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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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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1

根据《中共县纪委关于开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和《州医疗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县医保局依据职能职责,于7月、8月、9月集中开展了医保基金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

(一)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着力解决诱骗参保人住院、冒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虚记医疗服务费用等问题。

整治工作开展情况:7月、8月、9月分别组织专门的监管队伍开展打击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对3家县级医院、21家乡镇卫生院、7家药店和2家诊所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多措并举开展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行动。一是开展外伤调查,严防欺诈骗保。实行周二、周五入院调查制度,到病房面对面和患者进行核实确认,填写《外伤调查笔录》和《调查核实表》,掌握入院第一手资料,第一时间甄别病人是否符合报销条件,有效预防患者隐瞒事实、编篡受伤原因等行为,今年1月以来,共开展县内就医的外伤病人调查核实181人,符合报销条件的136人;县外就医符合外伤报销条件调查核实43人,符合报销条件的43人,均予以报销;二是检查定点医院住院病人是否存在冒用他人社保卡情况。当面核对住院病人身份信息及住院登记信息,杜绝发生冒用他人社保卡,经查,未发现有此类情况;三是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文书。重点核实门诊日志、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等医疗文书,检查是否存在伪造医疗文书、虚记医疗服务费用等情况。

发现问题:一是门诊存在抗生素、慢性病大处方问题;二是病历书写不规范,如医嘱未签字,长期医嘱无终止日期,病情记录不完善、护理记录不全等;三是进销存药品管理不规范;四是收费不规范,存在住院收费时重复记费的情况。

整改要求:一是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整改大处方问题,抗生素处方不能超过一周药量;疫情期间,慢性疾病处方不能超过三月药量;二是要求病历书写及病历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书写、管理医疗文书;三是要求加强药品、药械的管理,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规范使用购、销、存系统,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二)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重点解决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和儿童恶性肿瘤救治问题。

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开通了异地住院及时结算工作。通过加大政策宣传,提高了异地就医群众出院及时结算人次,推荐群众使用“医保”APP,实行网上住院备案登记,减少群众异地就医垫付医疗费用负担,逐步实现“零跑腿”。二是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根据全州医疗救助政策,对我县符合救助条件的病人实行分类医疗救助,提高救助比例,降低救助门槛,切实减轻病人看病就医经济负担重的问题,截至9月已实施2208人万元的医疗救助。三是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医保局的干部职工日常工作中,随时随地都会向老百姓宣传政策,解答老百姓的疑问。印制各类医保政策宣传资料2万余份,进行了县域内全覆盖宣传,适时在“医保”更新医保政策相关信息,老百姓可以随时了解医保政策。扩大医保政策知晓面,为老百姓选择适合自己病情的医疗机构治疗提供保障,避免小病大医以及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医治报销比例低的情况。四是从政策层面进一步减轻群众看病就医的医疗负担。县级医疗保障局在日常工作中切实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并将了解、收集到的问题及时向州医疗保障部门反映,不断推进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的完善,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重的问题。

(三)聚焦“大处方、滥检查、泛耗材”问题,深入开展处方点评工作,专项检查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收费不规范和过度诊疗问题。

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今年9月派出工作人员与卫生局等部门开展了“重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发现问题现场反馈,要求限时整改。

发现问题:一是购销存管理不规范,部分乡镇卫生院和药店对购销存系统的使用不熟练,无法提取购销存数据,3家县级医疗机构药品系统盘存数和实际盘点数差距过大;二是药品规格、单位对码有误,诊疗项目未对码或对码有误,住院病人结算时支付类别错误,导致住院结算错误。

整改建议:一是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立即完善购销存系统,落实专人负责,熟练操作系统,规范管理药品药械;二是准确核对诊疗项目、药品等对码信息,确保药品、药械进、销、存有数据可查,结算费用时不会出错。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宣传确实开展了,但收效不佳,对政策宣传的监督回访力度需加强;三是医保政策宣传效果不很理想;四是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存在薄弱环节;五是监管队伍力量薄弱。

三、下一步打算

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并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的管理,维护好医保基金的安全,将每一分基金都用到刀刃上,切实保障好参保群众的医疗利益。一是丰富医保政策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覆盖范围;二是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建立一支专业性强的医疗监管队伍;三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根据医疗服务协议和《社会保障法》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罚,以罚强化警示教育,提高监管实效。

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2

按照《中共县纪委关于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县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赓即召开专会,对应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治清单、完成时限,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辍学问题方面。经全面排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973人、凉山自主搬迁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2人均在校就读,无一人辍学。同时,县特殊教育学校已顺利投用,现有教职员工5人、学生22人,目前正在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关设备设施,全力确保全县智障残疾儿童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二)坚决纠正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方面。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6736人,按照每生每人每天4元标准,全年应拨付万元,按时下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金万元。2019年下达目标任务为25265人,实际完成人数26916人,完成率%。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均设置营养改善公示牌,对膳食补助资金收支、食材价格、实际用餐人数等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并配齐配足运行经费。

