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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清风正气【热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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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清风正气【第一篇】

在“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中,“讲规矩、有纪律”强调的是执行纪律合格,就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组织观念、服从组织决定,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纪律规矩是关乎党生死存亡的“生命线”,必须时时铭记、牢牢坚守。当前,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和严峻复杂的各种困难风险挑战,党员干部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严明纪律、严守规矩。作为政研室的党员干部,一定要坚持敬终如始,牢记党员身份、入党誓言和党章党规,把严守纪律规矩作为一种修养、一种习惯、一种自觉,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纪律规矩是保障党员干部健康成长的“护身符”,必须处处上心、细照笃行。抵挡糖衣炮弹的侵袭,关键的关键是要严守党的纪律规矩,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市委着眼于落实明规挺纪的要求,推行“四项制度”,目的就在于抓早抓小,用制度和规矩管严管实干部队伍。政研室干部要继续坚持和深化遵规守纪,主动远离红线,坚决守住底线,自觉把规矩和纪律抓常抓长、落实落细。

纪律规矩是推动工作落实落地的“加速器”,必须事事坚持、践行见效。当前,我市经济社会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增强纪律观念、强化执行意识。各级党员干部要始终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以铁的纪律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政研室的党员干部要继续保持积极进取、甘于奉献的良好精神状态,不断提升以文辅政能力,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纪律规矩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紧箍咒”,必须人人敬畏、寸步不逾。净化政治生态同修复自然生态一样,必须长期坚持、久久为功。各级党员干部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觉按原则办事、按规矩办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越界、不出格、不逾矩,做到思想防线寸步不退,纪律规矩寸步不逾。

守住底线就是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将相关的纪律要求写在本上,记在心中,时刻提醒自己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从而不断增强对违纪违规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在各种诱惑面前保持定力,把守纪律讲规矩的刚性约束变成内心的自觉追求,用党规党纪汇聚力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之成为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从严从实作好表率。讲纪律守规矩还要结合本职,助推一方发展。切实担当好为民服务的带头人、领路人,把责任扛在肩头,迎难而上、敢于担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结合“十三五”规划、结合突出问题整改、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用坚强的纪律为发展提供政治保证,推动党员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抓工作、干事业,推动一方和谐稳定发展。

必中有戒,才能行之有界。纪律规矩就象道路的指路标,任何人不能偏离,如果偏了,就要走歪。因此,我们每个党员都要守纪律讲规矩,思想上时刻绷紧守纪律讲规矩的弦,行动上时刻守住纪律和规矩的底线,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树立清风正气【第二篇】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路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特征的现实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选择。

体现了党内生活道德高线、纪律底线的价值导向。两部法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执政党特色,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价值追求。这种追求,一是重在立德。“德之不修,行之不远”,“失德”是违纪的序曲。道德是使人向善的,是纪律严格执行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人们内在的自律。《准则》在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作风的基础上,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以基础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品质,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线。二是重在立规。纪律是用来纠错的,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只有通过立规加强他律,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底线,才能让“德”真正立起来,才能明确行为的边界。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处罚标准,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展示了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既明确了崇德向善的高标准,又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既延续了“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了“制度治党”的规矩。高线与底线的统一,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和新境界,使党员干部既有明确的努力方向,又有基本的行为遵循。

延续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首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王岐山同志对当前党内法规建设问题作了精准的分析。他指出,当前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准则》和《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准则》、《条例》的修订注重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制度不在多,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不求全求大,坚持从党内生活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对党的最新期盼出发,充分展示了建立科学有效的管党治党制度机制的实践探索,特别是将党的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准则要求、纪律条文,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针对以往制度可操作性不够的问题,坚持精细管用、易于落地,做到了具体化、可操作,使每个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在党内生活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尤其是违规后的处理结果是什么,从而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唤醒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的重要性毋庸赘言。现实中,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两部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唤醒了全党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凸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其中,管好干部,对于党的建设,关系尤为重大。两部法规的制定覆盖全体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同时也突出了“关键少数”。《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了“四个坚持”的规范;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四个方面,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四个自觉”的倡导。《条例》中有19处专门提到“党员领导干部”,明确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更高要求和责任的强调。

