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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总结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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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总结1

20XX年,行政执法监督处在法制办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市为主题,紧紧围绕办公室中心工作,找准自身处室工作载体,做好自己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 一以贯之推进政府法制工作

年初,认真研判形势,制定20XX年工作要点和工作具体计划,明确全年每一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年中,牵头组织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务虚会,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依法行政的文件精神。草拟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标准,用评议考核来引导日常工作。年底,牵头组织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依法行政评议考核。

二、突出处室主业抓执法监督

主要一是抓部门执法。认真组织开展市本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102卷,指出问题198个,一一书面反馈,指导部门进行整改。结合省法制办与省政府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去年着重对财政(地税)、文化等重点领域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检查。二是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根据省政府和市委精神,制定方案,在市

本级行政执法部门中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并准备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引领和促进全市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三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化建设。建立规范性文件上备案、查询系统,着手构建规范性文件监督体系,并一一审核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级部门向嘉兴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60余件。四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以市交通局为试点,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试点,推行执法流程上管理和监督,并打算以点带面,促进全市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五是实施公民权益保障20XX年度计划。草拟本市20XX年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提交办公室下发,年底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单位实施公民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督查,推进政府保障公民权益各项工作法治化。

三、夯实政府法制工作基础抓宣传培训

9月,召开市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议。7月、11月,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对全市未取得省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加强政府法制宣传,编发信息200余条,全年被省法制办采用100余条。按照省法制办统一安排,组成案卷评查组完成交叉评查工作。

20XX年,行政执法监督处将继续以推进政府法制工作为己任,以加强法制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工作基础,力争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得成效。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总结2

近年来,洪泽区司法局坚持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努力优化执法领域营商环境,有效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0年,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均设立了法规科室,并且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实行“三项制度”。对区直部分执法单位开展“三项制度”专项检查工作,听取行政执法重点单位的情况汇报,并通报检查结果。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决知识测试活动,上报的《某保健品门市虚假宣传案》以第一名的成绩获评全市“三项制度”典型案例一等奖。全区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符合高质量跨越发展需求,社会满意度达90%以上。

二是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专项检查。2020年5月份,组织对区人社局、交通局、市场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城管局等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围绕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等,实地检查了10家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查看台账资料、听汇报的检查形式,共梳理出各类问题16个,检查结果在相关网站平台进行公示,并对限期整改情况及时跟踪问效。

三是全力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照省编办、省司法厅和省政务办下发的《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协同区委编办,通过座谈会、意见函等方式征求各镇(街道)、部门的意见建议,初步确定10个部门拟下放的81项行政处罚事项。制定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配合区委编办迎接省市验收。专门邀请法学专家、高校学者就《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对全区122名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增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提高规范执法能力水平。

四是积极探索行政裁决试点。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结合省厅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并联系我区实际,制定《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行政裁决的工作要求、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等进行了明确。2020年,选取三河镇、岔河镇、区市场监管局3家行政裁决试点单位,并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总结3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配齐配强执法监督力量,加强执法监督人员培训,打造高素质的行政执法监督队伍。

二、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根据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机构改革情况,组织对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调整和修订,梳理执法事项,公布事项清单,落实执法责任。

三、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

(一)根据省政府“三个办法”,结合省厅制定的《行政处罚三项制度指引》等九个指引,指导部门对“三个办法”进行修订。

(二)扎实落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各项要求,建立周巡查、月通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防止网站出现空白栏目、信息上传不及时、实际执法情况与公示信息不统一等现象。

(三)培树“三项制度”先进典型,做好“三个一百”推选工作,借鉴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经验,争取更多的行政执法部门配备行政执法辅助系统,提高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四、全面清理行政执法证件。严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各单位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及人员编制进行自查,上报注销不符合规定的行政执法证件;新调入执法岗位的人员,特别是对涉及到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执法人员,要做好资格审查,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证件,持证上岗。

五、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对涉企的和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集中监督力量,实施专项监督,进行通报公示。

六、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组织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对案卷的文书规范、自由裁量权运用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评查,通过案卷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七、按时报送日常监督报表。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统计规定》报送统计数据报表及行政执法情况分析报告;按时保质上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等情况报表。

八、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让考核督导在抓落实中发挥“标尺”和“指挥棒”作用。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总结4

注重“六个结合”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成效明显

——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结合,进一步整合相关部门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目前,全省各乡镇(街道)共有综合执法人员万余名。

——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相结合,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认真组织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进行统一法律知识考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截至目前,全省有近12万名行政执法人员和1万名执法监督人员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从源头、过程、结果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深入基层了解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破解难题,切实解决基层行政执法机关的后顾之忧。

——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相结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提升企业的安全感。通过专项行动,促进政府各执法部门理顺工作职能,加强工作衔接,杜绝影响营商环境的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随意执法、过度执法等现象。

——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相结合,积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及时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进行调整,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列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更好落实。

抓好五项工作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

——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6月29日,经省政府同意,将45个行政执法主体向社会予以公告。同时,督促各市县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目前全省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

——有效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动省级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江西省行政执法机关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规定的配备标准配备执法记录仪或手持执法终端设备;对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情况开展专项调查统计、跟踪督促;统一执法文书,明确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执法记录仪及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完整齐全。

——推动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工作。对全省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人员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对人员落实不力的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追踪督办。积极落实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配备要求,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初次从事法制审核人员按照法律要求,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开展专项督查。省司法厅督查组先后赴宜春、萍乡、上饶、吉安、赣州等市,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走访、调阅执法案卷等形式,充分了解工作开展情况,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

——开展专门培训。2020年8月底,省司法厅专门举办了全省司法行政法制审核人员培训班,对市县司法局从事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审核工作的140余名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切实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

推行五项制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序开展

——推行监管清单制度。印发《关于印发“双随机”监管事项动态调整的通知》和《关于全省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了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部署了2020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事宜,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各地也分别公布2020年度抽查事项清单。

——推行年度检查计划制度。行政检查计划严格控制检查的次数、范围和规模,明确不同种类监管事项的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防止抽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截至年底,全省共审核13818个年度计划,因抽查比例、频次等不合格,退回年度计划2893个;审核1363个年度专项计划,退回年度专项计划77个。

——推行监管和信息公示制度。截至年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已录入检查人员85892名、检查对象2028022家,累计双随机31043次,查处不合格企业997家,处罚万元,并分别推送1139万、104万余条数据至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互联网部署江西省行政执法服务大厅,现已公开42134个行政职权、85979位执法人员、28524个法律法规、174415件执法案件、30966个检查任务等。

——推行开展联合抽查制度。积极探索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具体模式和工作机制,明确要求联合执法(检查)比例达到总事项的10%以上,并纳入对各地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范围。截至年底,依托这项功能已开展联合检查1156次,提升了检查效率,降低了检查成本。

——推行行政检查监测点制度。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设立行政检查监测点,明确中小微企业占比要在60%以上。另外,推动各地各部门完善行政检查监测点台账、宣传、信息互通、统计分析等相关配套机制。全省各地共建立行政检查监测点34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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