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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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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第一篇】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对本校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地自查。现报告如下:近年来,在省市委、区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新区教育发展筑牢思想保障。

一、深入了解政策

充分利用校会,级部会、班会对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让教师和学生知晓“教师和学生为什么不能信教?”、“如何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要求全校师生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带头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信谣、不传谣,不受挑拨煽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要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正确认识宗教的本质,不在校园内开展与宗教有关的活动;积极参与文明校园文化建设,引领文明文化,抵制歪风邪气,用实际行动积极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开展自查、排查活动

接到通知后,校长XXX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校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相关法规和文件。制定方案,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各级部、班主任为成员的自查(排查)小组,对我校教师、学生有无参加宗教活动等现象进行排查。经过明察暗访、询问认真、细致的排查,发现我校师生无参加宗教活动的现象。

三、提高了认识

我校要求教师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预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我校宣扬宗教。要求老师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自觉地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巩固社会主义办学阵地。

学校保持良好有序的教育教学秩序,教育学生爱祖国、爱人民,树立科学人生观。

四、总结经验,做得更好

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会认真学习和领会宣讲报告的精神实质,并把成果转化到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教育活动中去,转化到今后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去,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做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坚强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推进学校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民族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第二篇】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的整个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方面,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随着改革的深化、经济发展的加快,需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和矛盾也日益增多,作为基层一线的民族宗教工作者

一、当前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难点

(一)思想认识难到位

民族宗教工作具有长期性、群众性、国际性、复杂性等特点。在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中,一些部门、乡镇、村社的领导和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还存在不少模糊的认识。一是认为宗教是唯心主义,把宗教与迷信混为一谈,视宗教如洪水猛兽,把信教群众当作异已力量;对信教群众采取不尊重和歧视的态度,对宗教方面出现的问题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自觉不自觉地损害信教群众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二是认为“民族宗教无小事”,但也出不了大事,其他的事都忙不过来,哪有时间去管民族宗教;三是认为民族宗教工作是上级喊在嘴上的事,是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抓的事,和自己没多大关系,而且抓得好无功劳,抓得紧群众有意见。上级把民族宗教工作当做事关大局的要事,可到了基层,却没有多少同志把民族宗教工作当做关乎大局的要事,更多的放任自流,可抓可不抓。

(二)基层网络难建立难运行

中央再三强调,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和难点在基层。要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建立健全乡、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切实解决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尽管陇南市的四级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已建立多年,但不少地方乡、村仍没有辐射到,仍留有死角。究其原因主要是:一是乡镇虽有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但由于干部变动快,有法律法规没有赋予乡镇、街道多大的权利和明确的职责,无法进行依法管理;二是民族宗教工作随机性比较强,多数工作都在节假日、周末,只要不出大的事情,乡镇干部也不愿多管。三是村级民族宗教管理工作更加薄弱,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对村党支部、村委会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上没做具体规定,没有把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纳入村干部的考核范围。

(三)政策难落实,执法难实行

近年来,国家、省、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和法规,为加快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从多年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实践来看,基层对少数民族群众优惠政策的落实不到位、宗教事务行政执法难实行的现象普遍存在。

(四)工作合力难形成

民族宗教工作在实际执行操作中,要复杂得多,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多个部门齐抓共管才能做好。但在实际工作中,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常常处于“单打独斗”、“孤军奋战”的状态,可以说许多部门对民族宗教工作都是尽量回避、推诿,生怕引火烧身和承担责任,致使本该其他部门处理的事也推给民族宗教部门,本该几个部门配合就能抓好的事却长久得不到妥善解决,这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者心理上形成一种压力,也是对工作积极性的严重打击,少数民族群众和信众也因此引发强烈不满。

二、如何做好基层民族宗教工作

(一)提高做好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

一是强化做好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宣传计划、纳入干部培训、纳入党建目标考核之中,充分发挥村社贴近群众的优势,在政策技术、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养老托幼、帮困助学、扶弱救残等方面为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提供服务,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和信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二是树立“两个重在”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民族宗教工作要重在平时、抓好平常,民族团结重在交心、以心换心,要树立与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民族宗教界人士交朋友的理念,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三是准确把握当前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阶段性特征。

(二)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纵向服务管理,建立基层管理有效抓手,提高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服务管理的执行力,积极落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八有”标准化建设,做到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有制度、有设备、有经费、有办公场所、有村社网络。