立规易,执纪难。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准则》、《条例》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下更大功夫,绝不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广大党员要学深悟透、融汇贯通,把握《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树立清风正气【第三篇】

同志们:

今天,由我来给大家上一堂党课。其实也谈不上是讲课,就是把自己平时的一些想法和观点,跟大家交流探讨,与大家共勉。下面,我围绕“坚守纪律底线树立清风正气”这个主题,结合十九大报告精神,讲两个方面的问题,和同志们一起交流学习。

一、准确把握当前反腐倡廉面临的新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对腐败现象的高压态势,正风肃纪成为新常态。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党的各级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压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这是党中央对反腐败总体形势作出的最新判断。

具体地说,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依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反腐倡廉方面的情况看,腐败增量得到有效遏制,腐败存量正在减少。党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坚决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截至2017年6月底,十八大以来,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440人,其中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有43人,中央纪委委员有9人。纪律处分厅局级干部8900多人,处分县处级干部万人,对“关键少数”的惩处力度不断增强。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万人,处分农村党员干部万人,推动正风反腐向基

层延伸。连续四年组织“天网行动”,向外逃腐败分子发出红色通缉令,杨秀珠、李华波等重点“红通”嫌犯被缉拿归案或投案自首,百名红通人员已有48人落网。共追回外逃人员3339人、赃款亿元人民币,海外不再是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退休并不意味着“安全着陆”,廉洁没有退休日,只要有问题,退休也要追责。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特别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制,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现在,敢于继续搞腐败的人已经是极少数,隐藏腐败问题的人正在逐步被发现,腐败行为正在得到有力荡涤和清除。

二是从作风方面的情况看,各种不正之风得到全面压制,新风正气得到弘扬。不正之风是产生腐败的温床。党中央以上率下,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抓改进作风,一方面抓“关键少数”,从中央政治局做起,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另一方面是抓全面,全党上下坚决反对“四风”。始终看住重要时间节点,抓公款消费,抓出入会所,紧盯享乐奢靡和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有效清理产生奢靡腐败的社会环境。对“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对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不论职务高低一律从严查处、通报曝光,使全社会政治生态得到有效净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万起,处理党员干部25万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万人。

三是从纪律方面的情况看,各种违纪现象大大减少,党的纪律和规矩得到比较普遍的遵守。腐败问题往往是从突破纪律开始的。党中央大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用“四种形态”进行监督执纪,拓宽纪律防线,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对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综合考虑违纪问题性质、严重程度、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认错悔错态度、配合组织审查、退缴违纪所得等各方面情况,分类处置,

宽严相济。在高压态势之下,一批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一批党员干部受到纪律处分,这对腐败滋生的环境和条件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在这里,我给大家说一组数据:2015年,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有5400余人,而到了2016年有万名党员主动向组织交代了自己的问题,短短一年时间人数增长了10倍,这就是压倒性态势。

四是从管党治党方面的情况看,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明显增强,切实保证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抓住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压实了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尤其是制定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了问责,确保责任落到了实处。各级纪委切实履行监督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作用,对党章党规、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公开曝光,对腐败行为坚决惩治。仅2016年全国就有990个单位党组织和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发挥了巨大的震慑效应。

五是从构建制度笼子的情况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初步形成,为廉洁政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一个主要标志,就是“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制度的笼子逐步成型。在“不敢腐”方面,现在想搞腐败的绝大部分人已经收敛收手,敢于顶风作案的只是极个别人。在“不能腐”方面,除党章外其他重要的党内法规制度,包括两个准则和一些重要的条例已经得到制定和修订,国家反腐败法律日益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正在进行,覆盖整个公权力的监督体系正在形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再是一句空话。在“不想腐”方面,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

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日益深入人心,纪律和规矩意识大大增强,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由于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当前存在的腐败问题依然不容忽视,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现在还有极少数胆大妄为的蛀虫仍在潜行腐败,手法更加隐蔽;为官不为问题还比较突出,不作为问题已经成为腐败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时有发生。制度的笼子正在构建,但还不够严密,集中高效的反腐败体制仍在建设过程中。反腐败斗争仍然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只会呈现越来越严的态势。希望同志们要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特别是要准确把握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新要求。

二、新时期党员干部如何做到廉洁自律

2017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专门用一章的内容明确了监察范围,监察机关可按管理权限对6类公职人员进行监察:1.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也就是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

那么作为我们党员干部,在新时期新常态下如何做到廉洁自律,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呢?

