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基层基础三行动讲话稿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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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基层基础三行动讲话1
这次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马建堂局长“三个提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系统地总结近几年我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经验,推广先进单位的典型做法,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理清加强规范化建设的思路,研究制订措施,努力把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努力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为“科学统计促进科学发展”和更好地服务于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今天上午,我们先后参观了东营区胜利街道、黄河街道统计站和广饶县稻庄镇、大王镇统计站、广饶县华骜集团、华泰集团的统计工作,刚才传达了市委、常务副市长曹连杰同志《致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议的信》,听取了广饶县统计局和东营区统计局及3个乡镇统计站的典型发言,他们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做法都很好,值得全市各级认真学习借鉴。市政府和省统计局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市委、常务副市长曹连杰同志专门听取了这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并作出了重要指示,省统计局刘兴慧副局长亲临这次会议,待会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省统计局的指导下,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乡镇统计站建设“嘉祥会议”和“菏泽会议”精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乡镇统计机构得到恢复和加强,统计队伍不断壮大,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善,统计业务更加规范,统计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源头数据采集能力和源头数据质量不断提高,为各级党委、政府实施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一是乡镇统计机构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市43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实体型统计站,共有统计人员154人,其中专职统计人员130人,比20xx年增加32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44人,占人员总数的94%。全市乡镇统计站专兼职统计人员5人以上的有11个,专职统计人员4人以上的有18个,东营区辛店街道统计站专职统计人员达到6人。全市乡镇统计人员平均年龄在36岁,90%以上的取得了统计从业资格。目前我市已经具有了一支干事创业的统计队伍。垦利县和利津县政府办公室分别于20xx年和今年年初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对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作出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东营区在基层统计机构建设上大胆探索,在部分社区和村居建立了统计分站,实现了统计机构网络向基层的延伸。河口区、垦利县政府分别拨专款用于乡镇统计站改善办公条件。二是统计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全市乡镇统计站共配备微机122台,平均每个统计站3台,专职统计人员实现人手一机,各乡镇统计站都建立了自己的网页,实现了国家、省、市、县、乡、企业六级联网,搭建起了宣传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网络平台。三是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三年来,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4期,参加培训的统计人员达5450人次。其中继续教育培训3898人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897人次。去年8月份,市局连续举办两期培训班对乡镇统计站的全部统计人员进行了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集中培训。广饶县高度重视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每年县局派出业务骨干分片、分专业对乡镇和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河口区还把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延伸到村居。四是统计档案资料逐步规范。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倾注精力,狠抓基层档案资料管理,抓出了成效。20xx年市统计局会同市档案局对乡镇统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门调研,在此基础上,联合印发了《全市基层统计档案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目前全市已经建成了一批以东营区胜利街道、黄河街道、河口区孤岛镇、广饶县大王镇、稻庄镇统计站为代表的乡镇统计档案规范化统计站。五是统计业务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去年市局印发了《全市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和《全市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对规范乡镇和企业统计发挥了重要作用。县、乡两级统计机构都建立了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东营区统计局推行了《统计报表送达证制度》,与各乡镇统计站和企业签订了《统计报表转报代理书》。河口区制定出台了《全区基层基础规范化标准》。广饶县统计局注重强化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了基层统计单位联系点制度,推行了基层统计单位联系点查访记录,及时对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全市乡镇基本单位名录库框架已经完成,疏通了报表报送渠道。今年以来,各级进一步重视基层基础建设。市局将20xx年确定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印发了《东营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方案》,明确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广饶县将4月份确定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月”,利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河口区统计局对全区乡镇(街道)和部分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将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规范基层统计工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统计基层基础仍然十分薄弱,规范化建设水平还不高。一是统计法律意识淡薄,抗干扰能力比较差。从执法检查和基层上报的数据看,乡镇统计数据不实、代填代报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乡镇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不强,体质“缺钙”,患有“软骨症”,顶不住外来压力,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改动和编造源头统计数据的现象。二是基层统计业务不够规范。基本单位名录库虽然搭建起了基本框架,但还做不到按时更新维护和依此作为统计调查的依据,报表渠道不够畅通,漏报现象时有发生。统计台账不健全,不规范,登记不够及时。统计资料管理制度不完善,有的乡镇甚至还不留存基层单位的统计报表,统计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统计报表签字制度执行不严,报表签字字迹雷同、不加盖公章现象时有发生。对乡镇及企业事业单位统计专业培训少,缺乏针对性,致使乡镇特别是企业统计报表技术性差错较多。个别县区统计部门对乡镇、企业事业单位统计报表审核流于形式,监管工作不到位,失察现象时有发生。县区统计局与乡镇统计站之间工作职责划分不明确,有时还出现扯皮现象。部分乡镇统计站还没有行使政府综合统计职能,有些统计任务甚至主要专业还由别的机构承担,还做不到数出一门,不利于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和监督。三是企业统计力量不足,基础薄弱。有些企业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统计基础工作十分薄弱。部分企业甚至无原始记录、无统计台账,数出无据,迟报、拒报、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的行为时有发生。企业网上直报规模和能力还比较低。乡镇、企业统计分析、统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企业统计人员更换频繁,统计业务不熟,统计报表质量较差,等等。
“基薄则墙颓,下薄则上危”。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统计工作的基石,基层调查单位提供的数据是宏观统计数据的源头,对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有一个非常精辟的观点,“要想不出假数,首先要保证不进假数。”如果源头数据不准,县统计局、市统计局、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这所有的几级统计机构所做的工作都是无用功。对这样一堆从源头上就被污染了的数字进行上报汇总,然后进行分析比较,将会得出脱离实际、十分错误的结论。如果用错误的结论为依据进行宏观决策,将会带来决策的重大失误。因此,我们一定要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有一种高度的认识,有一种切肤之痛的感受,下全力地推动和加强。国家统计局马建堂局长提出了“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三个提高的工作要求,加强基础规范化建设就是确保 “三个提高”落到实处的一项有力举措。一是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是提高统计能力的前提和保障。规范化就是在数据采集、制度管理、工作流程、资料查找、信息发布等方面予以标准化。统计工作从过去的的手工抄报到现在的计算机操作、网络传输,从过去的工业、农业、社会等常规统计监测发展到如今的能源统计、大型普查、GDP核算等新兴专业和要求,统计工作走上了一条发展越来越快、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思路越来越新的轨道。新的形势为统计基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统计能力能否得到提高、统计工作能否与时俱进,规范化建设至关重要。二是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坚实基础。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规范化建设能有效规范各专业数据来源渠道、数据汇总分析、数据发布程序等关乎数据质量的细节,从而有效避免统计数据质量受到其他因素干扰,达到切实保障数据质量真实可信的目的。三是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必然要求。通过规范基层原始数据报送渠道和统计台账,能有效规范基层统计行为、保障数据质量,从源头杜绝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约束执法人员行为和工作流程,能大大减少统计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不科学性,增强对基层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力度,保障和约束统计执法人员正确行使权利;通过有效规范统计队伍思想行为,形成爱岗敬业、求实奉献的职业道德规范和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各级统计工作者的事业心、责任心、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为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奠定基础。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除了依法健全统计机构、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统计队伍、加强统计法制化外,核心任务就是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的统计业务工作规范,使基层统计业务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目标。强化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就是要加快建立全过程的统计质量控制体系,加快建立各项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具体要达到“十个规范”:
