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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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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X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2024年1月24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X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58个问题,现已整改54个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有差距”方面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7次、党总支会议6次,会前,均积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深学细悟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X法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引领作用,要求每次党组会均安排理论学习研讨议程,由党组书记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视察河南等最新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要会议、重大部署精神;同时重点从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找学习重点,学深学透。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制定好全年学习计划。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请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会上对请示报告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同时在会商会上学习《中共X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了解请示报告事项具体内容以及请示报告时间。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应报告事项未报告”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我院人员内部调整及班子分工分别向市委政法委及市纪委监委进行报告。定期向政法委编送工作简报。同时结合市政法委牵头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的“企业权益保护”指标所涉的金融案件结案率问题,分析研究并制定下步工作举措,形成书面报告,报告至市委政法委。结合评价机构反馈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的我院牵头的“执行合同”指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分析整改报告,报告至X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学习领会掌握新的精神。参加上级法院和市营商办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认真学习印发的各类通知,确保掌握最新的政策要求和会议精神。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结合本院实际,于2024年3月22日经党组研究,制定《营商环境评价“执行合同”指标专项整改提升方案》,并印发全院各部门。三是强化数据通报。建立健全审限案件跟踪、催办和督办制度,院审管办定期进行数据通报,及时监督提醒,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

6.关于“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已纳入破产程序的两个案件,逐案分析研判,制定进展明细,加快审理节奏。其中涉及X国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3月7日组织破产管理人召开会议,明确要求,共商举措,4月已经结案。二是积极筛查符合条件的执转破案件,于2024年3月29日通过X市号天钢铁物资有限公司执转破一案,并按程序规定报请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

7.关于“有效化解行政诉讼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提高全体人员化解行政诉讼的意识,积极主动协助政府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被诉案件数量。为深化府院联动,促进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良性互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4月1日,X法院会同市政府法治事务中心、市司法局召开X市府院联动协调会,就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沟通。4月9日下午,X市人民法院召开护航金融安全交流会商会,邀请市政府金融服务中心、部分行业机构负责人参会,此次会商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完善了府院联动交流机制,加强了执法司法协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携手维护金融安全,促进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凝聚了工作合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8.关于“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22日,我院刑事审判庭就涉未成年人性犯罪案件占比呈上升趋势向X市政法委综治办发出司法建议。府院联动推动辖区问题化解。二是3月1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蘅带领民事审判庭部门负责人前往X市寺坡街道办事处,就辖区内“问题楼盘”化解调研,并就电动车违规停放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普法宣传。三是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3月25日,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前往X市八台镇初级中学开展法治课,围绕校园安全、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进行讲解。

完成情况:已完成

9.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重新选派两名正式干警韦春杰、曹海松到分包村担任新的驻村第一书记。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不严,推动过硬法院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方面

10.关于“政治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意识。端正学习态度,按照全年法院系统学习内容安排,抓好学习重点,不断用新知识、新理论武装头脑,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印发《X市人民法院政治轮训实施办法(暂行)》通知和《2024年度政治轮训计划》。二是“学习”全覆盖,扎实做好全体党员干警的理论学习,增强审判执行工作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辨别是非的能力,并强化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提升党员干警政治素质、筑牢政治忠诚。根据中院要求,分别于4月7日-13日、4月14日-20日组织我院8名干警到厦门大学参加培训学习。4月25日,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辅导。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关于“英模选树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院选树的先进典型张宁波、杨兴华、李晓华被X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政法干警。同时杨兴华被评为“新时代模范青年法官”。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关于“警示教育入脑入心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要求全院干警深入学习省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局印发的以案促改典型案例通报,切实从典型案例中受警醒。在全院围绕王民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3月19日党组会上,专门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党史学习,4月1日,组织我院部分党员干警前往辛店红九军纪念碑开展清明祭奠英烈活动,赓续红色血脉,缅怀革命先烈,凝聚奋进力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

14.关于“落实‘三个规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3月29日,出台《加强“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意见》的通知,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防止当事人、代理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以不正当方式干预或者影响案件办理。2024年4月9日,在X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带你重温“三个规定”的文章,让全体干警进一步增进对“三个规定”的认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关于“对干警从事经营活动排查整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对于发现干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的,坚决依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处理。出台《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对干警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情况的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巡察期间,对全体干警包含劳务派遣进行排查,发现8名劳务派遣人员名下注册有实体店,目前均已注销。1名正式干警所继承的父亲公司房地产股份,已通过公证方式将其名下股份转让给其妹妹,无法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相关材料已报中院研究。2月1日,全体干警签订了个人公开承诺书,书面承诺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不违规参股借贷。3月29日,组织干警对本人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自查。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

