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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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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X市司法局进行了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成果的专项巡察。2024年1月26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X市司法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47个问题,现已整改42个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责任扛得不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思想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专班,对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明确有主管领导牵头,科室股长为责任人,扎实开展整改提升。二是对上级下发的文件,交办的工作任务等,及时接收、分类登记,做好呈签转办、交办、督办工作,确保上传下达及时通畅,贯彻落实不走样。三是根据要求,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开展顽瘴痼疾整治情况,列入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工作报告。四是2023年12月,局党组听取了从严管党治警的工作情况汇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政治轮训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2024年司法局政治轮训计划并建立政治轮训学员学籍档案。二是2023年12月7日和12月14日组织全局干警参加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测试2次,通过考试检验全体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成效,倒逼学习的主动性。三是2024年4月3日组织干警到垭口革命烈士纪念碑开展清明祭扫活动,随后到见义勇为主题公园参观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从严治警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20日对全体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排查,对问题涉及人员李东辉、梁忠同志经商办企业情况均建立了整改台账,按要求进行整改。二是对干警家属经商办企业进行报备。三是对照“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工作要求认真排查,3月份开展自查并及时上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

(4)纪律执行弄虚作假。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纪律各项规定,提升纪律作风,严格纪律执行要求。2023年11月6日,田红超将巡察内容故意泄露给公安局,造成不良影响。经司法局领导班子研究,给予田红超同志警告处分,并在全体会上予以通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X市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工作实际认真梳理重大事项报告清单。二是对于涉及局领导班子分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于2023年底严格按照要求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进行报告、报备。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6)工作安排部署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上级制定下发的有关文件、政策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二是切实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将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建设等相关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根据需要向分管领导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工作推动存在“等靠要”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我市切实提高对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程度,积极创建法治政府示范项目,截止目前,X市《全面优化公共服务》项目已经顺利创建成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此示范项目也是X市唯一一个省级法治政府示范项目。二是积极推动五星司法所、枫桥司法所示范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共有9个司法所被命名为五星司法所,2个司法所被命名为枫桥司法所。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8)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组织部门协调,尽快配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二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有关公证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X实际,加快推进公证处的改革进度。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12月底前整改完毕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9)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压的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意识形态专项工作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二是2024年1月15日向市委宣传部提交了《2023年度X市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报告》(舞司党〔2024〕1号)。三是2024年2月召开了2024年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四是每季度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工作要求,开展意识形态专项工作排查制度并提交查改报告。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0)网络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在法治X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发布多篇普法文章,提升普法宣传覆盖面。二是加大法治X微信公众号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公众知晓率,2024年1月至4月累计发稿72篇,公众号关注人数已达4473人次,受众群体数量得到大幅提升。三是成立X市司法局融媒体中心,不断加强普法宣传的硬件建设。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职工政治思想教育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党员学习计划,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按照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政治水平。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2024年2月2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观看司法工作题材电影《第二十条》,把新年第一堂思想政治教育课设在了电影院,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行政工作理念;2024年4月3日,组织党员干部到革命烈士纪念碑广场开展“清明祭英烈忠诚铸党魂”祭扫活动,让全体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生动的红色文化教育洗礼。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12)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扩大服务企业人员队伍,积极动员辖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专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二是2023年12月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全市公职律师职能作用,建立“对口帮扶、资源共享、统筹高效、全面覆盖”的公职律师跨部门统筹使用机制,更好服务全市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大局。三是2024年3月20日,对全市法律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主动服务企业意识,做到主动服务、精准服务、高效服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3)推动司法便捷高效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经省厅、各市县司法局和技术支持公司的共同努力,目前全省的市县调解中心和乡镇(街道)、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名册已建立,实现了人民调解业务在“河南法网”在线查询、在线申请。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在积极筹备中。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6月底前整改完毕

(二)“履职尽责不够,完善普惠司法体系有差距”方面

1.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4)依法治市工作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程序向市委常委会递交提请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专题述法会议的请示,并于3月7日上午顺利召开了中共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度专题述法大会,市委书记朱志骞主持会议并讲话,对下一步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制定了详细的《法治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并于2023年底对全市各单位进行了2023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三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X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府院联动统筹协调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整改方案,每月摸底排查我市行政案件在审情况,第一季度我市行政案件8件,1件未审结,7件已审结,行政机关无败诉案件。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府院联席会议,2023年第四季度组织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1次,2024年第一季度组织召开府院联动工作会议1次。法院与寺坡街道共同发力,促进“问题楼盘”争议实质化解,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二是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责任,聚焦重大案件,协调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进行专案研判,4月份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协调组织法院与相关行政单位进行专案研判会议1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6)工作跟踪问效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规范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加强与政府办、文件起草单位的沟通协调,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适时下发工作提醒函、督办函,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要求按时完成备案工作。1月份X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后,我单位适时下发了工作提醒函和督办函,目前应急管理局已提供全部备案材料,并向X市人民政府备案;二是已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纳入2023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在法治建设考核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不及时的扣除相应分值。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普法宣传教育质效不高”的问题。

