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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大全【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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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大全【第一篇】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诺敏镇党委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全镇各项事业发展。

1、关于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3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没有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进行深入学习贯彻问题。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加强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方面的学习。二是各村居和各单位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三是各支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列入“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按计划要求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四是加强整改督查。五是办公室进一步详实记录党委会的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政策落实不够精准问题。一是已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做到应识尽识、应退尽退。(2018年动态管理新识别1户2人;稳定脱贫96户215人,清退5户9人;2019年第一季度动态管理稳定脱贫17户34人,清退19户40人)。二是做好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问题,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19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方案》鄂党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三是各村原“三到村三到户”互助金项目已于2018年12月21日全部变更为流转耕地或肉牛养殖项目,土地出租(肉牛养殖)租金收入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已有7个村完成流转耕地亩,剩余2个村也已完成流转耕地,兰巴库肉牛养殖项目已实施完成。实施流转耕地(肉牛养殖)所获租金收入主要用于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分红和开发公益性岗位(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四是将贫困户分成2个类别,有劳动能力的帮扶其发展产业、设置公益岗、推介劳务等,无劳动能力实施光伏、社保兜底帮扶。做到精准施策。目前,通过外出务工133名,发放外出务工奖补资金万元;安排公益性岗位劳动增收89人;发展产业628户,获得“菜单式”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共计万元;集中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分散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社保兜底落实179名,做到一户一策。江北村、团结村的无劳动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分别为50人和14人,分别占该村贫困人口总数(63人和33人)的79%和42%,这些人不能实施产业措施,只能通过社保兜底、光伏扶贫等方式脱贫。

(3)针对落实“五个一批”有偏差问题。经全面排查,2016-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户266户,是从“十个全覆盖期间”未享受每户18732元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中选取的,不存在政策叠加实施的情况。易地搬迁未达到简单装修就入住的中兴村小区44户,正在落实装修任务,已纳入旗级帮扶范围。截止目前已完成装修。此项已完成整改。

(4)针对盲目决策致使项目闲置问题。一是加强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按照鄂党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避免了盲目决策。二是镇政府与易地搬迁小区中标单位大兴安岭大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修建一条引水渠,可有效将急雨暴雨引起的大棚附近积水排出,解决水患问题,目前施工单位已将水渠挖通,毛石砌筑完成。三是在大棚内添置黑土,铺设红砖,提高地面高度,2个菌棚已承包给贫困户张学亮、张学武等6人种植滑子菇,租期一年,租金5000元/个,租金总额1万元,预期能带动6户贫困户实现脱贫增收。此项已整改完成。

2、关于镇党委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制定完善三年脱贫攻坚行动规划,责任到人,2019-2020年度分措施脱贫计划已经制定完成。二是镇党委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每月至少调度一次。

(2)针对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党委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镇扶贫资金监管保障推进组的职能作用,对各项扶贫资金跟踪推进,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二是镇党委指定包村领导、政府副镇长文成玉落实兰巴库村互助金分配问题,现已全部发放完毕;三是镇政府与法院、公安局经侦大队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成立专项清缴工作组,对逾期未还的互助金、富农贷开展清收工作。收回逾期互助金49笔万元,富农贷17笔万元,对未收回的84笔万元互助金和38笔万元富农贷,专项清缴工作组将进一步进行清收;四是328户(722人)清退户应退还的扶贫补贴资金,目前已建立清退户享受政策台账,逐户逐人核对已享受的措施,等待上级出台相关追缴措施和办法后,立即开展追缴工作;五是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阿冬同志具体负责督促团结村生态移民楼搬迁工作。团结村生态移民工程涉及136户。其中,贫困户16户,非贫困户120户。1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无力购买楼房经请示旗领导同意,由政府购买并简单装修,以廉租房的形式租赁给其居住(每月每平米元),另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李凤歧于2016年享受了危房改造、敖福贵于2017年享受了易地搬迁政策。120户非贫困户已入住66户,未入住54户。经与施工单位多次沟通,确定由施工单位帮助办理贷款完成购楼并入住,预计2019年12月完成。

(3)针对违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是召开班子整改会议,深刻反思,明确决策规矩。12月4日召开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范化由纪委书记阿庆庆负责监督。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程序步骤,规范会议记录,杜绝在微信群内讨论“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镇扶贫办人员配备较弱问题。一是2018年12月经镇党委开会研究决定将2018年新考入的公务员,从原来的财政部门调整到扶贫办开展工作。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使所有从事扶贫工作的人员,都具备基本的履职能力,能够对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目前,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扶贫业务培训班3次89人;镇扶贫办举行的扶贫人员业务培训5次176人,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扶贫档案管理混乱问题。一是镇里成立脱贫攻坚档案完善小组,制定了档案目录。抽调扶贫业务骨干9名,按照目录要求,对全镇1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及镇级档案工作进行了较彻底的排查整改。镇、村扶贫档案实行专柜专人的管理办法。二是切实发挥镇扶贫办、驻村工作队、包联单位、包联责任人的作用,完善、充实、正确填写镇档案、村档案、一户一档及农户家中留存档案。三是严格按照动态管理程序建立、留存相关档案,不缺项、不漏项,规范填写各类表、卡、账、册。四是扶贫办实时跟进档案整改情况,采取边收集、边分类、边整理、边完善、边归档的方式,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账实相符,机账相符,建立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理有据的档案。此项任务已经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审批验收不作为问题。一是镇党委成立审批验收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机制、汇报机制,党委定期听取业务部门工作汇报。二是举一反三,对全镇危草房改造进行逐户严格验收。对1985户住户,现已排查1089户符合危房改造政策,其中986户旗住建局已验收合格,其他城镇户口、外地户口76户,非户主27户,其余896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三是袁某兄妹二人违规套取国家危草房改造资金,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根据法定职能职责,移交至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四是镇纪委已介入核查,查实后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4、关于脱贫攻坚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包扶领导不履职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旗委组织部下发的文件精神,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文件要求。二是组织各村居深入学习《诺敏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诺党发〔2017〕95号、诺敏镇驻村工作考勤管理制度、《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诺敏镇村居两委干部奖惩办法》等文件精神。三是镇党委重新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四是将脱贫攻坚应知应会内容、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相关知识例入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计划中,定期组织学习、测试。五是镇包村领导到所包村通过走访慰问、入户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所包村存在的问题,结合村情组织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开会研究解决办法。通过多种方法的综合实施,切实提高了包扶领导履职能力。

(2)针对包扶干部不尽责问题。一是镇党委于2018年12月27-28日召开两次专项推进组工作会议,明确各工作组职能职责,有效开展专项工作。二是镇党委定期听取各小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推进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队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村党支部书记加强对驻村、包联、考核管理等文件进行系统的学习,提高履职意识。二是组建了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主任的驻村工作管理办公室,制定完善了考勤、请销假制度,加强了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三是结合旗级督查通报,诺敏镇及时告知并约谈、通报设计的机关人员。四是包村领导切实履行包村职责,督促驻村工作队按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并完善考勤、请销假制度的台账档案,外出要及时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出现缺岗、漏岗情况发生。五是各驻村工作队队长每个月末签字上报驻村队员考勤情况。镇党委每月听取驻村工作队汇报。六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把全村划分成若干网格,将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户。七是镇党委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对不能较好发挥作用的队员,加强教育管理。2018年12月,镇党委对驻村工作队员约谈4人。八是对临时聘用的3名驻村工作队员解除聘用,此项已整改完毕。

(4)针对驻村工作队调整过于频繁问题。一是镇党委及时与主管部门旗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对确实不能发挥作用的队员一次性调整,保持驻村工作队队伍稳定。二是2019年4月21日,按照自治区要求,把诺敏镇下派的所有驻村工作队员召回,由旗委组织部统一选人下派。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5、关于村级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3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监督考核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监督。进一步发挥纪委监督作用,2019年1月、3月,分别到各村进行监督检查,下发督办单18份。二是强化考核。进一步完善村居干部考核奖惩办法,组成四个考核组,对我镇村居“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并对材料中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意见,下发督办单。2019年4月对各党支部进行抽查,下发了整改督办单。三是强化问责。通过督查、考核,镇党委对发挥作用不好的村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5人,免职2人,新调整村党支部书记4人。四是强化部署。结合诺敏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党建促脱贫方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计划、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村“两委”干部培训计划、党员中心户培训计划、三培两带工作计划等相关计划。对下一步工作作出明确安排。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中心户未发挥作用问题。2018年12月-2019年1月,通过党员大会,开展党员中心户推荐工作。经过初审、复核最终选定符合要求的党员中心户为18名,对不发挥作用的党员中心户全部剔除,建立了管理台账。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个别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委组织部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2018年11月7日-8日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增强抓党建主责意识。二是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建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2018年12月,由镇分管农牧党支部领导及时与农牧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高农牧党支部书记党建认识,派出党建指导组对农牧党支部党建材料进行专题指导对农牧党建工作台账已进一步完善。三是及时对软弱涣散村进行整改,2018年年底,已对软弱涣散胜洪村进行整改完成。2019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兰巴库村为软弱涣散村,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兰巴库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四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对全镇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自查,彻查材料抄袭情况,加强教育,杜绝材料造假。五是包村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查找存在问题的症结,采取教育、谈话、鼓励、引导等方法,对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党支部委员加强整顿,促进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六是加强培训和学习考察,尽快提升新任职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推动组织工作扎实开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1、关于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包含1项具体问题),制定1项具体整改措施。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中严格执行与会人员逐个发言表态,做到一事一表决,党委书记执行末位表态制,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逐一签字背书。镇党政办规范整理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意识不强问题(包含2项具体问题),制定8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宣传工作队伍建设薄弱问题。一是配齐了宣传干事。二是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村居宣传委员进行集中培训。三是宣传部要进一步从严格要求和管理网评工作。发挥好网评员的作用。四是严格要求基层支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同时与公安网监密切配合,管控好网络舆情。五是进一步压实党委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阵地宣传形式单一问题。一是调配资金,加强阵地建设,在人口密集地段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关意识形态的的宣传牌,加大宣传的力度。二是利用各种宣传电子媒介,滚动播出或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三是对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更新,注重一线鲜活事例,少播出会议。此项任务已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并有序推进,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全员抓党建意识不强问题。一是镇党委明确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形成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其它成员“一岗双责”的抓党建体系,配齐组织部工作人员。由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牵头日常的落实组织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落实党建工作任务。三是逐项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四是定期召开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党委全员抓党建、党委委员抓党建“一岗双责”工作。五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和政策培训。2019年1月镇党委组织召开组织工作推进会,2019年3月组织召开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会议,以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培训会。提高了抓党建意识,目前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已明确职责并初步具备抓党建工作能力。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专题整改。组织对各党支部2016年以来发展的25名党员档案材料进行梳理检查,排查出问题4个,形成问题清单,责成相关支部进行了整改。二是组织专人对党员教育管理系统进行更新和管理。三是组织各支部学习发展党员相关文件和资料。四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个管理办法》要求,党员按月上交党费。建立党费缴纳台账。五是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培训,镇党委不定期对各支部进行督查,及时下发督办单进行整改。此项任务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了《诺敏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并将相关文件及时下发。二是组织专人对各部门临时工需求数量和条件进行统计,共涉及部门共9个,临时工41人。三是按照公开公正,尊重实际的原则,履行了招聘程序。选聘临时工41人。四是加强调研、培养、选拔力度,建立村后备干部储备库。新选出后备干部48名。五是加强培养管理。由镇包村领导会同村两委班子,有针对性的给其安排任务,加强培养。1月23日对后备干部进行了培训。此项任务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4)针对请假手续不规范和工资转接不及时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管理,严格执行机关管理的请销假制度,对长期请病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管理,并对以前长期请病假但未执行病假工资人员进行清算,经计算长期病假人员为5人,共计应退回工资元,因金额较大无法一次性退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分期分批逐步收回,2018年12月起每月扣除实发工资的20%,直至扣除款项达到应返还工资额度。杜广成、吴亚辉两人为旗委组织部确定的二线人员不在执行病假工资范围内。二是调入莫旗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已返岗上班。此项任务已完成,正在有序推进。

