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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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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第一篇】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xx〕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第二篇】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切实把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方面。

2.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八点要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以习近平总书记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统筹推进。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定期研究学校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与任务,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4.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学校发展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融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工作任务,着力推进监督考核和落实,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5.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委全委会、常委会首要议事内容,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年度任务和责任分解,并召开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6.定期听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听取党务工作部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各单位(部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7.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牢牢把握办学方向,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大学,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8.切实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9.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党委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研究,狠抓贯彻落实。

10.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11.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教书育人全过程。

12.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保密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保密制度要求落实到位。

1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切实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内容的学习。

14.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决策程序,深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发挥其在管党治党中的地位和作用。

15.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要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决策事项先调研论证,实行两咨询、三评估(技术咨询、法律咨询,和谐指数评估、稳定指数评估、廉政指数评估),并将决策同步跟进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监督检查责任人。

16.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党建例会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不断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7.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等规章制度。

18.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

19.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将人才队伍建设列入学校重点工作规划,坚持思想引领,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2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辽宁省委十项规定、大连市委具体规定精神,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房、出席会议庆典、出国(境)等管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

22.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密切联系服务师生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受理师生信访举报,及时解决损害师生利益问题,解决发生在师生身边的推诿扯皮、与普通教师争利等各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师生利益。

2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检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对党委常委、党委委员,纪委、党务工作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24.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基本建设、采购招标、后勤修缮、教学运行、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录取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26.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7.推进党务公开,推动权力的规范运行、阳光运行,坚持对非涉国家秘密事项公开决策过程、决策执行、决策结果,保障师生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8.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制定学校校内巡察制度,对学校各单位(部门)定期进行巡察,及时分析研究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并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2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情形,追究相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30.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31.领导和支持学校纪委工作,定期听取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汇报,及时研究学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请示并作出决定,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

32.加强对纪委纪律检查的领导,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及时听取纪律检查情况汇报并作出决定,支持和保障纪委依纪依法开展纪律检查。

33.严格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述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和有关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监督检查范围。

34.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切实将从严治党贯穿于群团工作中。

35.加强和改进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臵,定期研究统战工作,广交深交各界朋友,筑牢统战事业的坚强基石。

36.严格履行报告责任。每年年初向国家民委党组、中央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地方党委报告学校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及时就重大问题请示报告。

二、党委监督责任清单

1.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纪委全会首要议事内容,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将中央和上级以及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3.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上级纪委有关工作要求、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4.准确研判形势,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向学校党委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建议。

5.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师德师风和岗位廉洁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筑牢思想道德和党规党纪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6.指导和督促各单位(部门)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

7.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制度治党,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努力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8.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9.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10.切实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11.加强对选人用人、招生考试、基建修膳、采购招标、财务管理、教学科研经费、校属企业、国有资产、学术诚信、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保证权力正确规范行使。

12.坚持和完善学校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以及有关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事项。

13.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14.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辽宁省委十项规定、大连市委具体规定情况的监督,抓住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5.协助党委开展校内巡察工作,对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16.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督察。对学校各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部位的监管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7.认真受理党组织、党员的控告、检举、申诉。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臵,早发现早报告,对群众反映突出、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

18.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曝光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和震慑力,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1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

20.配合学校党委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存在“四风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21.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每办结一起典型案件后,既要撰写案件调查报告,也要提交案件分析报告,深入剖析原因,查找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

22.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臵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23.加强校纪委监察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聘任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加强日常管理与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作用。

24.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及时督促下级党组织予以纠正。

25.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6.按规定向学校党委及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情况和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第三篇】

一、党委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全面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局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承办处室:组织人事处、纪委(监察室)。

2.全面贯彻上级有关部署。全面、准确、及时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认真梳理和研判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统筹谋划全局工作。

承办处室:纪委(监察室)、组织人事处、办公室。

3.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顶层设计。根据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制定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年度任务。

承办处室:纪委(监察室)。

4.全面制定责任清单并层层抓好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内容,确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上下贯通、分级负责、责任明确、有效落实的工作格局。

承办处室:组织人事处、纪委(监察室)。

(二)强化督促检查

5.抓好日常推进。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处承担。组织人事处要明确专人抓好主体责任工作任务的统筹计划、组织安排和日常调度,综合协调推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

承办处室:组织人事处。

6.加强调度、监督。加强对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其结合实际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责任体系,抓好工作落实;年底组织对全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