(一)统计数据采集要规范。统计数据采集是整个统计工作的始点,是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的第一道关口。各级统计机构和被调查单位要建立《统计报表收发情况登记表》,如实记录每种统计报表的收发情况,以此增强被调查单位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意识。各被调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报表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做到表种不缺,指标不漏,时间不迟,数据真实。县区、乡镇收集的基层报表必须来源于基层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替被调查单位填报或擅自更改基层统计数据,坚决杜绝代填代报现象。要建立统计报表订正制度,统计报表报出后,如发现差错,应及时申请更正,如在当月不能更正时,应在下月报表中进行调整并附说明。统计机构对基层报表技术性差错明显确需改正的,要及时通知基层单位,做到上下一致,并签名确认。重大差错要填写订正单,并加盖制表人印章及单位公章。被调查单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数据的,要及时补报符合规范要求的原始报表留存归档。
(二)统计数据处理要规范。统计数据处理是一项复杂的、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新的形势对统计数据处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尽快实现统计数据处理自动化,全面提高统计的数据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一是要加强基层统计人员计算机业务培训,提高数据处理能力。二是要建立报表审核记录、查询、订正制度。审核后的统计报表要做到指标完整,计量单位正确,表内指标之间无逻辑性和趋势性差错。对于网络报表要及时下载,对奇异数据要及时进行查询、修正。数据处理汇总前要做到调查单位不重不漏,录入数据和调查单位报送数据一致,审核查询和修正记录填写要完整清楚。三是要建立被调查单位内部统计资料处理流程,对原始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分析、查询,登记统计台账,编制统计报表。各级统计机构要重视录入审核工作,对录入错误或填报错误的要进行分类处理,属填报错误的要查询被调查单位,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纠正,并做好查询记录。要依据查询结果修改计算机中的数据,确保数据处理的准确性。
(三)统计数据上报要规范。统计报表的上报、交接要认真履行手续。上报的统计报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该签字的签字,该盖章的盖章。报表上报时间严格按各项调查制度规定执行,所有报表一律在规定上报截止日期前上报,要做到不迟报,尽快扭转统计人员电话催要报表的被动局面。各级统计机构要依法统计,以统计法规范统计行为,对于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行为要依据《统计法》进行严肃查处。基层统计人员对上级查询的问题要尽快核查,及时答复。对查询的原始资料按要求存档保存,对上级查询、修正情况如实记载,并保持电子报表与纸介质报表的一致。
(四)统计数据审核要规范。对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要实行层级负责制。各级统计机构要成立由单位领导、专业负责人、统计业务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制定科学、严谨的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对重要统计指标进行质量评估。对特别重要的统计数据,还应邀请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参加评估。对重要统计数据评估后,要提出具体评估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如评估中发现数据存在问题,要重新进行核实。但严禁借评估之名,人为修改统计数据或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县区、乡镇及企业事业单位所有向上级报送的统计报表要实行分级负责制度。县区统计局上报上级统计部门的报表,要由统计人员、科股长和分管局长签字,重要数据要由局长签字。乡镇统计站上报上级统计部门的统计报表要由统计人员、统计站长签字。企业事业单位上报乡镇统计站及上级统计机构的统计报表要由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数据报送要层层把关,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
(五)统计数据质量检查要规范。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是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信的有效举措。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大对统计数据的监督检查力度,把数据质量检查作为经常性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重点检查、互查、抽查、执法检查等形式,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使我们的统计数据经得起客观实际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统计数据和统计报表质量进行检查。如:每年统计年报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对年报统计数据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统计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有无迟报、拒报和提供不真实统计数字的现象,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是否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是否一致等。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向上级统计机构写出统计数据和统计报表质量检查情况报告。
(六)统计资料发布要规范。各级统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统计资料发布制度》,按照“谁组织实施调查,谁管理与发布资料”的原则,对外发布和提供重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编印统计资料。对外发布、提供的统计数据要及时、准确,不越权、越级发布统计资料。要严防违反规定擅自公布统计资料和泄露调查对象商业秘密或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要认真执行统计数据“下管一级”的制度,“先上报审核,后公布使用”。市统计数据经省统计局审核认可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县区统计数据经市统计局审核后方可公布使用,乡镇统计数据经县区统计局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使用。
(七)统计档案管理要规范。统计档案资料管理是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统计规范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乡镇统计站要建立统计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统计档案设备。统计档案包括统计台账、原始记录、基层统计表、综合统计表、统计调查分析、重要统计文件、重要会议资料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及相关资料。各县区要加强对统计档案工作的指导,按照东营市统计局、东营市档案局《关于加强全市统计档案规范化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组织乡镇统计站进行统计档案整理,今年10月底前完成20xx年以来统计档案的整理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要充分利用统计信息化成果,建立健全月度综合统计台账、年度主要历史数据电子台账。
(八)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要规范。“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统计数据源头之源头,基础之基础。从掌握的情况看,基层统计台账、原始记录不健全、登记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新《统计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不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各县区要根据当地实际,统一设计乡镇统计台账,做到专业齐全,格式统一,指标科学,查询方便。各乡镇要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统计台账进行整理,今年上半年完成20xx年以来的台账整理登记工作。对统计台账要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登记,严禁以表代账,做到账表一致,账实一致,账账相符。统计台账要登记及时,数字清晰,字迹整洁。企业事业单位要尽快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原始记录要保证统计、会计和业务核算之间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一致性,记录和实物、账本相一致。对于不设置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的乡镇统计站和企业事业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今年市局将组织一次以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各级统计机构要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九)统计信息化要规范。统计信息化是克服统计基层基础薄弱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解决人为干扰统计数据的重要举措。各级统计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提高基层统计信息化水平。要积极推进网上直报,加快统计信息传递速度,减少中间环节,减少外来干扰。目前我市网上直报的规模还比较小,网上直报率还不高,有许多规模以上企业还不能够做到运用计算机处理统计报表。各县区要加大基层信息化硬件的投入,积极推广网络报送系统的应用,乡镇规模以上企业要逐步实行全部网上直报。规模以下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统计工作需要配备计算机,尽量实现统计报表网上传输。各级统计机构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及时安装有效杀毒软件,防止病毒在统计内网传输,不能因为网络安全问题影响网络畅通。要制定有效的电子数据备份方案,数据和程序要有两种以上备份方式,保证意外情况发生时能有效恢复数据。