4、关于从严管党治党不力方面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党委书记肩负起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担起监督执纪责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2019年3月12日召开全镇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并跟踪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今后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推进会,坚持惩防并举,打击重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二是纪委牵头会同财政,对违规发放补贴情况进行自查,对2015年1月为6名镇政府驻村第一书记发放的补贴30040元和2017年3月向4名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发放建档立卡补助费16000元已进行全额收缴。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守规守纪意识,严格管理资金的使用程序,今后项目实施、货物采购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年至2019年呼伦贝尔市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呼财[2018]83号文件精神。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管党治党执纪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12月4日召开镇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明确了各自职责,阿庆庆、李强和纪委委员为主要办案人员,其他镇纪检委员要对各自领域发现的线索及时告知,对可查性高的线索及时深入调查并及时回复群众。东新发村村主任李某被行政拘留一事,旗公安局已将其行政处罚决定书,移交给旗纪委,旗纪委在调查中发现,李某有其他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正在走司法程序。待有结论后,由旗纪委对李某进行党纪处分,镇纪委取消对李某的立案决定。二是主动对脱贫攻坚领域问题进行监督,下发督查通报一期,对存在问题的四个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8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当事人上交书面检查。三是镇纪委于12月29日、3月22日按照镇党委印发的《关于诺敏镇开展“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镇内所属部分村居进行督查,并下发整改通知8份,要求不规范的村居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并定期上报公开成效。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3)针对作风松弛,纪律涣散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在巡察期间存在的工作纪律等问题,于当日即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12月5日镇纪委对办公楼内的职工在编在岗、考勤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于当日下午发布通报1期。三是已于今年的三月份购置考勤机,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制度。镇党政办已对2018年11月份至今的职工考勤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公示。四是在元旦期间对各村居、单位纪律作风进行明察暗访,下发督办单10份.五是镇纪委对违规发放福利的四个党支部进行了初步核实,额尔肯村为秧歌队购买了19套秧歌服和演出服,归村集体所有,因此未进行折价收缴,其他三个村涉及违规发放的物品已进行折价收缴,共收缴16994元。五是加强对各村党组织党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旗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鄂伦春旗农村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对此项问题整改完成,同时要做到深刻反思、引以为戒,杜绝今后此类问题的发生,并长期坚持。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镇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整改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诺敏镇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市委巡察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大全【第二篇】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30日至2020年6月1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残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7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巡察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近三个月以来,我会干部职工上下一心,在党组一班人的带领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巡察组反馈我会边巡边改问题12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反馈意见问题31条,已整改完成30条,1条正在整改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30日至6月1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会开展为期15天的常规巡察,7月29日巡察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我会反馈了四个方面31个问题,会党组针对反馈问题召开了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残联党组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并经巡察组审定,印发各科室、中心,同时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责任人办理了交办函,进一步靠实了责任,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同时,于8月10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按照巡察工作程序,及时将会议召开情况专题报告市委巡察领导小组。

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反馈的问题,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逐条进行了任务分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整改效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党组理论学习不扎实。

具体问题:2018年没有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13次中心组学习都没有开展交流研讨,2019年主题教育之前9次中心组学习无1次交流研讨。没有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机关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规定流于形式。制定的学习制度和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中专题研讨和学习心得交流活动均未开展。抽查市残联15名干部职工“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学习情况,3人积分在320分以下。

整改情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全市残疾人工作,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按照2018年党组学习记录,对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补充完善。7月17日,市残联党组专门就中心组学习参考重点文章进行了学习,并进行了专题研讨,班子成员做了发言交流。7月17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对“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学习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学习分数低的干部职工要强化学习,坚持学习,每天学一点,进步一点,通过学习提高服务残疾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在今后的党组中心组学习中,严格按照市上要求和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开展交流研讨,做好会议记录。

落实情况:已落实。

2.对践行“两个维护”思想引领不到位。

具体问题:市残联没有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文件;谈话15人中,还有部分干部不知道或不能完整表述“两个维护”的具体内容。

整改情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强化学习的针对性,重视学习效果,7月17日召开了干部职工会,全文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文件,班子成员带头学习,重点强调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内容,强化识记,融会贯通,达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

落实情况:已落实。

3.落实深化改革任务力度不大,精准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具体问题:2007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市有万残疾人,截止巡察期间实际办证81047人,疑似残疾人底数不清、状况不明,残疾人需求动态更新数据管理跟进不及时,不能全面准确反映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影响残疾人补贴发放和惠残政策落实。

整改情况:目前,已督促所有县区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了基层残联改革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内容逐项落实和优化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优化改革。

为加快残疾人证办理工作进度,市残联先后与市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残疾人证核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信息月共享”的通知》,与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帮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全市残疾人证办理整改“清零行动”落实残疾人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全面摸清摸实全市未持证疑似残疾人数据,全力组织评残医生,开展免费上门评残办证服务,集中力量将全市2013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逐户“过筛子”,确保残疾人证该办的办、该补的补、该调整的及时调整,在此基础上对普通人群进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5238人,其中新办证7881人,不符合办证条件的575人,不愿意办证的451人,变更等级的2916人,注销残疾证的3322人,冻结残疾人证93本。全市持证残疾人由2018年年底的万人增加到现在的万人,其中残疾人办证“清零行动”开展以来办证万人。

2020年,为进一步确保全市残疾人需求动态更新数据真实可靠,全市残联系统推行试点以政府购买方式进行入户调查,礼县、西和县、康县、成县等四个县正在试点中,组成由县区残联工作人员带队、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残联、残协人员配合、第三方机构入户的工作组集中入户调查,数据真实度达到了98%以上,其他县区从2021年起逐步实行。

落实情况:已落实。

4.落实中央重大惠民政策打折扣、搞变通。

具体问题:市残联委托陇南眼科医院在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时,将省上政策规定的每例白内障手术2000元的补助标准擅自降低为每例补贴标准1000元。

整改情况:市残联党组责令市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对实施白内障手术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且成立项目验收组,对2017年、2018年实施项目进行了验收,随机电话回访,受助者对项目实施情况给予高度评价。

落实情况:已落实。

5.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联系残疾人制度不完善。

具体问题:残联对惠残助残政策宣传不足,部分残疾人对残疾证办理等政策不知晓、不理解。未建立联系基层残联、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制度和残联代表联系残疾人制度。

整改情况:我会通过爱耳日、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等节点,以及残疾人“12385”服务热线,大力宣传残疾人优惠政策,同时结合三代证的办理,加大残疾人证办理流程的宣传。为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区残联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陇市残联发〔2020〕60号)。

落实情况:已落实。

6.风险点排查不够。

具体问题:市残联2018年印发了《市残联廉政风险防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但廉政风险点排查没有结合各个岗位职能工作开展。

整改情况:结合我会《机关内务岗位职责》(陇市残联发﹝2018﹞50号)、《廉政风险防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陇市残联发〔2018〕106号)、《机关运转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陇市残联发〔2020〕51号)等文件精神,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职责,进行了廉政风险点排查,经过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再审,党组研究审议通过,印发了市残联《关于印发干部职工岗位职能廉政风险点的通知》(陇市残联发〔2020〕51号)。

落实情况:已落实。

7.内控机制不完善。

具体问题:市残联在残疾证办理监管以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存在风险点,但未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残疾评定工作不够公开透明,残疾人服务重大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不及时。

整改情况:结合实际,征求县区残联意见后,制定了《陇南市残疾人证办理流程》,并要求县区残联在办证大厅窗口上公示办证流程及有关人员信息,及时公开残疾人服务重大项目绩效评估情况。同时结合我会机关整体运行情况,研究制定印发了《陇南市残联机关运转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陇市残联发〔2020〕51号)。

落实情况:已落实。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8.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不到位。

具体问题:市残联没有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制度,近三年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中,没有对下属单位、内设机构每半年开展一次正式的督导检查;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培训没有达到每季度开展一次的要求。

整改情况: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逢会必讲,把警示教育作为谈心谈话的一项内容,在问题反馈后,我会及时完善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及时印发了《陇南市残联干部警示教育制度》(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28号)。并于5月8日召开了市残联2020年上半年警示教育大会暨集体约谈会。

落实情况:已落实。

9.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

具体问题:2017、2018、2019年度除党组书记外,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及下属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进行正式安排部署,没有听取分管科室及下属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汇报,没有向领导班子每半年报告一次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没有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专题调研。

整改情况:会党组结合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市残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11号),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指标,靠实了责任,作为全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6月底,及时报送了半年工作总结(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15号),同时向市纪委监委报送了我会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报告(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18号)。上半年机关警示教育会暨党风廉政约谈会上,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分别就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谈话,并做了明确要求。

落实情况:已落实。

10.“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议题决议没有规范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大额资金使用财务凭证中没有附“三重一大”会议决议记录和项目费用标准及清单(仅附发票及协议资料);会计凭证中项目资金的使用验收、项目完成情况、项目评估等环节缺失。

整改情况:规范会议记录工作,严格规范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会议决议,大额资金财务凭证中要附会议决议和项目费用标准及清单,项目实施有关科室、中心要严格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评估,由项目实施科室、中心负责人背书后,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入账核销。

落实情况:已落实。

11.改进工作作风有差距。

具体问题:市残联领导班子2017、2018、2019年述责述廉报告中自查“存在的问题”部分,2017、2018年“改进措施”部分,内容照搬照抄。原市残联党组书记张立平作的2018与2019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全篇内容,班子成员赵继荣2017与2018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班子成员刘少正2018与2019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全篇内容照搬照抄:2019年市残联开展“走转改”“学听跟”活动不实,谈话了解部分职工不知道。

整改情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明纪律作风,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时,要亲自撰写,不能让他人代劳,不能抄袭照转他人材料,也不能照抄照搬自己以前的文稿。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即知即改,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查找原因、自我剖析、专题汇报。把“学听跟”、“走转改”专项行动文件印发给干部职工开展个人自学,每个人手写了1篇学习心得体会。在日常残疾人工作中穿插落实“学听跟”、“走转改”文件精神。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重新审核近3年差旅费报销凭据,对超标准报销的金额一律整改和退还。

落实情况:已落实。

1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具体问题:市残联2017年3月5号会计凭证中支付“三八节奖品”2200元,用于购买“四件套、三件套、保温壶、杯子”。经与单位职工核实,市残联将此费用以每人200元购物券的形式发放给11名女职工,存在财务弄虚作假,虚列支出,滥发补贴的问题。2017-2018年会计凭证显示存在超标准报销公务出差费用的问题。其中超标准报销住宿费1次1人216元,违规报销住宿费1次1人350元;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报销全额费用新空调一等软座3次4人、高铁一等座1次3人、新空调软座3次5人。

整改情况:由妇委会主任董新云牵头,会计孙彩渠核实,按规定通知11名女职工退还“三八节奖品”资金共计2200元,对违规超标准报销资金由会计核实后通知有关人员退还,并由出纳负责将清退资金已全部上缴市级国库。

落实情况:已落实。

13.市残联近三年考勤资料反映单位职工事病假较多。

具体问题:其中有三名职工存在一次请半年或一年病假的情况,市残联仍然全额发放上述三人2018、2019年度工资和2018年度科学发展绩效奖;6月11日在单位疫情监测点现场抽查执勤情况,值班的3名职工均不在岗,经核实了解该3名职工长期处于旷工状态;6月8日下午14:50抽查单位上班出勤情况,4人未按时到岗。

整改情况:我会杜洁、杨倩、哈慧丽三名职工请假按照审批程序,报人社局批复后准予请病假。杜洁请病假根据(陇人社假字〔2018〕14号)期限6个月,即:2018年9月11日至2019年3月11日),哈慧丽请病假根据(陇人社假字〔2018〕2号和陇人社假字〔2018〕12号)期限一年半,即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杨倩请病假根据(陇人社假字〔2018〕16号)期限6个月,即: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5月1日。在2019年2月1日专门召开党组会,对长期请假人员(杜洁、哈慧丽)进行了约谈,病假期满后,要履行销假手续,返回岗位工作。截止目前,三名职工全部按期返回工作岗位。对于6月11日在单位疫情监测点现场抽查执勤情况,值班的3名职工均不在岗的问题,这三名人员分别是市听力语言康复中心主任董新云(在兆庆家园值班)、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职工刘辉、韩慧娟(在昌信二期值班),接到通报后,我们于2020年7月21日分别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认真学习通报精神,并加强了机关考勤,对涉事的3名职工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作出说明,并做深刻检查,将建议处理结果报市纪委监委,该3名职工长期处于旷工状态不存在。6月8日下午14:50抽查单位上下班出勤情况,4人未按时到岗,全部为公务外出,具体情况已反馈第六巡察组。我会修订完善了《考勤及请销假制度》(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26号),严格考勤,严格请销假程序,加强干部职工教育与管理,建立公务外勤审批制度,杜绝长期请假。

落实情况:已落实。

14.账务资料不规范。

具体问题:市残联就业中心账务2017年12月支精准扶贫慰问金5166元仅附发票,无花名册;2017年9月仍使用定额发票报销集训伙食费8200元;2018年2月支手续费1000元无附件;2018年10月支租车费4600元仅附发票,无租车协议。

整改情况:2017年12月支精准扶贫慰问金5166元购买大米和食用油用于慰问我会精准扶贫帮扶的宕昌县新寨乡全道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由于当时由村两委负责发放慰问品,没有建立领取花名册,有购买物资的照片及发放照片;2018年2月支手续费1000元已补齐,其中账户批量扣费分别为700元和300元;2018年8月29日,甘肃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在临夏州闭幕,为确保残疾人参赛运动员安全返回,在临夏州汽车站临时随机租用大巴车一辆,费用4600元(司机王孝平:13909307900),运动员之前都已买意外伤害保险,故没有签订安全协议和租车协议,经办人已做出说明,并要求财务人员在今后的车辆租赁中健全资料和手续。

落实情况:已落实。

15.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

具体问题:2019年用残疾人保障金支公益性岗位工资75400元。

整改情况: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05号)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三、 五款规定可以用于残疾人岗位性补贴,我会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全部为残疾人,2019年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今后,我会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落实情况:已落实。

16.账户监管有漏洞。

具体问题:2019年2月市残联党组会议研究将下属就业中心账户停用,但至巡察期间该账户仍未核销。

整改情况:按照党组会议研究该账户自2019年2月停用后,没有任何资金往来,由就业中心负责将该账户到开户行进行注销,对就业中心账务由就业中心负责人和机关分管副理事长监交并就地封存,结余资金履行交接手续,统一入机关账户有关科目,按支出范围使用。由于资金账户长期未动,暂时处于冻结状态,正在与农业银行对接销户事宜。

