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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点位长责任制工作方案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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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点位长责任制工作方案1

为了推进我乡文明乡村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文明意识,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村的文明程度,促进全乡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全乡工作大局为中心任务,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核心,以求真务实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文明乡村建设,努力把我乡建设成为环境整洁、生态协调、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文明乡村。

二、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创建文明乡村工作,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把创建文明乡村建设、生态文明村建设结合起来,创建两个生态文明村。有计划地培育一批文明户、五好家庭,发挥它们的辐射力和带动能力,促进农村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改善,文明程度提高。

三、工作原则

第一,以人为本原则。在创建文明乡村过程中,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牢牢把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积极引导在本乡生活、学习、工作的群众广泛参与,让群众成为文明乡村创建活动的主体。

第二,持之以恒原则。文明乡村创建活动的实施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常抓不懈。对不文明现象要抓住不放,一以贯之,持之以恒,抓一件,成一件,直到真正抓出成效,力戒形式主义。

第三,工作创新原则。创建文明乡村各阶段各项工作的`推进,我们要突出重点内容、活动载体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做到常抓常新,保证其良性运行,务求实效。

第四,软件、硬件相结合原则。在提升人民群众整体素质的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在硬件建设中要注重人性化的设施建设,注重硬件为软件服务,软件促进硬件建设。

四、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创建宣传教育。使全乡上下形成浓烈的创建氛围,增强全民的参与意识,进一步推进广大村民“说文明话、走文明路、行文明车、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二是抓好本乡交通秩序管理。强化村民交通意识,疏堵结合,重点在车辆停放,规范交通秩序等方面要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是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在全乡开展以消除卫生死角、清除暴露性垃圾为重点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各类环境卫生普及活动,教育村民掌握卫生知识,养成卫生习惯,创建良好卫生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四是积极开展文明村、文明小组、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深化。

五是开展创建平安和谐大垭活动。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优良的社会环境。

五、主要措施

创建文明乡村是一项覆盖面广、牵涉范围大、关联度高的社会综合系统工程,事关我乡发展全局。各村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去,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载体,聚集全乡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促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一是创建组织。乡党委、政府要把创建文明乡村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决策范围,摆上议事日程,成立以书记罗贵阳同志、乡长董雄然同志为组长,宣传委员陈小东同志为副组长,各村、乡属各部门为成员的创建文明乡村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健全了有人管事的领导体系和有人干事的工作网络,切实担负起文明乡创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全乡上下形成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搞好宣传发动。各村、乡属各部门要自觉把文明乡村创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大宣传力度,统一创建思想,树立创建信心,不断提高广大村民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大家在潜移默化中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自觉加入文明乡村创建工作的行列。

三是落实目标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履行职责,把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作为工作的重点,根据全乡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各村负责人对本村的创建工作要主动抓好抓实。

创文点位长责任制工作方案2

为扎实做好20xx—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市20xx—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表的通知》(岩创城办〔20xx〕5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市文化和旅游局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的要求,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为先导,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目标,结合全市文旅系统自身的职能和工作特性,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市文化和旅游局(20xx—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表》(以下简称责任表)各项测评指标,对我局所担负的职责高标准落实,对实地考察点全面巡查,特别要针对薄弱环节开展整改落实攻坚行动,做到目标、措施、进度、责任“四到位”,全力以赴,全面达标。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规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3月—4月上旬)。

(一)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因机构改革,重新成立市文化和旅游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

(二)召开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进一步研究学习《责任表》各项指标,按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职能进行总体部署,落实分工。职能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动员大会精神,以及确定的'指标任务早部署早实施。

(三)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宣传栏等做好局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深化创建活动阶段(4月中旬—7月)。

(一)分解目标责任。根据《责任表》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要求各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要将创建目标任务细化、具体化,确定具体措施、完成时间和具体责任人。

(二)严格对标创建。《责任表》内容多、要求高、覆盖面广,各职能科室、直属单位对照工作责任表立即行动、狠抓落实;查找问题、抓好整改;补缺补漏、做好台账;提早谋划、准备迎检。全面做好自查自纠、逐条逐项精准对标落实。力争测评少失分甚至不失分。确保迎测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检查督导。为及时掌握创建活动情况,各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将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局创建办。局创建办将定期研究部署现阶段创建任务,适时开展全面督查。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巩固提升阶段(8月)。

(一)抓好巩固提高。局创建领导小组将根据《责任表》相关要求对标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检查考评达标。

(二)认真迎接检查。各科室、局直属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荣誉感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迎接有关部门对创城工作的随机抽查检查工作。

(三)实行通报制度。为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使命感,调动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创建热情,全力做好创建工作,我局将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滞后的有关科室(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总负责,职能科室严格落实的制度,按照《责任表》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任务,积极有效落实各项工作。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职能科室、直属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每一项任务都人管、事情有人办,要广泛开展创建宣传,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对监管企业要进行深入动员,定期监督检查推动企业创建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鼓励企业树立大局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投入到创建文明城市的行动中来,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此项工作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机关党委将对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落实。对因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材料上报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并对不利文明创建工作开展的不良行为予以通报,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进行问责。

创文点位长责任制工作方案3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牢牢把握“创文明城市、惠万家百姓”的理念,切实体现文明城市创建群众需求的工作导向,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解决创建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打造城市良好形象,为力争在2014年把我市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

二、工作重点

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围绕城管职能,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十大创建行动”,即: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占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项目设施建设推进行动、文明素质提升行动、社区联创共建行动,努力优化城市环境,着力提升城市品质,确保城管部门创建任务全面完成,努力在2014年全国文明城市检查测评中不扣分、争高分。

