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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考勤制度【热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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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考勤制度【第一篇】

一、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包括校级干部和小学校长)。

二、分值规定为10分。

三、学校教职工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婚丧假、分娩假,不扣分,不扣款,请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方能离岗。其中,婚嫁:本人婚假7天,子女3天。丧假:父母5天,祖父母3天。产假158天,陪产假7天;以上各类假期均包含双休日和公共假期。

四、累计请假两天以内的(含2天),由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根据本单位制订的考勤制度执行,加班者可以用请假调休。累计请假两天以上的,由小学校长携带有关手续提交联合校校长审批,其中:病假扣分/天,扣完10分为止;事假扣1分/天,扣完10分为止且上缴款100元/天或扣2分/天,不缴款。

五、累计病假20天以上、累计事假10天以上者综合考核不超过75分并按长假对待上报人事局。无故连续离岗15天,视为自动辞职,上报教育局。

六、教师工作期间发生疾病需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不扣分、不缴款,出院后三天还不能上班视为长假(以住院的相关手续为准)。

七、对长假的几点规定:

1.因病确实不能参加工作者,上报人事局核准。

2.因请假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八、本制度经校委会研究制定,并于2017年9月18日起执行。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第二篇】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向过程管理要质量,特制定该规定。

1.教师考勤基础分为0分,考勤对象为索庙中学全体教职工。考勤领导,原则上白天由两名领导一块考勤。

2.开会必到。旷会—8分,请假-4分,迟到、早退-2分。上级开会,旷会扣款10元,(以上级考勤为准。)年级会、教研会、师生大会均按例会记分。

3.上午、下午预备铃后,除门卫人员外,一律到教导处门前亲自签名。迟到记-2分,不签或代签视为矿工。

1.上午、下午上课、早晚自习辅导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习按要求辅导一节得2分,办公一节得1分。不准私自调课或让课,自习经值班领导允许调换的记1分,未经允许的扣被替人员4分、应课人减2分,自觉维持纪律的记1分。

2.上午、下午办公时间必到,上午四节、下午三节,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连续旷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课请假-2分/节,办公请假-1分/节。

4.保卫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值班期间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请假-2分,旷一个班(指24小时)得-60分,请假得-28分。

5.课间操、学生集会、集体活动、劳动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周一及重大节日升旗,全体教师必到,记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请假-1分。(小孩未满1周岁的女教师可以不参加)。产假返校第一学期,办公时间不抽查。上课、辅导、有事必到。

6.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必到,履行各自责任,照看所担年级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请假得-1分。按时带操、组织运动队、球队等得2分。

10.非正式出勤时间,保持与学校联系,随叫随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请假得-14分。

11.广播室安排好两操放音工作,失误一次扣负责人2分。

12.凡因公出差、请假需经校长批准,并告知值勤领导。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需出示上级书面通知,由年级主任调好课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13.请假手续:请假者需亲自持请假条由年级主任签字,并调好课后,向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两节课(含两节)需先向校长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14.考试及各级开会等重大集体活动,请假、旷工者,扣分加倍。

15.考勤统计每周公布,学期末进入综合考评。

16.说明:女教师晚婚晚育者,产假4个月,一般为56天。教师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

本规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考勤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办公秩序的稳定,提高办公效率,为打造名校,巩固基础工程,特制定考勤补充规定:

1.考勤分除直接带入评教定级外,单独设立奖惩制度,用以表彰先进,警示出勤表现差的现象。

2.每周出勤得负4分以内不奖不罚,负5分以上,每一分扣2元,以月累计为准。

3.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扣款累计处理,直至该教师调离单位。

4.负分累计做为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视情况约占考评分的`20%。

说明:

1.扣分法定假期除外,正常学习进修、开会除外,有县以上医院证明的病假,学校准假,并按请假记入考勤分。病假超过四周算长期病假,从第五周起扣工资的20%,超过八周,从第九周起,扣工资的30%。

2.考勤领导不尽职尽责,有教师举报属实,加倍给考勤领导扣分。

3.非规定时间或领导允许进电子备课室,进行游戏、娱乐经查实后,以旷课论处。

4.特殊情况由校长室召开校委会而定。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第三篇】

为切实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实现学校管理制度化与和谐化的有机结合,根据某市某区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请假期间工资处理通知》区教发【2014】5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考勤制度,望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

