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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工作总结范文汇报【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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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第一篇】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部门职能,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新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谐稳定,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目标有效落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精神。一是把学习贯彻孙春兰同志视察山东时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和市委书记李群同志在市委会上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后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局全体干部会议和组织全市性宗教团体集体学习等方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和讲话精神上来。二是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大会筹备进展顺利,在征求29个成员单位和11个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起草,现已进入修订阶段。

(二)扎实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活动。二是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组织相关区市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进行绩效评价。三是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联合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为完善社区民族工作电子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的理念,设计制作了“青岛民族e家亲”APP软件,已提交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作为审议议题。

(三)着力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民品贷款贴息政策,为全市6家民品生产企业争取贴息贷款亿元。支持民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千家培育百家壮大”工程,九联集团等4家民品企业入围“千家培育”企业。完成了我市“十二五”期间扶持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

(四)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维护宗教领域维护和谐稳定的指导意见》,与宗教团体和市管场所负责人签订了安全应急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书。二是全力做好“圣诞节”、“复活节”、“春节法会”、“圣母月”等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三是依法稳妥处置非法宗教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稳妥处置涉及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6起,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五)努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一是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和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同步完成换届。通过了协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会长职责分工方案、协会2015年工作计划和协会联系交友10×10工程方案。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着手准备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三是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流程已经研究制定完毕,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四是深入开展加强佛道教活动场所管理专项工作,规范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崂山太清宫老子造像获得国家宗教局准许建设的批复。

(六)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定期派专人深入宗教团体,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加强班子建设,推动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二是指导市级宗教团体继续以“教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三是进一步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各宗教团体及少数民族民品企业积极开展扶贫、助残、济困、救灾等公益慈善活动。上半年,累计捐款达49万余元。

(七)突出“创新服务”,积极探索深化加强基督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基督教界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区市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基督教活动秩序提供了指导,逐步实现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全覆盖。目前,梳理推进阶段已结束,进入深化规范阶段。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题教育领导小组。二是研究制定了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配档表,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三是党组书记讲党课。深入阐述“三严三实”的科学内涵,分析“不严不实”严重危害,并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党组认真开展了集中学习,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庆“七一”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和座谈交流发言活动。

(九)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制定下发了《机关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文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支部书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以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民宗祥润”机关服务品牌,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四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我局承办的9件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答复,答复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对当前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世情、国情和发展趋势,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二是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在引导民族宗教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方面还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四是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将作为下一步逐步研究解决的工作任务。

下半年深入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全市各民族和谐发展、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活动,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青岛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心组织全市第1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指导各区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典型示范引领工作。深化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二)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清真食品监督,积极探索清真食品监督新途径;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发放牛羊肉补贴工作;做好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办理,更改少数民族成份等工作;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挥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的作用,引导民品企业和少数民族企业规范管理,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三)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非法活动和敏感事件,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会同有关部门全力保障宗教重大节日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维护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社区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推进宗教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

(四)全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继续开展乱建滥塑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能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统一授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复查复检活动;组织开展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宗教院校,普及到广大信教群众。

(五)推动宗教团体建设再上新水平。扎实推进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指导天主教民主办教、基督教神学思想研讨、引导开展佛教讲经、道教论道和伊斯兰教新卧尔兹解经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山东湛山佛学院的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指导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活动,促进“和谐寺观、文化寺观、生态寺观”建设。

(六)扎实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开展。推动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支持宗教团体开展支持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开展第4个“宗教慈善周”活动;深入挖掘宗教慈善思想渊源,不断探索宗教慈善新途径,动员宗教界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爱心捐助和各项慈善活动。

(七)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民族法治领域改革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建设成果。探索深化加强基督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和途径,稳步推进社区宗教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全面深化“以堂带点、以点联村(社区)”管理机制。

(八)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原原本本读学理论,对照理论找差距,找出差距立即改。通过学理论、查问题、改作风,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第二篇】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博斯坦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向各位领导莅临我乡督察领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博斯坦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回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博斯坦乡是一个少数民族为主的牧业乡、现有五个行政、总人口4207人、由哈、维、汉、回、东乡等六个民族组成;少数民族3685人,占全乡总人口的%;其中哈族2465人、维吾尔族861人、占%;汉族522人、占总人口的%;全乡有劳动力2074人。全乡耕地面积万亩、可利用草场120万亩。20-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为1542万元、人构纯收入2649元、比20-年增长322元。村博斯坦清真寺(维族寺)、和然托别清真寺(哈族寺)、三个泉子村清真寺(回族寺)等三个清真寺、全乡阿訇3名、寺管会成员12人。

