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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交流发言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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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交流发言1

法治“从人民中来”,须做到“立法有温度”。立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的所急、所需、所盼,加快完善保障民生民本的法律制度和法治体系,让法律成为人民捍卫自身权利的坚强后盾。

国家所立的每一项法其实都是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无论是经济、教育、交易,还是健康、医疗、养老等都离不开人民的身影,法治“从人民中来”,也就是每一项立法都应是深入人民、关注人民、了解人民之后的“立法为公”的集中体现,让人民在法治中也能不断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如此才算得上是“立法有温度”,为公立“法”方能为民所“爱”。

法治“到人民中去”,须做到“执法有温度”。法治的作用是为人民明示可为与不可为之事、矫正偏离正轨之行为以及预防可见性错误的发生,从而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健康有序的发展。因此法治最终还是要“到人民中去”。法律作为人民最严格的行为规范,却依然有部分人会有意或无意地出现违法行为,或轻或重地造成自身或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在人人平等的法律面前,违法则必究。

事实上法律本身就是带有“温度”的,如“免除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等,然而,法治温度的体现最关键还是在于“执法有温度”,执法有温度就是要让恶意违法者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而还受害者一份公道,让无意违法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受到最轻处罚,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法治只有先做到了“执法为民”,才能做到“执法有温度”,为民执“法”方能为民所“爱”。

在推进社会法治建设进程中,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只有坚持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才是有温度的法治,而这样的法治社会自然会让人民无“法”不爱。

法治建设工作交流发言2

4月25日上午,在法治浙江建设15周年之际,省委召开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袁家军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理念,一体协同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平安中国示范区,以数字化改革为动力,整体推进党的领导、权力运行、营商环境、社会治理法治化,努力建设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法治浙江。

葛慧君、陈金彪、朱国贤、许罗德、黄建发、王昌荣、陈奕君、梁黎明、赵光君、王双全、高兴夫、孙景淼、修长智、李占国、贾宇出席。会上,省领导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示范项目)、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授牌,并为第二届省委外聘法律顾问张文显、陈柳裕、骆梅英、郑春燕、胡祥甫颁发聘书。宁波市委、省市场监管局、桐庐县委、义乌市佛堂镇党委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袁家军指出,15年来,历届省委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断实践,探索加强党对法治浙江建设领导的方法路径,构建完善法治浙江建设“四梁八柱”制度体系;注重立法地方特色和管用实用,高质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的综合执法改革,努力构建“大综合、一体化”的行政执法体系;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切实践行法治为民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探索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努力使全社会的法治氛围、法治风尚更加浓厚,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鲜活样本和宝贵经验。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确保依法治国正确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袁家军强调,经过15年的不懈努力,法治浙江建设站上新起点,承担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使命,彰显“中国之治”的时代使命,发挥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的职责使命,满足人民群众公平正义需要的重要使命,从“事”到“制度”“治理”“智慧”转变的历史使命。要打造法治浙江建设“金名片”,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出台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创制性法规,全面建设数字法治系统,打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样板,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探索执法司法领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路径,深化“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完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模式,建设互联网依法治理首善之区,创新法律风险闭环管控机制。要创新完善法治浙江与平安浙江协同建设体制机制,依托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加强顶层设计,推进系统性重塑,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确保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持续纵深推进。

法治建设工作交流发言3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法治中国”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丰富和深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理性路径选择。四中全会为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必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我作为人大战线上的一名新兵,面对新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深感压力很大责任很重。人大工作法律性、政策性、知识性很强,特别是科教文卫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只有自觉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在真学、真懂上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把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努力学习人大业务知识结合起来,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通过近期对四中全会公报和人大业务工作的学习和了解,我有以下三点初浅体会,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第一、加深了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集中体现了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国家发展的根本任务和国家活动的根本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四中全会指出:“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这就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

第二、强化了对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根本要求的认识。公报中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更好地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实践。顺应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新期待,使人大制定的法规、作出的决议决定、开展的各项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既要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回避、敢介入,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又要从法治层面调整和平衡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人民权益的忠实维护者。