教职工因事因病必须离开岗位需要请假。假别有事假、病假、丧假、婚假、产假等(请假一般必须由本人向学校行政领导呈递假条,获得批准后方能离开岗位。

假条的内容必须具备事由和时限,否则,领导可以拒收呈递的假条,未经领导批准就离开岗位者,按旷工处理。考勤要求如下:

一、签到签退时间:

(打指纹或者刷脸)

签到时间早上7:20——9:00,

下午签退时间:

16:00——17:00。

时间过了不补签,请大家设好闹钟。一次未签到签离,当月全勤奖无。

二、学校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每位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不得做与教育教学无关事情[如9:00后锻炼(体育教师体能训练除外)、校外闲逛等。可参加学生大课间锻炼]。门卫私自放人和车外出,考核门卫。(一次扣门卫工资100元)

三、各领导及处室工作人员需外出开会、接洽事务者必须告知当天值日领导(事务名称、地点及时间)并报告办公室备案。

四、签到签退不得代签。若有代签,双方及多方均作未签到处理。

五、参加子女家长会,凭家长会通知单,到办公室填写《某中学请假单》(每学期不可

多于两次),不得与每周机动假叠加。

自行调课并告知备案,子女家长会不扣钱且符合学校其他考勤管理,每月全勤奖照发。

六、每位教职工每周有半天的机动假,用于处理自己的事务。可不签到或不签退,但应提前到办公室领取《某中学教职工机动单》填写并备案,事后告知不能消假。不得累计机动假。机动假不扣钱且符合学校其他考勤管理,每月全勤奖不计扣。

七、教研组外出教研活动,由教研组长到教务领取《某中学外出研活动单》一式两份,

一份交值日领导,一份交教研组备案。依照外出教研活动时间可不签到或不签退。外出教研活动的人员考勤由教研组长上报人员名单为准,不得补登。外出教研活动作为公假处理。

八、每学期结束,教职工考勤纳入个人考核和部门、教研组捆绑考核。

九、因公外出需自行调课,并将调课情况告知备查。3天以上,学校调课。

十、校级领导随机查岗,脱岗者按旷工处理。

(含上、下午上班期间不在办公室而在寝室休息)

十一、一学期内,除公假外出满勤给予一定奖励。

十二、假种分为:病假、事假、婚假、工伤假、丧葬假、产假、护理假七种,所有假种必须事先填写《某中学请假单》,并由领导审批;极为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填写,应电话告知办公室,假期结束返校后第一天主动到办公室领取《某中学请假单》,完善相关手续。学期绩效考核所有假种以《某中学请假单》、《某中学教职工机动单》、《某中学外出研活动单》、子女家长会通知单计算。没有相关手续,按旷工处理。

(一)婚假:

婚假13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不得推迟请假。外地结婚回校补办酒席,不另给假期。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前一天下午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不签退。请假时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校教师结婚当天,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前提下,同事前往祝贺,可不签退。婚假属政策假期。

丧葬假:直系亲属(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时,有三天丧葬假。本人或配偶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死亡时,有一天丧葬假。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教师直系亲属去世当天及出殡时,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前提下,同事前吊唁,可不签退。直系亲属丧葬假属政策假期。

(二)产假:

依法登记结婚并生产的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98天60天计生奖励=158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从子女出生时间开始算(提供子女出生证明)或从产前请假开始计算。法定假期及周末公休、寒暑假计入产假时间内,产假属政策假期。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不能按期回单位工作需要延长假期的,按病假相关条款处理。

(三)护理假:

1、女方生产:男方陪护假为15天。陪护假从女方生产前一天开始计算。陪护假属政策假期。

2、教职工直系亲属(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住院,提供相关证明,只签到或只签退;护理时长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直系亲属住院护理当月,无全勤奖。要请第2项护理假需自行调课并告知备案。经调课产生的费用由请假人负责。

工伤假:因公受伤,经工伤鉴定机构认定,必须治疗和休养的,按其伤情给予一定的工伤假期。鉴定机构认定后提供相关依据,工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四)病假:

1、病假2天以内(含2天)