落实情况:正在落实。

年11月采购专用设备26件价值万元,其中“心电工作站”1件(价值2万元)已移交市医院康复中心,但未办理正式移交手续,该资产仍在康复中心闲置,存在国有资产浪费的问题;价值64万元“同视机、眼底照相机、眼底激光治疗仪”无偿移交陇南私立眼科医院使用,市残联没有向财政部门报批国有固定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手续;市残联位于武都区建设路旧办公楼房产(面积㎡),经2019年1月17日市财政局批复同意以年租金万元出租,同年8月10日市残联与陇南鼎森康复辅具有限公司签订《租房合同》,协议租期为2019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0日,租金万元。经巡察组了解,此出租房产于2019年1月已交付陇南鼎森公司进行装修,2019年8月13日投入使用,但残联没有就1月至8月房租费进行协定。

整改情况:市残联党组责令市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负责人对两个机构进行督查,并要求相关定点机构作出说明。

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编制项目预算不细化。

具体问题:2017年至2018年市财政拨付市残联项目经费170万元,从预算申报到财政批复均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整改情况:2019年4月11日我会已将整改情况专题上报市审计局,市审计局截止目前也未作出任何结论。2017-2018年的项目经费170万元,已全部实施完毕。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和财政部门沟通,认真做好年初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和第三方机构审核要求,将项目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细化到具体项目。

落实情况:已落实。

19.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

具体问题:2017年至2019年累计支付市人民医院等项目资金万元,仅附协议,未见验收单及项目实施监管资料。

整改情况:市残联成立督察组,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残疾人康复项目工作督查暨近三年实施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陇市残联发〔2020〕60号),对涉及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验收,随机电话回访,受助对象评价很好。

落实情况:已落实。

20.项目实施有漏洞。

具体问题:2017年6月康复中心已被市医院托管,但2018年仍出现市残联维修康复中心费用支出万元。

整改情况:市残联党组责令市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负责人对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要求相关定点机构作出说明。

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1.市残联党组自2017年以来至巡察期间没有专题研究过党建工作;残联党支部2020年1至5月共召开了2次支部会,其中一次还是支部书记讲党课。

整改情况:按照要求党组定期专题研究支部党建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运营好“甘肃党建”app,按季度总结、安排,按时高质量完成机关“三会一课”及党建的各项工作任务。2020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定期每月召开支委会,可在甘肃党建app中查询。反馈的残联党支部2020年1至5月共召开了2次支部会,其中一次还是支部书记讲党课问题不存在。

落实情况:已落实,长期坚持。

22.党费收缴不及时,归档不规范。

具体问题:谈话记录反映2019年以前党员6个月收缴一次党费,2020年一次收缴了全年的党费,单位13名党员只有12本党费证,其中4本有党员信息8本没有党员信息只有缴费记录。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按月缴纳党费。教育引导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督促党费管理员及时更新党费证党员信息及党费收缴记录。

落实情况:已落实,长期坚持。

23.组织生活会不严肃,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不彻底。

具体问题: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武宏对照检查材料没有个人对照检查问题,材料第一项就是原因分析,第二项是后续改进措施。2017年12月22日市残联党组召开了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但在2018年4月2日仍然出现“联村联户”事由的差费报销单。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决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净化市残联政治生态。持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行动上的绝对忠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与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从政治上、思想上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今后,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员本人撰写、分管领导把关,严格按照对照检查材料要求,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

落实情况:已落实,长期坚持。

24.主题党日活动“变味跑题”。

具体问题:市残联2019年10月12日赴宕昌县哈达铺、迭部腊子口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参加16人中党员只有6人占比%,还有7名党员未参加,非党人士参加10名占比%。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目的相背离,组织生活娱乐化、随意化倾向明显。残疾人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按照市残联党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方案,我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全部参加主题教育全过程,主题党日当天,我会3名党员因长期驻村、2名党员病假、1名党员在岗值班,故只有6名党员,我会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初衷是发挥党员作用,团结带动职工群众,融入残疾人工作,服务残疾人事业发展。今后,我会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明确参加范围,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落实情况:已落实。

25.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次数不够,内容单薄。

具体问题:2017年、2018年党组都只有1次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且没有对行业系统的风险隐患进行研究分析,预判总结,仅是对起草具体文件的安排。

整改情况: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制定每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以上,对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杜绝行业风险隐患发生。

落实情况:已落实。

、2018、2019年度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均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写入个人述职报告;2017、2018、2019年党组其他成员未按要求每年度开展两次以上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调研,每半年未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以上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整改情况:要求班子成员将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写入个人述职报告,每半年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一次以上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落实情况:已落实。

年未按要求学习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正确认识妥善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学习材料》《深刻认识美国对华政策新动向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事情学习材料》;2019年未按要求学习省委宣传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宣部〈党委中心组学习参考〉重点文章的通知》。

整改情况:在干部职工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了关于做好《正确认识妥善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学习材料》《深刻认识美国对华政策新动向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事情学习材料》,《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宣部〈党委中心组学习参考〉重点文章的通知》。

落实情况:已落实。

28.阵地建设管理制度与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特别是列入制度的阵地类型脱离单位职能范围。《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系网络下载,与浙江省云和县司法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相同,仅将“云和县司法局”替换为“市残联”。

整改情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明纪律作风,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了市残联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落实情况:已落实。

(四)贯彻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29.对2018年省委第五巡视组在陇南市巡视时反馈的市直机关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列出的八个问题整改不力。截至本轮巡察期间,市残联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依然存在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资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会党组高度重视机关支部标准化建设,4月进行了机关支部改选,按照《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要求,增加了2名政治素质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群众基础好的干部加入支委工作,健全完善机关支部标准化建设。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据市委机关工委关于市直机关单位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及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结合我会实际,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印发了市残联党组《关于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及学习计划的通知》(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13号)和《2020年度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16号),同时将2018年省委巡视组在陇南巡视时反馈的市直机关党建工作问题在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中进行了体现,明确了责任人、督办领导和负任人,建立了工作台账,形成了以党建工作为中心,以党建工作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落实情况:已落实。

30.市残联党组未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经查阅财务资料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发现依然存在项目资金编制使用分配不细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出台《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加强预(决)算执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对部门预算编制按照要求进行编制。同时,项目资金执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要求,积极和财政部门沟通,认真做好年初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和第三方机构审核要求,将项目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细化到具体项目,经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坚决杜绝资金停留在账面,资金指标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报财政审核拨付。除省、市明确项目资金实施主体外,其余资金分配要有足够的数据做支撑,先由分管科室按照数据分析提出分配计划,送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超过10000元的大额资金分配上党组会研究后拨付。按照有关要求,100万元以上资金分配报分管副市长审定,200万元以上资金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

落实情况:已落实,长期坚持。

31.市残联党组未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工作,也未制定整改台账。

整改情况: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和“回头看”工作要求,召开党组会,对照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建立班子及班子成员问题整改台账,班子成员要负起责任,想尽办法整改存在问题,促进分管工作上台阶,并将建立起来的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落实情况:已落实。

我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抓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促落实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把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作为构建“和谐、高效、担当、服务”四位一体机关建设的重要措施。坚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解决党内问题相统一,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统一,坚持组织推动和个人主动相统一,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残联真正建设成“残疾人之家”,全力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市委巡察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大全【第三篇】

根据市委部署,20xx年4月28日至6月中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了集中巡察。7月2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组的要求,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市司法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六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7月21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司法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陈向群、局长张加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由政治部主任周云燕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办公室、计财处、人事处、宣教处、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针对巡察整改主要任务,局党组明确了3个巡察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市司法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18项整改任务、64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其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8项、 34条。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8月7日,局党组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局党组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专项小组先后召开11次碰头协调会议推进落实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废止、修订或新制定23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党组在决策过程中,对个别重大事项不把关、不监管,局领导出国考察不按规定上会讨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今后市局机关人员随上级团组出国(境),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严格履行报批和公示程序。

2.党组履职不到位,以行政办公会的形式研究干部工作。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清单》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在议程安排、研究事项、参加人员等方面进行区分界定。今后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进行决策。

3.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沟通交流、协作配合不够。注重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组成员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讨论,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凡中央和省、市以及局党组、行政作出的决策部署,确保做到政令畅通,落实到位。按照要求,筹备组织20xx年度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团队意识。除民主生活会之外,每年开展制度化谈心谈话至少1次,市局政治部每年对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情况进行汇总,增进班子成员间的相互交流和理解支持,进一步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4.局党组书记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书记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党组会议不经常专门研究党建工作,党组织对抓思想政治工作不严不实,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相对粗放,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不够。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健全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每年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召开1次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形成至少1篇关于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党组成员每年至少2次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等4项制度,修订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纪实手册》,并严格抓好落实。与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召开廉情分析会,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举办中心组理论学习报告会,进行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专题报告。二是注重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化、常态化。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xx年工作安排》。赴焦裕禄纪念馆、红旗渠等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讲党性、团结和谐讲奉献”主题党日活动。推行“书记上党课”制度,局党组书记带头为机关干部上了“学习焦裕禄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党课。加强党性教育,开展“规章制度学习月暨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规章制度知识竞赛,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工作,开展广泛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突出重视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5.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要求还囿于简单化,党组对谈心谈话工作没有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领导干部不注重倾听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心声,对干部职工关心不够。一是按照“三大一实干”活动要求,继续开展分层分级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谈心谈话30余次,并与10位新调整岗位的中层正职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谈话,年内班子成员与所有局管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通过领导干部相互谈、一般干部全面谈、廉政建设经常谈,来征求意见、发现不足、增进团结,并将谈心谈话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继续推行司法行政系统“一线工作法”、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一般干部不少于一个月,以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座谈会、设立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

6.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所在支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通过党组会严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对组织生活纪律的认识,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的通知、登记、请假等制度,落实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的层级职责,切实加强对组织生活的管理,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到实处。

7.坚持党的领导与业务工作开展的融合度不够紧。存在党建归党建、业务归业务,党的组织生活仪式化,机关日常工作事务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现象,党费收缴不按时足额。一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党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领导地位,业务工作中的重要决策、重点项目和重大开支等须经党组讨论决定。二是制定了机关党委书记、直属单位和机关党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各支部每年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建立“三会一课”计划备案制度,开展创建特色支部、人民满意先锋岗等活动,健全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切实做到基层党建工作知有内容、行有标准、做有目标。三是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动态调整公布党费交纳标准。开展党费收缴“回头看”,全面排查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对少交的、漏交的开展补缴工作。

8.在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任条例方面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讲规矩、不讲程序,有因人设岗现象。一是认真学习人事政策文件规定,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水平。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局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二是今后进一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关口前移加强选拔任用监督,并结合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9月份组织开展了市局机关部分中层正职的调整、选拔工作,全程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并请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9.对干部培养、管理、使用、调整工作机制不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渠道不宽。内部轮岗交流机制不健全。一是加强局管干部综合研判工作,全面掌握干部德才表现,增强干部调整的前瞻性和宏观统筹,落实全市年轻干部工作推进会要求,贯彻落实市委“接力100”青年干部选拔培养计划,2名同志成为“接力100”深度调研对象,新提拔中层正职4名,其中“80后”1名、“85后”1名,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各方面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来。二是组织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大练兵活动,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丰富知识结构,提升素质能力,拓宽培养渠道,有步骤有计划地安排干部上下和横向挂职,多岗位锻炼干部,巡察以来已安排1名干部在省司法厅挂职、接收武进区司法局1名干部来局挂职,今后将继续制度化分期分批选派年轻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三是摸底调查全局干部任职情况,制定《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对任现职满5年,或在同一处室工作满10年的中层干部,原则上进行轮岗交流,6名中层正职干部现已轮岗、调整到位。

10.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超审批权限设置内设机构,擅自设置职务名称。8月14日,局党组下发了《关于撤销法律服务中心大楼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常司党组〔20xx〕39号);同时,向市编办申请挂牌成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已获批。今后,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科学、合理、规范机构设置,杜绝违反编制管理、擅自设置内设机构和职务名称的现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11.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和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问题。一是按照市财政、审计关于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并已全部通过新版oa系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审批流程、标准等。二是加强财务有关规定的学习培训,上半年组织了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关于财务管理相关问题的专题培训,8月份召开了市局预算编制会议,着重加强对公务接待的预算管控,形成了全局上下严格遵章办事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对直属单位、行业协会等公务接待的管理,8月初对常州公证处、各行业协会开展了全面财务督查,通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相关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之中。四是严肃问责机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将对公务接待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置和通报。

12.公车改革不彻底,存在借下属单位车辆出差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务用车改革的相关规定,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公车管理制度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和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市公务用车平台和局oa平台程序申请用车,严禁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自问题反馈以来,没有发生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的情况。

13.超范围开展达标评比。认真学习掌握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达标评选表彰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理不合规的各类考核与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废止了《表彰、奖励工作办法(试行)》,今后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时,主动请示报告,避免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发生。

1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部分事项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定。部分大额宣传用品采购时也未实行政府采购。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大宗物资采购、宣传用品印刷管理办法》《行政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二是7月份按照规定对《常州司法行政》杂志的采编印刷进行了招投标,现已确定中标方、中标额。三是在8月份组织的财务督查中,对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大宗宣传用品、物业管理、工程建设方面的采购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通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四是今后对未达采购标的额的较大金额采购事项,将严格进行比价询价,并按照规定报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15.不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存在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今后将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要求,对项目工程严格实行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加强对局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加强过程管控,确保督查到位,杜绝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