(17)法治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自年初起,结合春节、3月份气象法规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活动。二是邀请我市普法讲师团成员、法治副校长、公职律师等能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在宣传过程中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增强宣传实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

(18)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不牢靠。

整改情况:一是现对已出现破损、老旧的垭口桃花源法治广场、寺坡奋飞法治广场、朱兰建中法治广场、庙街九龙山法治文化广场宣传设施、宣传标语进行更换。二是充分利用好尹集镇姬庄村等民主法治示范村阵地作用,打造休闲、娱乐、学习一体的法治文化平台,村民在休憩游玩同时接受通俗易懂法治文化教育熏陶,法治文化阵地成为基层群众学法新课堂。

完成情况:已完成

(19)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局工作要求和我市“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对特定人群(返乡务工人员、大学生、全市中小学生、村里留守老人)开展多样化普法宣传活动。二是利用春节前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了防诈骗、劳动权益保护等一系列普法活动。三是今年以来,多次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不断增强学校师生法治意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法律援助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20)法律援助硬件建设不完善。

整改情况:经局领导多方积极协调,在X市金融大厦二楼建立了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目前正在设计装修中并完善各项办公设施。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6月底前整改完毕

4.关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不严”的问题。

(21)对矫正人员管理松散。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各司法所通过一些撤缓收监的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采用集中学习、警示教育、个别谈话和实地走访等不同形式,对全市矫正对象开展法治教育、监管规定教育和警示教育,牢记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严重后果,给矫正对象敲响了警钟,从而做到遵纪守法、遵守监管规定。二是开展督导检查。矫正办采取不打招呼直接入所的方式,对全市司法所开展随机的督导检查,每到一个司法所,采取查看矫正对象档案资料、电话抽查矫正对象、实地走访矫正对象、让矫正对象即时生物验证、提交位置信息等方式方法,全方位、无死角的进行督导检查。三是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矫正对象进行严厉惩处,对于违反监管规定的矫正对象严格按照《矫正法》的管理规定,给予训诫、警告,直至收监的惩处。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2)调查评估工作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对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调查评估时,实地到村(居)、亲属、邻里家中开展调查评估,询问亲属、邻里和居住地村(居)委干部的意见。调查了解其家庭成员对犯罪危害性的认识,配合社区矫正的态度,以及邻里、村(居)委干部对其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的接纳态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3)矫正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强化责任。开展档案管理培训会,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档案管理业务能力,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定人定责,均实行社区矫正档案专人收集、整理,有序做好矫正档案的管理工作。二是统一标准,分类梳理。严格落实“一人一档”管理,严格把关,统一印制档案盒和卷宗皮,统一标准,统一目录,规范工作台账,坚持“实时更新”,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及时分类装订,将反映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痕迹的执法文书按要求归入社区矫正档案和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规范保存社区矫正资料。三是交叉检查,查缺补漏。定期组织各司法所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调查材料、入矫报到、外出审批手续、组织教育学习及公益活动、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日常管理及考核等档案材料进行交叉检查,通过现场交流、总结、反馈检查情况等,共同探讨社矫档案管理方法。同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做到资料齐全、分类清楚、内容规范。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的问题。

(24)日常检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份开展针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的日常检查工作,并组织开展针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的案卷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河南广宏律师事务所存在受案登记本不规范、卷宗装订不规范的问题,于2024年3月14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河南广宏律师事务所已整改完毕。二是2024年3月15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X市公证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5)律师行业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份主管领导王留英同志开展对2名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谈心谈话活动,随时掌握律师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律师违规违纪线索,及时纠正不良思想;二是完善律师信访投诉机制,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公开公布投诉电话等,畅通律师信访投诉渠道。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6)公证业务监督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要求公证人员,2024年3月份回访案件当事人对公证办理过程是否满意,回访公证收费标准及公证人员工作态度等。二是2024年4月10日主管领导王留英同志与X市公证处主任赵民就公证案件回访情况进行沟通,要求加强公证人员服务态度。三是2024年3月15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X市公证业务培训会,不断提高公证业务指导人员专业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关于“培训、监督、指导行政执法单位不到位”的问题。

(27)对行政执法单位培训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逐步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确保全市各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截止4月底,已经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完毕,6月底前对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开展全员轮训。二是2023年12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要求下放权限的执法单位派驻专人下沉到各个乡镇进行业务指导,同时,对乡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专业指导培训。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6月底前整改完毕