,教师须到办公室领取《某中学请假单》请假,涉及到有课的由教务主任审批。急病住院、急诊等紧急情况,可先电话告知办公室和教务主任(有课的)请假,并告知课程安排情况(哪些班级的课、自行调课还是学校安排),随后按病假规定办理补假手续。病假当月无全勤奖。

2、病假2天到7天(含7天),教师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建议书等病历证明,由学校校长审核,填写《某中学请假单》。急病等紧急情况,请假流程参照病假第一条。病假当月无全勤奖。

3、病假7到15天(含15天)

,由校长办公会审核,填写《某中学请假单》。急病等紧急情况,请假流程参照病假第一条。病假当月无全勤奖。

3、请假16—30天的,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建议书等病历证明,由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报

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并报区教育局分管人事的领导审批备案。病假当月无全勤奖。

4、患重特大病(癌症等)

。教师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建议书等病历证明,参照上级文件执行

5、一学期病假累积超过5天(含5天)者。无学期满勤奖。

(五)事假:

1、教师事假须提前到办公室领取《某中学请假单》请假,涉及到有课的1天以内值日

校领导审批,2到15天校长审批。严禁请霸王假、遇紧急情况须电话告知值日领导和(有课的)请假,

并告知课程安排情况(哪些班级的课、自行调课还是学校安排)

。随后按事假规定办理补假手续。事假不

得充机动假,事假当月无全勤奖。

2、一学期事假累积超过10天者,各种推优不得推荐。

十三、旷工、请假期间的待遇。

根据2018年《某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的规定,奖励性绩效

工资的30%用于教职工的考勤。教职工旷工及请假期间的待遇规定如下

1、旷工:

教职工旷工按每天200元,半天100元,一节课50元,一天以上扣发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当年不能评先评优;两天至三天的,扣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当年不能评先评优;一学期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的,除按上述规定执行外,并上报教育局处理,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一学期累计旷工达一个月的,上报教育局劝其自动离职。一学期累计旷工达三个月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2、事假:

教职工一月内请事假一天扣50元,半天扣40元,十天以内的按上述规定执行;十天以上(含十天)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事假达到一个月的除按上述规定执行外并报教育局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3、病假:

教职工一月内请病假一天扣45元,

半天扣30元,十五天以内按上述规定执行;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扣发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男满55岁、女满50岁或教龄满30年以上的教职工生病,按教职工生病住院标准执行,生病住院的教职工每天扣20元(出院后需要休养的按病假计算),满30天的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对教职工患癌症、精神病、肺结核传染病、麻风病、瘫痪等疾病或工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产假、婚假、丧假、产前假

女教职工在产假期间福利待遇不变,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教师的平均数。教职工婚、丧假期间待遇不变,无特殊理由,超期不到岗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计算。

产前假:女教职工怀孕后,因身体原因确需请产前假的,其产生的代课工资由本人全额支付,扣除当月的奖励性绩效。不参加当年评优评先。

5、迟到、早退

1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含5分钟)扣10元,5-20分钟(含20分钟)以内扣20元,迟到20分钟以上或中途离岗查实1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一学期内累计迟到3次(即便是在5分钟以内)第三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2上课铃响后2分钟(含2分钟)为迟到,10分钟(含10分钟)以上者为旷课,下课铃响前2分钟离开课堂者为早退,早退10分钟(含10分钟)以上者为旷课。

(上课迟到和早退按上班迟

到处理、上述两种旷课现象按旷工处理)

3不按课表上课或私自调课者,各按一节旷工计算。

(如特殊原因需要调课,必须经教务处

同意,而且写好调课单交教务处存档)

4未请假不参加校内外学习、培训、活动、会议的作旷工处理。请假不参加上述活动的按照相应的假别计算。

5课堂教学的出勤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执行。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活动、政治或业务学习教职工不能请机动假,每次请假扣50元。

