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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范本集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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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范本1

乙方租用甲方的房屋,以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经双方协商将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泰和县城下解放路“昌盛大厦”,二层面积约735m2租予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乙方自配消防器材,并自负消防检测。

三、因乙方租用的该房屋甲方已装修,在租期内乙方对此房有较大的重装及复新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重装后的固定物期满后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强制拆卸。

四、租期内乙方应保持房屋内外的装修物的完整,并定期作检查修复。期满后,固定物如有损坏甲方有权照市场价从乙方所交付的保证金中扣除。

五、租金的事项:乙方在租期内,于每年的______月1日向甲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房租金,房租金每年计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66000元),逾期10天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有权封锁第一层门店大门。因第一层门店为县房管局产物,乙方可直接同房产局签订租用合同,但租用金额不在上述陆万陆仟元内;乙方上交5000元房屋保证金不变。

六、合同期内,如甲方出卖此房,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状况下,乙方无条件与购房户签订同条款房屋租用合同,如乙方拒签则此合同作废,甲方收回该房屋并可封锁第一层。

七、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诚信经营,除房屋租赁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外,应及时缴纳各项有关规定的税费。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房合同范本2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为____元,缴租为____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元),以后应提前___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交保证金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吨气;____立方电;___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

电话:

乙方签章(承租方)

电话:

年月日

租房合同范本3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

地   址:

证件类型及号码:

乙方(承租方):

地    址:

证件类型及号码:

中介方:(若无中介则自行删除)

地    址:

证件类型及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各方信守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产权属于自己的下列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自愿承租。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的出租及承租行为均是在丙方提供的中介信息及中介服务的促成下完成的,因此,甲乙双方自愿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的房屋地址及楼栋门牌号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套内面积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

3、租赁届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及由甲方配套的家具、电器等设施设备,乙方应届期完好交还。

4、本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愿意继续出租房屋,乙方仍愿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但须在本租约期满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租租金双方另行协商,但甲方有权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的租金涨幅对租金作适当调整。

5、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承租人非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连续达30天或累计满60天的。

第四条  租金及交纳期限(本条约定的租金均为人民币计算)

1、租金每月为人民币(下同)¥   (大写  )。该租金额包括下列费用:     。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第四年为     元……)。

3、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支付方式     。

4、乙方必须按照本条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如乙方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每天甲方有权向乙方按实欠租金的3‰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连续达30天或累计满6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当将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在甲方催告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完毕,并另向甲方承担拖欠租金总额10%的解约违约金。

第五条  中介服务费

1、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大写   元)。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大写   元)。

3、如本合同因任何一方或双方的原因被提前终止,或基于其他原因导致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因丙方已为双方提供完成中介服务,故丙方已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均不予退还(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尚未付清中介服务费的,丙方仍有权要求付清)。

第六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付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日常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房屋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的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七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甲乙双方商定,  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如未按期交纳,则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承担支付义务。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  吨,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终止)。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设备损毁,包括门窗、水电设施等,维修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4、该出租房屋是否可进行商业经营活动:

是□       否□

若该出租房屋可进行商业经营活动,经营业态限定为:       。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八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人若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并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转租。乙方须向第三方明示本租赁合同的内容,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第三方如有违反本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乙方与第三方对甲方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及丙方保证拥有本合同项下之出租房屋的完整、无争议产权,具有合法的出租权,不存在针对出租房屋的诉讼、仲裁或其它争议纠纷;否则,因此给乙方或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2、乙方未按约支付款项的,逾期每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逾期每日应向乙方支付叁倍日租金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除本合同其它约定情形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本合同被提前解除或无法履行的,应向守约方支付年租金的 20% 的违约金/赔偿金。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租赁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及中介方三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中介方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房产相关证照复印件;

3、出租房屋原有物品及完好情况清单一份(可附照片)。

(以下为签署盖章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代理人:

联系地址:

电话:

乙方(签章):

代理人:

联系地址:

电话:

丙方(签章):

经纪人:

联系地址:

电话:

本合同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租房合同范本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号,总建筑面积_______ 平方米。 其中商铺_________平方米,生活区_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___年,租金保证___年不变。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或空置累计达 __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 元;

4、未经 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有途;

6、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7、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8、无合法证照手续经营的。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商铺______平方米 ,每平方米年租金单价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活区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租金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首次一次付清___年房租

____________元,以后于每年__月__日前1月将当年租金____________元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出租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__ %加收滞纳金。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目前电费:_____ 水费:_____暖气费:______ 水电费根据曲子供电所和环县自来水公司涨幅)。

3、维修费: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_____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因市政建设需要拆建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双方各自责任

1、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2、乙方所经营的场所,属人流密集区,应做好各种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如发生消防,食品安全,公共安全方面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一、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出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

日 期: 年月 日

租房合同范本5

甲方:湖北省武汉军用供应站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依照国家合同法,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门点)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持有的江岸区工农兵路1号湖北省武汉军用供应站大餐厅二层350㎡房产出租给乙方,作为办公用房.

