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整顿检视整治环节自查自纠问题清单信仰缺失方面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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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检视整治环节自查自纠问题清单信仰缺失方面1
根据X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统一安排部署,我认真落实教育整顿相关安排,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真学深学,真悟细悟,真懂实做,思想上受到深刻的教育和洗礼。在强化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原则,仅仅围绕规定的“六个方面”,全面排查纠治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刀刃向己查纠问题,剖析根源,寻找短板,明确努力的方向和措施,现作对照检查如下:
一、对照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照信仰是否缺失方面。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切实做到对党绝对忠诚,与党同心同德;要加强理论武装,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要站稳立场,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照自己,能够在学习上、思想上和工作上带头坚定政治信仰,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政治信仰,深刻认识到自己是党的人,永远保持对党忠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但也存在理想信念纯度不够,对自身政治觉悟的要求不高、不严的问题。具体来说,主要是以更高标准加强自我锤炼的决心不够,不能时刻以先进模范的高标准要求自己、督促自己,对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加强党性修养缺乏深入思考,在一些细节上把握不深、要求不严、标准不高。
(二)对照是否政治动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牢记监督别人首先要武装好自己,要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走在前、做在前。我能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升政治素养,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也存在参加组织生活不经常,理论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学习不够系统深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组织生活重视程度不够,总认为组织生活只是学学理论知识,只要参加就可以了。并没有深刻认识到,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党员干部不但要经常参加,还要通过组织生活接受深刻的党性教育,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接受组织的监督。
(三)对照是否放弃原则方面。纪检监察机关是执行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的专门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坚持原则,以身作则,不仅要模范执行各项纪律,更要加强道德修养,保持良好心态。要严于律己,宽厚待人,善于团结他人,始终保持政治坚定、思想上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保持团结和谐的正确方向。真正把团结和谐看作一种事业,一种责任,一种奉献,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反观自己,虽然能够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在大的问题上坚持原则,坚守底线。但也存在着对自身的言行要求不严,对执纪的尺度把握不准,偶尔有放松要求的情况。具体来说,在巡视巡察的过程中,有些小的问题并么有深入追究,觉得能够解释清楚就可以了,没有从更深层次的维护组织纪律的严肃性方面深入考虑,容易让监管对象产生侥幸心理,留下管理的漏洞。
(四)对照作风不正方面。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狠抓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切实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对照自己,虽然能够始终保持戒骄戒躁、严以律己的工作作风,能够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真正挺在前面,但开拓进取的精神有所减弱,勇于担当的精气神不足。具体来说,新阶段、新形势,对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新型腐败更加隐蔽复杂,也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自己工作上缺乏新意,仍然习惯于凭经验、凭热情,不能打破老框框、老套路,在应用创新理念推动工作发展方面还不到位。
(五)对照是否滥用权力方面。纪检监察机关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行使,绝不能滥用。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心存敬畏,时时处处用比别人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要不断强化自我修养,勇于自我革命,规规矩矩用权,干干净净做事,面对金钱权力的诱惑稳住心神、守住清白。反观自己,虽然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从不借工作之便谋私利,做到常休从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份只想。但是,在落实工作更加细化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落实上解决策部署方面,存在一般粗现象,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落实工作只有短期计划,没有长期规划,满足于安排布置,忽视过程管理,解决问题不够、督促监察不严,预期效果不力理想。
(六)对照清廉失守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首先做到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努力塑造取信于民的良好形象。要主动约束好身边人,要传树优良家风,约束好家人朋友,给身边人立好规矩、划清“红线”,切实守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要坚持求真务实作风,紧贴实际、勤于实践,坚持不懈,用心谋发展、潜心干事情,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从自身看,能结合实际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廉洁自律。能够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尽管如此,也存在思想松懈,偶尔放松自我管理的现象。具体来说,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自己应该要求更高,做好表率。但是,实际工作中,往往是要求别人而没有对照自己是否先做到了,在执纪检查中底气不足,不自觉造成矛盾。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针对以上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为下一步提出整改措施打好基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理想信念有所弱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理想信念有所弱化,没有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学习上没有做到深学、细照、笃行,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高,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不够坚决,患得患失,静不下心来,沉不住气,对共产党人的坚守不够。