6、学校采取工作完成制、责任追究制和查岗制相结合的出勤管理制度,实行分类管理。

1行政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以学校每学期安排的值日时间为准,(每天做好值日工作记录,交班时做好交接)。值日的重点时段必须到岗,具体是早读前,课间操、中午、下午、晚辅导、就寝前六个时段。周末和节假日放假离校前对学校要进行安全检查并清理学生全部离校(超过时间学生未离校,有辅导老师的,学生安全由辅导老师负责)。行政值日领导负责当天学校的日常事务管理和突发事件的临时处置工作,对不能处理的事务交工作部门或分管领导处理;分管领导都不能处理的,交校长处理;校长都不能处理的,交校长办公会或校务委员会处理。值日教师除负责值日区域内的日常事务管理和突发事件的临时处置工作外,要积极协助值日领导管理学校日常事务。行政值日领导或值日教师对工作范围内的事不首先想办法积极处理,而是推诿他人的,视情节扣100——300元,处置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还要追究其它行政或法律责任;行政值日领导或值日教师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外出的,行政值日领导向校长请假,值日教师向行政值日领导请假,并做好工作的委托交接,值日行政领导做好当天的记录,若因未做好工作交接造成责任,将分别追究行政值日领导或值日教师的责任并扣100——300元;脱岗的一律按旷工计算。行政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不按时到岗的,分别按迟到、早退和旷工的相关要求执行。

2教职工上班时间为8:00——16:25,如无第一节课的老师可推迟到9:00(学校有工作安排的除外),其它按学校作息时间执行。教师未请假擅自离岗者按旷工计算,后勤人员还要根据工作性质执行作息时间。教职工(含值日教师)当天因特殊情况(交通事故、家庭特殊事情、恶劣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按时到岗的,必须电话向当天行政值日领导请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3班主任必须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保证每天上班时间要自己在校或有搭班老师在校负责处理班级事务,若班主任不到岗或工作交接不当出现的责任,由班主任全部承担;搭班老师承诺负责协助管理班级而未履行职责的,搭班老师与班主任各承担50%的责任,责任的确定按班主任管理制度执行。

以上作息时间的执行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所有教职员工必须高标准履行工作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二是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或紧急情况,所有教职员工必须按学校要求准时到岗,并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对因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教职工,扣100——300元,当年不能评优评先,造成责任的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8、以上所有的假项如果遇到双休日和节假日,连续计算。教职工没有严格按课表上课或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造成旷课的,调课双方按旷课处理。

9、学生就餐的日常管理由德育处负责,行政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和班主任具体负责,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按学校的就餐管理制度执行。

三、销假

教职工假期满后回学校上班或提前上班,应向受理请假的领导报告,办理销假手续。

四、其它规定

1.教职工子女参加中高考可以请2——3天的照顾假,子女在省外就读大学的可以请2——3天(省内一天)的照顾假(仅限第一年),但工作必需自行调整,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并报校长同意。

2、全体教职工应全面履行《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教师法》

等法律法规定规定的各项义务。

对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影响学校工作或声誉的教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学校有权作待岗处理并报教育局;工作严重失职的应给予纪律处分,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3、对请病、事假外出游山玩水或从事其他工作,甚至参与赌博或变相经商,按旷工处理。

4、为了严肃学校纪律,规范学校管理,行政值日领导负责每天考勤的记载、调查并按制度规定作出相应处理意见并告知当事人(值日领导未认真执行制度而徇私的,一次扣值日领导100元,两次扣除200元),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做出处理的,经请示校长后再做出处理。每月行政办公室统计好出勤报校长室备案后进行公示,期末兑现奖惩。

5、教职工的出勤情况由当天行政值日领导如实记载,填写好校务日志,做好工作的交接。

6、教职工每月因出勤扣罚的金额超过当月出勤奖金的,从绩效工资的总额中扣除(或交现金到学校财务),所扣罚的款项全部用于安排代课、顶岗的教职工;行政办公室每月汇总一次出勤情况,交后勤处执行;学期末办公室将教职工的考勤汇总存档。

7、若出现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8、本考勤制度由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第四篇】

为实现学校规范化管理,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如下。

考勤办法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

2、教职工每天按时到岗,必须本人用企业微信签到打卡。

3、上班用手机打卡,下班用指纹机打卡,每日共打卡4次。上班前60分钟内打卡和下班后60分钟内打卡,为正常工作出勤。对于当天打卡记录不全的,必须填写补卡审批单或者在企业微信申请补卡,否则按旷工处理。

4、考勤统计按照学部、行政后勤分别统计,每周分别公示、月底汇总,公示无异议后,打印纸质档分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部教导处公章,于次月2号前交校办存档,同时报电子档。学校办公室汇总后全校公示,经校长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请假手续和审批

