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热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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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第一篇】
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切实改变民主南路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为群众营造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结合民主南路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1、为了切实落实工作举措,确保此次整治达到预期效果,成立民主南路市容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办事处副主任
组员:城管科科长
组员:城管科副科长
2、实行突击集中整治和日常巡查、定人定岗定职责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方式。
二、整治范围和目标
本次集中整治范围:民主南路(淮海路至和平路)。
本次整治的工作目标:通过采取统一整治的方式,有效解决民主南路占道摊点、店外经营、环境脏乱差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管并有效落实长效管理,促进市容环境的提升。
三、整治内容和难点
(一)整治内容
1、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店外加工、制作;流动占道摊点;
2、落地灯箱、落地广告牌;
3、店外及公共场地堆放的物品;乱搭建、乱拉扯;
4、野广告及橱窗张贴;
5、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
6、店外加工制作噪音扰民;
(二)整治难点
二手机市场、沿街广告占道加工制作、开明家具市场店外经营、丰储街布市店外经营
四、步骤方法
(一)部署宣传(11月15日至11月18日)。
办事处对民主南路的占道摊点等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摸底并逐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张贴集中整治通告,责令违章当事人限期清理违章物品。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9日至11月21日)。
集中对民主南路占道摊点、店外经营、乱堆放杂物、乱扯挂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确保无占道摊点、店外经营。
环卫保洁公司加强对民主南路的环境卫生巡回保洁。垃圾随产随清,做到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石净、墙根净,无垃圾污物、无纸屑杂物、无明显痰迹和浮土、可视范围内无暴露生活垃圾。
派员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协调交巡警大队对机动车加强管理。
(三)长效管理阶段(11月22日起)。
1、组织落实“街长制”,安排城管执法队员在民主南路进行“定岗、定责”管理,主要人员及路段分配如下:
2、中队加大对民主南路巡查频率和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发现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章行为,坚决予以取缔,防止反弹。
严格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与民主南路沿街业主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确保签订率100%,履行率95%,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局面。
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喜迎“双节”、扮靓城市、美化乡村、服务民生为目标,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委会齐抓共管和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努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整体面貌,提高城乡环境整体管理水平,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双节”的到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
全县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本次整治活动时间:9月13日至10月12日。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3日—9月17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的整治工作方案,要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综合整治阶段(9月18日—10月12日)
县城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各自管理范围和权限,提高标准,强化措施,突出重点,落实任务,扎实推进整治活动的开展。要对各自管理的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影响市容的现象进行全面整改,通过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建立规范化、长效化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使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城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对照本方案,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坚持突击性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明确管理范围和责任,健全机构,充实人员,配齐队伍,强化日常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保持城乡环境面貌常洁常新。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宣传典型经验,展示整治成果,发挥环境整治凝聚人心、提振精神的作用,为顺利推进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创全民参与、携手推动环境整治工作的新局面。
(四)严格督查,落实奖惩