16.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动态管理,明确资产处置的流程和规范。全面梳理了市局机关的未入账资产,查找相关资产,明确资产状态,搜集依据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账手续。今后将对全局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及时发现整改资产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17.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存在监管漏洞。制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管理规定》,严格菜品采购工作流程,菜品采购增设监管环节,严格按照供货合同对采购菜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菜品公司供货后由两个以上专人进行核收,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供货情况进行抽查。

18.工程监管有待完善,有超付工程款情况。加强对市局在建工程的监管,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往来款项,严格付款审批程序,杜绝超付工程款的现象。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款超付情况进行调查,并立即采取追回措施,超付款项万元现已全部追回。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规划,认真履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治宣传的职能,大力加强公正执法、依法行政、诚信执业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增创发展新优势、培育常州“幸福树”,推进“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中共常州市司法局党组)。

市委巡察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大全【第四篇】

市总社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委的规定和巡察组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狠抓巡察整改落实。通过两个月的努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市总社党委高度重视,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7月20日,市总社党委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和市委关于巡察意见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对巡察提出的反馈意见和整改意见建议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深刻反思自省,形成共识。市总社党委切实承担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7月21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总社党委要求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整改责任划分,由责任处室负责人提出整改建议意见、党委(扩大)会讨论确定的程序,7月25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将巡察反馈的三大方面9个问题,逐条全面对照,分解为40条具体整改措施。每条措施都落实一名社领导为责任领导,并明确了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责任领导按照各自分工,主动认领责任,包干负责,落实整改。整改措施还听取了市委第三巡察组的意见。

三是坚持逐项到位,强化督查推进。围绕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一条一条、一件一件抓好落实,以不达整改目标不罢休的勇气和担当努力向市委和市总社的全体干部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对复杂问题,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整改、抓落实;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及时向市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

报告。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征求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及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把解决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市总社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整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把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市总社党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双月“学习日”学习、单月“自学自教”、每周五党小组学习、“供销e课”等形式开展各类专题学习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增强深化综合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开展了2期“弘扬苏区精神,争当合格党员”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缺乏政治敏锐性”问题。市总社专门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小组,研究确定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方案。

对三处无证房产问题主动向国土、房管、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协调、专题报告争取支持确保社有资产的完整性。认真贯彻落实常发〔2016〕19号文件精神起草《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三年行动。

方案。

(2018—2020)》和《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争取创造具备常州特色的“农综社”、“三体两强示范基层社”、“农合联”。积极争取组织部、编办、人社等部门的指导支持,健全市总社“三会”制度,常州市总社、溧阳市总社、金坛区社已被列入全省“三会”制度专项试点单位。

3.关于“行政化趋向明显,主要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市总社修订完善了“三定方案”并报市编办审核,进一步厘清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职能边界,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坚持合作制属性和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为农服务专项资金纳入全市“三农”管理平台,规范了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绩效管理,重点支持基层社新建改造,发挥基层社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作用。市总社党委加强对市属改制企业的党建工作的指导,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关于“落实党建制度不到位”问题。市总社修改完善了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领导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议事原则和范围,区分党、政职责。完善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决策,对重大事项都做到了会前充分酝酿、会中充分发言讨论,确保程序规范、履责到位、执行到位。制定了社领导作风建设“六示范”,加强班子及成员的党务知识学习,提升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5.关于“抓思想政治建设不严不实”问题。市总社制定实施《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改革和创新了学习方法,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对“群众路线”、“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排除“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到底、措施不到边”的问题。组织开展了1期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学习《条例》、《准则》等,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廉政勤政的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6.关于“机关干部庸政懒政怠政现象比较普遍”问题。市总社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争创“守纪律、明责任、善作为”标杆处室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办法》补充规定,建立健全考核体系,打造一支“有激情、重责任、敢担当、守规矩”的干部队伍。组织开展双月“学习日”学习、单月“自学自教”、每周五党小组学习、“供销e课”和各类业务培训学习及考察,开阔干部队伍视野、思路,增强主动学习、沟通、交流的意识。

7.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市总社制定实施机关干部作风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严格执行“八项制度”和“十带头”、“十严禁”规定。结合市总社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五个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风险清单)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落实措施。密切联系派驻纪检组,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

8.关于“执行‘新网工程’政策不严格,存在‘搞变通、踩红线’的现象”问题。市总社积极主动与财政等部门沟通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对实施“新网工程”而参股的企业提出分类处理的办法,采取注销清算、股权退出、法律诉讼等途径妥善解决“新网工程”专项检查后的遗留问题,进一步按照政策、法律规定严格执行。

9.关于“社有资产管控不力”问题。本级社有资产管理民主决策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社有固定资产状况进行梳理,积极参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强化管理,对符合进入平台条件的通过公开招租方式管理。修订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快筹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制度管资产、管资本,确保保值增值。

三、把巩固成果作为长期工作,持续发力深化整改。

下一步,市总社党委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第三巡察组、市委巡察办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抓好全面整改,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得到解决、提出的意见整改到位,严格兑现各项承诺。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管党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各个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市总社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觉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决挺纪在前,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责任,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供销合作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减、力度不松,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意见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个阶段才能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对照整改时限,跟踪督查,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台账制度,逐个逐项跟踪问效,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研究,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寻求治本之策,推动问题从根子上全面彻底解决。坚持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修订完善相应的管党机制、工作纪律和配套制度,抓好制度建设的新旧衔接,提升制度执行力和实效性。强化督查问责,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对新出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取得实效。

市委巡察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大全【第五篇】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一份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获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市委巡察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大全【精彩8篇】”,2018年1月25日至3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5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直机关工委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过硬的工作作风,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严肃认真对待,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自身机关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虚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专题研究自身机关党建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年初制定计划。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工委机关党建自身特点,制定工委内部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加强标准化建设,突出自身特色。二是定期进行研究。每季度工委书记会设置1个议题,专项研究工委机关自身党建重点工作。三是进行专题部署。机关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相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研究和部署相关专项工作。今年3月,召开工委机关党委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四是抓好督促检查。向各支部印发工委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机关党委定期检查各支部工作,督促做好台帐登记,抓好相关工作的部署落实。

2.针对“机关党组织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成立机关党委。2017年9月,经全体党员酝酿,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召开了工委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班子,成立工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二是及时调整机关党委成员。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对交流轮岗的党委委员及时做好增补、调整分工等工作。

3.针对“机关党支部首次集中换届滞后”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党支部。2017年9月机关党委成立后,相继成立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企工部、群团部,以及离退休老干支部共6个支部,并选举产生各支部委员、书记。二是及时调整充实支部班子。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对交流轮岗的支部书记及时做好调整、充实等工作,并向老干部支部选派第一副书记。

4.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各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机关党委牵头做好工委领导带头上党课相关准备工作,要求各支部书记在本支部上党课,鼓励支部委员、普通党员上党课。做好“三会一课”记录,每季度督促检查各支部会议记录情况。二是制定“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围绕市委组织部每季度下发的“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开展相应主题活动。三是率先试行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鼓励各支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各支部结合各自业务特点、业务需要,开展相关各具特色的支部活动,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党建生态。此做法得到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和推广。四是创新开展党员集体“政治生日”活动。每季度举办一次,通过建立一本党员政治生日台账、赠送一张政治生日贺卡、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赠送一本学习读物、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七个一”)“政治生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此项工作被市委组织部作为基层党组织生活创新案例报省委组织部。

(二)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市纪委相关要求,年初专题研究和部署自身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定本年度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制定2018年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二是及时传达部署。今年3月,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纪委有关全会精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2018年工委机关党风廉政责任制》,工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强化工作纪律建设。今年3月起,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开展工作纪律大检查。组织签订《深圳市纪检监察干部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行为规范承诺书》并报市纪委备案。在工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发送相关纪检监察信息,切实做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

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文件传阅。进一步规范工委各级来文拟办及阅示权限,分级分类确定来文传阅范围。让领导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关于从严治党的精神。二是创新党务工作方式。通过实行机关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工委6个支部均设置1人为半专职党务干部,激发半专职党务干部的工作活力,实现工委自身的机关党建工作有专人专抓、专管、专落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针对人事任免、行政经费管理、党费管理等岗位以及审批流程,编制工委机关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四是提高党建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工委机关党务知识培训,尤其注重对支委及半专职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自身业务能力。五是加强检查监督。机关党委定期指定学习内容,督促各支部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

3.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个人事项填报一致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培训辅导。针对个人事项填报“一致率”不高的问题,2018年年初,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集中填报阶段,办公室组织集中填报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并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的初核,对一些易错易漏点予以及时提醒。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大对个人事项漏报瞒报的惩处。2018年上半年,我委个人事项随机抽查2人、凡提必核1人,一致率为100%。二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清查、出入境备案管理、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与机关党委共同做好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进一步熟悉掌握干部工作、家庭、生活等的基本情况,引导干部清理朋友圈。

4.针对“谈话提醒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深圳市直机关工委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规范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相关程序等,形成谈话提醒长效机制。二是开展谈话提醒。今年以来,机关纪委共谈话6人次,其中,根据市委第一巡查组反馈的意见,确定谈话对象,开展提醒谈话5人次。三是规范谈话内容记录。对干部提拔、岗位交流,苗头性错误,信访举报等情况下,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并做好相关谈话提醒记录。

(三)关于“履行主业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规划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按照《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工委系统机关党的建设实际情况,第一时间组织拟定《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注重党建工作的整体性、规划性。二是明确年度工作要点。根据中央、省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工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工作实际情况,年初部署下发工委系统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夯实党建基础。以支部建设标准化为突破点,突出6个标准,抓实党组织换届、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管理、专题活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等。发挥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把关作用,对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强化党建责任考核。进一步压实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的领导责任,开展年终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督促一把手履行好抓党建的第一责任。进一步严格抓好机关党建的年度绩效考核评定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落实。落实《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五是突出制度建设。组织制定《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市直机关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市直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市直机关党组织党课制度》等4个制度,以制度化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六是加大党务工作实务培训力度。灵活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提升党务干部专业化水平。加大对兼职党务干部的岗前培训。七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专职党务干部配备情况的督促和检查,联合有关部门落实有关规定。试行机关党支部设立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加强日常党务工作力量。推动基层党务工作交流,激发党务干部创新活力,推动基层党建平衡、协作发展。八是狠抓重点主题活动。根据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每年设定一个主题,在全系统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着眼于学习动员、鼓足干劲、提高能力、推动落实,以党建促服务中心工作。2018年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2019年拟开展“提高政治引领力、强化新担当新作为”活动。九是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打造“巾帼讲堂”等品牌,提升妇女素养,研究出台加强市直机关团组织建设若干规定。

2.针对“调研指导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调研指导机制。工委组织部门对所管理的各基层党组织党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有针对性、有计划地拟定调研主题和调研安排,由工委领导带队组织基层调研,为各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指导,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大对各区直机关工委的业务指导和交流,形成全市党建一盘棋的格局。二是强化调研成果应用。在深调研基础上,针对市直机关和驻深单位党建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形成综合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大对外学习交流力度。每年拟定几个调研主题,分别由工委领导带队,赴兄弟省市单位调研学习先进经验。今年4月,工委调研组赴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和扬州市四地工委和当地部分基层单位,就机关党建工作和机关纪工委设置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形成《关于赴上海等地调研机关纪工委设置情况的报告》《关于赴上海等地学习考察机关党建的调研报告》等2份报告,并分别呈市纪委张子兴书记、市委组织部郑轲部长阅示,推动完善市直机关纪工委工作机制,形成加强机关党建十大举措。

3.针对“监督检查不力”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狠抓督促检查。年末结合党建绩效考核、书记述职等,以书面自查、现场检查、书记述职等形式,重点就年初部署落实情况、标准化建设情况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实行年度督促检查全覆盖,并加大对检查结果的应用。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标准化指导,特别是“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日常随机检查与年度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水平。二是深化党建质量指标应用。以季度或半年为单位公布一次,逐步形成集发布、分析、督促、评价等于一体的配套机制,推动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建创新指数,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点,更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三是推进智慧党建应用。按照全市智慧党建系统建设统一部署,充分利用智慧党建系统信息化优势,实时掌握各基层党组织有关工作情况,做好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等有关工作等预警提醒和监督工作。四是开展“坚持标准打造特色”专题活动。今年6月,对驻深企业基层党支部中特色党支部活动进行验收。

(四)关于“党费及项目经费的使用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费预算管理不够科学,结余过多”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费预算管理。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以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升党建质量标准,创建党建工作品牌为契机,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扩大党员教育培训覆盖面,强化工委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责任意识,加大扶持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和生机。探索根据工委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留存比例适当向基层党组织倾斜。二是修订《党费使用指导性意见及工作流程》。工委组织部近期将结合工委系统党费使用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党费使用范围,规范程序。三是加大党费使用力度。在解决结余过多的问题上,在严格遵照党费使用相关规定基础上,坚持党费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对一些困难企业基层党组织下拨党员活动经费、党员教育经费、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项目支持、慰问党员、党组织表彰等方面加大党员支出。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强化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责任意识,加大扶持基层党建工作力度;开展党员培训工作,扩大党员教育培训覆盖面;加大生活困难党员的补助力度。四是加大对重点党建项目经费支持。为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2.针对“存在超范围使用党费”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及时落实整改。参照其他单位做法,通过党费支出聘请组织员,负责基层党组织服务相关基础工作。2016年省委组织部在审查党费使用时,提出清查意见。2016年底,工委立即与在聘的3名组织员解除劳动关系,已经完成此项工作整改。二是重新修订《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制度》。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公平的慰问党员条件、范围以及慰问对象的推荐工作流程,将退休老干部的慰问工作整体纳入工委慰问工作体系。明确定期慰问与临时慰问的条件,扩大慰问党员的覆盖面,提高慰问金发放额度。