(十)统计人员职业道德要规范。统计人员能否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排除干扰,保证提供真实的统计数据,归根结底是一个职业道德问题。各级统计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操守职业品行,以求真务实为天职。要忠诚统计,热爱统计工作,刻苦钻研和掌握统计新理论和新知识。要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保守国家秘密和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调查对象个人信息和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三、切实加强领导,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必须转变观念,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坚持依法统计,开展统计巡查。一是把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东政发〔20xx〕172号)的学习培训列入普法和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二是各级统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抓紧建立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和重大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联合查办机制,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和各项政令得到贯彻执行。三是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对利用职权非法干预统计数据、利用虚假数据骗取政治地位和荣誉、谋取经济利益,以及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参与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进行查处,努力为统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针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处罚条款,制定保障措施,梳理统计工作各环节容易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现象。要分析一些典型的违法违纪行为案例,经常向统计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剖析原因,提高认识,避免在日常工作中因法制观念淡薄或认识不到位或工作疏忽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五是开展统计巡查。今年要启动全市新一轮统计巡查,进一步完善数据质量检查机制,检查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情况,督促各级依法统计重视支持统计工作,解决统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
(二)认真贯彻国家统计方法制度,确保不变通、不走样。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要把“不出假数、真实可信”作为统计工作第一要务,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制度、方法。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和分专业的统计数据质量保障细则,建立对统计数据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完善数据审核制度,坚持全过程、全方位和全员质量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各项统计制度规定认真填报统计报表,彻底解决报表无公章、无负责人签字、无填报人签字的“三无”问题,坚决制止一切违反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行为。
(三)加强对乡镇统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努力提升基层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基层统计工作归根结底还是要由广大基层统计人员来完成,基层统计队伍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基层统计工作的水平。因此,要把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综合素质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人员培训计划,切实执行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始终如一地加强统计继续教育,有计划、分专业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对乡镇(街道)和企业统计人员实行分类施教,把业务培训、法制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强化“人才兴统”的意识,加强人才引进,不断充实新生力量,选调一批既坚持原则,素质高、能力强,又熟悉制度方法、业务精通的干部充实到统计队伍中来,对那些政治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不适合作统计工作的,要坚决调整出去,努力适应政府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宏观管理的需要。乡镇统计站是政府统计大厦的基石,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乡镇统计人员则处在政府统计队伍的最前沿阵地,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条件十分艰苦。因此,各级要对乡镇统计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不仅要努力解决他们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而且要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把那些政绩突出、群众认可、条件成熟的及时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用正确的用人机制和导向激发统计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
(四)加强考核指导,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一是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统计法》对各级统计机构各自的职责都作了明确的划分,我们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市统计局要加强对全市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和宏观管理,出台《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进行督促检查,推广典型经验,并进行严格考核。同时,市局建立局领导包县区、各科室包乡镇制度。县区统计局在三级统计机构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担负着具体组织、管理、指导的职能,要结合本县区实际,按照“十个规范”的要求,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二是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县区统计局要制定规范科学的考核办法,对乡镇统计完成报表及各项统计调查、统计人员配备及业务培训、统计台帐建立、信息化建设、统计档案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和坚持依法统计等内容逐一量化,进行专项考核。今后市局每年将组织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评比活动,评选表彰“基层基础规范化示范统计站”,并探索实行星级化管理,将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作为对县区统计局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建立健全检查制度。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逐步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对于代填代报、篡改资料、干扰数据的问题要进行重点专项检查。
同志们,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抓好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是各级统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坚信,有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统计局的大力支持,有全市广大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全市的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就一定能够取得更大成绩,统计工作就一定能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统计基层基础三行动讲话2
一、正确估价过去几年的统计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自20xx年召开全县统计工作会议以来,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统计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统计改革与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统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信息工程和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了包括常规统计工作、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经济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在内的各项统计工作。二是认真开展了统计信息资料的整理、发布工作,定期公布全县经济运行情况,按时发布年度统计公报,及时为县委、县政府实施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较好地履行了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职能。三是统计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县有三个乡镇统计工作站荣获市级优秀称号,两个乡镇统计工作站创建省级优秀上报待批;统计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得到提升,对近几年来已构成统计违法行为的12件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下大力气改善统计工作条件,加快了统计信息网络建设进度,率先在县直单位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石泉县统计信息网》办得很有特色。
在回顾总结这几年的统计工作时,还有一项工作我想在这里予以着重肯定和强调,这就是高质量按期完成了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这次有史以来调查量最大、最为复杂的集工业普查、建筑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于一体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花费了全县各级各部门大量的人力、物力,倾注了全县广大普查工作者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取得了显著成效:
其一,第一次经济普查在深入宣传的基础上广泛动员了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形成了全县各级、社会各界和广大调查对象普遍关注和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普查工作的良好格局,为今后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其二,这次经济普查获得了较全面、较准确的经济信息资料,摸清了我县的“家底”。这次普查的所有基层原始数据都已进入了县统计局的数据库,随时可以根据需要提取各种分组数据加以分析研究,为确定我县优势产业、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我县企业的竞争力提供基础依据,这对于我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三,通过这次普查实践,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新方法,积累了弥足珍贵的好经验。如:运作“三种形式”,即召开各种会议、刊发简报和督导检查来有效促进各阶段的工作;实行“三个有”,即对普查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以此全面推进工作;还有“环环相连,步步紧扣”的统筹思维方式等等,都为今后开展普查工作积累了难得的实践经验。
其四,这次普查考验和锻炼了干部。第一次经济普查内容之复杂、范围之广、人员之众都创下我县普查历史之最,普查的实施有效地检验和培养了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开展大型普查的组织能力,锻炼了一支不怕苦、不怕累,素质过硬、能征善战的干部队伍,为今后的普查工作乃至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的人力资源财富。