(三)强化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减少干部兼职民族宗教工作现象。二是保持民族宗教干部的相对稳定性。三是提高基层民族宗教干部整体素质。四是充分发挥网络组织作用。

(四)强化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工作制度和考核体系

一是要继续落实好省、市、县、乡、村五级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加强层层考核力度。要强化民族宗教工作刚性考核指标,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把定期督查工作延伸到村一级,平时的督查和年终考核挂钩,避免出现考核虚设现象。二是建立和完善信息上报制度。建立乡、村民族宗教信息员队伍,确定重点民族宗教工作乡镇,建立信息直报制度,通过乡、村信息员队伍,密切关注基层各种动态情况,及时上报,使上级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资料。三是完善县、乡、村领导干部与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加强与群众对象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建立友情达到增进了解、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目的。四是县级民族宗教部门要将乡(镇)、村(社区)民族宗教干部的职责、工作方式方法等以文件或工作守则的形式再加以明确,做到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有章可循,努力实现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激发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要把推动少数民族群众致富放在首位,首先重视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少数民族群众多在农村,具有尽快脱贫致富的强烈愿望。目前,正值国家、省、市扶贫攻坚的最好政策机遇时期,要紧抓机遇,通过搞好规划、选好项目、做好扶贫开发、落实好政策、用好每笔资金,引导群众尽快脱贫。其次,推动少数民族群众致富。要积极借助乡村以及实用科技培训、创办农家书屋、科级墙板报、发展电子商务等形式,为群众找技术、找项目、找销路,引导群众发展经济,努力达到家家有项目、人人有活干,形成种植、养殖、加工、运输、经商等多业并举的良好格局,进一步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确保群众逐年增收。

(六)加强城镇社区民族宗教工作

随着城镇化日益推进,民族宗教工作阵地慢慢由农村延伸到城镇社区。在今后的工作中,城镇社区民族宗教工作将是今后的重点工作。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创建活动,让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用亲情真心融化隔阂。一是积极探索服务社会管理的新渠道,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平台。推行“一窗式”服务大厅,设立民族宗教服务窗口,健全少数民族居民登记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登记表等基础台账,为辖区居民提供全方位服务。二是打造少数民族文化特色平台。通过开展民族文化艺术节、趣味运动会、民族文化展、民族图书展展示了各民族风土人情、婚姻生活、民族文化。三是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开展了“一岗双责”活动,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地缘、亲缘、教缘、族缘的优势,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捐助困难群众等。四是面对社区当前少数民族弱势群体多、流动人口多、社会矛盾凸显的实际情况,开展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三个三”工作法,即做到:“三必清”、“三必谈”、“三必帮”,让他们感受到民族团结大家庭的温暖。五是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创造一个宜居的家园。建设嵌入式社区,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让各族群众交流、交心、交融,还要用真诚和服务赢得他们的拥护和爱戴。

(七)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规宣传

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法规学习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等延伸到村一级,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民族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第三篇】

摘要:本文从我们党关于民族、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出发,探讨新形势下高校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对策及意义。

关键词:高校民族宗教工作;新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B9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6269(2011)04-0030-02

当今世界,民族宗教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高校是散居少数民族人群相对集中的地方,民族宗教工作在这一区域显得相对敏感。随着高校国际化进程的逐步加快,高校人员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外籍教师和外国留学生人数逐年增加,高校的民族宗教工作已成为高校统战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高校民族宗教工作,是维护高校稳定和推进高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充分认识在全球化背景下高校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

在全球化进程中,民族宗教问题是当今人类社会必须面临的共同性问题之一。当前国际形势中重大的不稳定因素诸如国际危机、地区冲突、民族纷争等问题往往与民族宗教问题处理不当和一些别有用心的国家挑唆指使密切相关。民族宗教问题所呈现的国际性、复杂性、普遍性、长期性等特点。对于多民族国家而言,处理好民族宗教问题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内各民族的团结,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当今社会,一个国家民族宗教问题的尖锐和突出,不仅使其自身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受到影响,还会影响到周边国家乃至整个地区的稳定。

