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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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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3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红率队开展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X县一站式调解中心、X镇X村“无访村”创建、X县X镇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X区X镇“群众点名、领导接访”机制运行等情况,召开调研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调研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条例》自2022年5月1日实施以来,各地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扣关键环节、聚焦重点工作,强化担当、积极作为,全市信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2、2023年,X市被评为省信访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一)深入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促进《条例》入脑入心。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学习、解读,各区县均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研讨。坚持学用结合,领导干部带头阅批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现场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常态化开展带案下访、驻村夜访等活动。市委组织部和市信访局联合举办“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专题研讨班。各级党校专门设立《条例》学习培训课程,开展培训44班次3525人次。各地各部门将《条例》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X普法行”年度普法计划重点内容,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普及信访知识,做到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创新治理方式,助推矛盾源头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防化并重推进信访源头治理。创新打造“无访村”。系统实施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十大行动”,一体化开展“无访村”、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区县创建活动。71%的村居无到市级以上走访事项。X县X村17年矛盾不出村做法和X县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经验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创新应用“解纷码”。广泛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线上平台“解纷码”系统,群众扫码便可上报矛盾纠纷,已受理矛盾纠纷2.13万宗、调处成功率97%以上,相关经验做法获省信访局专题刊发推广。创新运用“作退一步想、促进一步和”。充分发挥1100余个“作退一步想”工作室作用,实行“信访接待窗口+‘作退一步想’工作室”解纷模式,打造“访调对接”联动平台,《“换作是我”换来群众信任》工作经验做法被国家信访局刊发推广。

 

(三)完善工作机制,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条例》具体举措,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建立“党建+信访”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加强信访工作十条意见,制定抓基层党建促信访工作实施意见,推行党委(党组)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信访工作制度,建立党员干部常态化入户走访机制。完善“清单+闭环”工作机制。出台信访事项“清单+闭环”实施办法,坚持“民呼我应、接诉即办”,对群众通过信、访、网、电等渠道反映的信访诉求列出清单,在转送、交办等各环节采取全过程闭环管理。健全“专项整治+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制定重点信访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和领导包案工作方案,重点信访问题由市信联办挂牌督办,市级领导和区县主要领导包案化解。

 

(四)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始终坚持“人民满意”的价值追求,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信访诉求。严实群众满意标准。在全省首创“不满意信访事项”登记窗口,对群众不满意信访事项集中研判、分类办理。2023年信访群众满意率98.1%、创历史新高。走实周六会商路径。建立提级办理机制,市信访局每周六召集属地属事责任单位和法律顾问等第三方,针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集中会商。紧盯涉及民生和企业的痛点堵点问题,提出“治本”意见,从解决“一个”拓展到解决“一片”。2023年共会商重点信访事项37件次,已化解稳定27件次。出台倒查问责办法。出台《关于建立四项机制贯彻落实〈X省重点信访问题责任追究办法〉的意见》,完善重点信访问题分析研判、线索移交等4项机制,对26起信访事项进行倒查,问责77人。

 

二、存在问题

(一)从初信初访角度分析,源头治理需进一步强化。从信访数据来看,2023年,国家、省、市、县四级信访部门登记问题属地为X市的信访件3538件次,其中初信初访占75.47%,主要集中在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涉法涉诉、劳动社保和生态环境五大领域。当前大量的矛盾纠纷并没有从源头上得到重视和化解,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一线”的工作要求差距较大,基层工作中还存在矛盾纠纷排查不细致、源头调处化解不到位、部分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

 

(二)从重复信访和缠访闹访角度分析,信访工作责任需进一步压实。信访数据反映近四分之一的信访问题转为重复信访甚至缠访闹访。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初信初访阶段没有把准群众诉求、实质性解决群众的困难和矛盾,没有做到案结事了,变群众信访“第一站”为“终点站”;部分职能部门思想认识不高、履职不力,没有站在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寻找信访事项处理的最佳方案;没有真正转变信访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相结合的办法,“三个到位”要求没有认真落实到位。

 

(三)从涉法涉诉信访件角度分析,案件办理质效需进一步提高。能动司法、诉源治理等工作理念贯彻不够到位,有的涉法涉诉信访件已经司法终结或“行政三级”终结,但案结事未了,法结心未结,只是机械“程序公正”,没有法、理、情有机统一,没有做深做实纠纷实质高效化解、抓实抓细释法说理工作;有的诉前充分沟通和调解手段运用不够;有的对全案缺乏综合考虑,未能选择最佳解决方案;个别案件在实体或程序上存在不同程度的瑕疵;判决执行不够到位等。

 

(四)从信访工作现状分析,机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复查复核办公室设置为信访局内部科室,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的区县由于编制限制未设督查督办科,机构设置难以适应信访法治化工作要求。大部分信访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储备,直接影响信访工作质效和公信力。部分信访干部长期在信访岗位工作,工作和心理压力较大。信访津贴发放范围设置不合理,来访接待中心事业编工作人员和基层人员不能享受。

 

三、意见建议

(一)聚焦源头治理,着力推动矛盾纠纷化早化小。加强调查研究。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和发扬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继续开展好“四下基层”活动,以点到面发现问题,推动解决共性问题。建立矛盾纠纷早发现机制。优化网格管理,综合考虑区域面积、人口和户数规模,结合地形特征、管理部件密度和管理需要,确保单元网格面积“恰如其分”;合理确定网格员职责边界,强调网格员发现矛盾纠纷的“眼睛”和“耳朵”作用,建立“网格吹哨、多方报到”联动机制,提升网格治理效能。以能动司法做实诉源治理。政法机关深化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抓前端、治未病。人民法院推深做实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检察机关做实做优检察听证工作;司法机关加快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持续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夯实基层治理。

 

(二)聚焦事要解决,着力推动服务群众提质提效。推广一站式调解中心。推广X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服务中心有效做法,针对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相对多发领域,整合重点单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心理咨询、律师等力量入驻,健全信访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访调对接”机制,确保矛盾化解有序分流、协调联动。深化“作退一步想”工作法。深化拓展“作退一步想”工作法,持续打造具有徽州文化特色的统一规范的人民调解品牌。统筹“两代表一委员”“五老”、社会志愿者、乡贤、法律工作者等群体力量参与接待群众、化解纠纷、防控风险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持实行“专项整治+系统治理”机制,行业主管部门持续落实“管行业必须管信访”责任,针对涉法涉诉、房地产等信访问题突出领域,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治理,系统性地解决一类问题。

 

(三)聚焦主体责任,着力推动信访责任落细落实。压实基层和部门责任。树立大抓基层的风向标,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健全完善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最大程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强化首办责任制,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依法按程序规范初信初访办理,综合施策,实质性解决信访问题。切实履行“三项建议”职责。信访部门充分发挥信访数据分析参谋助手作用,对信访问题较多的地区和领域进行深度分析、查找深层次原因,切实履行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三项建议职责。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不实等造成信访问题较多的地区或单位要进行倒查问责。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大源头治理、初信初访办理等方面考核权重,将信访工作成效作为单项指标纳入政府部门平安建设考核体系。

 

(四)聚焦组织保障,着力增强机构队伍动力动能。深刻把握党和国家重大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信访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信访机构配置,明晰职责任务,提升工作效能。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选拔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到信访部门工作,根据形势任务需要,不断充实信访工作力量;加大信访干部的交流使用、提拔重用力度,合理确定信访津贴发放范围,通过心理辅导、定期疗养等形式,呵护心理健康,增强队伍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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