(二)党性锻炼不够深入。自认为是名老党员了,接受党的教育多年,能够经受各种考验。因为抱着这种心里,不自觉思想上放松了党性锻炼和世界观的改造,有时自我要求松懈,作风漂浮,谋事创业的想法变淡。缺少了主动服务的意识弱,沉下身子认真研究解决问题少了,对难点热点棘手问题,也产生了畏难情绪。创新能力不够,面对新要求,落实新政策,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愿再去思考和尝试新办法、新思路,探索也不够深入,有些工作一时难以打破常规、冲破陈旧观念的藩篱。
(三)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共产党员践行初心使命的理想信念。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造福人民牢记于心,以人民至上为根本立场,始终保持造福人民的情怀,要甘做为民服务的“孺子牛”。但是,在工作中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没有坚持任何时候都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的标准,在工作中换位思考还做得不够,不能时时刻刻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没有做到在群众问题面前,敢于动真碰硬,迎难而上,敢于同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斗争到底,真正成为让群众感受到有依靠,有希望,做群众的放心人。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自己检视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拟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学习教育,淬炼绝对忠诚,坚定理想信念。把教育整顿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自身党性锻炼、精神洗礼的重要举措,不断筑牢政治忠诚、持续优化政治生态。紧紧围绕对党忠诚、人民至上根本要求,把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牢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在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中筑牢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时刻牢记“律人者必先律己”,始终把严明纪律作为固本之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行动自觉。
(二)培养斗争精神,擦亮担当底色,务实履职尽责。将教育整顿与主题教育相结合,通过扎实系统的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敢于斗争的大智大勇,事不避难、义不逃责,骨头要硬、底气要足,不患得患失,不给自己留后路;练就善于斗争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磨砺硬朗作风、锤炼过硬本领,在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法意识,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树牢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要走好群众路线,增强人民情怀,当好人民公仆,自觉增强自制力和辨别力,不逾越底线,不触碰红线,树立严肃、可亲、为民、公正、正义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做群众的知心人。
(三)锤炼政治品格,坚守廉洁底线,永葆政治清醒。积极主动地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和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全面掌握其科学体系、发展脉络、丰富内涵,核心要义,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旺盛斗志,在各种风险各种挑战中都要筑牢坚强屏障,以永远在路上的昂扬心态,以永远吹冲锋号的精神状态,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线砥砺品格操守,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x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以上就是我的个人检视材料,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教育整顿检视整治环节自查自纠问题清单信仰缺失方面2
按照委机关统一部署安排,我认真学习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指定材料和权威读本,进一步深化了对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的认识,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在检视整治环节,我重点从信仰缺失、政治动摇、放弃原则、作风不正、滥用权力,清廉失守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对照“六个是否”主动说清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事情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认真自查,反躬自省,剖析原因,切实整改。现将个人检视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在信仰缺失方面。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是摆在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首要问题。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本人在坚定理想信念上还存在不足,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还需进一步夯实。在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上,还缺乏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的韧劲。对信仰的缺失、理想信念的滑坡导致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危害性认识不深,自警自省不够。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做到自身政治过硬,又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自己在这一方面还需提高政治觉悟、增强纪律意识。
2.在政治动摇方面。“两个维护”是否坚决,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原则。自己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感悟不深,真学深悟上下的功夫还不够,有浅尝辄止的现象,没有深刻学习领会其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敢于同一切危害“两个维护”的言行作最坚决斗争的勇气不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还有差距,学习领会不深入、不彻底,学思用贯通方面存在短板,党性锻炼不经常、不及时,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方位、全过程还不够严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对标对表、看齐跟上不够。
3.在放弃原则方面。先进性是否钝化,是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的问题。发挥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必须坚持原则,保持立场坚定。对照党员义务,自己的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遵守纪律和制度上带头作用没有凸显,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斗争的精神有所欠缺。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勇于交锋、敢于亮剑的勇气不足,在同歪风邪气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时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执法的态度不够坚决。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深刻,在工作中,碰到困难和问题,有畏手畏脚的情绪,有回避矛盾的现象,不敢迎难而上,勇于承担责任。
