4纸打印两份连同软盘上报)。
13.兑现待遇。
七、强化聘约管理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要在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聘约无效。
聘约的内容包括岗位职责、聘任期限、工作任务、工作条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反聘约的责任及双方协商的其它条件。聘约采用书面形式。
聘约签订后,签约双方必须全面履行聘约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聘约内容。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聘约继续有效。
聘约中规定的聘约终止时间或条件出现时,聘约自行终止。
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约。
1.不履行聘约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六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4.严重失职、渎职的;
5.因工作变动,脱离现专业技术岗位的;
6.违反工作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经批评仍不改正的;
7.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8.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解除聘约:
1.聘期未满,又不符合上述解除聘约条件的;
2.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解除聘约:
1.单位不履行聘约的;
2.调离工作岗位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在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单位和受聘人员一方要求解除聘约的,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提前解除聘约,会给单位带来技术项目的终止、知识产权纠纷、技术失密及可能产生较大经济损失的,在聘约终止条件未出现时,不能提前解除聘约。
单位或受聘专业技术人员违约,应按聘约的规定承担责任。
单位和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聘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人事仲裁机构负责处理。
八、认真搞好考核工作
聘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是落实专业技术评聘分开、竞争上岗的一个重要内容和步骤,为正确了解人才,科学管理和使用人才提供可靠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以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为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方法。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各单位要按照人事部门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考核工作。考核标准要指标化、数量化,确保考核结果准确、有效。
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任期届满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的,有资格申请续聘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的,可优先推荐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不称职的,当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解聘,并报县人事局审查备案。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竞争上岗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切实做好宣传和思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保证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顺利进行。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如发现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拉帮结伙者,取消其当事人的应聘职务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发现有领导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拉帮结伙者,三个聘期内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