(一)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

充分发挥市、区整治办的牵头组织、督查考核作用,对照“931”行动标准,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九整治”即整治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市河道、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建设工地、农贸市场;“三规范”即规范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户外广告;“一提升”即提升城市管理长效化水平。通过深入开展“931”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加快配套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着力改善城市市容面貌,努力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二)开展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重点对坡子街商圈、主要商业大街、市区26条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公园、广场、校园周边、车站等公共场所、重要节点进行整治,实行错时工作制,实施定人定岗定责管理,清除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取缔擅自摆摊设点、店外占道经营。规范摊点疏导区管理,因势利导,下大力气解决马路市场和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问题。开展城市“牛皮癣”整治,清除各类非法小广告、橱窗乱张贴,消除视觉污染。规范人力客运三轮客车车容车貌,确保无违规乱张贴的小广告及擅自改装、安装设置的附属装置;进一步规范人力客运三轮车停靠秩序,教育引导业主文明经营、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加大城市立面环境整治力度,对主干道、城市出入口、主要商业大街立面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打造城市新形象。

(三)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科学配置管理力量,合理安排工作班次,实现城区主次干道全天候保洁,对发现的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及时组织突击清理,不断提升作业质量和效率;着力提升河道保洁质量,对城区河道进行分类、分片、定人、定岗,实行精细管理;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置减量化;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对垃圾箱、公厕、中转站进行整修出新,保持完好清洁;完善垃圾收运体系,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所有垃圾收集后全部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规范化、减量化、景观化”的户外广告整治原则,集中拆除一批不符合规划、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违法广告,不断净化城市空间;根据省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分期分批推进店牌店招的整治,不断提升市区店牌店招设置品位。在大型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工地围挡等部位刊播、制作“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确保户外公益广告达20%以上比例,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达30%以上比例。进一步增加在主要商业大街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的密度,每隔500米有一块以上的提示牌。

(五)开展建筑渣土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省建筑工地扬尘“百日整治、百日提升”行动要求,规范建筑渣土处置,强化源头防控,与市区建设施工单位和拆迁工地业主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落实管理责任,施工现场规范围挡、设置硬质施工道路和出入口冲洗平台,渣土车辆实现运输密闭化、监控数字化;充分利用建筑渣土处置监管信息平台,加强“两点一线”全程监管,加强对进出工地车辆冲洗的管控,坚持日查夜巡,对泼洒滴漏、带泥行驶以及偷拉乱倒、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保持城市道路常态整洁。

(六)开展占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联合相关部门,规范邮政报刊亭、信息亭经营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整顿亭容亭貌,清理亭身及周围设施上的违规张贴;对擅自移位的亭棚按规划位置、许可地点进行归位;压降临时性占道宣传、占道促销许可,规范临时性占道施工许可;协同相关部门对占用人行道、盲道的配电柜、弱电箱等固定设施进行专项治理。

(七)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

充分发挥市、区防违办的牵头组织、督查考核作用,坚持“早发现、快处理、常通报、广宣传、严追究”的原则,始终对违法建设保持高压态势,把违法建设管理工作重心从被动拆违向主动防违控违转移,实现“新生违建零增长,历史违建负增长”的工作目标;对市区主干道两侧和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新出现的违法建设,拆除一批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关心、领导关注的违法建设。

(八)开展项目设施建设推进行动。

按照全年项目设施建设任务,加快垃圾发电配套项目和罡杨填埋场封场工程建设;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完成征地相关前期工作;扎实抓好“改善民生实事”工程,完成新改建公厕、新改建中转站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数字化城管平台三期工程,加强数字化日常监管;实施市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一期工程,尽快投入使用;推进建筑渣土处置场建设。

(九)开展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耳、入心、见行动;开展“做谦恭有礼的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摒弃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习惯,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在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基层城管工作站、数字化城管“帮帮您平台”、城管义工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打造富有特色的服务品牌。

(十)开展社区联创共建行动。

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为契机,紧紧围绕创建惠民理念,本着资源共享、相互促进的原则,与海陵区城东街道迎春社区、高港区口岸街道新明社区开展联创共建活动。建立定期联络制度,加强日常沟通联系,积极支持社区创建工作,为社区居民多办实事、多办好事。按照“适时、适度、适宜”的原则,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努力实现社区环境整洁优美、基础设施完备、道德风尚优良、文体活动丰富。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时间:2014年5月上旬

2.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对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创建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加大宣传力度,广泛进行发动,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重点推进阶段

1.时间:2014年5月至9月

2.工作任务:按照行动方案,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即整即管。开展督促检查,对照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三)巩固迎检阶段

1.时间:2014年10月至12月

2.工作任务:根据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方法从集中式考察,改为日常调研和暗访抽查的新变化,按照市文明办的总体部署,完善档案资料,做好各项迎检准备。抓好各类遗留问题的整改,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

四、督查考核

按照《市文明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对文明城市创建成效和长效管理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分现场考核、专项督查两种方式。

(一)现场考核。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项目为重点,结合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的要求,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打分。采取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的办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由整治办牵头组织考核;

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建筑渣土、占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由数字化城管办公室牵头组织考核;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由防违办牵头组织考核;

项目设施建设推进行动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考核;

文明素质提升、社区联创共建行动由政治处牵头组织考核。

(二)专项督查。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十大创建行动”为重点,由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进行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督办单》,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扣分。

局创建办每月根据现场考核和专项督查情况,汇总考核得分,每月公布考核结果。

五、保障措施

突出领导挂钩、长效管理、效能监察,推动文明创建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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