4.在作风不正方面。斗争精神是否保持,是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强化作风能力建设,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是打造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的基本要求。自己的斗争精神有待强化,斗争本领有待增强。审查调查工作缺乏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较真硬碰、敢作敢为的担当有所缺失,特别是对疑难问题线索仅满足于处置完毕,未能做到查清查透、全面化解;日常监督工作中缺乏主动性,早发现早提醒作用未有效发挥,对干部日常工作中的小节不规范现象和“四风”苗头,熟视无睹,置若罔闻,任由其发展,没有及时纠正和提醒,导致严重问题的发生。
5.在滥用权力方面。系统施治是否到位,是衡量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也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方法。自己在工作中坚持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做的还不够,“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平衡。有的工作还存在停留在表面、流于形式的问题,责任压力衰减、责任覆盖存在盲区、责任措施不深不实、责任追究失于宽软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还没有有效落实。一些违规违纪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处理,执纪问责刚性不足,弹性有余,对“四风”问题反弹压力认识不够,对一些违纪违规行为“隐身”、“变异”的问题洞察力欠缺,缺乏针对性的整治措施。
6.在清廉失守方面。纯洁性是否被污染,主要是看纪检监察干部是否做到了清正廉洁、作风正派。检视自己在执行廉政纪律和制度方面,还存在不足。对廉政纪律和制度的执行力有“虚化”的现象,对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力,没有时刻做到自警自醒、自我反省,自我约束不够严,不太重视防微杜渐,律己不严,纪律松懈。对廉政准则和廉政条例的遵守有“大事不犯、小事不算”的倾向,践行标准不高,口头承诺较多,实际落实不严,走在纪律规矩的边缘,打“擦边球”的现象没有完全杜绝。调查取证谈话工作研究不深不透,原则性不强,有时为了让被调查人配合好工作,向其提前透露可能受到的处分档次。
二、原因剖析
1.政治素养有待提升。学政治、学理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为学而学、形而上学的现象还存在。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主要集中在会议学、活动学,而不是主动学、自觉学。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不深刻,对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实质把握不准,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认识不高。放松了对党性修养的淬炼,导致思想和行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打折扣,理想信念的基石不够坚固,自我革命意志不坚,政治定力不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不高,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的主动性不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待提高。
2、宗旨意识有待提升。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是纪检监察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群众观念淡化,为民执纪的宗旨意识有待提升。坚守为民服务初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上做的还不够。在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冲锋陷阵、敢闯敢干、敢于斗争的作风和精神还需锤炼,工作方法和措施还需优化。
3.自身建设有待提升。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目标。对照这一目标要求,自己还存在短板,在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方面还需强化。在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三力”,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高专业化水平等方面,还需再加力度、再鼓干劲。在认真落实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上有偏差,自觉接受约束和监督不严格,没有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在落实《规则》和《规定》上没有做到严之又严,实之又实,学习不深不透,执行不严不实,守纪律、讲规矩意识有所淡化。
三、整改措施
1.筑牢政治忠诚。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个人的首要政治品质,不断淬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关键是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忠诚纯洁可靠。结合教育整顿强化政治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提高政治能力,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摆在纪检监察工作的首位,当讲政治的表率,当讲忠诚的标兵,系好纪检监察的“第一颗扣子”,坚守“两个确立”不动摇,做到“两个维护”不松懈,永葆爱党初心。
2.提升本领能力。把能力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熟练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重事实、讲证据、严程序。积极参加实岗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培养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以开展“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年活动为契机,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在反复磨练中练心练技、成长成才。主动参与“法规制度执行年”活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案件质量评查考核办法,在“乡案县审”“常态评审”中,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在攻坚克难中勇于担当作为、推动工作落实,把教育整顿活动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具体行动。
3.锤炼过硬作风。自觉接受监督,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通过这次教育整顿,实现自我革新,努力解决政治不忠诚、监督执纪不公正、办案不廉洁、遇事不担当、作风不过硬等问题,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要弘扬党敢于自我革命、敢于斗争的精神,切实增强斗争的本领。敢于坚持原则、秉公执纪,面对困难压力敢于知难而进、迎难而上。要淬炼“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勇气,培塑“斗罢艰险再出发”的斗争气魄,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从严从实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坚决杜绝“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铁军形象。
教育整顿检视整治环节自查自纠问题清单信仰缺失方面3
一、信仰缺失方面