目前,我国高校的民族宗教问题不仅涉及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掺杂着国际因素。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大学扩招和高校逐步与国际接轨,少数民族大学生和海外留学生人数不断增加,高校的民族宗教问题已经从国内走向国际,高校的民族宗教问题必须引起高度关注和重视。要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必须深刻领会和把握党对民族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在处理民族宗教事务中不违背党的原则,不伤害民族感情,不激化民族矛盾,做到游刃有余,恰到好处。

二、当前我国高校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高校海外留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人数逐年增加

海外留学生人数的增加,使信仰宗教的学生人数也随之增加,特别是信仰伊斯兰教、基督教、佛教等教派的学生人数显著增多。海外留学生中信教学生的精神寄托和信仰追求,由于远离本土,在异国他乡和语言不通等因素,他们不便去中国人的教堂或宗教场所做礼拜等,于是他们会在校园内自发形成一些小团体,定期或不定期地活动,有时还会有信教的外籍教师参与其中。信教的留学生和外籍教师时常需要庆祝一些宗教节日,他们常常会有聚会的要求,这给学校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考验。以前由于信教学生人数较少,即使有节日聚会,规模较小,影响面也较小,校方无需专门提供场所或配备管理人员。而现在由于信教学生人数增加,同一教派的人员既有中国的少数民族师生,又有外国的教师和留学生,需要参加宗教节日聚会活动的人数增加了,影响范围也扩大了,如果不能正确的引导和监管,放任自流,将会给校园稳定带来隐患。如果学校要出面监管,投入的人力物力又难以承受。这就给高校的管理增加了难度。特别是在一些敏感和特殊时期,校方采取的办法更多的是限制或禁止此类活动,但宗教节日和信教学生的需求客观存在。如何处理好这一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二)高校学生成为一些西方国家实施“和平演变”策略的重要对象

一些西方国家常利用民族宗教问题来干涉我国内政,他们常常打着“民主”与“人权”的幌子,对我国实施“分化”和“西化”战略,还企图利用达赖把西藏问题“国际化”,或者利用东突分子等宗教极端势力搞“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煽动民族分裂。在这样的国际大气候背景下,国际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时常利用学生的单纯和热情制造事端,借此激化民族内部矛盾,来达到扩大影响、实现分裂的目的。这使得高校这一敏感的领域,民族宗教问题更加敏感。

某些境外宗教团体和组织常以资助贫困地区的学生为名,专门提出要资助来自西藏和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学生,而且承诺资助多年,其目的就是为了在少数民族学生中培养他们的亲信;还有一些以各种名目和理由来资助学生社团开展一些活动,或者以资助出国留学或资助科研项目为名,对高校的师生进行宗教和文化渗透。

(三)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使高校民族宗教工作的难度增加

经济全球化使民族宗教问题与世界经济发展相关连,民族之间的政治经济利益冲突,常常以宗教分歧和矛盾的形式来体现;而许多宗教冲突的发生,其深层原因往往在于其民族实际利益的不均衡。我国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相对缓慢,而来自这些民族地区的师生在高校中对这种差距感受十分深切,再加在高校受国外许多思潮和行为的影响较快,这给一些缺乏政治、文化辨别能力的少数民族学生在思想上带来一些冲击和不良影响。

每年高校招收的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他们不像城市其他散居少数民族那样,离开家乡久了,许多生活习惯、思维方式已大多被汉族同化;而这些学生他们是直接从民族地区来的,他们的家乡和亲人都还在少数民族自治区,每年的寒暑假也要回家乡,他们与这些民族地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目前高校的国际化氛围,使这些来自民族地区的学生突然从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进入一个相对开放的世界,对于这些在思想上缺乏免疫力的少数民族学生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有的还会对西方的一切都顶礼膜拜,如果遇到西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他们从事分裂活动,他们的鉴别能力也相对较弱。

此外,来自富裕地区的学生和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在思想意识和对待问题的看法上差异较大。这样一些很小的事情都容易引起纷争,如果这些小的摩擦和纷争不能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或被人利用,往往会演变出大的事件,这对和谐校园的建设是一大隐患。