回顾这几年的统计工作,这些成绩是在市统计局的关怀与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的,是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更是全县统计战线全体干部心血与汗水的结晶。近几年来,统计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克服困难,辛勤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省、市乃至国家的肯定,特别是20xx年,县统计局荣获国家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写下了我县统计工作发展史上辉煌的一页。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在座的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全县广大统计工作者和关心、支持统计工作的各级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亲切的慰问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依然有少数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报表不及时,数据审核把关不严,质量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全县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统计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特别是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利益的驱动,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的配合程度有下滑的趋势,统计调查的开展更加艰难;三是迟报、拒报、虚报、瞒报等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统计执法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尚有差距,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尽管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但客观估价过去几年的统计工作,成效是显著的。尤其是在工作中大家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取得了值得肯定的成绩,为我们今后扬长避短,进一步做好统计工作,努力开创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奋力开创我县统计工作新局面
统计是认识事物的工具,是我们获取对客观事物数量方面认识的最基本途径。《统计法》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建设的一面镜子,是搞好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今年我们已跨入“”,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对我县来说是一个必须抓住并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阶段。要实现全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控,迫切需要通过强化统计工作,及时敏锐地捕捉新情况、反映新问题、发现新特点、总结新经验,为县委、县政府的适时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统计工作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不容懈怠。各乡镇、各部门都要在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查找、深入分析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县委、县政府(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对统计工作一直十分重视,但是在个别乡镇和少数部门的领导中,统计工作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这是我前面所讲到的四大问题中最首要的问题,具体来讲,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认为统计工作只是为上级服务,与本身工作关系不大。以为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只是为上级领导的决策服务,至于乡镇、部门领导只要执行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决议就行了,根本没有考虑到虚假的数字不仅会影响上级领导的宏观决策,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会影响自己执行决策时工作的开展。大家知道,一个不合时宜、不合民意的决策是不可能取得成效的,而一旦决策失误还会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二是对统计报表数据审核把关不严。有的领导对统计人员上报的数据,没有进行认真的审核,而是随意签个字,有的甚至连字都不签,这是对统计工作极不负责任的行为。三是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可有可无。对上级布置的普查、调查、年报、定期报表等工作,不当一回事,不安排力量去完成,有的将统计人员长期调做其它工作,有的甚至连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也得不到保证,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也就不能适应“”期间加快发展,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构建和谐石泉的需要。
当然,我所列举的这些问题不是普遍现象,但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各部门、各乡镇一定要站在推进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高度正确认识统计工作。要将统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配合县统计局的各项业务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尤其是各乡镇、各部门领导一定要加强对统计知识的学习,提升运用统计数据的能力,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水平,时刻做到心中有“数”,这个“数”就是统计数据。同时,要关注、关心统计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和人力保证,确保统计工作的正常运转。各级领导要严格审核上报数据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经济指标的上报均要经过主管领导审核,乡镇长或部门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才能上报。对完不成统计任务或敷衍塞责的单位,县政府将按照《统计法》及县政府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和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
(二)夯实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是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检验统计改革和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也是反映一个地方领导干部品质和作风的“晴雨表”。但从目前情况看,仍有少数乡镇和部门统计数据忽高忽低,波动很大,明显存在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现象,既损害了人民利益,又败坏了工作风气。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核心任务,牢牢夯实各项工作措施:
一要加强统计法制建设。要保障统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责,维护统计部门的权威性和统计数据的严肃性。任何人尤其是各乡镇、各部门领导不得干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自行修改或变相修改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有质疑的,应当通过统计部门依照《统计法》和有关规定核实,不得胁迫或授意篡改统计资料。凡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要依法严肃处理。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统计法》,支持和保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都不得限制或者阻挠统计部门的执法活动。县统计局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县政府法制、监察和司法等部门要与县统计局密切配合,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与加强统计职业道德建设、统计普法和执法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多管齐下,齐抓共管,为统计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要强化基础工作。提高数据质量要从基层和源头抓起,统计数据都来源于基层,农村和企业恰好是统计工作的基层,也是统计数据的源头。各乡镇各部门领导一定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深入第一线搞好指导工作。广大统计人员一定要能吃得苦、耐得劳,深入农村、企业搞好调查研究,不能摸脑袋报数据,要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确保源头数据准确可靠,严禁虚报、浮夸和随意估报。要坚持科学统计,一方面要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的统计工作方式,加大网上直报工作力度,从技术层面解决统计工作过程可能出现的受干扰问题;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考核机制,从制度层面上减少统计工作失误。
三要规范统计数据的生产、管理和发布。要理顺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关系,通过依法行政,依法调查,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字对外发布的公信度,进一步增强政府统计的权威性。政府统计部门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性数据管理机构。县统计局要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切实负起协调和管理部门统计工作的责任,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检查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服从县统计局的工作指导,确保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及时将有关统计资料报同级统计部门和属地政府的统计部门,确保各类数据相衔接、相统一。地税、人行、电信、移动、联通、邮政、财政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县统计局的要求及时报送季度、年度gdp核算所需的统计数据。县直有关部门在上报与gdp核算、与国计民生相关的重要数据前,必须先报县统计局审核,防止数出多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的综合性统计数据,必须以县统计局的数据为准。未经县统计局核实的数据不得对外发布或公布,擅自发布或公布未经统计部门核实的数据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领导或当事人的责任。
(三)改进统计手段,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统计工作的基本职责就是提供统计服务,既包括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统计信息服务,也包括对各种统计信息的分析研究工作。信誉、质量是统计部门的立身之本,优质服务是统计部门的强身之力,要不断充实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手段,增加服务品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要充实服务内容。一方面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强化对经济运行的调研和监控,突出抓好工业经济运行、固定资产投资、新农村建设及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统计分析,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统计信息的时效性、针对性、准确性和前瞻性,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并利用多种渠道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统计信息。另一方面要密切关注人民群众所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增加反映科教事业发展、政治和文化建设、资源环境保护、群众生活质量改善等方面的统计调查内容,提高社会发展统计指标的比重,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在这一方面,部分乡镇已经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城关、池河、饶峰等乡镇建立了月卡制度,按季度提供主要经济指标进度情况,这一做法很好,值得肯定,其他乡镇和部门要迎头跟上。