县政府将成立县迎“双节”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对县城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比。综合整治阶段开始后,各督导组每周至少要督导检查2次,对被督导单位分别进行评分排位,同时每周印发督查专报,通报督查情况。综合整治活动结束后,县政府将对综合评比前3名的进行通报表扬,并由县财政分别给予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1000元的资金奖励;对排名后3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道路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加快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村居为责任单位,强势发动、强力推进、强行入轨,集中开展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问题,积极探索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实现沿线环境治理全覆盖、长效管理常态化,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建立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道路及责任单位
1、xx路沿线有xx。
2、xx路沿线有xx。
三、整治内容
1、整治生活垃圾。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对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沿线及庄台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干净、清新、整洁。
2、整治河渠沟塘。重点整治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及沿线村庄内的河渠沟塘水体及周边裸露漂浮垃圾、杂草、杂物,对沿线边坡进行修整,并适当绿化。
3、整治乱堆乱放。整治道路两侧乱堆乱放杂物,庄台及林内、田间草垛,切实做到沿线庄台草垛集中堆放、宅院物料存放有序、无乱搭乱建、无残垣断壁,房前屋后整齐干净。
4、涂白出新。一是对主干道两侧的树木,进行全方位的涂白,高度不低于1米;二是对沿线的村庄庄台外立面高质量涂白出新,上白下灰,灰色高度米。
四、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19日镇召开道路环境整治动员会,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到这次环境整治当中去。镇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村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围绕此次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全面宣传、发动,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人员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按照规定时间镇成立以专业队工作方式。一身沿路各村成立垃圾清理专业队,对辖区内的脏、乱、差、堆进行集中清理,机械与人力相结合,坚决打此次环境整治攻坚战。二是成立涂白专业队,按照标准对沿线的树木和墙体进行涂白出新。
第三阶段:落实管理机制阶段。各责任单位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主,制定村规民约,签订环境保洁保证书,配齐保洁人员,落实长效管理。
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第四篇】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迎国庆迅速提升市容环境整体水平为主线,动员全系统执法力量,针对当前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力争通过两个月的时间,使影响我市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容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城市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二、整治范围
在对全市主要街路、重点广场和重要部位市容环境进行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加强对小街小巷、非物业和弃管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等市容薄弱环节的整治,全面提升我市市容环境整体水平。
三、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及责任分工
(一)清理占道经营
1.清理整治街路市场。要采取严防、严控、严管等措施,全面清理整治街路市场。对于已经备案的街路市场,要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格按规定时限开市、撤市,不能出现口部外溢现象;对于未备案的违规街路市场,要全部予以取缔。
牵头部门:市容环境执法指导处、城管办综合协调处;责任部门:各分局、市局直属一大队。
2.整治露天烧烤、沿街摆卖、店外经营、占道加工和占道洗车。对城区范围内所有街路、重点广场、重要旅游场所存在的露天烧烤、沿街摆卖等占道经营行为要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市民举报和媒体曝光的点位要迅速清理取缔,并严格控制反弹。各分局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值守时间,对于经常反弹的重点部位要值守到凌晨2时以后。
牵头部门:市容环境执法指导处;责任部门:各分局、市局直属一、三大队。
3.规范修车点、修鞋点和报刊点。对修车点、修鞋点和报刊点等便民服务设施要合理规划,全面规范,点位设置一般要距主干道街路路口50米范围以外,要做到既方便市民,又不影响市容环境。
牵头部门:城管办综合协调处;责任部门:各分局、市局直属一大队;配合部门:市容环境执法指导处。
(二)整治小招贴及乱涂乱画
继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统一处罚尺度,对违规电话号码坚决予以停机。要与城管、公安部门建立顺畅的工作衔接机制,对未清除、覆盖的点位和外地违规电话号码点位要及时提供给城管部门,确保小招贴和乱涂乱画得到及时清除和覆盖。
牵头部门:城管办综合协调处;实施单位:各分局、市局直属一大队;配合部门:市容环境执法指导处。
(三)规范牌匾广告设置
对现存的违规户外广告,要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予以拆除。要加大对户外广告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擅自新增和拆除后反弹的现象。对内容及画面不雅的户外广告,要及时进行纠正。户外牌匾要符合牌匾标志设置规范要求,保持整洁美观,亮化设施完好。对商店橱窗内违规设置的内挂广告、不干胶贴字要及时清除。对违规悬挂、设置的条幅布幔、落地灯箱等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牵头部门:市容环境执法指导处;责任部门:各分局、市局直属一大队。
(四)清理整治私搭乱建
1.清理整治街路两侧的违章搭建棚厦。全面拆除主次干道两侧的违章搭建棚厦,拆除街巷路两侧有碍观瞻和占道的违章搭建棚厦。
牵头部门:市容环境执法指导处;责任部门:各分局、市局直属一大队。