16.关于“应收监人员未收监”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X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落实刑罚执行的相关办法》,提升干警的责任意识,案件承办人要及时关注刑罚落实情况,保证刑事审判的严肃性和社会秩序稳定;完善因病收监困难罪犯刑罚落实的相关制度,推进落实因病收监困难罪犯的收监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关于实刑犯收押问题,我院已于2023年12月18日向X市公安局送达司法建议书,建议公安尽快落实实刑犯收押工作。截止目前,公安机关已对15人完成收押,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公诉机关的沟通,进一步落实实刑犯收监工作。关于两名缓刑脱管的罪犯。其中一名已于2024年1月31日到当地司法机关报到,开始执行社区矫正。另外一名已通知公安机关对其进行逮捕,公安机关已对其上网追逃。

完成情况:已完成

17.关于“选择性执行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使“一人包案到底”向分段集约转变。坚决杜绝选择性立案、人为挑选案件情况。巡察反馈中指出的债权案件已全部立案。

完成情况:已完成

18.关于“落实工作任务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的意见》,要求各部门要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对方案进行认真研读,并结合开展的以案促改及自身工作认真开展剖析,全面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执行局全体书记员重新撰写剖析材料。

完成情况:已完成

19.关于“办案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知识理论学习,1月23日,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保护》。24日,组织干警学习公司法修法背景和重点内容讲解》、《民法典合同编相关问题研究》、《商事审判中有关合同领域的若干理论与实务问题》,提高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4月,参加X中院组织的民事审判业务条线培训和行政条线业务培训。

完成情况:已完成

20.关于“违反执行案件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执行局在做出拘留决定前,依规由承办人、局长、主管副院长、院长层层审批。同时要求执行案件终本,均要由领导审批同意。

完成情况:已完成

21.关于“民事审理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相关案件,我院已组织人员进行评查,并让时任审判长的法官写出情况说明,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民事审理程序的检查力度,对出现问题的及时纠正并进行通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

22.关于“诉讼费应退未退、执行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查摸清底数,根据《诉讼费》文件相关规定,对我院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受理的案件,各业务庭室逐案进行核查,建立应退未退诉讼费清查台账,确保核查全覆盖、底数清、无遗漏。同时,对我院2023年12月31日后受理的案件,各承办法官应严格执行“生效后15日内退费”等规定及时为当事人办理退费,坚决杜绝延迟退费。目前已完成退费779案1463034.6元。二是严格落实执行案件“一案一账户”规定,自案件进入系统自动生成账户,要求承办人将执行案款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发放给当事人。对于238万余元执行款长期挂账问题,执行局已成立小组,把挂账明细全部列出,共251笔,因挂账明细不显示案号,部分不显示当事人,挂账明细中显示当事人的有数起执行案件,现已通知时任执行局办案人员对挂账案款一一甄别后清退。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

23.关于“信访积案化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18起信访案件,目前已化解5件,对未化解的信访案件,我院将组织人员对案件重新分析研判,制定化解方案,并强化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加强力量推动攻坚化解。对实在难以化解的案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准备材料报送信访终结,并与信访人所在的基层组织加强沟通配合做好稳控工作。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

24.关于“诉前调解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与对接调解组织的沟通,印发《关于加强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选任制度的实施意见》,并组织2024年专职及特邀调解员培训。目前在诉前调解平台已对接的12个调解组织中,已经有6个调解组织实现了案件分流,分流案件数257件,下一步X法院将进一步加大诉前调解分流力度,充分发挥在线调解平台的矛盾纠纷化解作用。另一方面,对诉前调解平台的案件加快办理进度,缩短诉前调解时长,目前我院的诉前调解纠纷平均办理时长为11.23天。

完成情况:已完成

25.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组、综合办公室(督察室)和政治部不定时对院内工作纪律、庭审纪律、卷宗归档、信访接待等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纪律的干警及时采取惩戒措施。截止目前已出审务督察6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道交一体化中心”已施行干警签到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完成情况:已完成

26.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员额法官列席乡镇办班子会”活动,4月1日,执行局联合八台镇政府召开府院联动工作会议,深化诉源执源治理;1月30日,我院在鑫源广场开展“全民反恐构建和谐社会”普法宣传活动。3月25日法治副校长联合派出所民警开展“安全教育日”宣讲。4月23日,我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黄璜到市第七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4月25日,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蘅到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

27.关于“法律文书制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下发庭审笔录及文书制作规范,要求业务部门干警进行学习,提升文书制作规范化水平。落实好院、庭长“阅核制”,结合每日流程监控工作,加强对法律文书实时、动态的监督。针对文书中发现的错别字、用语不规范、适用法律条款错误等问题,从严把关并及时与案件承办人联系沟通,指出文书错误或瑕疵所在,对于多次出现同类问题的人员予以批评教育。积极参加上级法院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同时将评选结果计入承办人绩效考评档案内,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新时代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仍有短板”方面