二要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各乡镇、各部门要将统计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统筹规划,在计划安排、财政预算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大投入力度,以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建设为重点,加强对基层单位和部门统计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指导,逐步在全县建成以县统计局为主干,覆盖政府相关部门、乡镇和大中型企业的现代化统计信息网络,尽快实现统计手段现代化,实现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在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统计、公安、保密等部门要注意加强统计信息安全保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确保统计信息网络畅通和数据安全。
(四)加强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
市场化、全球化、网络化和高新技术的发展相应给统计工作带来了新环境和新挑战,特别是统计内容的不断更新,统计手段的日益科学化,对统计工作人员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县统计、人劳、教育等部门要把统计队伍建设,尤其是高素质统计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多种途径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深入开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统计持证上岗制度,努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高素质统计队伍。各乡镇、各部门及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统计工作,分管领导要经常听取汇报,定期研究和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重视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各乡镇、各部门都必须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以确保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统计人员确需调整工作的,要事先征求县统计局的意见,对新调整的人员原则上要先培训,具备上岗条件后方可上岗工作。关于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统计工作人员的配备,这里我要再次强调:全县8个建制镇每镇要确定2名专兼职统计人员,其余7个乡每乡至少确定1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特别是具有经济、社会管理职能的单位,以及规模以上企业都必须确定专职统计人员;各企事业单位要从实际出发,设立统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配备统计人员。同时,各乡镇、各部门及各单位要为统计工作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统计部门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统计工作光荣而艰巨,尤其是统计工作的具体内容庞杂,时间及质量要求高,统计工作人员很辛苦。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对统计干部在工作上严要求的同时,在政治上、生活上要多关心,努力创造一个使用人才,锻炼人才,促进人才不断成长的良好环境。县统计局要依法加强对乡镇、部门统计工作的监督和业务指导,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考核制度,协助乡镇、部门搞好统计干部的管理。同时,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统计干部队伍。
前面所讲的四个方面的内容,是我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原则要求。今年是实施“”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省上确定的“项目建设年”。做好今年的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作用,保持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创造“”的良好开局,意义十分重大。关于当前各项统计工作,从平局长刚才已经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在此,我再强调以下四点:
一要围绕“项目建设年”活动积极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今年是省、市确定的“项目建设年”,项目建设事关全局,项目工作责任重大。虽然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可以通过到实地察看形象进度来了解,但主要还是通过投资统计数据来反映,省、市、县各级考核项目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从这一方面来说,做好项目建设投资统计与监测、通报工作就显得特别重要。要严格按照安康市统计局《关于围绕项目建设年活动做好重点项目统计监测通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重点项目的统计、监测和通报工作。从目前情况看,项目统计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业主对投资统计关心重视不够,或未落实专人从事统计业务,或对报表质量把关不严,敷衍了事,迟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计划、统计部门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统计,影响到县委、县政府对项目工作的决策,也影响到我县项目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的考核。各乡镇、各部门,尤其是各项目业主和企事业单位对此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以对党和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领导,健全机构,配备人员,落实条件,切实加强投资统计工作,增进与计划、统计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及时按要求逐月报送投资项目各种统计报表,并经常督促检查工作质量和效果,把好投资数据质量关和时效关。尤其是对新开工和竣工的项目,必须严格遵照安康市统计局、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开工竣工统计登记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开、竣工统计登记。县计划、统计、城建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统计工作的指导,经常深入一线解决统计工作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当前要督促指导各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在6月底前对所有项目投资统计工作进行一次清查,做到应统尽统,客观准确掌握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县政府将从6月份起每季通报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对项目统计和项目建设工作无起色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为工作不力而影响到全县的考核或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要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筹备工作。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继经济普查之后的又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县政府已经下发了通知,成立了各级普查机构,即将从县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人员到县普查办集中办公,还要开展确定普查员及指导员、业务培训和摸底调查等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农业普查的有关要求,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尤其要在普查经费、人员选配及宣传报道等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普查工作有序推进。县统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用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从技术、业务、方案等各个环节搞好指导,把好关口,确保普查登记工作按期启动,顺利推进。
三要认真组织开展城乡划分工作。城乡划分工作是国家刚刚部署的一项全局性的基础工作,其目的是统一各项统计业务上的城乡划分标准,真实反映城镇化水平,也为即将进行的农业普查提供城乡划分依据。因此,定期开展城乡划分工作,全面、准确、科学地评价、监测城镇化发展进程,既是统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为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服务的义不容辞的责任。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此项工作即将启动,并要求7月底全面完成,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县统计局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县统计局要深入一线,参与、指导部门的现场划分工作,主动协助解决基层统计机构在划分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此项任务。
四要进一步完善经济普查工作后续工作。县统计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完成经济普查的后续工作。要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方法和要求,做好经济普查各项数据的调整和衔接工作,搞好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和利用,及时发布经济普查公报,总结分析全县经济发展变化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实施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要搞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的管理。利用经济普查资料建立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是目前我县最全面、最准确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县统计、国税、地税、工商、编办、民政等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把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做好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动态维护和管理,努力使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成为一个覆盖范围全面、查询方便、运行安全的“活库”,为政府提高监管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奠定基础。在抓好以上几项重点工作的同时,县统计局及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还要加强协作,精心组织,进一步加强县域经济考核工作,严格按法定要求做好统计登记、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各项工作。