3.针对“党费使用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重新修订《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委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参考行政经费支出相关规定,严格党费使用支付途径。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纪律进行抽查,确保培训的效果和质量;对下拨党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三是修订完善《工委留存党费使用工作规程》。明确党费使用的具体范围,党费使用开支凭证具体明细;党费使用的审批权限和报销流程;下拨党费的监管事项和工作流程等,加大党费使用的监管力度,堵塞党费报销漏洞。

4.针对“项目经费支出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经费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无预算无请示不得开支的财务管理规定。二是加强对市直机关文体比赛、志愿服务集市等活动预支购买餐券的台账登记管理,做到每张餐券有登记、每次领用有签收,确保餐券台账登记账实相符。对此次巡察发现没有签收的餐券,我委将要求相关经办人补充办理相关签收手续。三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在制度规定上严格设置出纳和会计岗位,在执行环节要求经办人、经手人必须在两人以上,防止出现财务漏洞。四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针对巡察整改发现的餐券问题,机关纪委对该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12月26日至1月25日对原市国土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2019年6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为认真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及时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科室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存在学习“应景化”、学用“两张皮”问题,班子成员对自身要求不严、标准不高,理论与实践结合脱节。对待补充与改造耕地问题重视不够,没有充分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要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出现的补充数量不到位,补充质量不到位问题,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的重要指示精神,造成此类问题久拖未决,至今仍有不符合要求的耕地公顷;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虽制定了贯彻落实的措施,但措施不具体不全面,且缺少跟踪落实;政治理论学习效果打折扣,抽查副科级以上干部33人,19人说不清“三个推进”、“四个短板”等内容,占比%。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新理念、新任务、新部署、新要求,引导党员带着问题学习、围绕工作钻研,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局党组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和集中学习的长效机制,制发2019年学习计划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其中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不少于10次。增强政治学习的实效性,推动由会议集中学习为主向多种学习方式并举转变,采取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计划报备、活动纪实制度的方式抓实政治学习,按照年初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执行,丰富学习内容。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精准定位,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压实责任,安排专人督察、督办,确保讲话精神落实到位。三是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三个推进”、“四个短板”,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不符合要求的耕地公顷问题”,为落实102线昌图绕城工程项目补充耕地,2015年昌图县政府承诺改造水田公顷;为落实铁岭至本溪高速公路(铁岭段)项目补充耕地,2015年西丰县政府承诺提升等级公顷。在两县政府没有完成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经征求省厅同意,我局于2018年9月19日,向省厅提交了《关于申请核销部分补充耕地指标履行补改结合承诺的请示》(铁国土资发[2018]147号),申请省厅在补充耕地储备库中核减公顷水田和公斤粮食产能指标,以完成承诺任务。目前,省厅已向自然资源部提出核减指标申请,待部审核同意后予以核减,即可完成整改任务。

2.存在问题:贯彻执行土地管理重大决策部署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土地储备中心共挂牌出让土地25宗,其中有两宗欠缴土地出让金;执行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政策资金预算不严格,“土地出让金欠缴”和“土地闲置”等方面的问题反复发生,而且对问题的防范缺乏有力措施,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对2宗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巡察时已收到两家公司缴纳的部分出让金价款,对于剩余欠缴金额,我局已向用地企业下达《出让金催缴通知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缴。二是针对土地出让金欠缴反复发生,我局已到本溪等地学习,今后出让土地一律实行净地出让,出让金一次性全额收取,坚决杜绝拖欠出让金的情况发生。针对土地闲置问题,为了减少闲置土地的发生、市政府近期制定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将对我市出让行为进一步规范,从根本上减少闲置土地的发生。同时我局今年制发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自然资源部约谈我市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问题整改暨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双下降绩效考核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按照实施方案对批而未供按照属地化处置原则及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抓落实。市局多次召开会议,加强部署,要求各地建表册、上图归档,加快推进整改工作。6月初成立4个督导组深入各地实地核查,并与各地签订整改任务书,要求各地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年底前完成15%的处置目标。三是对西丰县存在专项政策资金预算不严格问题,目前已经与西丰局沟通,要求西丰局立即做出具体整改。

3.存在问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主要领导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等问题时有发生;“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截至巡察结束,未能提供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走过场,缺少网络负面舆情的发现和处置能力。2015年以来,市国土局党组共召开101次党组会,仅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对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弱化。对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视程度不够。2018年,23次党组会均未研究部署统战群团工作。统战群团组织不健全,工会主席代管妇女工作,妇女工作经费未单独列支,开展妇女工作需占用工会经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防控机制。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切实提高局党组议事决策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制定了《中共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规范了议事决策的程序,加强决策和议定事项的落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议记录中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全过程进行及时、完整的记录。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针对四个意识不强、党管意识形态不到位等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在民主生活会中每名班子成员均认真查找意识形态方面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四是充分认识群团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局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2019年已建立全局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

(二)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基本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主题不突出,有的甚至文不对题,有的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内容空洞,与岗位结合不紧密,有的班子成员用批评的方式体现表扬的意图,用成绩掩盖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往往是三言两语轻描淡写,存在好人思想;“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很少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中心组学习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存在学习记录日期不一致和学习人数虚报的问题;多数领导干部个人学习笔记字数不达标,个别领导干部笔记字迹不统一,甚至不提交学习笔记,且未能提供2015年班子成员个人学习笔记。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把准“查摆、批评、整改”三个环节,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纠正缺点、修正错误,切忌形式主义、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自我批评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真刀真枪。查摆出的问题深挖病源、立行立改,排出任务书、绘制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二是局党组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的长效机制,落实落细2019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并按时提交学习笔记。

2.存在问题:基层党建工作相对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年度“三会一课”记录缺内容、少次数。支委会作用弱化,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有的支部存在未开展支委会议的问题。党支部记录不规范,一些支部会议记录存在补记、漏记、少记、涂改等现象,甚至召开党员大会仅用一句话记录;党费交纳不规范,机关二支部、高新分局支部和经营性用地中心存在按季度交纳党费现象,各支部普遍存在党费登记簿未签字或签字不全的问题,13个支部中的六个支部2016年度党费登记簿签字不全。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落实创建规范化党支部工作,组织各党支部对照6个方面33项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自查自评,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和进度时限,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建立健全活动台帐,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的支部告诫、限期整改,逐一补齐短板。对基层党支部政治学习纪实、学习笔记定期组织检查,做好逐一指导,强化监督。二是严格按照党章和《辽宁省党费工作细则》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名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对象,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铁岭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组织党员在每月第一周周五党员活动日当天主动缴纳党费,党员按《党章》规定足额缴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严格督查检查。建立党费季度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存在问题:干部队伍管理混乱。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问题反映较多。通过测评发现,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情况、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和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正之风三项好评率较低;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国土局“三定方案”内设机构职数为13个,增设职数6个,部分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调整后,编制仍在原单位;机关从事业单位抽调多名同志到机关各科室工作,2016年,国土局对开展的“事业单位干部借调机关工作”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直至今日仍未清退完毕;不动产中心存在“有编制的不干活,临时工在一线”的人浮于事的乱象。“临时工”待遇与责任不对等,岗位廉政风险较大;岗位空缺问题突出。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和康法地方煤矿管理办公室自2012年成立至今,始终未任命一把手。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尊重民意,平时多了解干部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通过本次机构改革,超职数干部全部消化解决,现已没有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市政府“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和核定职数。三是针对市局机关工作人员不足、工作繁重的情况,通过与市委编办沟通,中心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为市局提供服务保障,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四是不动产登记中心重新调整内设机构,定岗定责定职能,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抽调窗口业务骨干人员成立审批小组,其余业务老同志充实到质检岗位,避免编外用工人员与在编人员混在一起,产生人浮于事现象。按照省里有关精神,积极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努力增加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不断完善登记大厅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窗口人员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五是机构改革后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与征地服务处合并为建设用地服务科;康法地方煤矿管理办公室与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公室合并为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保护服务科,岗位空缺问题已解决。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有发生。在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大环境下,班子成员没有真正担负起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监督者的职责,甚至违反公车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时任主要负责同志因此受到党纪处分;存在滥发津补贴问题。窗口部门违反规定发放一站式补助,且随意制定补助标准。2017年4月,国土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在没有相关规定支持的情况下,因不动产和高新局补助费标准高,以全局补助费标准保持一致为由,随意将补助费提高到500元,土地监察支队2017年11月仍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副县级电话补助费,且存在超范围发放信访补助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为了规范公务车管理和使用,杜绝违规情况,制定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铁自然资办发[2019]19号)。二是针对滥发津补贴问题,在巡察组巡察我局之前,窗口部门已经于2018年三月停止发放。市国土局和土地监察支队已退还明令取消的副县级电话补助费。

2.存在问题: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多发。市国土系统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出现违纪违法问题,人数分别为3人、6人、9人,新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关键岗位廉洁风险较大,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腐败问题突出,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仍然存在,国土系统2015至2017连续三年均发生挪用公款的刑事案件;对已被查处的腐败案件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对腐败问题不自省,对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形成风险台账,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及时约谈、及早提醒,将问题解决在苗头,消灭在萌芽。加强行政审批平台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政治监督,提高反腐倡廉的思想意识。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增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加强与财政、审计、银行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调帐、对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财务审计,定期自查自纠。三是严格落实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纪委领导讲话精神和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坚持以案育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增加反腐警示教育片的播放次数。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承担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存在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数额过大。存在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存在挪用项目资金问题。2012年1月,擅自将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出借调兵山市;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原始凭证无法找到;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严格,市土地开发整治管理中心作为业主的土地整理项目超支超拨,截至巡察结束,仍未收回。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数额过大问题,落实相关部门与人员进行沟通催还,制定具体催缴办法。二是针对挪用项目资金问题,继续进行催还,具体情况形成报告报市政府,沟通市财政局进行扣款。三是针对超支超拨问题,将从两方面进行整改,一方面是待西丰县柏榆乡鹿鸣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完毕支付工程尾款时,从应支付给昌图县昌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尾款中扣除超拨款。另一方面是待承担其他项目时计提业主管理费返还超拨款。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三是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四是不断加强对财务的监督管理,邀请审计事务所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五是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为了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经党组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中共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意见中党的领导方面、党的建设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等3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了具体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了学习制度;二是制定了《中共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党的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等,做到个人自学、学习研讨、专题辅导相结合;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指导,促进责任落实。

2.落实上级精神存在差距的问题。

(1)传达学习方面。

整改情况: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支部工作条例》等相关条例、准则,通过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到每位党员。

(2)脱贫攻坚帮扶方面。

整改情况: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对乐港镇下朱村委会重新选定了第一书记,按扶贫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产业扶贫上,已把茶树菇养殖落实到位,并已产生效益。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

整改情况: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成立了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完善了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协商通报联动等制度。不定期对扫黑除恶线索及侵占国有资产行为进行摸排,共摸排线索20多条。

3.支部组织生活方面问题。

(1)“三会一课”执行方面。

整改情况: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党委完善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

(2)党内会议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健全了党内会议制度,严格按照会议制度规定人员参加会议,保证会议的严肃性。

(3)会议记录方面。

整改情况:召开各类会议时,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1.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凡属重大决策、主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做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3月份召开的扶贫领域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每个班子成员按照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内容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不怕得罪人,防止好人主义。

3.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问题。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对违反规划等行为做到充分讨论,每个参会人员都要表态发言,局党政主要领导做到末位表态。

(2)局党组局务会议程序简化方面。

整改情况:完善了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制度和程序,会上做到充分的讨论,局主要领导做到末位表态。

4.党组班子成员分工固定,存在廉洁奉献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对班子分工做到定期互换,对中层干部做到定期换岗,配齐了办事人员,坚决防止廉洁风险的发生。

5.专业人才严重不足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能加强人才配置,专注年轻干部培养,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把事业心强,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到主要岗位,鼓励支持技术干部积极参与职称提升。

1.两个责任落实方面问题。

(1)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在规划编制、规划许可、方案审查、批后监管等领域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排查。

(2)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强化纪检监察责任,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定期约谈班子成员、重点岗位责任人及干部职工,加强干部职工的各项制度的学习和管理,完善了考勤、请假等各项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2.政企关系没有理清方面问题。

(1)下属企业借局机关收取费用及政企不分方面。

整改情况:严格做到政企分开,在机关发生的办公招待费、临时工工资、帮扶资金等费用没有在所管辖的企业开支。

(2)企业单位公章、管理及人员借调方面。

整改情况:严格做到测绘队企业自主决策权,测绘队公章及人员由测绘队自行管理及调配。

3.规划工作存在失误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中心城区控规修编工作列入2019年规划修编计划,现正在启动修编计划,计划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修编的控规出具规划设计条件,认真负责,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管,有经办人、核实人、签发人,做到层层把关。

4.对违反控规的行为失察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中心城区控规修编工作列入2019规划修编计划,现正在启动修编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修编的控规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健全了规划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执法监察工作。