28.关于“‘头雁’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要求院领导多办案、办难案,并强制要求院领导带头办理发回重审案件,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5日X法院院领导合计新收各类型案件188件,其中发回重审案件5件(全院发回重审案件为7件),办理发回重审案件的比例达到71.43%。同时,要求院领导带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

29.关于“审判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每周组织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召开审判执行质效会商会,对照指标分析短板、制定对策,促进各项指标稳步提升。2024年第一季度,审判工作整体质效位居全市第3,较2023年上升5个位次;审判类案件结案924件,结案率75.98%,结案率位居全市第4,较2023年上升3个位次;三月目标结案415件,实际结案452件,超额完成预期目标,落后指标均有所扭转。

完成情况:已完成

30.关于“协同联动不够顺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梳理未移送的罚金刑案件,截止目前已全部移送执行局。关于涉公职人员移送问题,2024年共审结涉公职人员、党员违法犯罪案件6件,已全部移送。加强与检察院、公安沟通,对拒执、虚假诉讼进行研判打击。目前执行局相关材料已准备完毕,准备移送拒执1人。正在审理虚假诉讼1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

31.关于“执行条线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执行条线的人员配置。落实轮岗制度,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延阁同志分管执行工作,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尹红国同志负责整体执行工作,并从审判部门、综合部门抽调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3名,配齐配强执行队伍。

完成情况:已完成

32.关于“执行工作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度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对各个团队构成和案件分配进行科学优化,实现人员合理配置,集约高效执行,强化能动执行理念,积极探索“执源治理”,在院党组的统筹及八台镇政府支持下,我院已经在八台镇开启了“执源治理”工作试点,截至今年3月份,执行结案438件,结案率51.83%,全市排名第2;首执案件执行到位率56.2%,全市第2,全省第32;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执行完毕率67.05%,全市第2;平均结案用时65.02天,全市第2名,执行质效大幅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

33.关于“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对劳动报酬类案件的执行力度,我院第一季度执结涉劳动报酬类案件22起,执行到位金额140499.67元,执行到位率86.25%;高强度、高密度、高标准开展执行行动,今年共开展集中执行行动9次,拘传被执行人80人,拘留9人,案件执行完毕83件,执行到位金额891.41万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34.关于“刑罚金执行效果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对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的财产查控力度,今年以来该类案件执结11件,执行到位金额37739.88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35.关于“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规范刑事涉案物品的接收、登记、保管、处置各个流程。

完成情况:已完成

36.关于“涉案物品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对案涉车辆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案件承办人和合议庭成员在涉案物品处置方面存在不当,经研究,决定给予时任合议庭的2名干警提醒谈话,时任刑事审判庭负责人的1名干警负领导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

37.关于“涉案财物处置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现存于赃物室的涉案物品进行梳理归类、建立台账、依法处置。针对3000万黄金币,经报河南省财政厅批准,我院于2024年1月移交至X市财政局。

完成情况:已完成

38.关于“会议安排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议事规则,规范审判管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2024年3月,制定并下发《X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对于审委会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提交汇报讨论表决等程序进行规范,纠正以往召开时间随意性大、会议议程混乱等情况,严肃审委会的工作纪律,完善审委会工作机制。

完成情况:已完成

39.关于“违反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培训,熟悉掌握规则。3月上旬,组织全院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进行专项培训,针对审判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审议事项、提交内容、提交程序及汇报、讨论、表决流程及决议执行、保密纪律等进行详细培训,确保会议审议高质高效。安排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张夏专职负责会议召集组织、研讨记录及材料保存归档等工作,对于汇报人提交的呈报表、汇报提纲、审委会会议记录等涉密文件进行严格的档案管理,进一步加强审判委员会日常会务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40.关于“审判委员会决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范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经形成书面报告并于2024年1月15日向中院报送,请求中院在查明事实后依法公正处理。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范某某的司法释明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41.关于“信息化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立案大厅加装“智能云柜”,提升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标准,进一步方便法官与当事人、法官与法官利用“互联网+”传输材料数据,让智能化、便捷化的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二是引进智能文书填写服务终端及诉讼风险智能评估系统,帮助当事人智能生成起诉状等文书,为当事人提供了诉讼便利,并引导当事人理性慎重选择诉讼方式、正确对待诉讼风险。

完成情况:已完成

42.关于“庭审直播率、网上开庭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月,组织业务部门进行信息化专项培训,邀请新视云公司工程师对网络安全问题及信息化应用方面进行培训指导,并对干警提出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进行详细解答,确保干警熟练掌握各个系统的操作方法,提高干警的信息化实际应用及操作能力,截至目前我院信息化多项指标均在全市前列。

