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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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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致力于质量强县建设,积极推进《产品质量法》的贯彻实施,我县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2022年质量工作考评结果为优秀。

(一)完善质量工作组织机构。一是将质量工作纳入全县发展战略。印发《xx县质量强县暨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将质量强县暨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把质量工作纳入全县发展大局谋划、部署。二是建立协调机制。成立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安排部署质量强县暨质量提升工作,“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三是健全检验检测机构。全县现有检验检测机构10家,配置门类、专业、数量均排在全市各区县前列,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出厂检验检测和商品质量验收制度。

(二)提高质量工作法制意识。一是加强法律学习。把《产品质量法》列入学法计划,利用会议、案例研讨、交流培训等多形式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法》学习,提升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水平。二是大力开展宣传。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等大力推动《产品质量法》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形成人人关心质量良好氛围。三是加大培训力度。举办工业企业质量品牌建设专题培训,组织引导企业参加各类培训,企业主动加强质量管理人员、新进员工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知识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加强质量管理基础工作。一是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基础建设。企业自觉履行质量责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质量标杆”、“首席质量官”、质量信誉承诺、质量信得过班组等活动,积极推广卓越绩效、质量可靠性整体解决(TSQ)、质量和效益提升模式(QPM)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采用“互联网+”、建立全员工匠精神等模式主动创新质量管理办法和技术。县市场监管部门帮扶乔丰科技、清溪茶业、峨山阀门等5家企业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示范活动,对凤生纸业、川南减震、玖龙纸业、峨山阀门4家企业开展质量管控质量诊断。川南减震、国瑞药业、凤生纸业等多家企业通过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全县10家企业14人获得国家CQC“首席质量官”证书,3家企业进入“天府名品”和乐山市政府质量奖培育梯队名单,凤生纸业进入2023年乐山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前10家复审名单。二是提升品牌建设。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组织开展“专家企业行—质量品牌诊断活动”,引导企业提升研发能力,实施技术改造,提升工艺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全县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3406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4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件,专利拥有量837件,省级技术研发中心3家,中国驰名商标1个,清溪茶业公司主导国家茉莉红茶行业标准制定,玖龙纸业参与通讯电缆纸、电容器纸等13项国家或行业标准制定,忠烈塑料、通力塑胶参与农膜国家标准的修订。三是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充分发挥林竹、花茶等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林浆纸、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加工等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坚持走特色化道路,向“专精特新”发展,成功创建竹浆纸一体化省级现代竹产业园区、省级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县,茉莉茶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户、省级专精特新企业9户,市级创新型中小企业1户,“炒花甘露”荣获“xx最具影响力茶叶单品(第二批)”、“国际茉莉花茶杰出企业”荣誉称号。

(四)加大质量监管执法力度。一是抓好质量监督抽检。自2021年以来,累计开展建材、小家电、小电器、儿童学生用品、烟花爆竹、成品油、农资、燃气具及配件、纸制品、食品外包装容器等监督抽检224个批次,检出不合格16个批次、合格率93%。积极做好疫情期间质量监管,落实超市、农贸市场“一对一”监管,以新冠疫苗、核酸试剂、抗原试剂等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121家次,确保涉疫药械质量安全。二是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结合“春雷”、“铁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产品、重点行业违法行为。2021年来,累计检查市场主体1600家次,对全县179家燃气具、77家电动车经销商建立档案台账管理,发放《公告》《温馨告知书》《责任书》等400余份,责令下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具110余台,查处质量类行政执法案件30起,罚没款32.8万元,查处1起以工业硅粉尘冒充钙镁磷肥化肥案,1起销售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化肥案。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证后监管,责令2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撤销许可资质。三是切实做好维权服务。高度重视消费者维权,建立消费者维权服务中心,发挥12315、1234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2021年以来,处理质量类消费投诉41件。每年完成企业在用计量器具检定2万余台(件)以上,减免强制检定费130万余元以上。同时开展商超、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行业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检测检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在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质量法的普及和认知还有差距。社会各界对《产品质量法》的认识还存在不到位现象,部分企业、质量管理从业人员对《产品质量法》学习流于形式,对法律法规掌握不细不深,对《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认知不清晰,混淆《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适用范围,特别是个别超市片面地认为产品质量检查就是食品安全检查。

(二)企业质量管理基础性工作不均衡。企业间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水平差距较大,既有通过国际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同行业水平,进入全球采购体系的企业,也有个别小微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管理内控体系明显落后,在原材料采购验证、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上把关不严。既有参与、主导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企业,也有部分企业质量求生存、求发展的观念不强,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不高,深加工程度较低,产业链条短,创新能力不足,品牌意识亟待提高。部分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门市管理不规范,销售产品无法精准溯源。

(三)经费保障还存在差距。财政投入较少,检验检测机构普遍规模小、功能单一,多数检测结果只在行业内使用。县本级财政预算保障不足,产品抽查频次和覆盖面无法保障。质量监管队伍人员不足,年龄结构老化,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建议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好《产品质量法》,推动质量强县建设,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的认知水平。相关部门要把宣传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作为我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力求宣传效果。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产品质量工作在经济工作中所处的重要地位,树立管行业要管质量提升意识,自觉将质量强县意识贯穿到工作各个环节。要注重引导企业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意识,让“树品牌、创名牌”成为企业的自觉,坚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路子。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定期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对重大质量案件及时予以曝光。全面提升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制售、销售伪劣产品行为,让伪劣产品失去市场,使崇尚质量、关心质量成为全民自觉行动。

(二)进一步夯实企业质量管理基础工作。认真推动质量强县暨质量提升行动计划落地落实,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标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从“升”字上下功夫,抓产品质量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质量提升、环境质量提升。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严格产品质量标准,不断制造出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的高质量产品,促进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服务标准体系、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提高产品质量管控水平,提升服务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深入推进品牌战略、标准战略,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区域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

(三)进一步凝聚质量监管合力。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整合部门力量,形成协调联动合力,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引导行业协会和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努力构建市场主体xx、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机制。加大财政投入,落实产品质量抽检经费,扩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范围和覆盖面,增加抽查的频次。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的全面监管,不留空白。加强质量监管队伍建设,提高质量执法人员法律意识、能力素养和执法水平。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营造一个让群众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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