(四)信息现代化和我国在思想文化建设方面的相对滞后使高校民族宗教问题显得更加严重和迫切

随着通讯及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现代化时代已经来临,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方式多元化且快捷方便。由于我国在思想文化领域的建设相对薄弱滞后,人们的精神生活相对空虚,宗教也就容易趁虚而入。某些宗教组织除了人对人的传递宗教信息外,还通过互联网、短信等方式向人们灌输宗教思想。这使得一些缺少精神寄托的人们更容易接受宗教宣传。信教的人群开始向有文化有知识的青年人(包括大学生)扩散,有些人把信教当做一种文明、高雅的精神生活加以崇尚。一些邪教组织,利用了这一新现象,控制人们的思想,制造事端,破坏安定团结。如何正确地用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引导青年人寻找健康的精神家园成为高校思想文化建设的新课题。

三、切实做好高校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对策和措施

(一)高校要从全局利益出发,正确理解和认识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忧患意识

高校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要努力提高政治敏锐性,把握处理事务的规律性,特别在国际国内形势敏感时期,要有对事态变化的预见能力,尽量争取主动,创新制度,完善机制,切实加强高校的民族宗教工作。

(二)建立高校民族宗教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积极应对高校民族宗教方面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

除了关注本国少数民族学生的突发事件外,还应重视并关注在华海外留学生的突发事件,因其产生的影响范围更广,容易牵涉并引起国际纠纷。高校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要提高对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汇报、早处理”,确保稳定。

(三)建立学校统战部与市、区委统战部以及市、区委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之间的联系协调机制

积极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保持信息渠道畅通,一旦有情况发生,应及时向上级民族宗教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情况,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尽量把事情控制和处理在萌芽状态,控制事态的发展。

(四)在高校教职工中积极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

要做好高校的民族宗教工作,必须要有一支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在少数民族干部问题上,要切实做到“大力培养,大胆提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其次,在已成立少数民族联谊会的高校,还应充分发挥少数民族联谊会的作用,使它成为团结联系少数民族师生的纽带和桥梁,他们在许多方面有着汉族干部难以替代的作用和影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积极协调利用各级爱国宗教团体力量

为了更好地引导信教青年学生正确对待宗教信仰等问题,高校还可以利用各级爱国宗教团体的力量,共同为高校信教青年学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建设和谐校园保驾护航。

“民族宗教无小事”。面对当今日趋复杂的民族宗教问题,我们既要更加注重提高新形势下做好高校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善于利用宗教的积极因素,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贡献,又要善于在扩大开放中抵御宗教渗透,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主要内容,有效防范和处理与民族宗教因素相关的突发事件,科学地做好高校的民族宗教工作,为实现民族大团结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民族宗教工作存在的问题【第四篇】

为进一步科学评价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民族宗教工作实绩,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按照《2011年市州林区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实施细则。

一、考评的基本原则、办法、目的和对象

(一)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公平合理,权责明确,赏罚分明。

(二)基本办法: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自身考评与省集中考评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

(三)基本目的:规范事务管理,强化责任监督,促进争先创优,提高工作水平。

(四)考评对象: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委(局)。

二、考评的组织领导

成立省民宗委2011年市州林区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委党组成员担任,成员由各处室处长(主任)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工作。

一、认真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和援藏工作(60分)

1、认真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特别是要重点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意见》(鄂发„2010‟28号)和《湖北省人民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意见》(鄂政发„2010‟76号)精神,并于当年11月底以前写出专题报告报省民宗委。【5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

1、未将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

及法律法规列入本年度工作计划扣分;

2、贯彻鄂发„2010‟28号和鄂政发„2010‟76号文件没有具体举措扣1分;

3、贯彻民宗政策及法律法规未写出专题报告扣分,超时限10天内上报专题报告扣分。

2、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当地党委或政府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工作会议、常委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听取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汇报,研究解决本地民族宗教工作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4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未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民族宗教工作方

面的困难和问题扣2分(是否召开会议以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等辅证资料为依据,下同);

2、每多开一次会议且解决了民族宗教工作

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加分。

3、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凡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地方就民族宗教工作设立配套资金的,按规定足额设立并落实到位。【3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

1、市州政府(财政)未根据散居少数民族人

口数量设立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扣分;

2、有关市州(指辖有民族自治县的市州和所

辖县市设有民族乡镇的市州)未设立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扣分;

3、有关市州(指辖有民族自治县的市州和所辖县市设有民族乡镇的市州)未设立民族教育补助专项经费扣分;

4、相关市州未按省有关文件要求设立其他民

族宗教工作专项经费,每少一项扣分。

4、加大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3

教育力度,争取各级党校或行政学校开设相关课程。同时,民宗部门负责人每年到当地党校或行政学校讲授民族宗教课一到二次。【3分】

考评单位:宣传处

考评标准:

1、未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和方案扣1分;

2、宣传教育无资料和活动记载扣分;

3、各级党校或行政学校未开设相关课程扣

分;

4、民宗部门负责人当年未到党校或行政学校

讲授民族宗教课扣分;

5、民宗部门负责人到党校或行政学校讲授民

族宗教课达一次以上,每超过一次加分。

5、认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特别是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做好进城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的服务和管理工作。【2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

1、未将城市民族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和计

划扣分;

2、未制定进城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服务和管理工作措施扣分;

3、未建立相应工作制度扣分。

6、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月”及“民族一家亲”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616”和“1+1”等各项工作。【4分】

考评单位:宣传处、政法处、经济发展处考评标准:

1、未按要求开会研究、制定民族团结宣

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扣分;

2、未按计划和方案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落实扣1分;

3、未按年度建立“616”和“1+1”工程项目数据库扣分(没有工作任务的不纳入考评范畴,下同)。

7、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组团参加全省首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切实做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中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继续推进“民族助学工程”;积极支持省组团参加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争取取得好成绩。【4分】

考评单位:社会发展处

考评标准:

1、按要求需组团(含所辖县市)参加省少数

民族文艺汇演而未组团扣1分;

2、未及时将民族助学资金拨付到位扣0.

5分;

3、未按要求及时组织民族中小学生参加民

族助学工程“手牵手”活动扣分;

4、对民族助学工程每年资助的学生未及时建立系统的档案资料和开展信息跟踪工作扣分。

8、深入贯彻实施《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扎实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十村百户”帮扶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项工作,并在年底分别写出工作总结报省民宗委。【4分】

考评单位: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考评标准:

1、未开展任何贯彻实施《条例》专项活

动扣1分;

2、未按要求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重点寺观教堂财务管理试点工作扣分;

3、没有制定“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扣1分;

4、没有按有关要求和方案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扣分;

5、未按省民宗委的相关要求开展“十村百户”帮扶活动的有关工作扣分;

6、在12月底以前未将开展上述工作和活动的总结材料报省民宗委扣分。

9、认真贯彻落实省民宗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鄂民宗发„2010‟55号),实现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全覆盖。认真做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抵御渗透,努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4分】

考评单位: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考评标准:

1、未按鄂民宗发„2010‟55号文件要求

实现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全覆盖扣1分;

2、开展有关专项治理工作不力导致宗教领

域发生不稳定现象而不利和谐湖北建设,每发生一次扣分。

10、有援藏工作任务的市民宗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及全省援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援藏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援藏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新一轮对口支援工作的计划实施,进一步完善援藏工作机制,及时上报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情况。其他市州民宗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涉藏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涉藏工作的情况。【5分】

考评单位:援藏援疆处

考评标准:

1、市州党委政府没有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援

藏工作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扣分;

2、有援藏工作任务的市未制定援藏工作计

划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扣1分;

3、有援藏工作任务的市未按时上报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每少报一项扣分。

11、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建设,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县(市、区)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和执法主体建设,主动做好争取和协调工作,确保县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3分】

考评单位:人事处

考评标准:

1、所属县市区按要求均设立了民族宗教工

作机构并都达3人以上加1分;

2、所属县市区未按要求设立民族宗教工作

机构,每有一县(市区)扣分;

3、所属县市区设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但

未达3人以上,每有一县(市区)扣分。

12、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国家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同时有计划地组织本地区民族宗教干部开展业务培训。【3分】

考评单位:人事处

考评标准:

1、没有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方案扣0.