2.清理整治小区内的违章建筑。严厉查处小区内私拆乱改和擅自借助墙体、屋顶搭建房屋、门斗行为,有效遏制小区内违章建筑,对市民反映强烈、反复投诉举报的,要坚决予以拆除。
牵头部门:公用事业执法指导处;实施单位:各分局、市局直属二、三大队;配合部门:建设市场执法指导处。
3.全面整治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应当在规定范围内设置,并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对无照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要联合相关部门予以清理取缔。
牵头部门:公用事业执法指导处;责任部门:各分局、市局直属三大队。
(五)查处侵绿毁绿行为
以二三环绿化带、滨水路、运河沿线、主要街路两侧绿化带和精品绿地为重点,对在绿地内放牧、小开荒、烧烤、擅自砍伐树木、擅自排放垃圾残土等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定点值守,典型案例要在媒体上曝光。加强对小区内毁绿侵绿行为的整治力度,要充分借助社区和居民的力量,对小区内侵占绿地、小开荒等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维护我市绿化工作成果。
牵头部门:市容环境执法指导处;实施单位:各分局、市局直属各大队。
(六)治理城市出口路和城乡结合部环境
1.整治乱排乱卸垃圾、残土行为。全面加强违规运输散流体执法工作,对散流体大型运输车辆经过的城市出口路、三环内8个垃圾排放场地,以及工地和拆迁现场实行动态监管,坚决杜绝各类乱排乱卸、沿途洒落等现象。
牵头部门:公用事业执法指导处;责任部门:各分局、市局直属三大队。
2.整治乱堆乱放行为。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存在的沿街摆卖、店外经营、乱堆乱放杂物、擅自设置灯箱、条幅布幔等现象的清理整治力度,全面规范街路两侧户外牌匾。
牵头部门:市容环境执法指导处;实施单位:各分局、市局直属一大队。
(七)整治重点场所环境
加大对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沈抚城际铁路沿线及临时机场路的清理整治力度,重点对沿街摆卖、店外经营、擅自设置灯箱及条幅布幔、牌匾破损进行清理整治,确保重点场所良好的市容环境。
牵头部门:市容环境执法指导处;责任部门:各分局、市局直属一大队。
(八)强化建筑工地和拆迁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规范有序,建筑工地围档设置规范,无破损、无未经审批的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广告;建筑工地现场出入口设置硬覆盖,设置车轮冲洗设备,进出车辆无夹带泥沙现象;建筑工地内堆放的沙石物料整齐,建筑工地围档外无堆放物料和垃圾残土现象;在施工中无扬尘现象发生;密目网无破损现象;建设项目主体建筑无占绿、毁绿,围墙、售楼处、大门等无侵占绿地或预留绿地行为。拆迁现场管理规范,按规定设置围档,实行湿式作业,无扬尘现象发生,运输车辆不夹带泥沙。
牵头部门:建设市场执法指导处;责任部门:各分局、市局直属二大队。
在完成上述整治任务的同时,各分局、市局直属各大队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灯饰亮化、美化粉饰、机动车乱停乱放、楼道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涉及我局的执法工作,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8日-7月29日)。召开动员大会,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部署,各分局、市局相关部门要深入发动,统一思想,全面启动集中整治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30日-9月14日)。各分局、市局相关部门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工作标准,集中执法力量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取得明显效果。
(三)考核验收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市局指挥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报检查结果,并将检查考核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当中。
(四)巩固成果阶段(10月1日-年底)。各分局、市局相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值守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提高集中整治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迎国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市局成立专项整治活动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局董文秋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局各位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局指挥中心、各执法指导处、各直属大队主要负责人及各分局主要领导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指挥中心,负责集中整治期间的总体协调调度、督促检查等工作,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各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在全系统上下形成统一指挥、调度顺畅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监督考核。各分局、市局直属各大队作为此次集中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科学安排执法力量,按照市局指挥部的整体工作部署,将整治任务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并落实到人头。为确保此次整治活动的各项任务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市局将采取“日报制”和“销号制”的方式,定期需要整治的街路及点位。集中整治期间,各分局要于每日下午5时前将当日完成情况上报市局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定期将各单位日报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三)转变执法方式。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各分局、市局相关部门要切实转变执法方式,牢固树立执法服务的工作理念,广泛开展共建活动,分别与学校、医院、社区、物业公司、建筑工地、沿街商户、烧烤店铺和街路市场等易引发市容问题的重点单位,签订共建协议,建立工作联系。在执法工作中,要做到处罚与疏导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同时,要积极探索利用非处罚手段解决城管中的违规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