5.执法主体责任缺失,缺乏有效监督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完善了执法工作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管理,确保规划审批与监督管理相一致。

6.对侵害群众利益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不断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对信访案件做到受理、办理、告知、答复规范办理工作的督查,按照时间节点及时答复,确保信访问题及时化解,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一是认真抓好整改不放松。坚持力度不减,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对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二是巩固提升整改成果,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局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事业进步。

三是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四是更加自觉地接受市委第六巡查组监督指导,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整改工作对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事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很多措施还需进一步深化,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努力按照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30日至2020年6月1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残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7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巡察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近三个月以来,我会干部职工上下一心,在党组一班人的带领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巡察组反馈我会边巡边改问题12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反馈意见问题31条,已整改完成30条,1条正在整改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30日至6月1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会开展为期15天的常规巡察,7月29日巡察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我会反馈了四个方面31个问题,会党组针对反馈问题召开了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残联党组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并经巡察组审定,印发各科室、中心,同时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责任人办理了交办函,进一步靠实了责任,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同时,于8月10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按照巡察工作程序,及时将会议召开情况专题报告市委巡察领导小组。

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反馈的问题,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逐条进行了任务分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整改效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党组理论学习不扎实。

具体问题:2018年没有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13次中心组学习都没有开展交流研讨,2019年主题教育之前9次中心组学习无1次交流研讨。没有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机关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规定流于形式。制定的学习制度和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中专题研讨和学习心得交流活动均未开展。抽查市残联15名干部职工“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学习情况,3人积分在320分以下。

整改情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全市残疾人工作,严格落实学习制度。按照2018年党组学习记录,对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补充完善。7月17日,市残联党组专门就中心组学习参考重点文章进行了学习,并进行了专题研讨,班子成员做了发言交流。7月17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对“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学习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学习分数低的干部职工要强化学习,坚持学习,每天学一点,进步一点,通过学习提高服务残疾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在今后的党组中心组学习中,严格按照市上要求和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开展交流研讨,做好会议记录。

落实情况:已落实。

2.对践行“两个维护”思想引领不到位。

具体问题:市残联没有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文件;谈话15人中,还有部分干部不知道或不能完整表述“两个维护”的具体内容。

整改情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强化学习的针对性,重视学习效果,7月17日召开了干部职工会,全文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文件,班子成员带头学习,重点强调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内容,强化识记,融会贯通,达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

落实情况:已落实。

3.落实深化改革任务力度不大,精准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具体问题:2007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市有万残疾人,截止巡察期间实际办证81047人,疑似残疾人底数不清、状况不明,残疾人需求动态更新数据管理跟进不及时,不能全面准确反映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影响残疾人补贴发放和惠残政策落实。

整改情况:目前,已督促所有县区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了基层残联改革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内容逐项落实和优化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优化改革。

为加快残疾人证办理工作进度,市残联先后与市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残疾人证核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信息月共享”的通知》,与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帮扶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全市残疾人证办理整改“清零行动”落实残疾人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全面摸清摸实全市未持证疑似残疾人数据,全力组织评残医生,开展免费上门评残办证服务,集中力量将全市2013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逐户“过筛子”,确保残疾人证该办的办、该补的补、该调整的及时调整,在此基础上对普通人群进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5238人,其中新办证7881人,不符合办证条件的575人,不愿意办证的451人,变更等级的2916人,注销残疾证的3322人,冻结残疾人证93本。全市持证残疾人由2018年年底的万人增加到现在的万人,其中残疾人办证“清零行动”开展以来办证万人。

2020年,为进一步确保全市残疾人需求动态更新数据真实可靠,全市残联系统推行试点以政府购买方式进行入户调查,礼县、西和县、康县、成县等四个县正在试点中,组成由县区残联工作人员带队、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残联、残协人员配合、第三方机构入户的工作组集中入户调查,数据真实度达到了98%以上,其他县区从2021年起逐步实行。

落实情况:已落实。

4.落实中央重大惠民政策打折扣、搞变通。

具体问题:市残联委托陇南眼科医院在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时,将省上政策规定的每例白内障手术2000元的补助标准擅自降低为每例补贴标准1000元。

整改情况:市残联党组责令市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对实施白内障手术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且成立项目验收组,对2017年、2018年实施项目进行了验收,随机电话回访,受助者对项目实施情况给予高度评价。

落实情况:已落实。

5.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联系残疾人制度不完善。

具体问题:残联对惠残助残政策宣传不足,部分残疾人对残疾证办理等政策不知晓、不理解。未建立联系基层残联、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制度和残联代表联系残疾人制度。

整改情况:我会通过爱耳日、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等节点,以及残疾人“12385”服务热线,大力宣传残疾人优惠政策,同时结合三代证的办理,加大残疾人证办理流程的宣传。为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区残联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陇市残联发〔2020〕60号)。

落实情况:已落实。

6.风险点排查不够。

具体问题:市残联2018年印发了《市残联廉政风险防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但廉政风险点排查没有结合各个岗位职能工作开展。

整改情况:结合我会《机关内务岗位职责》(陇市残联发﹝2018﹞50号)、《廉政风险防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陇市残联发〔2018〕106号)、《机关运转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陇市残联发〔2020〕51号)等文件精神,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职责,进行了廉政风险点排查,经过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再审,党组研究审议通过,印发了市残联《关于印发干部职工岗位职能廉政风险点的通知》(陇市残联发〔2020〕51号)。

落实情况:已落实。

7.内控机制不完善。

具体问题:市残联在残疾证办理监管以及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存在风险点,但未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残疾评定工作不够公开透明,残疾人服务重大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不及时。

整改情况:结合实际,征求县区残联意见后,制定了《陇南市残疾人证办理流程》,并要求县区残联在办证大厅窗口上公示办证流程及有关人员信息,及时公开残疾人服务重大项目绩效评估情况。同时结合我会机关整体运行情况,研究制定印发了《陇南市残联机关运转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试行)》(陇市残联发〔2020〕51号)。

落实情况:已落实。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8.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不到位。

具体问题:市残联没有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制度,近三年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中,没有对下属单位、内设机构每半年开展一次正式的督导检查;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培训没有达到每季度开展一次的要求。

整改情况: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逢会必讲,把警示教育作为谈心谈话的一项内容,在问题反馈后,我会及时完善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及时印发了《陇南市残联干部警示教育制度》(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28号)。并于5月8日召开了市残联2020年上半年警示教育大会暨集体约谈会。

落实情况:已落实。

9.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

具体问题:2017、2018、2019年度除党组书记外,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及下属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进行正式安排部署,没有听取分管科室及下属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汇报,没有向领导班子每半年报告一次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没有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专题调研。

落实情况:已落实。

10.“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议题决议没有规范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大额资金使用财务凭证中没有附“三重一大”会议决议记录和项目费用标准及清单(仅附发票及协议资料);会计凭证中项目资金的使用验收、项目完成情况、项目评估等环节缺失。

整改情况:规范会议记录工作,严格规范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会议决议,大额资金财务凭证中要附会议决议和项目费用标准及清单,项目实施有关科室、中心要严格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评估,由项目实施科室、中心负责人背书后,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入账核销。

落实情况:已落实。

11.改进工作作风有差距。

具体问题:市残联领导班子2017、2018、2019年述责述廉报告中自查“存在的问题”部分,2017、2018年“改进措施”部分,内容照搬照抄。原市残联党组书记张立平作的2018与2019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全篇内容,班子成员赵继荣2017与2018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班子成员刘少正2018与2019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全篇内容照搬照抄:2019年市残联开展“走转改”“学听跟”活动不实,谈话了解部分职工不知道。

落实情况:已落实。

1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具体问题:市残联2017年3月5号会计凭证中支付“三八节奖品”2200元,用于购买“四件套、三件套、保温壶、杯子”。经与单位职工核实,市残联将此费用以每人200元购物券的形式发放给11名女职工,存在财务弄虚作假,虚列支出,滥发补贴的问题。2017-2018年会计凭证显示存在超标准报销公务出差费用的问题。其中超标准报销住宿费1次1人216元,违规报销住宿费1次1人350元;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报销全额费用新空调一等软座3次4人、高铁一等座1次3人、新空调软座3次5人。

整改情况:由妇委会主任董新云牵头,会计孙彩渠核实,按规定通知11名女职工退还“三八节奖品”资金共计2200元,对违规超标准报销资金由会计核实后通知有关人员退还,并由出纳负责将清退资金已全部上缴市级国库。

落实情况:已落实。

13.市残联近三年考勤资料反映单位职工事病假较多。

具体问题:其中有三名职工存在一次请半年或一年病假的情况,市残联仍然全额发放上述三人2018、2019年度工资和2018年度科学发展绩效奖;6月11日在单位疫情监测点现场抽查执勤情况,值班的3名职工均不在岗,经核实了解该3名职工长期处于旷工状态;6月8日下午14:50抽查单位上班出勤情况,4人未按时到岗。

整改情况:我会杜洁、杨倩、哈慧丽三名职工请假按照审批程序,报人社局批复后准予请病假。杜洁请病假根据(陇人社假字〔2018〕14号)期限6个月,即:2018年9月11日至2019年3月11日),哈慧丽请病假根据(陇人社假字〔2018〕2号和陇人社假字〔2018〕12号)期限一年半,即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杨倩请病假根据(陇人社假字〔2018〕16号)期限6个月,即: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5月1日。在2019年2月1日专门召开党组会,对长期请假人员(杜洁、哈慧丽)进行了约谈,病假期满后,要履行销假手续,返回岗位工作。截止目前,三名职工全部按期返回工作岗位。对于6月11日在单位疫情监测点现场抽查执勤情况,值班的3名职工均不在岗的问题,这三名人员分别是市听力语言康复中心主任董新云(在兆庆家园值班)、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职工刘辉、韩慧娟(在昌信二期值班),接到通报后,我们于2020年7月21日分别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认真学习通报精神,并加强了机关考勤,对涉事的3名职工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作出说明,并做深刻检查,将建议处理结果报市纪委监委,该3名职工长期处于旷工状态不存在。6月8日下午14:50抽查单位上下班出勤情况,4人未按时到岗,全部为公务外出,具体情况已反馈第六巡察组。我会修订完善了《考勤及请销假制度》(陇市残联党组发〔2020〕26号),严格考勤,严格请销假程序,加强干部职工教育与管理,建立公务外勤审批制度,杜绝长期请假。

落实情况:已落实。

14.账务资料不规范。

具体问题:市残联就业中心账务2017年12月支精准扶贫慰问金5166元仅附发票,无花名册;2017年9月仍使用定额发票报销集训伙食费8200元;2018年2月支手续费1000元无附件;2018年10月支租车费4600元仅附发票,无租车协议。

整改情况:2017年12月支精准扶贫慰问金5166元购买大米和食用油用于慰问我会精准扶贫帮扶的宕昌县新寨乡全道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由于当时由村两委负责发放慰问品,没有建立领取花名册,有购买物资的照片及发放照片;2018年2月支手续费1000元已补齐,其中账户批量扣费分别为700元和300元;2018年8月29日,甘肃省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在临夏州闭幕,为确保残疾人参赛运动员安全返回,在临夏州汽车站临时随机租用大巴车一辆,费用4600元(司机王孝平:13909307900),运动员之前都已买意外伤害保险,故没有签订安全协议和租车协议,经办人已做出说明,并要求财务人员在今后的车辆租赁中健全资料和手续。

落实情况:已落实。

15.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

具体问题:2019年用残疾人保障金支公益性岗位工资75400元。

整改情况: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05号)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三、五款规定可以用于残疾人岗位性补贴,我会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全部为残疾人,2019年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今后,我会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落实情况:已落实。

16.账户监管有漏洞。

具体问题:2019年2月市残联。

市委巡察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大全【第六篇】

印发至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多次组织党组集中学习研讨,召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参加的整改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了党组成员和各级干部凝聚共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党组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为正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查检查等工作,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整改格局,为整改事项提供了组织保障。局党组认真研究制订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21个问题的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细化,做到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细致、整改方法得当、整改时限明确。

(三)从严从实,聚焦整改。领导小组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推进健康揭阳建设、深化医改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与抗击新冠疫情相结合,及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使整改工作成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使整改成效体现在疫情防控成效上。各责任科室、直属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从严从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局党组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6大方面共21条问题,逐项研究,细化为43项整改措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基本到位,整改时限较长和需要长期推进的,也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逐步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一)着力解决“党的政治建设落实不到位”问题。

1.推进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乏力问题。

(1)关于“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在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上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卫生健康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形成党组会议纪要和局长会议纪要,坚决按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各项工作。