一是要注重学习修养。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要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要紧密联系新时期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自

觉用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洞察社会、明辨是非、审视人生,使理论学习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的决心和能力,努力做到把学习过程作为自我改造的过程,敢于在思想深处进行剖析,不断进行心灵的“吐故纳新”,通过汲取先进的思想理论成果和丰富的知识营养,使自己的思维层次和道德修养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

二是要坚持自重自律。党员干部要珍惜组织的信任和个人的政治生命,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多年接受的教育熏陶化为内在的信念力量和约束力量。“自重”,就是讲究人格,讲究品德。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省”就是自己反省和检查自己。要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一个党员干部的标准;“自警”,就是自己警示和告诫自己,要警钟长鸣,常思贪欲之害;“自励”,就是自己激励和鞭策自己。对可能会犯的错误,要谨小慎微,时时警惕,防患于未然。而对于事业,却要勇往直前,敢闯敢干。

三是要自觉接受监督。党的纪律、各种法律、法规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在纪律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和特殊干部,作为党员干部更不能等同于一般干部群众必须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各项党纪国法。同时,要自觉地接受监督,而决不能漠视甚至规避监督。从严治党,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没有监督的权力容易变质,失去监督的干部容易越轨。党员干部要把自我监督与接受党内监督结合起来,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融合,要把组织的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和普通党员群众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思想上要正确认识监督,在感情上要真诚欢迎监督,在行动上要自觉接受监督,真正做到接受上级监督要真心,接受同级监督要虚心,

接受群众监督要诚心。同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对党员干部的组织监督和制度约束落到实处,做到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组织监督就实行到哪里,从而促进党内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党课就讲到这里。这些都是我从自己生活、工作中得来的一些体会,难免会有不够严谨完善之处,希望同志们批评指正。最后,借用曾国藩晚年回顾自己的一生时写的一副对联与大家共勉:“战战兢兢,即生时不忘地狱;坦坦荡荡,虽逆境亦畅天怀。”希望大家都能够在心中始终高悬一把纪律的利剑,常修从业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坦坦荡荡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谢谢大家!

树立清风正气【第四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促使全体民警职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确保全局上下政令警令畅通,为贯彻落实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今天我为大家讲一次廉政教育专题党课。本次党课的题目是《坚守底线 不越红线》。

古往今来,人们崇尚清廉,都把清廉看成是一种美德,一种境界,一种社会追求。多少人因为清廉而流芳百世,又有多少人因为不廉洁而声名扫地,悔恨终生。众所周知,清正廉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消极不廉洁现象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相容,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背道而驰。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惩治不廉洁的决心越来越大,制度越来越完善,监督越来越严格,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期望越来越高,建立一个清正廉洁、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景。“士有百行,以德为首”。德为立身之本,修身立德是每一个党员干部保持党的先进性,时刻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思想基础。只有引导党员民警、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自身的纯洁性,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才能恪守道德情操,增强自身免疫力,经受权利考验,时刻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廉洁自律,清正为民。如何教育广大党员民警、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公安铁警队伍,这是一个需要我们不断深入思考和持之以恒加强解决的问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与同志们共同探讨。

首先,在思想境界上,要强化四种意识

第一,必须增强党的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前提。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发展壮大,就是因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然需要我们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一定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入党没有什么便宜可占,当官没有什么特权可享,只能是为人民多做工作,甘于奉献,这是一切共产党人的思想和行为准则。领导干部不廉洁,都在理想信念这个总关口上出了问题。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李真34岁当上省局局长,36岁时被中央纪委立案查处,40岁时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死刑。在李真不长的人生道路上,“升官发财”、“贪图享受”的非无产阶级思想根深蒂固,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在他的人生观中根本就没有思想基础。李真因理想信念上的缺失导致了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又造成了方向上的迷失,致使他的政治鉴别力和判断力出现了根本性的错误,与党已经是离心离德。象李真这种年轻干部,一开始就迈歪了步子,升得快,跌得也快,升得高,摔得也惨。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入党时的誓言,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二,必须增强群众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核心。权力观问题,说到底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感情问题,是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我们一定要自觉摆正与群众的位置,增进与群众的感情,与群众同甘共苦,决不可与民争利。要牢牢记住,党和人民是鱼和水的关系,党员干部与群众永远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群众利益是最高的利益,为群众谋利益是共产党人的天职。权力越大,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就越大。增强群众意识,就是要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头,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准则,把造福百姓作为自身价值的最大体现,把实现群众的愿望作为自己的最大责任,切实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