同志们,新的形势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给统计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希望全县统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务实创新,开拓奋进,为奋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统计基层基础三行动讲话3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张高丽副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与批示精神,以及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等相关会议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与批示精神,总结20xx年全省统计工作,部署20xx年重点任务。会前,徐守盛书记、杜家毫省长、陈向群常务副省长分别听取了全省统计工作汇报,省政府常务会议还专题听取了省统计局关于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及我省贯彻落实建议的汇报,并就需要各部门配合的重大统计任务作出了部署。刚才,我们已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请大家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省统计局作全省统计工作报告。
一、20xx年全省统计工作取得新进展
20xx年是全省统计改革发展成绩卓著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配合下,全省统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改革创新,砥砺前行,优质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省统计局和多数市州、县市区统计局连年被各级党委、政府评为“绩效先进单位”。省统计局20xx年还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积极稳妥推进统计改革。一是改进统计生产方式。以企业联网直报工作为抓手,着力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数据整理和报送实现信息化、网络化。建成覆盖各市州、县市区的联网直报指挥调度体系,实现人员集中办公、现场视频调度、工作视频会议、业务技能培训等多功能一体化。进一步巩固“四上企业”联网直报成果,拓展联网直报范围,平台报送率和直报率均接近100%,在全国处于前列。二是创新数据采集手段。搭建移动终端管理平台,在1%人口抽样、劳动力等统计调查中,全面运用手持移动电子终端采集数据,做到随采随报,提高了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调查效率。三是完善统计方法制度。全面推进核算、投资、能源、劳动力、贸易、服务业等领域方法制度改革,完善省级GDP核算及市州GDP统一下算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投资统计改革试点,推进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进行能源统计改革,启动规模以上服务业月度统计调查,建立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十大重点产业统计制度,开展网上零售业务电商单位清查申报和交易平台调查。
(二) 周密细致组织调查监测。一是精心组织20xx年1%人口抽样调查。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周密制定工作计划,先后完成省级综合试点、有关专项试点、调查抽样框整理、综合业务培训、入户摸底登记、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相关工作得到了国务院人调办和国家统计局的充分肯定。二是认真做好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省政府已下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成立由戴道晋副省长任组长、17个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普查方案设计前期调研,组织经费预算编制和业务培训,等等。三是继续推进“三经普”扫尾工作。召开了全省经济普查总结表彰会议,顺利完成普查数据对外发布、解读和课题研究等工作,公开出版普查年鉴和课题研究报告。积极推动经普成果部门共享,加强经普数据资料运用,全面维护更新统计名录库。四是全面实施常规调查。全力做好农业、工业、能源、建筑业、房地产、服务业、投资、贸易、人口、就业、劳动力、劳动工资、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开发区、基本单位等统计调查,科学核算GDP和能源消费总量,圆满完成各项调查任务。五是扎实开展考核监测。各级统计局与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参与或组织了全面小康建设、政府绩效评估、重点民生实事、节能降耗、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等一系列考核数据的收集与认定,完成了两型社会、新型工业化、非公经济、“两纲”、科技进步等监测工作。考核监测结果均被省委、省政府采纳,并通报全省。受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委托,实施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党建、机关作风建设、全面小康建设等多项民意调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三)优质高效开展统计服务。一是深度服务,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调度和分析,准确研判全省经济形势,提出对策建议,为全省促进“三量齐升”、推进“四化两型”发挥积极作用。多篇分析材料得到徐守盛书记、杜家毫省长、陈向群常务副省长、张文雄部长、张剑飞副省长等省领导的批示肯定,市县很多统计分析报告也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等领导批示。加强统计科研工作,在第十八次全国统计科学讨论会上取得较好成绩。二是精准服务,为编制“十三五”规划提供依据。围绕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编制全省“十三五”规划等,加强统计数据和分析服务;根据家毫省长的批示,组织开展全省水上运力运量调查,为省委、省政府制定“十三五”水运规划奠定了基础。三是为民服务,为社会各界了解统计建立平台。组织实施深化统计改革、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全面小康监测、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大专题宣传活动,定期召开全省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或通报会,公开发布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和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成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预期。圆满完成《湖南统计信息网》内外网站的技术升级改造和全面改版工作,网站总访问量突破1500万人次。《中国信息报》全年刊发四个整版、先后60余篇次宣传推介湖南统计工作。
(四)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加快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召开了全省统计基层基础现场推进会,出台《湖南省乡镇(街道)服务型统计工作指导性意见》,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全省县乡两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明显提升。二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大了对基层经费和办公设备支持力度,努力促进县级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设置,进一步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加强了对县市区、乡镇街道一线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认真组织乡镇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农经统计等专项培训,努力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大统计公开力度。加强“阳光统计”建设,主动接受监督,公开发布统计标准、方法制度、工作流程、核算过程、最终数据、分析报告,通过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网上认定,及时回复网上咨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一是全面排查整治数据质量隐患。制定下发了《统计数据质量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方案》,完善业务流程规范及质量控制办法,对名录库、源头数据质量、统计工作行为等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开展多轮次数据比对,组织限期整改,统计名录库进一步净化,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二是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为契机,协调推动将统计法纳入全省各级党校主体班教程。全面总结全省“六五”统计普法工作。全年举办统计法制培训班246期,培训学员48000余人次。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统依法统计。对3376家统计调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完成对60余家重金属企业进行专项统计执法检查,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督促整改不实数据,通报曝光73起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认真贯彻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收集整理各级统计机构年度依法统计奖励和处罚单位信息,全面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平台。
(六)不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常规统计报表还是大型调查监测考核,各部门都发挥了突出作用。国家调查队系统与各级统计部门积极推进资源和数据共享,人民银行系统、财政系统、海关、交通、铁路、航空、电力、邮电通信等部门逐月向各级统计局提供大量专业统计数据,支持国民经济统计核算、能源消费总量统计核算和各专业统计。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和省统计局密切配合,做到信息互通有无。省编办、省民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相互协作,完善统计名录库,共享统计名录信息。省经信委、省商务厅、农口部门等经常与省统计局开展统计交流,配合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省国土厅、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等大力支持省统计局开展重大社情民意调查。在全面小康建设、两型社会评价、非公经济发展、重点民生实事、文化产业、新型工业化等统计考核监测和环境统计中,国家调查队系统和省委宣传部、省两型管委会、民政、国土、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口、林业、商务、文化、卫计、体育、地震、气象、贸促等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大量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积极协助各级统计局开展数据审核及质量评估,为科学反映和评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
(七)抓严抓实统计队伍建设。一是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边学边查、边查边改,对统计系统作风和行风进行了全面整治,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建立《湖南省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湖南省统计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湖南省统计局会议管理办法》、《湖南省统计局培训管理办法》等制度50余项。同时,组织干部人事工作“三超两乱”专项治理、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等,积极选派干部参与援藏、扶贫和到基层挂职锻炼,实施机关处以下干部轮岗交流。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组织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开展“一进二访”、机关支部联基层等活动。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制。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坚决反对“四风”为重点,明确履行全省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责任制任务目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点防控,较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升了全系统行风建设水平。
