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国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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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国法学习心得体会【第一篇】
“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刻记在心,付诸于行,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这是日前宁德市委(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省委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有关精神时,市委领导提出的要求。
中共中央提出“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要求后,宁德市纪委监察局积极响应,连日来,通过网站、报纸等开展学习和讨论,传达学习省委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有关精神和市委(扩大)会议精神,积极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营造氛围、奠定基础。
据悉,去年以来,宁德市通过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知识竞赛、“宁川清风”视频大赛、组织拍摄家风家训专题宣传片、举办“《准则》《条例》系列谈”学习体会征文等活动宣传党章党规党纪。今年初,市纪委还编印了《“学思践悟”论述摘编》,并与《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一起作为“新春年礼”发放给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册学习,加强“学思践悟”,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阶段,宁德市纪委将结合“两学一做”继续开展“学思践悟”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党章党规党纪的知识测试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党纪国法学习心得体会【第二篇】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党纪与国法是统一于宪法之下的制度规范。我国宪法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党纪就是保障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有效抵御腐败风险,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党内法规。国法主要通过对犯罪的惩治,对人权的保障,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党纪与国法都是贯彻实施宪法的基本规范,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两者的基本内涵与相互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党纪严于国法,党纪保障国法实施。《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宗明义指出,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既然是先锋队,理所当然应该接受比普通人更严格的约束。对于党员而言,这一身份决定了其不能等同于普通群众,不仅要遵守国法,更要遵守党纪。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一些可由公民自由选择的任意性规范,在党的纪律中,却被定为命令性、禁止性的义务规范。如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各地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案例,从法律角度来说,大操大办并不违法,但对党员干部来说,仅做到不违法还不够,还要严格遵从党的规定,受到党纪的约束。这正是党纪与国法的区别所在。党纪与国法的深层次关系,不仅止于前者严于后者,而是二者之间的互动。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党纪不仅用来规范党自身的内部行为,更是为了保障国法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国法高于党纪,国法强化党纪效能。党纪严于国法,并不是说党纪可以凌驾于国法之上。相反,党纪是限制在党内的,适用范围要小。如对腐败分子的惩治,就充分体现了党纪国法的辩证关系。一般而言,处理程序有两个阶段:党内处理和司法程序。虽然大多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但也有的仅做免职处理,还有的仅是受到党纪处理,其原因就在于他们还未达到违法的标准。所以,有些人受党纪处分不受国法处理。而那些既受党纪处分又受国法处理的人,其行为触犯了社会中每个人都要遵守的法律。这种情况下,在适用党纪之后,必须还要适用国家法律,才能实现罚当其罪。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法是对党纪惩治功能的有力强化。
党纪与国法共同构成法治防线。同志指出,在我们国家,党内法规制度也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我们较之西方国家更有特色的部分。党纪作为对全体党员的要求,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党纪主要对违反道德和纪律的不廉洁或腐败行为进行查处,通过适用党内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剥夺违纪者一定时期内党内任职甚至党员资格,促进全体党员道德品质的培育和自律机制的完善。充分发挥党纪的约束作用,对引领全社会守法护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国法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主要对构成犯罪的腐败行为进行查处,通过对犯罪人人身自由乃至生命的剥夺,实现罚当其罪。在反腐败斗争中,只有充分发挥党纪的先导、核心和主体作用,才能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正确有效地适用法律,不断提高反腐败斗争的法治化水平。
党纪国法学习心得体会【第三篇】
通过党风廉政教育的 学习,使我更加深刻地懂得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感触颇深。在 日常工作和生活 中难免会和不同社会阶层 不同文化修养 人生观与价值观取向不同的人接触,从而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和考验;如何把握自我,坚守防线,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自律:
一 坚定信念,保持清醒头脑
理想信念是人生的总开关,是能否做到自律的思想基础,惟独 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才干在 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在 小事细节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要自觉把坚定理想信念 严格律己作为加强自身修养的重要内容,并融入到自己的 学习 生活 工作之 中,化为自觉自愿的实际行动。
二 正确对待名利,把住要害环节
党员干部要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良好心态,正确对待名利,从司空见惯的小事和小节抓起,加强世界观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地位观 利益观,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切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三 加强思想教育,筑严思想防线
一个人的变化是从思想上 的变化开始的。为此,必须经常加强政治 学习,坚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固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志当存高远,才不致被困于名缰利索,受制于一己私欲。
四 严于律己,带头遵纪守法
党的纪律 各种法律 规定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在 纪律面前没有 特殊党员和特殊干部,作为一名党员 教师更不能等同于一般群众,必须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各项党纪国法,惟独 这样,才干取信于群众,取信于组织。同时,要自觉地接受监督,而绝不能漠视甚至规避监督。
五 构筑防线 保住底线
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非常重要,为此应常 学习 辩是非 不攀比 想大事 干好事,以寻常的心态处理事情,不羡慕 不妒忌别人的富有 ,惟独 这样才干做到顺境时不飘然,逆境时也不至于太消沉。做事 做官 做人要有 底线,这个底线就是党纪国法,要真正把党纪国法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
党纪国法学习心得体会【第四篇】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收获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宪法确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党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把党对反腐败的政治领导和领导反腐败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国家法律,是全面从严治党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协调推进的具体体现。学习“一章两法”是深入查找自身问题和不足,强化党章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党员意识,增强党性修养。学习党章,既要“内化于心”又要“外化于行”。做为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党章。一是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二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善于从全局高度,用长远眼光观察形势、分析问题,自觉地在顾全大局的前提下做好本职工作。
二、坚持走群众路线,勇于担当,依宪行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依法治国,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践行群众路线重要思想,同“敢转争”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也坚决与游离于法治之外、凌驾于法治之上的现象和行为作斗争,做宪法的践行者、捍卫者、宣传者。同时以七五普法工作为依托,突出宪法地位,在辖区范围内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于律已。《监察法》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反腐败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党内监督未覆盖或党纪党规不适用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依法监察。做为学校纪检委员,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平常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提醒,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在原则问题上,敢于动真碰硬,真正把制度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不断强化执政问责的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党章》、《宪法》、《监察法》既相对独立又高度联系,今后,我将继续深入学习“一章两法”,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不断提升自身修养,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