1.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识还不够深刻。对“两个确立”与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之间的逻辑关系,一定程度上存在认识不够深刻、把握不够精准的问题。比如,还不能充分有效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矛盾,对如何系统施治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监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xx建设提供纪律保障,还缺少系统性、前瞻性研究思考。
2.防范意识不足。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理解不够透彻,对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的问题警惕性不够强。比如,乐观地看待xx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形势,麻痹的心态低估了反动势力的潜在风险和隐患。对圣诞节、愚人节等西方节日虽不认可,但也没有采取措施进行抵制。
3.联系群众还不够紧密。到了乡镇有时只到政府坐坐听听,到村社走走看看,没有真的了解到基层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比如,在脱贫户帮扶方面,还停留在节假日慰问、资金救助等物资层面上。对一些历史遗留,因为历史原因无法追溯,没有及时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政治动摇方面
1.制度执行不够坚决。有时执行制度规定自觉性还不够高,虽能做到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但没有完全外化于形、内化于心,有时强调别人做的多,自己带头做得不够。比如,在执行《接访工作制度》时,有时忙于其他工作,自己没有按时到岗。
2.政治敏感性有待提高。对新时期党面临的“四大危险”“四大考验”认识不深,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复杂性认识不够,缺乏高度的警惕性和斗争性。比如,对网上的一些不良社会思潮,没有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其严重危害性,没有旗帜鲜明地作坚决斗争。
3.党性修养不够严格。片面的认为自己是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党性方面不会出问题,有时降低了学习标准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完善的力度。比如,今年由于会议重叠,就没有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下来也没有进行有效弥补。
三、放弃原则方面
1.协助职责履行不够到位。对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的内涵要义理解不够透彻,工作中履行监督专责用力多,履行协助职责用力少,导致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委重点工作安排落实落地不够精准有力。比如,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的质量还不够高,围绕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提出治本之策还不够多,协助职责与监督专责协同推进、一体谋划不到位。
2.“严管”与“厚爱”关系处理不到位。对因客观原因犯错误的同志,没有及时批评指正,反而会觉得工作出现疏忽难免,在纪律处分上能轻则不重,把“厚爱”放在了“严管”前面,影响了监督执纪的效果。比如,在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对一些处置粗暴的现象多是进行谈话提醒,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多,客观上降低了纪律的震慑力。
3.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有力。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对民主集中制重要性的认识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比如,作为县委常委,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在参加县委常委会时主动思考不积极、不深入,会上发表意见时存在不充分、不系统、随声附和的情况,有时没有站在县级领导干部的立场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四、作风不正方面
1.缺乏“沉底调研”的钻劲。有时习惯于电话了解、听取汇报的工作方式,了解面上情况多,发现深层次问题少;有时下基层调研只注重掌握自己想要了解的情况,座谈村党员干部多,走访普通群众少,没能广泛倾听群众的意见。
2.落实上级安排部署不够全面。对上级领导和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习惯高标准推动、快节奏落实,对一些需要久久为功的工作,则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所减弱。比如,对如何查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探索发力不足,有针对性的具体举措不多。
3.业务指导不够。平时工作中与班子成员沟通较多,与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成员、纪委监委机关各室负责人和一般干部面对面交流上做得不够。对借调干部,多是言语上的鼓励,提要求、压担子较多,对他们的生活、待遇方面的关心关爱做的还不够。
五、滥用权力方面
1.请示报告不够及时。对有些自认为不重要又较为紧急的工作,想的是不要事事打扰领导,有时自己就先开展了,最后只是把结果报告领导知晓,缺少事前请示的意识。在个人事项发生变化时,有时也没有第一时间上报。比如,20xx年x月在xx购买了一套xx平米的公寓,虽然也填写了个人事项报告表,报告这一事项,但是报告时间已是购买房屋后一个月,并未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
2.程序意识不够强。有时为了在工作中表示对对方的关心,在未经集体研究的情况下当即表态,过后再来补程序。比如,在帮扶xx村中,看见党群活动中心需要修缮,当即表态支持x万元,过后再在纪委常委会通过。
六、清廉失守方面
1.执行规定不严。思想上总想给到xx的各级领导留下好客的印象,以便争取对xx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接待有升档超标的问题。比如,有多加一两个菜,迎来送往、赠送特色水果的情况。
2.抵制人情消费有漏洞。在抵制一些婚丧嫁娶人情消费的时候,存在入乡随俗的观念,人不到礼必须到,觉得不送礼金面子上过不去。
3.警示教育效应不足。虽有意识的加强警示教育,但警示教育警醒多,思索少。比如,在收看《xx》警示教育片后,自己深受震撼,也时刻给自己敲警钟,但作为纪委书记没有举一反三,没有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去深入思考案件发生的原因、重视这些案件的警示作用,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的措施上还做的不够。
七、不当社会交往方面
1.认识不到位。自己身边也存在一些具有码头文化、“袍哥”文化气息的同志,也知道这会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但认为只要自己不参与其中就行了,也没有进行正确的引导,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2.交友不够谨慎。虽然极少参加朋友饭局,但有时碍不开情面参加时,存在和“朋友的朋友”互相敬酒、加微信等现象,过后也没有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
八、其他方面
1.“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虽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有一定认识,但大局观不够强,有时只说在口上,没有落到行动上。比如,我对分管的部门,没有深入下去过问干部任用、资金使用、办事程序,“一岗双责”履行力度不够。
2.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力度不够。往往只重视干部“八小时以内”工作情况,而对“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及行为举止表现掌握不够、监督不严。比如,对于一些干部“八小时以外”的吃吃喝喝、交际应酬、牌桌联络感情等现象没有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助长了不良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