5分;

2、未举办一期相关培训班扣1分;

3、未按省民宗委的通知要求积极选派民

宗干部参加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班扣分。

13、抓好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工作。当年7月10日前对上半年的工作进行小结并向省民宗委上报书面材料,次年1月10日前对前一年工作进行总结(或绩效考核情况)并向省民宗委上报书面材料。【5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未上报半年工作小结扣1分;报送半年工

作小结超时限:5日以内扣分,5日以上扣分;

2、未上报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打算扣

2分;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打算超时限:5日以内扣分,5日以上扣分。

14、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市、州民宗委(局)当年向省民宗委报送各类信息不少于30条,直管市、林区民宗局当年向省民宗委报送各类信息不少于15条。【5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按要求每少报1条扣分;

2、各地信息经我委采用上报:

①被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纸质信息刊物采用每条加分,被其门户网站采用每条加分;被中办、国办纸质信息刊物采用每条加分,被其门户网站采用每条加1分。

②被省民宗委领导批示每条加分;被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领导批示每条加分;被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每条加2分。

15、认真抓好调查研究工作,市、州民宗委(局)当年向省民宗委报送调研报告不少于2,直管市、林区民宗局当年向省民宗委报送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按要求每少报1篇,市州扣分,直管

市、林区扣3分;

2、各地撰写的调研报告在省委、省政府和国

家民委、国家宗教局开展的调研报告评选中按一等奖2分、二等奖分、三等奖1分予以加分;

3、各地撰写的调研报告在省民宗委开展的调

研报告评选中按一等奖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分予以加分;

4、调研报告在省部级及以上主流报刊发表按

国家级3分、省部级2分予以加分。

5、调研报告被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国

家宗教局领批示加1分。

16、积极向《民族大家庭》杂志投稿,市、州民宗委(局)当年不少于5篇(其中恩施州不少于8篇、宜昌市不少于6篇),直管市、林区民宗局当年不少于3篇。【3分】

考评单位:宣传处(《民族大家庭》杂志社)考评标准:

1、按要求每少报1篇市州扣分,直管

市、林区扣1分;

2、各地上报稿件(信息稿件除外)被《民族

大家庭》杂志每采用1篇加分。

二、认真做好政务值守、重大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理工作(15分)

1、抓好国家法定长假期间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有关值班制度,保持值班电话和移动电话联络畅通,最迟在放假前一天将值班安排表传真至省民宗委办公室。【5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未将值班安排表传真至省民宗委办公室,

每发生一次扣分;

2、经抽查,国家法定长假期间和重大

活动期间单位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或主要负责人移动电话不能保持联络畅通,每发生一次扣分。

2、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委(局)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手机保持24小时开通,确保联络畅通。【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经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主要

负责人手机无故不能保持联络畅通,每发生一次扣分;

2、经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办公室主要负

责人手机因故(手机停电、欠费等)未能保持联络畅通(但固定电话能保持联络畅通),每发生一次扣分。

3、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重要突发事件事发后最迟不超过1小时口头报告省民宗委,随后3小时内以文字材料报送省民宗委(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事发后最迟不超过半小时口头报告省民宗委,随后1小时内以文字材料报送省民宗委(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3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

1、发生重要(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隐瞒不报(含漏报),每发生一次扣1分;

2、发生重要(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超时限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扣分,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扣分,4小时以上扣分;

3、一般性突发群体性事件超8小时报送情

况扣分。

4、坚持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零报告制度,及时排查化解涉及民族、宗教因素方面的矛盾纠纷,每月5日前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政法处)。【4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

1、未按要求上报当地不稳定因素和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每发生一次扣分;超时限报送情况:2日以内扣分,2日以上5日以内扣分,5日以上扣分;

2、未认真落实零报告制度,迟报一次扣0.

2分,漏报一次扣分。

三、认真做好领导批示及相关工作部署的落实工作(10

分)

1、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及其他专题会议议定的事项,按时限要求向省民宗委报告贯彻落实情况。【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未上报情况,每发生一次扣分;

2、超时限报送情况:3日以内扣分,

3日以上5日以内扣分,5日以上扣分。

2、对省民宗委安排部署的有关工作,按规定时限认真办理和反馈。【4分】

考评单位:机关各处室

考评标准:

1、未办理和反馈情况,每发生一次扣0.

5分;

2、超时限办理和反馈情况:3日以内扣0.

2分,3日以上5日以内扣分,5日以上扣分;

3、省民宗委通知召开的各类会议无故缺席,每发生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发生一次扣分。

3、对省民宗委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按要求及时办理和反馈。【3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

1、未办理和反馈情况,每发生一次扣分;

2、超时限办理和反馈情况:3日以内扣0.

2分,3日以上5日以内扣分,5日以上扣分。

四、认真做好党建、文明创建、纪检监察、保密、信访、文秘等工作(15分)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切实做到本单位无违法案件、无违纪案件、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责任事故,努力建设一支不出问题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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