完成情况:已完成

43.关于“人民陪审员职能作用未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12月,X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按法官人数的3倍以上的目标增选人民陪审员,提请X市人大常委会确认X法院第一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为220名。2019年6月28日,X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对该220名人民陪审员正式进行了任命。2023年6月,X法院提请X市人大常委会确认X法院第二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90名。2023年12月28日,X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对该90名人民陪审员正式进行了任命。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中,X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动协作,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工作要求,强化人民陪审员的资格审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日常管理工作中,X法院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管理,明确工作责任,于2024年1月制订《X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对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履职保障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庭前阅卷权、庭审权、合议权,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业务庭审理案件需要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的,必须提前3日通知人民陪审员,并合理安排人民陪审员庭前阅卷时间。人民陪审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开庭的,应于开庭前3日告知承办法官,并说明理由。一年内无故不参加庭审活动超过3次,严重影响审判工作的,会规劝其辞去人民陪审员职务,或不再安排其参加审判活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

44.关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意识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案件办理时,向被告或被执行人送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档案室在归档时严格审核,对未在案件办理中送达廉政监督卡的卷宗不予接收。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组织建设不够有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不足”方面

45.关于“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调整表态发言顺序,对重大决策事项,先征求其他党组成员意见,最后党组书记再发表意见。

完成情况:已完成

46.关于“决策事项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提请党组会研究的事项,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先通过集体讨论、研究并逐个进行表决。

完成情况:已完成

47.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上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今年共计召开党组会议7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8次,均按照制度严格落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

48.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3月13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人签订《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要求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实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树牢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是通过开展党性教育,切实树立正确的执纪问责观念,4月2日,组织干警到辛店红九军纪念碑开展清明祭奠英烈活动,赓续红色血脉,缅怀革命先烈,凝聚奋进力量。三是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制定《关于围绕王树茂等人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对王树茂、王民克等违法违纪案件开展以案促改,针对重点岗位,突出问题整改,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着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司法队伍。

完成情况:已完成

49.关于“岗位风险把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岗位风险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同时自2024年1月以来多次召开执行局全体会议、团队长会议对执行局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提升执行规范,切实减少违纪违法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50.关于“派驻监督优势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组强化对法院干警的日常监督,不定时对各项纪律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通报。党纪学习教育。截至目前,开展各项监督检查8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

51.关于“干部使用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过2022年度组织部门的最新调整,X法院领导班子配备坚强有力,年龄结构偏大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同时在审核过程中按照规定严格把关,切实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

52.关于“汇报沟通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缺配政治部主任1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1名。该情况已向组织部门及上级法院积极进行汇报,现等待上级组织部门启动缺任配备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5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扛的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转变思想,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为尺度和准绳,严把党员队伍的入口关,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截至目前,已确定发展党员1名,并向市直工委提交相关材料。强化党员管理,规范党费收缴,截至目前,第一季度党费已全部收缴完毕。

完成情况:已完成

54.关于“基层党组织缺乏组织力凝聚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4月1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进行督促、检查,整顿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纯净党风政风。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引导党员定期进行“党性体检”,促进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用足用活用好,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开展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同时对表现突出的党员干警进行通报表彰,提高党员干警积极性,发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

55.关于“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食堂管理,对上级法院在我院召开的对口业务会议,审判、调研等活动需提供用餐服务的,按照工作餐标准进行供应。

完成情况:已完成

56.关于“办公用品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仓库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出库入库登记,细化台账,做到账目清、底册明。

完成情况:已完成

57.关于“工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经费收支。在使用工会过程中严格审批制度,确保经费开支合法、合规、合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五、“政治意识不强,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方面

58.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于执行卷宗问题,我院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温丹丹任组长、其他院党组成员为成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整改该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约谈要求已离职离岗的部分干警再次查找,与我院查找相结合,目前已找到卷宗。成立“老案化解团队”,对查找出的老案件进行逐案甄别、分类梳理,做到旧案件当事人反映有接待,有执行线索能推进,化整为零逐步消化。鉴于执行局长领导责任缺失,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将执行局长调离执行岗位。二是对于238万余元执行款长期挂账问题,经对挂账执行款明细逐项核实,共计251笔,因上述案款不能确定具体的执行案号,对显示当事人信息的案款予以发放,对不显示当事人信息的案款通知原办案人员对挂账案款一一甄别后清退。同时,我院在执行案件办理中已严格落实执行案件“一案一账户”规定,要求执行案款15日内必须发放给当事人,对符合延期和提存事项的案款,要进行线上、线下双审批后,予以延期或提存,并在延期和提存事由结束后及时发放案款。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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