(三)坚决纠正截留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方面。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成立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通过学生个人申请,学校初审、复审、公示,并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补助金由银行打卡发放。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向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2019年共发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6946人次,发放资金合计419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357人次,资金达万元。秋季还向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孤儿)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2105名非寄宿学生人发放了生活补助,资金达万元。2019年下达目标任务为3200人,实际完成人数3467人,完成率%。

(四)减轻中小学及教师承担的与教育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方面。经排查,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存在未经县教育同意,学校私自接受面向中小学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不存在未经教育局审批审查的APP进校园;不存在商业活动进校园;不存在学校教师因参与各级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的活动而影响教育教学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抽调中小学教师情况。

(五)遏制民办幼儿园过度逐利、收费高昂方面。全县民办幼儿园共69所,收费标准均采取物价局备案、教育局备案的双备案方式,通过市场调节收费标准,不存在过度逐利、收费高昂的问题。

(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工程项目专项清理,坚决纠正摘帽后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严不实等问题的排查方面。经排查,县教育系统扶贫领域项目共7个,涉及资金4000余万元,不存在建设滞后、资金支付率过低等问题。

(七)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方面。改善学校及幼儿园食堂供餐投入5万余元。投入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29万元,预计年底全县74所学校视频式“明厨亮灶”达到100%。截至目前,县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3次,消除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二、当前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民办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存在隐患。部分民办幼儿园家用厨房与幼儿食堂混用、幼儿食材与家庭食材未分开、幼儿膳食加工工具与家庭使用工具未区分开。

(二)部分学校食品留样不规范。在整治过程中部分学校食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食品留样量不够,不符合留样至少125克的要求;二是留样记录不完善,有的学校记录与实际留样不符;三是留样盒不统一,部分学校留样盒密闭效果不好;四是留样食品冰柜没有专用,留样盒与其他食品混放。

(三)进货验收台账、餐厨废弃物处置等软件资料记录不完善、不及时、不统一。经过近几年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和整治,绝大多数的学校都对进货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提高了重视,但由于管理食堂的老师更换、民办幼儿园管理人员兼顾不暇、管理不善等诸多因素,导致各校食堂软件资料制作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民办幼儿园监管。加大各民办幼儿园督促整改,落实民办幼儿园园长食品卫生主体主责,严格标准建设幼儿园食堂,严防因陋就简造成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

(二)持续强化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县教育局将督促学校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严格相关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提升学校食堂安全管理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加强学校负责人和学校食堂相关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健康检查和晨检制度。严格原材料采购、验收、储存管理,严格索证索票,严格大宗食品台账登记管理,严格食品留样等相关制度,严格食品安全卫生和操作程序,从制度建设、人员管理、过程管控、事后抽查等全方位加强监督,从源头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持续加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教育。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食堂主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县教育局将会同其它相关部门头,定期开办培训班,由市场监管部门培训食堂管理规定、厨房操作规程、如何预防食物中毒、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的应急处置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主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思想重视程度和实际操作水平,防止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各校强化自我培训,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核。二是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学校(幼儿园)要利用开学教育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着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强化其自我保护意识;劝导学生不购买无证摊贩提供的食品;要充分发挥媒体、班级微信群、学生家长、群众的监督作用,全方位推进社会共治。

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3

我局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主要有1个整治项目:存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为此我局制定整治措施,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原因剖析

由于环保工作缺乏长效机制,未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针对上级制定的污染治理目标,为做到最大程度起到效果,有时存在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当地环保工作压力大,现有企业复杂,实施“一厂一策”难度大,且遭遇的阻碍很大,“一刀切”相对有效果。

二、整治措施

1、加强我局相关人员理论知识水平,再一次学习省、市关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整治“扬尘污染、异味污染、城市黑臭水体、建筑施工噪声、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农村纳污坑塘、“散乱污”企业、重型柴油车和冒黑烟机械、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10个方面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污染问题。

2.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严禁“一刀切”行为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三、取得成效

1.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9月份全县为2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

2.第十屯出境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完成23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51个村庄生活污水乱排乱倒实现有效管控。

月份以来,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11件,新排查整治新排查发现“散乱污”企业1家。

4.坚决纠正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开展专项整治,明确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工作任务和落实措施,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纳入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抓好问题整改,按时办结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销号规定,确保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做到及时清理取缔到位。进一步加强全县空气质量的改善和国控省空水质断面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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