(2)关于“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改革发展效果不明显,尚未形成较为显著的区域医疗高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乏力,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全省排名靠后”的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市区医疗高地建设进度。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市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2020-2022年)》精神,3月份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转发该文件,揭阳市人民医院纳入广东省市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计划,连续3年每年争取省级财政5000万元支持胸痛中心等5大中心建设。积极推动揭阳市人民医院在空港经济区仙彭路市保障性住房铺面建设约40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该中心已基本完成规划建设,将于近期投入使用,有利于提升我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社区实践工作。在市政府姚丽璇副市长带领下到揭阳市中医院调研,指导揭阳市中医院的规划建设,解决在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我局针对市慈云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市慈云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思路和近期工作重点。2月26日市长张科同志带队调研医疗卫生补短板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按照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要求,结合“十四五”规划,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有力有序推进医疗卫生补短板,切实提升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姚丽璇副市长到市自然资源局调研,要求加快推进榕城区、揭东区、产业园和空港经济区4所区级医院规划工作,进一步提高加快市级专科医院建设。我局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对接,到揭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揭阳市人民医院、揭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和揭阳市人民医院实地调研,指导医院做好规划和建设工作。二是我局牵头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研究我市的建设思路,报请市政府出台《揭阳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制订建设方案,到2020年6月前,普宁市、揭西县和惠来县将实现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三是全市5家中心卫生院已全面开业运营;39家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37家已完成建设,2家正在加紧建设。四是2019年年度公立医院重点任务台账已形成情况通报下发各地各单位,督促其查漏补缺,以问题为导向,将责任落实到位,推动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把实施广东省学习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改经验行动方案纳入我市的重点改革任务,通过收集各地各单位实施情况,掌握工作进展,同时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管辖区域和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推进该项工作任务在我市落地见效,按市政府要求启动扩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申报工作,推动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步上新台阶。

(3)关于“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不高,落实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2019年度,我市519家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全部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万元、人均到位补助资金元(不含省提留部分),有力地保障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并开放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全市印放相关健康教育资料及音像资料种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及讲座等活动均达到省公卫目标值;全市儿童各苗各针次接种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对免疫规划接种率规定要求;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新生儿访视率%;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ii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我市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2618644人,常住人口签约率为%;重点人群签约1105043人,重点人群签率为%。

2.集体决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2019年11月,我局内审小组开展对杜琮、张梓扬同志任市慢病院院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报告已在征求意见。现已着手开展对原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原市妇幼保健院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从2019年12月起,将涉及干部选拔任用的事项另本记录,已杜绝非党组成员参加人事任命表决的现象,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二是自2020年1月起,局机关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程序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二)着力解决“党的思想建设抓而不实”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经常化,聚焦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重点,把政治理论学习和卫生健康工作结合起来,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制定印发《中共揭阳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专题学习计划》(揭市卫党组〔2020〕5号),今年1至4月份共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10场次,并做好相应学习记录。二是在主题教育中聚焦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重点,突出学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开展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认真贯彻“两手抓、两促进”的要求,做到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相互贯通,相互促进。

2.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重视不够。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党组切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责任制。二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增强阵地意识,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突出宣传重点,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加强舆情监测,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发布疫情防控救治信息,开展健康教育,推送各种防控常识的科普宣传,坚持实事求是挖掘典型事迹,加大对援助湖北医务人员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卫生健康从业人员的引领作用,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3.多次专题教育学习质量不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经常化,推动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进一步走深走实。一是制定印发《中共揭阳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专题学习计划》(揭市卫党组〔2020〕5号),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学习教育的指导,并结合实际开展教育活动,今年1至4月份开展中心组学习10场次,做好相应学习记录。二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对我局班子及班子成员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订了切合实际的整改台账,并按号销账积极落实整改。

(三)切实解决“党的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1.党建工作不到位。

(1)关于“机关党委建设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对卫生健康系统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抓得不牢,抓党建意识不强,未能将党建工作与卫生健康工作共同推进、融合建设”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2020年3月组织开展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5位基层党组织书记评定为“好”等次。二是印发《揭阳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揭市卫党〔2020〕6号),加大对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

(2)关于“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将局直属单位的班子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列入局党组议事日程,在干部配备中加以统筹考虑;二是向市委编办报送《关于要求市属公立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的请示》,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分设工作;三是指导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慢性病防治院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加强广东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三个示范性文本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规范制定和贯彻落实。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缺失。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党员组织关系排查落实不准”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认真开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直属各单位做好各环节的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记录。三是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抓好排查问题整改。

2.人员管理存在‘双轨制’运行。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积极开展调研分析,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收集了解有关情况,并初步形成“整合优化资源,理顺市妇幼保健院设置,成立市健康教育所”的意见草案报送市委编办。

3.人员编制与事业发展需求不匹配。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积极开展调研,收集有关情况,参照周边地区的做法,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初步形成“按机构编制标准增加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血站编制”等机构编制调整意见草案报送市委编办。

4.“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缺乏规划”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卫生健康系统的人才需求,积极参与制定我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及时对《揭阳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提出新增和删减。二是启动2020年赴外地院校现场招聘计划工作,招聘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拟提供68个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重点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及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共126名,提高人才层次、壮大人才队伍。三是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开展医疗卫生人才“组团式”紧密型帮扶工作的通知》(粤卫〔2019〕72号),2020年我市共有3家受扶医院,分别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帮扶惠来县人民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帮扶揭西县人民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帮扶普宁市人民医院,目前帮扶工作队均已到位开展工作。四是根据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健康委的统筹安排,做好2019年粤东西北专项招聘的各项组织工作,至3月份,共有34人通过资格审核(普宁17人、惠来3人,空港6人,产业园8人)。五是我市88个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共招聘176名,5个升级建设中心卫生院共分配11个首席专家名额,目前已全部到位开展工作,为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智力支持,带动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六是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2020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规划方案,预计2020年计划培训全科医生552名,2017至2020年我市累计培训全科医生达到省卫生健康委任务要求,我市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达到3名。

5.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0年1月启动市卫生学校中层干部和市计生协会秘书长选拔任用事项开始,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程序,逐一明确每个职位配备的具体需求。今后在人员调动讨论时,对人员情况和岗位匹配情况予以详细介绍并做好记录。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直属各单位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临聘人员的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进行管理。我局对直属单位的临聘人员实行每月一报动态管理,已全部纳入统一管理。三是迅速开展清理下属单位借用人员情况,对不符合借用规定的人员已全部清理归还,并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因中心工作需要仍被借用人员共12人已全部完善借用手续,其中,被市委市政府其他部门借用共6人。对临聘人员负责主要岗位的,已及时予以调整,市慢病院会计、门诊收费岗位工作均已由编内人员承担。四是结合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群众反映的市慢病院邱伟铭同志组织纪律性散漫,长期存在迟到早退情况问题进行核查,在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对邱伟铭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立即开展作风大整顿,下大力气整治无故脱岗空岗、迟到早退等作风问题。同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医学诊断证明的管理,规范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五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和规范对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市人民医院、市卫生学校、市妇幼保健院、市慢病院均已制订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并根据要求提出临聘人员招录的计划和方案。六是4月27日召集直属各单位人事科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开展会议规范、议事规则和会议记录的专项培训。

(四)切实解决党的作风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1.“四风”整治不实。

(1)关于“未能从严从实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四风”整治,服务群众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完善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规范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行为、医疗领域学术会议;二是持续推动《揭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整治查处滥检查、大处方和严禁收送“红包”、回扣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要求,建立行风整治长效机制;三是持续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和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的通知》加强医务人员培训,严肃处理行风违纪违规问题。

(2)关于“未能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制度汇编》;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和纪律监管;三是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坚决按制度严肃处理,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举一反三,汲取教训。

(3)关于“局在解决群众信访反映问题时,工作方式简单、执法不严,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变化,对通过信访渠道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重新制定了《揭阳市卫生健康健康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2020版)》,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实现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2019年11月至今共收到群众各类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117件,已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群众满意率100%。

(4)关于“查处医疗服务违规行为不力,群众对医疗管理服务及各种非法行医打击整治满意度不高”问题。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0年1月份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非法行医打击力度,多次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非法行医打击活动。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非法行医案件44宗,罚款449900元,没收违法所得210497元和激光皮秒等医疗美容器械一大批,非法行医打击活动成效明显。二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对7家违规分装、销售消毒产品的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共罚款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三是继续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行医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生命健康。

2.担当作为不够。

(1)关于“专项资金项目推进缓慢,项目资金部分被收回”问题。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国家、省2020年疾病防控任务,我局及时制定《2020中央提前批基本公卫(疾控部分)项目工作任务表(揭阳)》《2020中央提前批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表(揭阳)》《2020年省级财政补助疾病预防控制类项目下达市县工作任务清单和任务表(揭阳)》并下发到市局直属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认真督促各地各单位做好各项疾病防控任务的落实;二是市疾控中心、市慢病院切实加强疾病防控任务的组织实施,制定专项资金支出财务管理制度,定期汇总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及召开专项资金管理会议,落实推进各项疾病防控任务开展,加快专项资金使用支出进度,确保各项疾病防控项目如期完成;三是指导各地各单位按照年度疾病防控项目任务全面推进实施。市疾控中心中心2020年1-4月已支出专项资金290万元;市慢病院大力开展公共卫生业务,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2017年省下达结核病防治项目资金万元,此项工作已完成。

(2)关于“推动新生儿出生缺陷防控工作不到位,协调全市新生儿足跟血送检工作不到位,个别地方仍未按规定送检”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我局会同市新筛中心(设在市妇幼保健计生中心)深入查找原因,研究制订整改措施,深入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完善制度,印发《关于落实助产机构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新生儿足跟血送检和检验质量控制等工作;二是加强督导,分别到市妇幼保健院、普宁市卫生健康局调研、督导,协调普宁新生儿足跟血送市新筛中心检验;三是争取财政支持市级出生缺陷防控资金350万元;四是加强经常性工作,落实市妇幼保健院做好每季度全市新筛情况通报。同时加强全市新筛人员技术培训,做好日常质量控制等工作。

(五)党的纪律建设不严。

1.纪律教育不严不实。

(1)关于“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不扎实,未能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方案”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市纪委有关纪律教育学习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拟订学习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效;二是对下属单位上报的各项材料认真进行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报。

(2)关于“未能认识到纪律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在直属单位领取授课费的相关人员已落实全额退费,并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对市慢病院院长进行警告处分。

2.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有欠缺。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报送党风政风数据和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二是要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党组织于每月20日前报备党内问责情况,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提醒谈话和警诫谈话登记表》;三是规范谈心谈话的记录。

3.津贴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局直属单位2014年3月至2019年6月发放津贴补贴清理整治,4月中旬组织重点抽查4个单位,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二是市血站已对多报用餐费用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多报用餐费用共计55470元,3月31日前已全部上缴单位银行账户。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有待加强。

1.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局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及时在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党风廉政相关会议和文件、领导讲话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促进;二是强化纪律监督,坚决杜绝局机关干部违规领取授课费的现象;三是对受到处理或函询的相关人员,严肃督促其在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如实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如实作说明的情况;四是根据《关于印发市直卫计系统党建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党建考评每半年对下属单位党组织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检查,督促直属单位党组织履行抓党廉的主体责任;五是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对相关人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红脸出汗,敢于直面问题,既要关爱,更要严管,2020年第一季度开展提醒谈话5场次。

2.机关纪委未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切实履行机关纪委职责,对近期经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核查,市慢病院邱伟铭同志组织纪律性散漫,长期存在迟到早退情况,在接到单位书面通知书后仍我行我素,进行处理并在市直卫生健康系统通报批评,举一反三,汲取教训。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实。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局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对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及时登记入账。对巡察指出的一笔漏记固定资产账务于2019年10月补增固定资产。协调第三方机构配合对局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清查,对符合报废且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程序进行报废。二是下发《关于加强单位往来款项管理的通知》,加强局和直属单位往来款项的清理。局机关对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催收,至2019年12月底应收账款为万元,主要为市人民医院通过我局向市财政借款120万元,已协调财政与市人民医院于2020年清结。市保健服务中心于2019年10月31日已发函市住建局《关于申请清理收回档案保证金的函》,并多次咨询协调退款问题,要求该局尽快退还“建设档案保证金”2万元,至目前没有收到拨还资金。我局继续协调住建部门尽快处理该事项。市药具站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已杜绝白条抵库现象。三是局机关加强现金管理,严格公务使用公务卡、转账支付,局机关在职人员车补房补、差旅补助、临工工资等采取银行代发形式,合理控制现金库存,2020年3月底库存元。市血站已按《会计法》做好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登记工作。四是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我局严格按政府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出台《公务接待制度》、《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对“专家会诊费”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市卫生健康局不再承担外请专家会诊、交通住宿等费用,2019年以来没有发生此类费用。五是加强局直属单位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2019年对市疾控中心开展财务专项检查,组织内审小组对市慢病院进行审计。要求并协助市保健院做好预付账款40万元的清理工作,2020年4月份市保健院按有关文件并征得市财政同意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完善会计核算。

4.治理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乏力。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规范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行为,对医疗隐性腐败坚决予以曝光和深挖,绝不“护短”,全力维护群众利益;二是持续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执法力度;继续大力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整治查处滥检查、大处方,大力查处收送“红包”、回扣等行为,建立行风整治长效机制;三是开展医务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培训,严肃处理行风违纪违规问题。