二、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分级负责

我乡把落实统战宗教责任书作为贯穿整个工作的主线来抓。

一是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年初根据向领导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乡统战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亲自抓、人大主席具体抓、配备了专职统战干事及办公室主任、根据维护宗教界安全稳定工作24小时值班表、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统一组织领导全乡宗教界稳定工作、各村专门成立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村党支部书记为各村第一责任人、完善了工作各寺院成立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形成了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乡、村、寺院齐抓管的管理网络。同时明确了第一、二、三责任人做到职责清楚、宗教活动场所的一些重大事项都由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而保证了宗教事务在乡党委、政府的监督下正常进行、村书记按照安全稳定责任书要求、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实、包严流动人口复查及防恐怖袭击工作。现在各村已按要求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每一个岗位和个人、发挥和运用各村组织体系优势狠抓工作落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项目上、落实到具体责任、做到了工作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加强制度建设

1、结合我乡实际多次进行了现统战部制定的《宗教人士学培训制度》、《宗教人士请稍假制度》、《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制度》、《博斯坦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博斯坦乡塔里甫(满拉)管理制度》等20多项制度的培训、学习、以制度规范约束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行为、对宗教事务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有力地维护了我乡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

2、加强统战民族宗教办公室自身建设。按照木垒县统战部、宗教局的工作要求、更进一步完善办公室设施、建立了统战民族宗教档案盒、规范了档案工作、分类明确、内容完善、标准规范合理、形成了规范的档案管理机制。

四、严密部、扎实推进、重点开展好“6个专项行动”

1、切实加强对宗教场所及宗教活动的管理。乡党委高度重视对全乡宗教场所及宗教活动的管理。我乡把统战宗教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来抓、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一是宗教活动场所民管组自己管好自己、利用星期五(朱麻日)教民多的机会、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二是村党支部管好宗教活动场所、随时到宗教活动场所了解情况、掌握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的思想态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寺院及宗教人士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使宗教活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教育引导宗教人士信教群众自觉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反动思想的渗透;三是统战民族宗教领导小组直接管宗教活动场所、定期不定期的宗教场所开展学习情况、严把宗教场所修建、扩建、重建的审查关、及时研究决定通奸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化解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按照区州县的.统一要求、今春乡党委对宗教场所及宗教人士以及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专项治理。一是彻底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对宗教人士的教育实行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制度和统战宗教干事联系清真寺制度、要求每月与宗教人士、民管成员进行交谈,不少于两次、特殊时期要随时联系。为使联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在具体工作中、各联系领导经常性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当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分别进行走访、广泛与宗教人士接触、谈心、交友、交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全面了宗教人士的动态解情况并加强管理、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联系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近期共组织学习培训5次、走访群众200人次。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第三篇】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宗教活动场所35处,办理房产证书的有35所,参加法人登记的34所。其中伊斯兰教2所,佛教33所,规范管理制度35所,3所佛教有寺无人。目前拥有教职人员48人。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机构。

镇党委政府、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召开1次民族宗教工作专题会议,对民族宗教工作作了再安排、再部署。及时调整充实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镇人民政府镇长刀安云同志为组长、镇人民政府宣传委员周辛生同志为副组长,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由周辛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党镇齐动手,各尽其责,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原则,将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和宗教工作内容的责任制落实到各村、各宗教活动场所。与各村委会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为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广泛宣传教育,民族团结氛围浓厚。

20xx年3月,**加大对国家民委、省民委、市、县关于民族宗教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2次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讲座等形式,有效的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3月中旬,利用永平街天,联合医院、派出所等部门在十字街头开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百余人次,发放《宗教事务条例》等宣传单千余份。增强广大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

四、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

对我镇辖区内的35所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引导,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管理知识,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实行民主管理。使场所内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组织成员之间职责明确,增强了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办事效率,民主办教的作风和自我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本年无任何违章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事情发生。