承办处室:组织人事处、纪委(监察室)。

7.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承办处室:纪委(监察室)、组织人事处。

(三)选好用好干部

8.把握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握正确的用人导向,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选好用好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承办处室:组织人事处。

9.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着力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弄虚作假等腐败行为。

承办处室:组织人事处、纪委(监察室)。

10.落实干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加大问责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承办处室:组织人事处、纪委(监察室)。

(四)深化作风建设

11.全面落实“八项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承办处室:办公室、纪委(监察室)。

12.全面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从严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抓好职能处室、行业行风建设,加大作风问题惩戒力度,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承办处室:纪委(监察室)。

(五)维护群众利益

13.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访下访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承办处室:办公室

14.严查突出问题。定期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专项整治、源头治理、监督检查、惩治警示等方式,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

承办处室:纪委(监察室)。

15.全力推进盐业改革。

承办处室:相关业务处室

(六)领导和支持执纪审查工作

16.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重心转移。支持纪委监察室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工作重心转换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领导和支持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承办处室:纪委(监察室)。

17.全力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及时听取办案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纪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承办处室:纪委(监察室)。

(七)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18.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承办处室:纪委(监察室)、各业务处室。

19.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全面落实“三重一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实行党委班子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承办处室:组织人事处。

20.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承办处室:政策法规处。

21.强化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督管理,防止截留私分、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问题发生。

承办处室:财务处、纪委(监察室)。

22.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承办处室:组织人事处、纪委(监察室)。

(八)加强教育管理

2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普及性,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承办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室)。

24.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

承办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室)。

(九)积极配合巡视巡查工作

25.主动接受巡视巡查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上级的巡视巡查工作。

承办处室:办公室、纪委(监察室)。

(十)发挥表率作用

26.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看齐意识,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承办处室:组织人事处。

27.落实干部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规定。

承办处室:组织人事处、纪委(监察室)。

28.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承办处室:组织人事处。

29.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组织、群众、舆论等方面的监督。

承办处室:组织人事处、纪委(监察室)。

二、党委书记、局长邢福栋责任清单

1.带头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看齐意识,明确要求和督促全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

2.组织领导和落实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3.组织制定领导班子及成员责任清单。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落实“两个责任”责任书。

4.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政治定力,坚决贯彻执行市委、经信委党委决策部署。

5.加强对全局性、方向性工作的分析研判,组织梳理分析本局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年内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

6.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效果的督促,定期听取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

7.明确要求和督促分管的财务处、组织人事处和联系的即墨市盐务局认真抓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8.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督促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9.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统筹做好各类资金的监督管理。

10.协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域和违反“八项规定”等领域重大案件和问题的查处。

11.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定期调度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12.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

13.对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团结、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约谈提醒、督促改正。

14.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15.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一)党委成员、副局长韩中胜

1.在积极参与并落实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同时,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明确要求、督促分管的行业管理处、盐业职工医院和协助分管的组织人事处及联系的莱西市盐务局认真抓好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

4.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明确要求、加强指导,确保落实到位。

5.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班子团结、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

6.督促分管处室(单位)强化企业服务,提能力、强素质、转作风,主动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7.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防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发生。

8.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左锐

1.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完成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协助制定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年度任务。

2.协助局党委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加强对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局属单位完善监督制度。

3.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及时通报各级查处的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党性,遵守纪律。

4.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加强谈话、约谈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5.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落实执纪审查安全“60个是否”,严格办案纪律,确保执纪安全。督促有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6.通过专项整治、源头治理、监督检查、惩治警示等方式,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7.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实行提醒告知、述责述廉等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反馈选拔任用干部的廉政状况。加强对全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的监督。

8.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全局重大事项的监督,防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发生。

9.认真做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对在效能监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10.不断拓宽廉政建设信息渠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及时查处。

11.加强对分管的纪委(监察室)及联系的胶州市盐务局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对在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2.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三)党委委员、副局长赵波

1.在积极参与并落实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同时,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明确要求、督促分管的办公室、储备管理处、中盐青岛盐业有限公司、青岛盐业专营有限公司和协助分管的财务处及联系的青岛市盐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认真抓好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

4.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明确要求、加强指导,确保落实到位。

5.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班子团结、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

6.督促分管处室(单位)强化企业服务,提能力、强素质、转作风,主动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7.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防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发生。

8.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六)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光

1.在积极参与并落实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同时,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明确要求、督促分管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工会、团委、青岛市盐政稽查支队和联系的平度市盐务局认真抓好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