此外,统计政务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明显进步。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和广大调查对象积极配合的结果,也是全省统计工作者无私奉献、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统计局向多年来理解、关心、支持全省统计事业发展的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省统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统计工作中长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如一些地方、企业统计违法违纪现象仍然存在,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仍不够高,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仍有待提高,统计基层基础仍较薄弱,个别地区统计机构、队伍不稳定的现象仍较突出,等等。全省统计系统要正视这些问题,科学加以研判,切实增强担当精神和责任感,推动这些矛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切实把握新常态下统计工作的新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进“五个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在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做好统计工作十分重要,既要去水分,也要避免对各种新经济活动的漏统;既要统计好国内生产总值,也要全面统计国民生产总值。” 批示:“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抓紧完善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统计调查,全面准确反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趋势和积极作用,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统计管理向适应多元化、市场化、国际化转变,统计服务向客观独立反映、预测预判和对策建议并重转变,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权威,为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张高丽副批示:“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推进统计工作‘两个转变’,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综合分析水平,做到真实可靠管用,为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服务。”省委书记徐守盛3月1日作出重要批示,在充分肯定 “”时期,特别是20xx年,全省统计系统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对如何搞好统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要主动适应形势,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新兴业态不断涌现的大背景,积极开展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的统计调查,及时把各类新经济活动准确统计上来。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紧扭住‘加快建立现代统计体系’的总目标,全面落实构建‘六大系统’、推进‘三个转变’、实现‘四个提升’的新要求,重点抓好统全统准数据、深化调查监测、加强统计分析、夯实统计基础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要牢牢守住底线,坚决防止‘数字腐败’,坚决查处、严肃惩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写好法治湖南的统计篇章。”省长杜家毫1月25日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依法加强统计工作”。分管统计工作的陈向群常务副省长来湘工作不到4个月,就已先后两次到省统计局调研工作、走访慰问工作人员,经常过问统计工作,关心统计队伍建设。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用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和推进全省统计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统计工作要从四个方面着力推进:一是着力推进现代统计体系建设。改革创新是提升统计能力的必由之路,也是统计不断发展的力量源泉。全省统计工作要增强改革创新的意识,积极跟进国家全面深化统计改革,为建立覆盖全面、调查准确、核算科学、运作高效的现代统计体系,发挥湖南统计作用,展现湖南统计形象。二是着力推进依法治统。贯彻落实xx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统依法统计,不断强化数据质量意识。在新常态下,既要严肃查处虚报、瞒报、指报、代报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又要防范调查对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漏统,做到基础数据客观真实、宏观数据衔接匹配、统计信息反映实际、统计数据准确适用。三是着力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要重视和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大统计生产方式和手段的变革,努力提升统计工作现代化水平。探索运用互联网技术、空间信息技术、云计算和大数据,改造统计设计、数据收集、加工处理、信息传播、分析研究以及统计工作调度管理,推动全省统计工作提质增效。四是着力推进服务型统计建设。要围绕建立服务型统计这一总目标,切实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全力优化各级统计部门人员、机构配置水平,不断提高为党政领导、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服务的能力,为建设服务型统计提供保障。
三、切实抓好20xx年各项工作
20xx年,是“十三五”的起步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统计改革任务极为繁重的一年。全省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有关会议和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建立现代统计体系为主线,以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目标,切实发挥统计服务新常态的重要作用,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为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增长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重点工作任务概括为“六个进一步”。
(一)以等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为指针,进一步深化全省统计改革。围绕提出的统计“既要去水分,也要避免对各种新经济活动的漏统”的总原则,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进一步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一是积极跟进国家统一核算地区生产总值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地区GDP、资金流量和资产负债核算,实现全省和市州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基本衔接。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全省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认真做好全国投入产出调查试点工作。支持和指导娄底市完成全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二是探索建立“三新”统计调查体系。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统计试点和城市商业综合体跟踪调查分析,在深入掌握我省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状况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符合我省省情、反映我省“三新”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逐步将“三新”经济全面纳入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目前,正在争取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三新”统计工作的通知》。三是深入推进投资统计改革。进一步加大对投资统计改革工作的重视程度,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投资统计改革的要求,认真开展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加强对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的调度和入库管理,确保20xx年投资统计数据在反映全省投资实际情况下与上年合理衔接。四是继续深化服务业统计改革。加强电子商务统计,组织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季度统计和一次性年度调查,以及规模以下企业重点电商平台季度调查;完善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服务业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试算和发布全省服务业生产指数。五是进一步落实有关专业改革。进一步完善GDP能耗核算、资源和环境统计制度,探索建立循环经济指标体系,继续抓好能源统计改革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统计研究;强化贸易外经统计,组织旅游相关产业消费结构调查,进行旅游增加值核算,开展台商投资企业跟踪调查;开展月度劳动力调查,加强和改进人口变动调查。六是大力加强统计科研工作。统计改革创新必须依靠统计科研提供智力支持。要明确重点科研方向,增加科研经费投入,通过下达任务、部门联合、公开招标等形式,加强各级统计机构、相关部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全省统计科研出精品力作,为全省统计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二)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揽,进一步深化调查监测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四个全面”和省委、省政府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抓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与各项调查,科学监测、如实反映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一是扎实抓好全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按照国务院农普办和国家统计局“三农普”方案要求,确保全省“三农普”各项准备工作高标准启动、高质量推进。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迅速成立由分管领导挂帅的普查机构,确保普查力量、工作经费和“两员”补贴落实到位;省农普办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三农普”工作调度和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统筹做好综合试点、人员选聘和培训、物资准备、经费保障、集中宣传等各项工作,为我省全面开展“三农普”创造有利条件。二是扎实抓好各项统计调查。按照“先进库、后出数”的原则,建立单位全面、信息真实、更新及时的全省统计单位名录库,为各类统计调查提供统一规范的名录框;督促达到规模的新开业(投产)、新成长企业和投资项目法人单位申报入统,规范报送统计报表;大力推动统计名录更新维护端口、联网直报单位申报等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确保统计名录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农业、工业、能源、资源、环境、建筑业、房地产开发、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贸易、人口、就业、劳动力、劳动工资、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开发区、企业景气等统计调查,确保数据完整、及时、准确。三是扎实抓好统计监测考核。