5.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有待健全。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局及直属单位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执行,按程序履行审批审核和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依法对工程项目进行采购;对达不到政府采购限额的,报财政部门审核结算;完善验收手续,落实相关科室,按合同的内容进行验收,并签章确认;印发《揭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修缮单项目达到一定金额报局备案。二是市中心血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章办事,集体讨论2020年血液核酸试剂及其他耗材的采购工作、制订设备年度采购计划并向市卫生健康局报告;落实有关人员清查近三年来物资出入库情况,完善出入库手续;按质量体系统要求,完善《物料领用和保管管理制度》,科室领用物资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三是市中心血站印发《加强物资管理的通知》,修订《库房管理制度》,加强物资出入库管理和盘点工作;每月召开会议2场次,加强职工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制订《2020年度培训计划》,加强职工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我局充分认识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重新修订完善《揭阳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操作流程(试行)》,聚焦主业主责,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发挥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作用。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需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不懈抓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抗疫常态化、与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理念创新、推动事业发展、推动改进作风,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紧紧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为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作风保障、纪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市委巡察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大全【第七篇】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土储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2017年9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5次、局务会议8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六个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13类102项,共制定整改措施185条,针对52个问题向巡察组提供了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101项,共退付违规发放资金143383元(其中局机关127171元,原下属公司16212元),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54项(其中修订完善48项,新制定6项),问责追责9人。其中未整改到位的“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问题因涉法涉诉,剩余2户法院已进入执行程序,正在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市委巡察办公室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情况的要求,两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讨论巡察反馈的意见,认真认领问题并对照检查,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意见和落实整改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了谈心交心,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利用国庆假期,党组书记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亲自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要求,与会人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针对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在认真分析、找准原因的基础上,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逐项逐条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使此次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的原则、研究内容、会议组织和会议成果的落实作了进一步规定,将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内容列入党组会议内容,明确党组领导全局各项工作的政治原则,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解决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民主氛围不浓,整体合力不够、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思想的问题,不断提高局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对涉及重点项目、重要人事、重大资金方面的问题,注重听取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发挥干部的整体合力。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5次,专题研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部署、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工作进度、年度法律顾问费用、安置房屋调整及2017年选调工作人员有关工作;召开局务会6次,研究年度创新工作申报、2018年重点工作谋划、银西高铁项目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建元房地产公司遗留问题等。四是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完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时间。要求班子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建设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认真学习研究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有关土地储备改革决策的政策规定,解决业务工作部署不够到位,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要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研究,积极向科室负责人和其他干部学习,特别是加强新形势下土地房屋征收、土地储备等理论和政策的学习运用,强化能力提升,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坚持“向群众拜师、向先进求教、向基层问计”。探索在储备土地、房屋管理工作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制定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招投标管理办法,切实解决资源利用优势不够的问题。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审定土地收储备房屋征收补偿及大额资金使用,审定土地储备、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任务安排,局科级以下干部(含科级)任免、奖惩、调整、退休和其他人事管理工作事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的有关重要问题和局党总支、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重点收储项目、干部任免、重大征收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党组集体议事决策范围,对各类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具体原则和要求。二是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的整体优势。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会前有方案,主要领导落实“末位表态制”,会议有记录,会后有专题会议纪要。三是加强账务管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预算管理,规范我局经费支出行为;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局财务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审批权限执行,大额经费支出等重大财经事项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行政办公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批手续;细化经费支出的决策、审批、公开等流程,按照财务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公示财务信息。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建设层层弱化,虚化现象明显”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重要议事内容,局党组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结合市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研究局党组(中心组)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指导审核局党总支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的制定,年终召开党建工作述职汇报会,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总结。二是主要领导要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每季度参加一个支部召开的支部会议,听取支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局机关党建工作实际,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突出党建活动载体的创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三是各班子成员要加强党建各项理论的学习,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研究,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每季度听取科室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在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典型做法,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四是认真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职责。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年底前听取一次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各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通过网络、书籍、报刊等途径,支部委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加强党建业务和理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按要求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党支部活动,指导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形成全体党员参与支部党建工作的氛围。

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夯实责任、创新形式、健全机制、明确和熟悉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职责,要求各党支部要按照“三会一课”建立台账,坚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阶段专题研讨,规范会议记录,如实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带动和提升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推行,维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把“支部主题党日”作为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载体。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作为基本内容,局班子成员要自觉遵守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杜绝“灯下黑”现象。三是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时间、参会人员、基本内容、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注重做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的整改工作,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承担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切实落实查摆问题的后期整改。对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和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听取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活动自查自纠围绕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刻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与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建章立制,确保活动效果。四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党建基础台账资料。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局党组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修改完善《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议事内容,每年定期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承担起党组的主体责任职责,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党组书记必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党组书记和联合纪检组长要积极带头,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认真总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谋划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二是梳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在处级干部半年和年终考核中,对照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成员“两个责任”清单,对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测评考核。明确党组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班子成员是分管责任人,年度内至少听取2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情况,解决问题。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界定岗位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符合业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办法,确保内控制度真正有效运转。加强对土地征储、安置补偿、临时经营洽谈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招标管理模式,对土地征收要严格执行《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储备土地管理经营等推行阳光招标招租,搭建公开公平公正的运作平台。督执纪全程融入业务工作,对土地收储、临时经营及招投标、征地拆迁补偿等重点工作领域实行全程监管,截至11月底,监察室已参加拆迁项目招投标会议2次,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经营招标会议5次。四是严格执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市信联办转办的信访件。严格落实信访督办制度,认真受理信访平台、12345一号通、政民互动等平台群众来电、来信及来访,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对信访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对接相关部门,加大解决遗留问题的力度。

2、关于“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做到绝对忠诚、严于律己、坚持原则。深化“三转”,针对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问题,2017年8月底,已将监察室兼任的组织人事工作调整至办公室负责。承担的党建工作已调整。二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除履行监督责任外,一律不负责其他业务工作,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厘清职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督查力度。把作风效能督查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对干部上下班纪律、“八项规定”等执行情况开展每周不少于1次督查,并针对巡察中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四)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委组织部印发的《银川市市直机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程序暂行规定》,使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负责人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程序。二是对2017年4月新提拔5名科级非领导干部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进行了完善,在选调工作人员的过程中也进行了全程纪实。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三是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全过程,给予纪检监察充分的时间反馈所掌握的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

2、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干部考勤、工作、参加会议等的管理,每周对干部考勤、作风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屡次违反纪律的进行严肃处理。将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按规定进行参公人员的半年和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制定了本局科级以下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二是在巡察工作的同时,按照巡察组要求,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要求填写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今后每年年初将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主要领导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表填写规范性进行审核,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委组织部、一份留档。三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明确办公室负责局组织人事工作,监察室不再代管。结合我局人事岗位缺编及公开选调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人事岗位工作,确保干部人事工作和干部档案的规范管理。按照干部档案专审工作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复审复核工作。

(五)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方面。

1、关于“土地征储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期内对新征收项目已开始整改,规范所有须整改的征收程序、实地调查资料、业务档案等。二是制定了《土地收储工作实施流程》及《储备土地档案管理办法》,局党组会研究后,按程序实施。

3、关于“储备土地日常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库存储备土地进行全面检查,对影响美观与扬尘现象的储备土地进行围栏和滤网覆盖。二是针对兴庆区疑似永久性建筑以函询市规划局,经专业人员确定为临时建筑;我局进一步协调兴庆区相关部门,兴庆区政府已申请市国土资源局摘牌取得该宗租赁土地。三是组织委托管护企业钉桩设界。四是增加巡察力量,加密巡察次数。

4、关于“监管不力导致“二次补偿”等不必要的损失”的整改情况。一是审核清理渣土账目,统计费用;二是经核查用于整治金凤区宁安文化园的工程非我局库存储备土地事项由市政府专题会决定的资金实施;三是剩余900余万元整治储备土地投入均为我局将储备土地租赁后,督促租赁单位与个人的投入合计。没有利用政府资金。

5、关于“储备土地、房屋租赁信息不公开,过程不透明,暗箱操作、低价出租现象突出,形成了围绕储备土地获取利益的圈子,由此导致租赁租金没有标准,随意性较大,同一相邻地块租金不同,存在利益输送嫌疑”的整改情况。我局将储备土地及房产资源的临时租赁经营全部委托第三方招标公司代理招租,我们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68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因素。

6、关于“土地经营招投标违规操作,部分土地租赁协议签订时间早于招标时间,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存在先租赁后走协议程序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由于收储土地缺乏供排水系统、纯农业用地国家免租并不住种子化肥、当地失地农民承租及储备地收回的时间不同等因素,存在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的情况。二是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68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三是对兴庆区北部数宗储备土地租赁情况进行审核,发现在租赁时考虑到解决拆迁金凤区火车站时的遗留问题现象。要求今后以“收支两条线”方法处理问题,不再使用抵顶补偿方式。

7、关于“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国开行贷款资金全部上缴市财政,由市财政调整使用;二是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我局已不再从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今后,我局将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科学、详细的论证,确保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及时、准确;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已将农发行2个账户、宁夏银行2个账户做销户处理,现根据工作需要保留7个账户。

8、关于“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整改情况。针对“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问题,原应追缴12户,已通过诉讼程序10户已结清,剩余2户进入法院执行程序。

9、关于“经营性收益使用方面,由于有收益上交财政全额返还的政策,导致土地管护及临时经营缺乏竞争力和积极性,容易产生免费托管、租小免大、吃拿卡要、权力寻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委托管护储备土地监督管理办法》,从选择委托管护公司开始引入竞争机制,由多家公司进行竞争入选;二是市土地储备局对委托管护公司租赁业务收回,由业务科室实施租赁,加强委托管护公司管护业务的监督检查。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通过全面整改,市土储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两个率先”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区、市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专项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修订完善《市土储局内控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快速健康发展。

市委巡察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大全【第八篇】

市委第三巡察组:

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开展政治巡察。2017年7月19日上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市总社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委的规定和巡察组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狠抓巡察整改落实。通过两个月的努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市总社党委高度重视,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7月20日,市总社党委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和市委关于巡察意见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对巡察提出的反馈意见和整改意见建议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深刻反思自省,形成共识。市总社党委切实承担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7月21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总社党委要求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整改责任划分,由责任处室负责人提出整改建议意见、党委(扩大)会讨论确定的程序,7月25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将巡察反馈的三大方面9个问题,逐条全面对照,分解为40条具体整改措施。每条措施都落实一名社领导为责任领导,并明确了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责任领导按照各自分工,主动认领责任,包干负责,落实整改。整改措施还听取了市委第三巡察组的意见。

三是坚持逐项到位,强化督查推进。围绕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一条一条、一件一件抓好落实,以不达整改目标不罢休的勇气和担当努力向市委和市总社的全体干部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对复杂问题,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整改、抓落实;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及时向市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征求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及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市总社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整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把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市总社党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双月“学习日”学习、单月“自学自教”、每周五党小组学习、“供销e课”等形式开展各类专题学习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增强深化综合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开展了2期“弘扬苏区精神,争当合格党员”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缺乏政治敏锐性”问题。市总社专门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小组,研究确定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对三处无证房产问题,主动向国土、房管、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协调、专题报告,争取支持,确保社有资产的完整性。认真贯彻落实常发〔2016〕19号文件精神,起草《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和《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争取创造具备常州特色的“农综社”、“三体两强示范基层社”、“农合联”。积极争取组织部、编办、人社等部门的指导支持,健全市总社“三会”制度,常州市总社、溧阳市总社、金坛区社已被列入全省“三会”制度专项试点单位。

3.关于“行政化趋向明显,主要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市总社修订完善了“三定方案”并报市编办审核,进一步厘清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职能边界,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坚持合作制属性和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为农服务专项资金纳入全市“三农”管理平台,规范了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绩效管理,重点支持基层社新建改造,发挥基层社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作用。市总社党委加强对市属改制企业的党建工作的指导,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关于“落实党建制度不到位”问题。市总社修改完善了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领导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议事原则和范围,区分党、政职责。完善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决策,对重大事项都做到了会前充分酝酿、会中充分发言讨论,确保程序规范、履责到位、执行到位。制定了社领导作风建设“六示范”,加强班子及成员的党务知识学习,提升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5.关于“抓思想政治建设不严不实”问题。市总社制定实施《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改革和创新了学习方法,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对“群众路线”、“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排除“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到底、措施不到边”的问题。组织开展了1期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学习《条例》、《准则》等,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廉政勤政的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6.关于“机关干部庸政懒政怠政现象比较普遍”问题。市总社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争创“守纪律、明责任、善作为”标杆处室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办法》补充规定,建立健全考核体系,打造一支“有激情、重责任、敢担当、守规矩”的干部队伍。组织开展双月“学习日”学习、单月“自学自教”、每周五党小组学习、“供销e课”和各类业务培训学习及考察,开阔干部队伍视野、思路,增强主动学习、沟通、交流的意识。

7.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市总社制定实施机关干部作风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严格执行“八项制度”和“十带头”、“十严禁”规定。结合市总社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五个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风险清单)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落实措施。密切联系派驻纪检组,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

8.关于“执行‘新网工程’政策不严格,存在‘搞变通、踩红线’的现象”问题。市总社积极主动与财政等部门沟通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对实施“新网工程”而参股的企业提出分类处理的办法,采取注销清算、股权退出、法律诉讼等途径妥善解决“新网工程”专项检查后的遗留问题,进一步按照政策、法律规定严格执行。

9.关于“社有资产管控不力”问题。本级社有资产管理民主决策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社有固定资产状况进行梳理,积极参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强化管理,对符合进入平台条件的通过公开招租方式管理。修订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快筹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制度管资产、管资本,确保保值增值。

下一步,市总社党委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第三巡察组、市委巡察办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抓好全面整改,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得到解决、提出的意见整改到位,严格兑现各项承诺。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管党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各个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市总社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觉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决挺纪在前,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责任,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供销合作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减、力度不松,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意见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个阶段才能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对照整改时限,跟踪督查,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台账制度,逐个逐项跟踪问效,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研究,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寻求治本之策,推动问题从根子上全面彻底解决。坚持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修订完善相应的管党机制、工作纪律和配套制度,抓好制度建设的新旧衔接,提升制度执行力和实效性。强化督查问责,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对新出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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