五、全力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民族宗教问题关系社会稳定,我镇把民族宗教问题与全镇的矛盾隐患排查工作融为一体,积极协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宗教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基本情况统计。在依法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同时,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正常的宗教活动,特别对基督教中自由传道、乱发展信徒和私设聚会点等非法活动进行严密关注,从而杜绝了非法宗教在我镇的蔓延和渗透。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危害,保障群众公共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在有信教群众的村,及时掌握村内的第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任何突发的事件,必须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积极处理的同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1至8月以来,**无涉及民族宗教群体性事件,无越级上访事件。

六、狠抓宗教事务,完善长效机制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三个不允许”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力求达到“三个不能”、突出“三个重点”,做到了“三个更一是不能削弱,二是不能放松,三是不能放任;突出“三个重点”即:一是认真贯彻宗教政策,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三是密切信教群众关系。“三个更加”即:一是机制更加完善,二是队伍要求更加整齐,三是保障更加有力。

七、确实做好“三化”整治工作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坚持我国宗教化方向的实施意见》【220xx】4号、《普洱市关于坚持我国宗教化方向的实施意见》、《中共普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治理“沙化”“阿化”“清真”概念泛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我镇积极配合县统战、民宗部门,深入村寨、清真寺、街道开展动员宣传工作。共计开展3次。排查出12家清真食品经营所。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工作

完成费竜芒冒井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终验工作,共计完成30套太阳能灯安装工程,完成100平方米活动场所硬化,基础条件得到全面完善,生活条件将进一步改善,农民素质和观念得到转变提高,贫困地区“建成一村,带动一片”的示范辐射效应。项目的实施,受益群众85户356人。

九、工作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回顾办年以来的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任务,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缺少研究民族宗教专业人员,加之工作力量有限,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停留在少部分群众中,宣传力度和深度不够,有些群众对新时期国家关于民族宗教的方针政策还不太了解,部分群众还带有封建迷信思想。二是民族宗教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不够,缺乏对于本镇民族宗教的深入调查研究,加上文化的差异性及多样性,关于信教群众的情况掌握不够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从实际出发,为维护社会稳定而努力,为经济发展铺平道路。

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与全镇30个村签订了民宗工作责任书,定期不定期对宗教场所进行检查,了解和掌握民宗人士和宗教信徒的思想动态;

2.上半年召开了1次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对我镇民族宗教工作做了再研究,再部署。

定期发放民宗人士生活补贴;完成费竜芒冒井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终验工作,共计完成30套太阳能灯安装工程,完成100平方米活动场所硬化,基础条件得到全面完善,生活条件将进一步改善,农民素质和观念得到转变提高,贫困地区“建成一村,带动一片”的示范辐射效应。项目的实施,受益群众85户356人。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汇报【第四篇】

一、抓规范管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

针对我区宗教工作的实际,我们将规范管理做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开展宗教事务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22处宗教活动场所“关闭一批、取缔一批、补登一批”,通过了省、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二是指导观音阁、东胜寺两处宗教活动场所按《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规范管理,办理登记手续。

二、抓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开展了为期2天的《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全区三级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66人参加了培训。三是组织区、镇(处)宗教工作干部参加市宗教局的学习班。通过培训、学习,大大提高了干部素质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三、抓法制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做好新《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翻印并督促在各镇(处)、村(居)张贴《宗教事务条例》。

四、加大对宗教活动的指导监管力度,查摆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调查统计68处宗教活动场所房产、土地使用状况;走访了昌东、麻丘10个村,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核查了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了XX多信教群众参加的护国寺大雄宝殿上梁庆典、500多信教群众参加的麻丘集镇__堂开堂仪式,确保了广大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协调解决滁槎基督__建事宜;做好“第四季度”期间维护宗教界稳定的工作。

一年来,宗教工作开始向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宗教界兴办自养企业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二是民间信仰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隐患。

XX年工作打算: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围绕“稳定”这个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依法加强对区内宗教事务的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助宗教团体加强宗教界内部的自我管理,防止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定期走访宗教界人士,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争创“好市民、好信徒”的活动;教育信教群众搞好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防止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各种宗教信徒之间发生纠纷;指导他们为发展本地经济、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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