请假在1天以内(含1天)报分管校长审批,前勤人员抄送到学部教导主任、考勤管理员,也可以写请假单。校办、后勤人员抄送到学校办公室主任及后勤主任,也可以写请假单。请假单须写明外出时间与回校时间,40分钟为一节,8节为1天,一月一累计,任课人员同时告知级部主任;超过1天少于7天必须向校长请假,且告知分管校长和主任;7天以上经校长同意后到教育局请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律报校长审批,并抄送到办公室主任及考勤管理员。请假结束,要及时销假。各学部每月公示考勤统计表,无误后交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汇总后全校公示,经校长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请假类别

1、事假:本人有重要事情,确需离岗者,须请事假。

2、病假:本人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须请病假。请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市(县)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请长期病假者,需出具医院住院治疗证明,且经核实属实的,方能准假。

3、婚假、丧假、产假、函授学习等按上级规定给予假期,不得超假,因故不能到校者,须续请事假。

(1)婚假:本人结婚给予3天以内婚假,节假日含在假期内,不补休。

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于路程假。

(2)丧假:本人直系亲属去世时,给予3天以内丧假,节假日含在内,不补休。(公婆、岳丈母去世也给予3天以内丧假)

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另给与路程假。

(3)产假:女职工生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怀孕四个月以内小产的给予15天产假,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4)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每天上午、下午分别给予一次哺乳时间,可在上午、下午各提前一节下班,但必须提前约定。

(5)因寒暑假时间较长,学校正常工作时间不再安排探亲假,教职工一律在寒暑假探亲。

4、哺乳期:哺乳期为1年,每天哺乳时间不超过小时,需延长者作事假处理。

5、因公事外出,由校长审批,并报分管校长备案,经学校统一安排后,均视为出勤。外出逾期需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报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请假期间的有关处理规定

1、请病、事假的规定

(1)学年内旷工一天扣2分;病、事假每天均扣分;迟到、早退一次扣分。请假每天以8小时计,以全年所有请假时数累计为准。接送孩子每天两次的全年扣2分,接送一次的全年扣1分。因大病治疗的,学校研究后,给予适当照顾。加班(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外出学习、值班等不算加班)可以与病事假相抵消,多出的加班每天计分,最多不超过1分。(每学期为一个单位)。

(2)长期请病、事假,按昌邑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请假管理制度办理。

(3)校会、阅卷、监考、业务学习及上级部门举行的大型集会请假,加倍扣扣。

2、上班开始前20分钟、下班结束前20分钟,不允许请短暂事假。特殊情况除外。

3、短暂事假以分钟计,累计小时为半天,结余带入下一个月。短暂事假结束后,需及时当面销假。销假时与请假时长不符的,当面修改请假时长。短暂事假弄虚作假的,当次记为请假半天。

4、半天请假需至少提前4小时提出申请。上班前4小时内提出请假申请的,加记迟到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5、半天以上请假需至少提前24小时提出申请。上班前24小时内提出请假申请的,加记迟到1次。特殊情况除外。

6、教师请事假、病假需根据学部要求将请假手续填写清楚。中途因事因病离校外出,需持有学部、处室请假条,交给门岗,门岗收条放行。

7、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有关规定

(1)未请假擅自不到单位的、未经批准上班期间离开单位的,记为旷工半天。旷工为严重违背教育初心、有违师德的行为。旷工一天,除按照昌邑市教体局的相关文件进行处罚外,在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师德考核时分别扣2分。连续旷工超过3天的,学校不再聘用,学校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2)迟到5(不含)分钟以内,记短暂事假1小时。迟到5(含)-10(不含)分钟,记短暂事假2小时。迟到10(含)-20分钟(不含),记短暂事假3小时。迟到20(含)分钟以上,记事假半天。

(3)早退5(不含)分钟以内,记短暂事假1小时。早退5(含)-10(不含)分钟,记短暂事假2小时。早退10(含)-20分钟(不含),记短暂事假3小时。早退20(含)分钟以上,记事假半天。

(4)串岗一次扣分。办公时间到其他办公室或一些活动场所等做一些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视为串岗。

(5)无故误课一节,按旷工1节处理。

(6)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一旦查实做空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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