4.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明确要求、加强指导,确保落实到位。

5.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班子团结、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

6.督促分管处室(单位)强化企业服务,提能力、强素质、转作风,主动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7.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8.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七)副局长孙大伟

1.在积极参与并落实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同时,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明确要求并督促分管的办公室、储备管理处、中盐青岛盐业有限公司、青岛盐业专营有限公司和协助分管的财务处及联系的青岛市盐务局黄岛分局抓好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其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

4.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明确要求、加强指导,确保落实到位。

5.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班子团结、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

6.督促分管处室(单位)强化企业服务,提能力、强素质、转作风,主动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7.加强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防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发生。

8.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四、2017年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一)协助局党委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全面、准确、及时贯彻上级纪委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向局党委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局党委谋划全市盐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

2.协助局党委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规范权力运行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责任清单。督促提醒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个人,把责任压紧压实压牢。

3.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协助局党委对下级各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统筹谋划纪检监察工作

4.根据上级纪委、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全市盐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统筹谋划纪检监察工作,明确纪委(监察室)重点工作任务。

5.围绕推动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权力、资金、资源等监督重点,实行责任清单管理,将监督责任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人。

(三)严格纪律监督

6.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

7.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8.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既配合局党委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又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触犯纪律“底线”的行为和问题严肃查处。

(四)加强作风监督

9.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重大节日期间的监督监察,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10.督导党员干部遵章守纪,认真履行职责,廉洁勤政。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11.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处理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加强对各项资金、公共权力运行、重大事项监督检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肃查处在资金管理使用中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行为。

(五)加强执纪审查

12.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强化问题线索管理,规范执纪审查流程,落实执纪审查安全“60个是否”。

13.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14.加大问责力度,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既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六)强化党内监督

15.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

16.加强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落实情况纳入检查考核范围。

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第四篇】

一、统筹谋划部署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根据市委、委党委年度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召开党委会研究局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年度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工作安排,分解具体任务,形成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3.每年定期向委党委和驻委纪检组书面报告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健全工作机制

4.坚持党组织书记月例会制度。

5.迎接委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做好工作汇报、民主测评相关准备。

6.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体检”作用,引导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打造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型干部队伍。

7.做好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工作。牢牢抓住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这个“牛鼻子”,逐级召开局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评议考核会议。

三、坚持思想建党

8.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细化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研究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利用局内外教育培训资源,落实落细理论学习任务,切实提高港航局全体干部政策理论水平。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

9.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学习教育。将从严治党相关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安排,提升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的理解把握,进一步增强思想重视程度,在港航局营造浓厚的全面从严治党氛围。

10.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委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部署,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四、严明党的纪律

11.抓住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关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2.制定具体学习计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理想信念高线,划清纪律规矩底线。

13.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最刚性的纪律约束,挺在各项纪律的最前面。

五、深化作风建设

14.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深化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15.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政治纪律挺在各项纪律的前面,充分把握用好“四种形态”。加大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力度,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16.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坚持和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六、选好用好干部

1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严格选拔任用组织程序。

18.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

19.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加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落实力度,大力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现象。

七、维护群众利益

20.

领导班子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围绕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特别是制约港航管理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开展专题调研。

21.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好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下访,切实解决港航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2.加大信访举报接访核查力度,维护港航企业、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诉求,对长期上访人员和问题主动深入下去,积极应对、破解难题。

23.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做好北方网等网民留言办理、热线电话答复等工作。

八、推进源头治理

24.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把功夫用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5.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改革,深化行业制度建设,加大违法乱纪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26.抓好廉洁文化建设,充分运用天津市和交通运输系统纪律审查成果,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为镜为鉴为戒为训,使广大党员干部心有畏惧、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抓早抓小抓初萌的要求落实在实际工作中。

九、坚决惩治腐败

27.

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28.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十、加强党内监督。

29.深入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主动接受监督。

30.

广泛开展领导班子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谈心谈话,做好谈心谈话原始记录。

31.

严明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认真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十一、净化政治生态

32.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3.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落实局工作规则、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4.

按委党委要求认真开展整治圈子文化和好入主义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在“人事因制”上持续用力,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党内组织关系、党内同志关系、党内工作关系。严格落实标本兼治“规定动作”,建立防范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长效机制,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十二、严肃实施问责

35.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我市《实施办法》,以强有力的问责推进压力传导,倒逼责任落实。

36.

严肃查处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问责力度,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局党委书记:

20x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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