第三,必须增强责任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保证。权力是人民给予的信任,组织交付的重托。作为公安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拥有一定权力的同时,就要义不容辞地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民平安”的沉重担子。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尽职尽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有位”,又要“有为”,在正确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勇于承担发挥核心作用的领导责任、量质并重的工作责任、文明诚信的社会责任、政令畅通的政治责任、与时俱进的发展责任。

第四,必须增强自律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基础。正确对待权力,是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的具体体现。做官用权、拍板决策、造福社会是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我们应当看到,权力是一把双刃的剑,“挥”之不慎可能会伤及自己;权力是一把炽热的火,“燃”之不察可以将自己焚毁;任何一个不廉洁分子,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往往是从一些“小节”问题开始的。如果我们的自律意识不强,对“小节”问题总是不在乎,任其发展,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自我失控,不廉洁必生。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身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权力、地位和名利看得淡一些,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认认真真干事。

其次,在道德修养上,要做到”五慎”

中国有句老话:“做事先做人”。做人是成事之道,人品是谋事之基。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一要慎初。世间万事始于初。我国古代大哲学家老子说:“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廉洁自律,拒腐防变,以慎初最重要。一位领导同志曾说过:“加强道德修养,保持自身廉洁,关键在于第一次。把好了第一次,就掌握了主动,就能在各种腐蚀诱惑面前立于不败之地。”纵观不廉洁分子发展变化的轨迹,很多人曾经有光荣的过去,有过显赫的成绩,做过一些有益的事情,但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淡化了自律意识,面对灯红酒绿,权、钱、色的诱惑,对自己搞下不为例,在矛盾侥幸的复杂心态驱使下迈出第一步而不能自已,一步一步地陷入罪恶的深渊,成为人民的罪人,为历史所唾弃。

二要慎独。这是古代思想家孔子提出的一种道德修养方法。他说,一个有道德的人,要在别人看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谨慎,在别人听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警惕,不要认为隐蔽和微小的过失就可以去做,应当在一个人独处的情况下更加谨慎,自觉约束自己,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新时期的党员干部,面对各种思潮的冲击和诱惑,更应坚定党的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只有如此,才会有慎独的品格,达到慎独的境界。

三要慎友。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作为处在执法岗位上的公安民警,在结交朋友方面必须慎之又慎。古人说: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交,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现在社会上有那么一些人,为了获取个人的某种利益,千方百计与你套近乎,称兄道弟,跑前跑后,踩断门槛。在温情脉脉的面纱后,在温良恭谦的言词间,隐藏着他们叵测的目的。而有的党员干部则对此丧失了政治警觉,哥们义气超越了党的原则,结果参政议政的是这些“朋友”,送礼行贿的是这些“朋友”,最后把自己拉下水的也是这些“朋友”。

四要慎言。是否口无遮拦,是鉴别党员干部政治上成熟与不成熟、政治敏锐性强与不强、境界层次高于不高的一个重要标志。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讲话口无遮拦,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不分场合、不分对象地说一些有悖于党中央精神的话,对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及滥发议论;把社会上某些妄加猜测的东西和互联网上所谓的“内部消息”及“顺口溜”当作谈资说料,时而望风踩柳,时而添油加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在公开场合,一定要言必适时,言必适情,言必适度,做到与党中央不一致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党的形象的事坚决不做。

五要慎好。一个人有点爱好是正常的,领导干部也不例外。我们提倡培养高尚的爱好。但是,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兴趣、爱好、习惯,不能恣情放纵,而应当把它与官德修养起来,对有利于官德修养的则育之,介于有利与不利之间的则节之。领导干部对自己的爱好如果不善节制,就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成为不法之徒腐蚀领导干部的缺口,我们党员干部对此务必要高度警觉。