进一步做好全面小康、两型社会、精准扶贫、绩效评价、新型工业化、节能减排、县域经济等考核监测的数据认定和分析评价工作,抓好社会治安、基层党建等领域的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三)以提升数据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一是广泛组织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组织拟定全省“七五”统计普法规划,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借助统计法律进党校、全民普法教育等载体,扎实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二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继续推进年度执法目标制度化建设,确保执法任务落实到位。健全案件督办和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约谈告诫、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机制,认真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严厉惩治统计上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三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建立法律完备、普法深入、执法严格、惩戒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程序,不断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落实统计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示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和依法统计建设。四是深入开展打击“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和省统计局的工作安排,积极推进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立即部署迅速启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重点,强力推进,确保专项治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以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做好决策服务。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加强对主要经济指标的监测分析,着力提高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能力;及时捕捉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先行指标的新变化,深入分析,准确把握其走势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反映苗头性、趋势性情况,增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预判能力;围绕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推进城镇化、改善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一带一部”新定位、“三量齐升”新要求、“五化同步”新路径等热点难点,加强调查研究,着力提高统计分析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为省委、省政府研判经济形势、科学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咨询建议。二是改善公众服务。以各级统计网站等统计媒体为前沿,充分应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社会主流媒体,继续做好统计改革、“三农普”、统计开放日等专题宣传,立足统计视角,运用统计语言,讲好统计故事,凝聚正能量,弘扬主旋律,营造全社会了解、理解、支持统计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和政民互动功能,加强统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力打造“阳光统计”。加大统计资料编辑与开发力度,着力打造精品和“拳头”产品,做到统计产品常编常新。三是加强调查对象服务。精减调查项目和填报指标,优先利用部门行政记录采集基础数据,进一步提高统计资料填报信息的易获取性,积极利用网络直报平台向企业提供更多宏观和行业经济信息。
(五)以提升基层统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顶层设计,制定“十三五”县乡统计规划化建设发展规划。认真落实《统计法》和杜家毫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依法加强统计工作”的要求,努力推动县级以上统计机构和乡镇街道统计岗位依法独立设置。进一步贯彻实施《湖南省乡镇(街道)服务型统计工作指导性意见》,努力实现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六化”、“三中心”的工作目标。二是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紧紧围绕统计核心任务和用户需求,认真谋划“十三五”统计信息化规划,努力提升全省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完成统计信息网络系统升级改造,做好与政务内外网的接入集成工作。初步实施将原物理集中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改造为逻辑上集中、物理上分布的采集平台、交换平台和处理平台,将三个平台分别部署在不同的数据安全等级功能区中。加快“三经普”成果的整理和利用,建成湖南省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借力“数字湖南”、“智慧城市”建设,探索实施统计数据库建设,省级层面建立“数据湖南”数据发布库,并逐步实现在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应用。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完成身份认证系统密码升级,实现统计内外网物理隔离,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推动各级统计部门信息安全达到相应等保要求。做好全省联网直报保障体系督查验收。三是加大统计教育培训力度。以打造高素质的统计人才队伍为目标,加强统计系统高端培训力度,探索统计领导干部进党校、进高校培训的新模式,组织市州、县市区统计局长和全省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年轻干部等培训班,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省市县三级分工协作,统一筹划、统编教材、分级实施,开展对市县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每年坚持组织对乡镇街道、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员分批集中轮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以全面提升整体合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一是高度重视部门统计工作。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60号)精神,合理配置统计人员,不断充实统计力量,保持统计队伍稳定,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二是规范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统计制度管理,严格执行部门统计制度审批、备案和数据发布制度,部门调查采集的统计数据和经过加工整理的统计资料,应及时提供同级统计部门。要加快推进部门统计指标、统计报表、调查方法、分类目录的标准化建设,在此基础上,建立部门统计一套表制度。三是加大部门信息共享力度。推进部门间名录信息共享和调查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完善部门资料交换制度,实现统计资料的有效运用。
四、切实加强全省统计系统自身建设
(一)全面强化党的领导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进一步抓好统计系统机关党建。要按照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统一部署,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党在统计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统计机构党组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积极推进党领导统计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决策能力。在全体党员中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即“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坚决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各级统计机构党组要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抓班子、带队伍的首要责任来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组、监察室要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好全局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树立风清气正的统计形象。三是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要进一步弘扬正气,提高全省统计人员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在统计系统内部,也要建制度、立规矩,确保执行到位,使制度严起来、规矩立起来,真正做到用制度、规矩管人、管事、管权。
(二)持续推进作风行风建设。一是继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继续深入查摆全省统计系统的“不严不实”问题,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实行领导分工负责、责任层层落实、整改限期到位。要通过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锤炼干部队伍作风,凝聚统计发展力量,提升统计公信力。二是切实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专题教育长效化、常态化,坚持不懈地反“四风”、转作风,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深化机关干部“一进二访”工作,加强对口联系力度,推动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帮助基层排忧解难。三是切实强化行风建设。坚持把统计行风建设贯穿于统计业务工作之中,用良好的统计行风,为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要进一步加大统计核心价值观的宣讲力度,使全省统计工作者自觉树牢“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统计系统理想信念、统计法制和廉洁从政教育,确保统计工作人员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触“高压线”。
(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以统计事业的发展凝聚人心。统计工作越是快速发展,越需要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要加大干部选拔、轮岗、交流的力度,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让能干事的人有平台,让干成事的人有前途。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全体统计人员增强奉献精神,全身心地投入统计改革发展等各项具体工作,在统计事业的发展中实现人生价值,实现个人的理想抱负。二是以全局眼光做好干部交流锻炼。要加强省与市州、县市区统计部门的人才学习交流力度,积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下基层锻炼,使年轻干部接地气、增底气。同时,基层统计部门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派干部到上级统计部门跟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通过上下交流互动,增强统计系统干部队伍的活力。三是以团结实干的精神强化班子建设。全省统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讲团结、讲大局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团结带领全省统计工作者不断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为全省统计事业发展掌好舵、领好航。
同志们,“乘风正其时,扬帆搏中流”,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担当实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