第三,增强了对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紧迫性的认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人大工作者也提出了新的考验。我们每一位人大工作者只有重视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同时要具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克服困难,努力掌握依法履职所必备的各种知识,才能更好地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特别要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和同志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同时更要学习好人大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使人大各项工作反映民情、集中民智、体现民意。要勇于改革创新,增强创造活力,推动人大工作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切实担当起时代赋予的重任。

法治建设工作交流发言4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价格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水平,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市政法委、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创建“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等活动为载体,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市动员大会后,我局迅速进行了传达、学习市依法行政相关的推行说理式文书、“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创建”、“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建设”等文件和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明确了开展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在全市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个率先”“两个提前”、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落实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作为物价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是实现价格工作目标和依法治价的重要保证。局党组、局长室要求各职能科室,高度重视价格依法治理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切实把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摆到价格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价格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意识,把价格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努力实现依法治理、依法治价。

二、完善组织建设,明确工作目标。把推进价格部门法治建设作为价格工作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实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责任。为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网络,局成立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行政机关、检查分局及认证中心价格兼职法治人员,并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为价格法治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为使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局制定了xx年依法行政工作意见、法制学习培训工作意见和“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创建星级规范执法基层单位活动意见,要求全局在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建成“有法可依、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社会认可、人民满意为最终评判标准,在提高法律意识的同时,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价格,为实现“两个率先”、力争“两个提前”、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价格法治环境。

三、夯实工作基础,务求取得实效。近几年,我局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进程中,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xx年我局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查找薄弱环节,以省“执法规范年”、扬州市“质量和效率提高年”、创建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为契机,在依法行政上求突破。

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围绕市印发的“七方面创建标准”,明确工作责任制,局人秘科、检查分局等职能科室分工协作,在完善组织建设、监督机制、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下功夫。

二是狠抓执法档案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执法档案的实施意见(试行)》,构建完善的行政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局价格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6月份起建立了局价格执法人员电子及纸质档案,成立了工作小组和评议小组,以推动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

三是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为进一步规范价格监督检查行为,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根据市政府及省物价局的有关要求,我局从xx年9月份起,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凡运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全部采用说理式文书,截止日前一共签发采用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72份,累计处罚当事人72个,罚没金额138余万元。

四是依法规范定调价费和行政许可行为。加强成本核审,将定调价前的成本调查与审核作为定调价格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监审工作在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征集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其他方面的意见,今年以来已举行价格听证会1起,注重听证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特别是在制定垄断性、公益性、公用事业性价格时,多听弱势群体的意见,如确定吴桥镇自来水价格和区域供水宜陵段、砖桥段水价时,减免特困群众部分水费,努力维护好这部分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的精神,做好全市“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的预受理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期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方便申请人。

五是加强热点价格收费问题整治。近几年来,房地产价格、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教育收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履行职能,加强对热点行业价格的整治。加强对商品房价格的审核,控制价格水平过度上涨,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价格涨幅趋缓,二季度以来已呈略微下降趋势。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先后四次降低抗微生物药品等800多个品种价格。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开展收费规范化医院和收费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教育系统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使社会各界了解价格政策,参与价格管理与监督。召开通信行业和客运行业价格政策提醒会,提醒通讯企业在套餐服务收费、客运企业及车主在恶劣天气和节假日期间收费行为中,规范自身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开展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习费现状调查、农村“三大合作”组织价格收费现状调查,分别在扬州市物价系统工作会议上交流。通过实实在在的业务工作,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富有成效,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强化价格执法检查,加强制度建设。

四、注重舆论宣传,强化考评监督。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法律法规条款,理解内容实质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行政执法人员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任务。xx年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总要求,我局制定了年度价格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总规划,局党组在搞好自身专题普法学习教育的同时,精心组织对外普法活动,利用市集中送法律下乡、《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政治学习日、岗位培训、自学等形式,学习与价格工作以及行政机关公务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价格的能力。同时,利用局网站、政风热线直播、涉农收费公示、价格服务进农家等形式,在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遵法、普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加强法制工作的监督,深入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局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栏等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局领导行政诉讼出庭制度,局法制办、局纪检组定期对价格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防止越权决策或滥用职权等现象发生。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化依法行政主题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建立一支精通业务、崇尚法治、素质优良的价格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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