再次,在实际行动上,要把好“三关”

一是把好家庭廉政关,守好家庭廉洁“港湾”。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于个人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家庭成员的相互影响和帮助,对于领导干部预防和抵制不廉洁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家庭不仅是拒腐防变的一道重要防线,更是预防和抵制不廉洁的重要阵地,在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不廉洁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每个人都在追求家庭的幸福和美满。那么家庭幸福的标准是什么?可以说众说纷纭,各有理解。我认为,幸福最基本的条件应包括这么几个要素,要有安全感,要快乐。没有安全感、不快乐,即使有了一切,也是徒劳。强调正确的幸福观并不是说追求财富、追求金钱就变得庸俗。幸福离不开金钱,需要金钱来保障。看病需要钱,读书需要钱,改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都需要钱,但对金钱、财富的获取,要“取之有道”,光明正大。如果企图利用手中权力捞取好处,肯定会犯错误,靠这样得来的幸福是暂时的、虚幻的,是假象,到最后幸福也会毁在金钱手里、权力手里。从另一个角度讲,一些人感觉自己不幸福,不在于他拥有太少,而在于他苛求太多。希望大家能形成共识,少攀比,常知足。如果真心关爱家人、想让家人过得幸福,就要对家庭负起责任,就要尽最大努力避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把好重点岗位关,树立廉洁新形象。随着反不廉洁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惩治不廉洁的同时,党中央提出要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容易产生不廉洁和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门加大力量开展廉政建设工作。

(一)加强政治修养。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用先进的理论指导自己的行动,特别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握好人生的方向和发展前途。要深刻认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不要片面的以为反腐是当官的事情。试问,假如把那些不廉洁分子的权利放到你身上,你会不会不廉洁?同时要认清个别社会现象,如将诚实守信、辛勤劳动、艰苦奋斗看作是“傻”,而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则被认为是“人之本性”;还有对部分党员干部不廉洁现象熟视无睹,认为是“正常”,对滥权者换来的荣华富贵不是鄙视而是羡慕;对挥霍浪费以及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私利,不认为是可耻,而认为是本事;对查处的不廉洁分子不是痛恨,而认为是倒霉,等等。所以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要看清现实,禁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不要有攀比心理,这是不出问题的基本要求。

(二)强化自律意识。自律对预防不廉洁起着关键性作用。如果自身机体、免疫能力出了问题,那就是大问题。一个人清正廉洁的也好,贪污不廉洁的也罢,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的,没有哪个人天生就如何清廉或如此不廉洁。要说其中的区别,简单地说,其实也就是一字之差,清廉者以“严”字律己,不廉洁者以“贪”字利己。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1杂文,题目叫《守住你的那口“井”》,讲的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曾给他的手下人算过一笔账:老老实实地当官,守着自己的俸禄过日子,就好像守着“一口井”,井水虽不满,但可天天汲取,用之不尽。假如心生贪念,守着自己的“井水”还不满足,偏要惦记着“河”里的,甚至“江”里的、“海”里的水,一旦东窗事发,不仅“河”里、“江”里的水不保,就连自己那口井的“井水”也难保。综观古今中外形形色色的贪官污吏,他们的共同致命弱点就在于守不住自己的那口“井”。这些人贪得无厌,欲壑难填,总是嫌自己的“井水”不满。于是,或利用职权之便,或假借工作之机,只要抓住机会,便会不择手段地时不时出手捞一把“油水”。当他们的不义之财如江河之水滚滚而来之时,往往就是连他们自己也一同毁灭之日。这时候,别说捞来的“油水”享受不到,就连自己那口浅浅的“井水”也丧失了。那么,怎样才能守住自己的那口“井”呢?首先要做到“慎独”,严于律己。在履行职能的情况下,要管住自己的心,不要有非分之想;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别拿;要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别去;该做的事按照规定去做,不该做的事就不要做。其次要做到“慎微”,防微杜渐。“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要认为小事做了没关系,小事累积多了就成了大事,这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以一定要“慎微”,违纪犯法的事再小也不能做,否则一旦铸成大错,就追悔莫及了。牢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像古人所说的那样“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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