(28)对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检查开展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了法治建设考核细则,使考核标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并向各单位通报考核结果。目前,考核结果已经提交领导审阅,等待下发正式文件。二是下发《X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X市2024年第一季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对各重点执法单位案卷、制式服装备案情况等开展第一季度巡察。下一步计划继续对各单位进行巡察,并与市委巡察工作结合,对环保、水利、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开展入驻式行政执法监督。三是计划对1—2起重点行政执法案件跟进,实施全过程监督。

完成情况:已完成

(29)对行政执法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指导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行政执法单位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逐步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确保全市各执法人员均轮训一遍,目前已经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完毕,下一步对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开展培训。二是2024年3月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以《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为依据,对报送的10个重大行政处罚案卷逐卷进行评查,对案卷评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逐一反馈,督促整改。对符合《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八条情形的,按照要求进行责任追究。

完成情况:已完成

7.关于“法律服务人员配置力量不强”的问题。

(30)专职律师缺乏。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22日X市司法局向X市律师协会申请,争取更多专职律师加入X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扩大专业律师队伍;二是积极与市财政部门的协调沟通,发放2022年度以来的村居法律顾问补贴,提高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6月底前整改完毕

(31)公职律师覆盖率较低。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对口帮扶、资源共享、统筹高效、全面覆盖”的公职律师跨部门统筹使用机制,对全市的公职律师资源进行统筹调配使用,实现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2)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与财政部门积极协调,援助律师的办案补贴已于4月发放到位。二是4月份组织集中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改进和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能力,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三是动员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多名,在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登记,加入到法律援助办案律师的队伍。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全面管党治警不力,正风肃纪抓的不实

1.关于“政治理论建设不深不实”的问题。

(33)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列入2024年度理论中心组年度计划、政治轮训计划中,学习贯穿全年。二是在第一季度的中心理论组学习中,党组成员积极开展研讨。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4)主题教育开展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制定主题教育开展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支部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支部书记定期对支部委员会支委,支部委员会支委定期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与党员评先评优相结合。二是立足岗位干,成立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等,开展党员、党组织双报到,推动党员在岗位建功。三是开展检视整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和党支部分别检视分析,列出问题清单,严格落实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35)党建与业务工作未进行同安排共部署。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4月份开展的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中,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共部署,以党建促业务。二是加强党建工作,局党组4月份召开了专题党建工作会,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6)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3月份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提升党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水平,要求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2024年1月份转正的杜鸿斐同志,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7)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节前廉政谈话,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中谈话,分管领导对中层干部进行集中谈话。二是完善司法局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38)“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通过召开党组会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断夯实一岗双责。2024年3月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班子成员分别向党组书记、局长张天翼同志汇报了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2024年4月局机关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责任,不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向纵深发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9)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未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纪检派驻组组长按照要求参加司法局“三重一大”相关会议,对局里各项工作严格监督。二是2024年3月份和4月份,派驻组组长对司法局机关、部分司法所开展工作纪律作风检查2次,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工作作风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0)以案促改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X市纪委监委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流程图,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派驻组在3月份选取X地区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让全体干警从典型案例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增强政法干警的纪律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忠诚履职,敢于为民服务、担当作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41)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2024年招录2名公务员,目前已进入面试阶段。二是对在一个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股室、司法所负责人拟于6月前分期分批进行轮岗交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2)人民调解员素质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X市人民调解专项整改方案》,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改进;二是在市司法局基层指导股的督导下,各乡镇已经按照要求对人民调解队伍进行了优化;三是各司法所开展了第一季度人民调解培训,全市人民调解员素质全面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3)股室人员专业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全局各股室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书制作等知识,提高理论素养。三是政策法规科、行政指导监督股和其他业务科室负责同志,积极参与案卷评查等工作,主动向上级及其他单位业务骨干请教学习,积累工作经验。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人民调解上报数据造假”的问题。

(44)人民调解上报数据造假。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强调,要求各司法所确保案件的真实性,杜绝虚假录入;二是各司法所已经按照要求将调解案件及时上报并确保真实的录入系统,并填写口头案件登记表;三是年初以来,基层科与局纪检监察室联合到司法所抽查人民调解卷宗真实情况,并开展了人民调解卷宗评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45)财务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经党组会研究,重新修定《X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2023年12月7日和8日,参加X市局开展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管理培训,不断提升计财装备股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司法局纪检监察室定期开展账务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6)挪用业务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财务人员积极参加财政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并特邀财政局采购办副主任李啸天专门对政府采购知识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司法局政治部结合纪检监察室每月月底对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进行清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及时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7)内控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会审会签制度,对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必须在党组会上研究,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二是对办公用品、宣传物品、宣传书籍等的发放做好登记,此项工作由主管科室具体实施。三是严格杜绝在二级机构报销的情况或者在有关股、室、处、所转嫁报销等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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