二、乙方租赁房屋(门点)租赁期限为三年,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乙方租赁房屋(门点)使用面积

350㎡

平方米,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  ).  四、付租方式

1.租金按年交纳,先付租金后用房.

2.乙方到甲方财务开具"省直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银行办理缴款手续,凭银行盖章确认后的缴款回单到甲方财务领取缴款收据.

3.租金支付时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的租金直缴国库并向甲方交付履约抵押金$

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抵押金不计利息.以后每年度租金支付时间为下一年度租赁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逾期支付下一年度租金超过15日的,甲方可以单方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合同期满,甲方经验收确认房屋无毁损,乙方如期将承租房屋完好交还甲方,乙方付清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才将抵押金退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抵押金中扣取乙方所承担的费用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五、标的房产水电设施齐全,未取得消防许可证.乙方需自行办理与经营有关的证照(含消防许可等)并承担全部费用及风险,甲方予以配合.

六、本次租赁无免租期.

七、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水源、电源.乙方承担购置水、电表、水管、电线、灯具等费用.水费按每季度

元收取,电费买卡用电,卫生费按

元收取.乙方应于每季度向甲方足额支付水电费、卫生费等.甲方不予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八、租期届满,甲方重新组织该房屋公开招租,乙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

无(】优先承租权.

九、甲方按约定将房屋交给乙方后,若乙方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批准后,乙方可以对房屋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影响房屋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租赁期间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包括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房屋的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和赔偿;租赁期满甲方对乙方租赁期内的装饰不予补偿,乙方投于的可移动资产自行处理,不可移动的资产无偿交付甲方,归甲方所有.

十、乙方应爱护使用租赁房屋,如需改变房屋(门点)结构或增加附属建筑物,需经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后方可进行.乙方保证合理使用并维护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对甲方进行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应予以协助和支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对房屋进行改建、增添设施或进行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装修,由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要妥善保管自身财物,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十一、乙方须按时缴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包括租赁期间的水电、卫生、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费等费用.

十二、乙方负责所经营范围内的人员在甲方范围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经营时,应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对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管理,不得影响甲方和其他租户的正常工作.由于使用和财产保管不当及其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的损失、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十三、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军供站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管理好租赁房屋(门点)及设备、设施.乙方应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两具),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消防、治安等安全责任事故,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保持租赁房屋室内外卫生,维护甲方形象.

十四、房屋(门点)租赁期限内,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含补充合同).如遇军供任务或国家建设需要而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退出租赁房屋(门点),乙方应无条件退出,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十五、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政府相关部门决定要求收回出租房屋等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免责,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十六、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抵押金不予退还,并有权向乙方索赔损失.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门点)转租、转借、转让或作资本与他人联营的;

2.利用承租的房屋(门点)从事扰民、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及存放危险物品、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等;

3.擅自改变租赁房屋(门点)用途,损害房屋(门点)结构的;

4.不遵守甲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

5.不按时交纳租金或水电费达到15天的;

6.有窃电、窃水行为的;

7.严重影响到甲方或者其他租户的正常工作的.

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主张解除本合同的,应当通知乙方(通知方式以本合同第十八条约定为准),本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乙方如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十七、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除应向甲方结清租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外(含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还应将出租房屋内不能拆除的装修添置物无偿交付给甲方.乙方腾退房屋以及向甲方交付房屋的具体时间为: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十八、通知和联络

1.甲方指定联系人员:【】,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

2.乙方指定联系人员:【】,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3.一方对另一方的通知与文件传递,可以向另一方记载的前述任何一种联系方式发送,均视为有效送达;一方变更联系方式或联系人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4.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通知地址、电子邮箱或当面送达.

5.凡使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通知,即使另一方实际上并未收到,仍应视同该通知在发出后的第三天已为另一方所收到(以挂号信回执或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为凭);若采用电子邮箱送达,则电子邮件发送之日视为有效送达之日.

6.如果通知地址或电子邮箱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凡未按本条本款的约定及时发出变更通知的,另一方按照原通知地址发出的通知仍应有效.

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二十一、本合同(含补充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伍份,双方各执两份,产权交易机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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